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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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别跑-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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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可是做为累赘留下来,迟早有一天要被抛弃的吧,现在离开,至少──他还会记得他──

一脚踢向身边的大树,然後龇牙咧嘴的一阵疼。

呸!

他什麽时候变得这样多愁善感了!

那个木头想抛下他?门都没有!他一定会死死的缠著他,一辈子。

可──

皱著眉头,摸了摸胸口。

只觉得心里的压抑越来越重,一点也没有缓解的趋势。

他这是怎麽了?

依他的性子,应该回到云天的身边,毕竟,离开云天,他什麽都没有,也什麽都不是,没有人需要他,没有人爱他──可──看到云天为了自己吃苦,他却觉得很不开心。

非常不开心。

不开心到宁愿离开他。

但是现在真正离开了,他却觉得很难过。

复杂的情感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小王爷只觉得茫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他该去哪里?又有谁需要他?

他不知道,他什麽都不知道。

从小到大,第一次发生这种事,以前的他,只要自己开心就好,而现在──什麽时候开始关心起了别人,担心那个人是否会厌烦他,担心自己被抛弃──

可恶!

他到底是怎麽了!

他的思绪浮浮沈沈,突然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人,两人同时倒退著坐倒在地上。

秦煌扬眉,抬头就要发火,却发现,被自己撞到在地上的,是一个佝偻的老人。破旧的衣衫,脸颊却很干净,皱纹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额头,头发斑白,只有一双眼睛极为有神。老人看到他,咧嘴微微一笑,挣扎著从地上起来。“小哥,对不住了。我赶事,没有发现。”

说罢,径直就要走,可刚刚跌到地上,扭到了腿,身形一动便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秦煌手快,当先扶住。

“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谢谢小哥。”

老人呵呵一笑,“我还有要事呢,小哥可以放开我,我自己一个人走没有关系。”

秦煌下意识的松了手,老人慢慢的挪动了一步,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想到这件事他也有责任,秦煌顿时心里一虚,他再度上前,扶住老人的身子,硬声硬气的说了一句,“反正我现在也没地方去,你要去哪儿?我扶你过去好了。”他别开头,生平第一次做好事,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谢谢。我要去的地方就在前面的药店。”

药店?

秦煌遥望了一眼街道的那头。

果然有一个褐色的牌匾──‘静安药店’。

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天色已经基本上暗了下来,药店只剩下一个看门的小童。见到有客人进来,抬头便道,“师傅不在,要看病改明儿再来吧。”

“不,不是看病。”

一张写满了字的纸被放在小童的面前。

“我是来取药的。”

 小童抓起纸看了半天,才皱起眉头,“这字太草,我看不明白,你去找东街的秀才,这条街也只有他会写字。让他帮忙把字抄一遍,明天再过来拿药吧,店马上就要歇了。”

 听到这话,秦煌不由一愣。

“这──”老人为难了,“可我老伴的病一天都不能拖的,我──”

“那就只能找其他药店了。”小童无奈。

 秦煌站在一边看了半晌,见那老人接过纸,径直想要往外走,看对方步子踉跄,想起毕竟是自己的责任,心下一软,对那小童说,“可有笔墨纸砚?”

 小童狐疑道,“有的,请问你要干嘛?”
 
“抄药单。”

 小童将信将疑,直到秦煌将药单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才瞪大了眼睛。

 字迹清楚,整整齐齐。

老人登时感激,连声道谢,就差没有朝著秦煌跪下来了。

第一次被人这样,秦煌忍不住的有些红脸,别过头去,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还有那麽点的用处……

好人做到底,秦煌将老人送回了家。

那是一个小别院,在巷子的深处,看起来极为破落。

进了门,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继而听到一阵咳嗽声。

一个人侧躺在床上,捂著嘴,瘦弱的身子一抖一抖的,灰白的长发披散下来,拂在枕头上。看到有人进来,那个人抬起头,一双眼睛倒是完全没显出苍老的病态,格外灵动,看他的样子,几十年前,也是个外表出众的人,只是现在脸颊惨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见到老人,他的唇边漾起一抹笑容,“阿乐。”

“紫,你没事吧。”老人惊慌失措的跑上前,身子几次踉跄,几乎要跌倒。他扶起床上的人,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还好,没烧了,等著,我煮稀粥给你吃。”说罢,放下药包,支开锅,到了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秦煌忍不住问,“那是你的──”

“我的老伴。”

老人扭头打量著秦煌的脸色,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所说的老伴竟然是个男人。”

秦煌摇摇头,这没什麽奇怪的,毕竟,他也是这样。

他奇怪的只是──

“他病了多久了?”

