《吃货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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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嫡妻-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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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兰随意看了看,暗自佩服自己那三哥对自己的疼爱。这里哪怕是最便宜的一块玉石,也够那些平民之家吃穿一年的用度了。

夏水央跟在她身边,她不说话,夏水央也不吭声。偌大的阁楼内,静悄悄的,似乎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其实凌兰一眼就看中了放在挨着窗格的那个架子上的一套翡翠首饰:一只翡翠镯子,一副翡翠耳环,一只翡翠戒指,还有雕成梅花形状的簪子。
在这间屋子里,那件翡翠首饰并不是最贵重的,也不是最奢华的。但是凌兰就是一眼瞧上了。那种帝王绿的颜色,浓绿得好似永远都化不开。

凌兰倒不急,反正她现在除了等着半个月后的大婚,什么事也不用做,每日被禁足在云幽别院,除了研究糕点美容,就是睡觉。这几天睡得都觉得日夜颠倒了。
而夏水央不一样,婚事礼仪准备,因着时间紧促,准备起来相当繁琐紧俏。
说起来,从来没有哪一位王侯之女的婚嫁这般急促!前前后后,从颁布圣旨到从长安启程,也不过就二十天的时间。当然,这么急促,还真是她那位传言中行事作风雷厉风行的“夫君”会做的事!

凌兰忿忿不平。
她真心没有得罪过夏侯兰泱啊!她对天发誓,她真心没有见过那只矮胖冬瓜以及,那只冬瓜的管家。做梦的时候都没有梦见过。
夏水央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不急不躁。
晃悠到最后凌兰实在是忍不住了,暗自腹诽夏水央:变态。
转眼笑盈盈的问道,“夏管家觉得这些翡翠哪个比较适合本郡主呢?”

夏水央微低着头。
此时的夕阳透过窗柩照进来,微光打在他脸上,长长的睫毛在眼上落下一层浓密的影子。凌兰不得不承认,比之她那位在长安城以美貌著称的表哥五皇子宇文瑾轩,夏水央绝对是另一种张扬的美。日月同光,到可比那二人。
他淡淡道,“郡主喜欢哪个,就选哪个。若是实在无法决定,不如将能入眼的都搬走。”

凌兰差点摔倒,望着夏水央无语中。这夏管家,果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自然不全搬走,于是只能看似不经意的拿起她一进来就瞧上的那套翡翠首饰中的翡翠簪,道,“就这个吧。”
夏水央依旧无话。

片刻后,店主亲自跑上楼来,一见凌兰拿着的翡翠簪,忙称赞凌兰好眼光。
“奴在这玲珑阁呆了半辈子了,到没有哪位官家小姐能如郡主这般好眼光,一眼瞧上的,就是咱店里的镇店之宝。这套翡翠,可是有来历,传说可是上古——”
凌兰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上古哪位神君神女用过的?”
店家讪讪的笑,“传说中的东西,哪里能当真的。都还说这鹤骨笛乃是上古天上的尊神用过的,可也没见它哪里神奇了。”
夏水央正拿着那只鹤骨笛放在手里把玩,冰凉的鹤骨笛身,通体泛着莹润的紫光,却看不出那些紫光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凌兰眨了眨眼,无声笑开,“店家,那只鹤骨笛连着这套翡翠首饰,本郡主都要了。将翡翠首饰装好后交给楼下的那位葛衣小厮,至于鹤骨笛,”她瞧了一眼正疑惑的看着她的夏水央,心里大乐,“派人送到瑾王府中。”
夏水央终于说了一句话,“五皇子好雅乐?”
凌兰得瑟的笑,心说你不废话嘛,五皇子宇文瑾轩在长安城是有名的风雅皇子,早就心仪这只传说中的鹤骨笛,他哪里会不喜欢!“五皇子爱酒爱乐爱美人,呵呵,是长安城有名的风雅皇子。”

夏水央转眼低着头,不知在思索什么。
待店主下楼后,凌兰和夏水央一前一后走在后面也随着下楼去。
快走到楼梯口时,夏水央忽然问道,“郡主为何要将鹤骨笛送给瑾王?”

凌兰顿了顿步子,停了下来,思索着要不要跟他说实话。
实话就是她和五皇子瑾王乃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彼此有好感,算得上是知己。俩人这些年都是这样,谁要是有个什么想要的东西,大家心里都会记着点,等到哪日见了,就送给对方。但眼下似乎不大适合这么说,毕竟夏水央是夏侯府的管家,怎么说也是向着他家主子的。而她马上就要嫁给夏侯兰泱,若是说那什么她与别的男人曾经花前月下好像不大好。虽然凌兰一直对三从四德之类的玩意不甚上心,但好歹也是懂得女孩子的名声最为重要。
凌兰想着,要不要说谎话。
但说谎话是有技巧的。
就刚才那一幕看来,夏侯兰泱所取得的成功的一半都要归功于眼前这位夏管家。谁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一个成功男人的身旁,也得有一个强悍的男人!尤其是像矮胖冬瓜那样的“成功”男人。夏侯兰泱的成功除了归功于夏管家一半外,还要归功于其他杂七杂八一堆人,最后剩下的那么一点才归于他自己。这样看来,夏管家应该是个不能小觑的人物。
所以说这说谎话,尤其是在明眼人面前说谎话,除了技巧,还得讲究气度——说谎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并且在你说话的这段时间,眼睛不能眨,也不能下意识的去抓衣角,不能四处看,尤其是不能语速加快,不能躲避对方的目光。
这,乃是说谎而绝不会被看出来的最好秘诀。

凌兰笑意盈盈的看着那位比之矮胖冬瓜不知强了多少倍的夏管家,脆声道,“五皇子瑾王爷与本郡主是姨表兄弟,他的母妃谢贵妃与本郡主已逝的母妃裕亲王妃是堂姊妹。本郡主与瑾王自幼一起长大,送这些小玩意也是很正常的。夏管家有什么疑问吗?”
她这番话说的,其实都是夏水央知道的东西,说了也等于没说。其实夏水央想问的是,她怎么送瑾王爷东西的时候,也不说是谁送的?难道瑾王爷就一定知道是她送的吗?
夏水央琢磨道,“郡主,奴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郡主可以答应否?”
“郡主与我家公子成婚的时候,送婚的宾客,可否请郡主的表哥——瑾王爷前去?”

凌兰的笑僵在脸上。
如果有一个人问你,姑娘,你结婚的时候让你曾经思慕过的男人送你,把你亲手交给另外一个男的,你愿意吗?
你还说什么?
凌兰在心里把夏水央骂了许多遍,然后不得不承认,自己败了。在嫁到夏侯家之前,就败给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管家。
她好想大赞一声:哦,夏管家,你赢了!

夏水央面上的笑似真似幻,好似狐狸的那种狡猾,有淡淡的蛊惑人心。

凌兰透过窗格望向已经淡下去的夕阳余光,忽然很颓废。自己活得真失败,还想着今天来试探一下夏侯兰泱,在成婚之前给他个下马威,谁知,偷鸡不成蚀把米,输得连面子都赚不回。凌兰此刻,深深的,讨厌上了,夏水央!
她转过头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夏水央:“不要!”说罢,拂袖走下楼去,再不理会夏水央。
暗光余晖里,夏水央无声笑开,像一种抓到猎物的满足。




、初逢(三)

走下楼的时候,凌兰不得不再感慨:她今个出来之前,应该去查查黄历,卜算一挂的。早知道会遇到这么多尴尬的事,打死她也不会出来。
楼下正上演的,是一副两女争宠图:矮胖冬瓜一手揽着一位美女,正满脸肥肉横飞,左赞一句,右夸一声。而矮胖冬瓜面前,有两只白白的小手,抓着一只琉璃钗。
琉璃是才兴起没有多久的物什,其色流云漓彩、美轮美奂;其彩晶莹剔透、光彩夺目。因着是个稀罕物,虽然比之翡翠珍珠的,没那么昂贵,但因着其欣赏价值不错,特别受富家太太小姐们喜欢。
眼前这一只琉璃钗,色泽莹润。逆光时,泛着的光泽五颜六色,带在头上,可真是称得上绚烂夺目,光彩照人。
凌兰一看,就很是明了,这摆明了是两女同时看上这一只琉璃钗,谁也不乐意送给对方,正等着矮胖冬瓜宣判是谁的呢!

她这个倒霉鬼,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等到戏码上演到最精彩的时候下来!

碧梧一看见她,忙去扶她。哭丧着脸看着凌兰,活像是被卖了后见到亲娘的样子。
凌兰自然明白她为何会这样。
碧梧七岁的时候就当她的丫鬟,说起来比她还小一岁。算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她又不是什么刻薄的主子,与碧梧相处的时候,从来没真正把她当丫鬟看。虽然她自小娘不在,爹不疼,但好歹是裕亲王的大郡主,在家怎么着也有三哥疼着,在外有表哥五皇子宠着。虽不如那些天之骄女一生荣宠,但也没有受到太大的欺负。
眼前这情景,凌兰觉得,若自己真的是那些以夫为天的女人,早就该嚎啕大哭了。好在,她跟着她三哥顾兰澂混的时候,早就被她三哥洗了脑,什么夫纲,她压根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也幸好不知,也幸好初见矮胖冬瓜的时候她已经被打击的差不多了,所以这会儿子见到这么一狗血的戏码,她已经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了。

矮胖冬瓜见到凌兰下来,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并没有推开身旁两朵娇花的意思。

凌兰也不气,也不恼,只是让碧芙搬来一把椅子,自己坐下来,一边吃着碧梧趁她挑首饰的时去浮日楼买的点心,一边喝着店家殷勤端来的香茶。

其实除了吃,凌兰还有一大嗜好——看戏。
什么妻妾争宠呀,灭妻宠妾呀,谄媚诱夫呀等等等等,这些戏码,又不用去戏园子看,还比戏园子里的更加真实。而且不仅能免费看,还没有那么多观众惹你心烦,多好。

凌兰仔细瞅了瞅,恍然大悟。原来这两朵娇花,就是那天替夏侯兰泱送给她东西的婢女。瞧这两位,不仅长得差不多,连品味也一样。挑衣服,挑男人,挑首饰,都一个准。
凌兰吃了一会儿,忽然道,“碧梧,今个的蝴蝶酥不错,明天记得去浮日楼再买些。”
这话正被在楼上又拖延了一会儿才下来的夏水央听见。他站在最后一层台阶看了顾凌兰许久,也没搞懂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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