“从三十年前起,就病著了。”

“三十年──”秦煌目瞪口呆。

“不,可能更早……”老人道,“从我三十年前找到他的那时候,他就已经病著了。”他的眼神黯淡下来,表情里明显夹杂著一种显而易见的悔恨。

“你曾经後悔过吗?”

 秦煌忍不住的问,“後悔吗?让他拖累了你三十年,若是没有他,你该会更轻松吧,也不用──”方才在屋里,他发现那放在墙角的泥人。这样的小本生意,这个老人,又是怎麽一个人承担著药费,而且一下就三十年。

“不,我只会後悔,为什麽没有早点回醒。”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宁愿在四十年前,不要离开他,这样,至少可以让我们多相处十年。”老人呵呵一笑,“你该认为我很傻吧,因为一个小小的执念,错过了十年。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他摇头,叹息。

 这句话太过耳熟──

 好像──好像在前一会──

 秦煌忍不住的楞了神,想起云天,表情黯淡下来,“可是,他什麽都不会,你不会厌烦了吗?”

“厌烦?”

 老人叹息著摇头。

“我们认识了五十年了,五十年我都没有对他厌烦,而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个五十年。”

 秦煌哑口无言。

 看著稀饭已经煮好了,老人端著碗想要出门,秦煌却唤住了他,“那──既然这麽喜欢,四十年前,又为什麽要离开?”

 老人的神色复杂起来。

“说到底,只是我的任性罢了,因为担心,因为恐惧,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让我错过了十年。”

 他看到秦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忍不住的一笑,“小哥,如果真的喜欢,就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思。可别学老头子我,过了十年,等了十年,才悔悟。”

 他见秦煌没说话,又走了几步,然後听到秦煌的声音从後面传过来。

 秦煌从後面跟上来,老人瞅了他半晌,见他眉头蹙得紧紧的,好像有些茫茫然的模样,便又道,“小哥,也许在你看来,他需要我,但其实,我比他需要我,更需要他。”

 这话是什麽意思?

 秦煌愣住了。

 老人却没有再说话,端著碗到了内屋。

“紫,饿了吧。”老人用勺子搅动著滚烫的稀粥,吹温後送到紫的嘴边。

 紫摇了摇头,“阿乐,你先吃吧,你忙了一天,也该饿了。”

“刚刚稀饭一出来,我就吃了,这是剩下的,你放心,我不会饿著自己的。”

 紫点点头,这才张开嘴将粥吞了下去。

 秦煌在旁边看著,却没有点破老人的谎言。他看到紫伸出手,用袖子帮老人拭去额上的汗,两人眼角都带著笑,纵使在这样一个破落的地方,纵使屋里没有暖炉,没有毛毯,没有一个值钱的东西。纵使他们似乎三餐都无法保证。但他们真的好像很幸福。

 秦煌不知自己是怎麽走出门的。

 他只知道,他突然间,很想见到云天。

 街上人已经很少了,突然却劈里啪啦的下起了雨。

 秦煌看看天空,头发被弄得湿湿的,黏在额头上,但他却一点都不觉得不舒服。他想起了几个月前──那场雨,那把纸伞,那几块云岭糕。

 想起那时候云天浑身湿透的回来,从怀里掏出的那一个油包。

 其实那时候──

 自己就爱上了吧。

 从来没人对他这麽好过,从来没有。人人都讨厌他,人人都道他刁钻野蛮,没有人愿意接近他──只有他──只有那个傻呵呵的男人──

 秦煌站到了一个门檐下。

 要是自己没有拾到那个玉佩。

 要是没有──

 就再也没有人会在他生病的时候,一口口的喂他喝药;再没有人会因为他的发火,急得手足无措;再没一个人,会心心念著他,会把他抱在怀里,会告诉他,他永远陪在他的身边。

 再也没有人──

 秦煌捂著眼睛,莫名其妙的掉下泪来。

 他从来都是自私的人。

 第一次看到别人为他吃苦,他会难受。

 第一次,会因为一个人,习惯自己难以下咽的东西。

 第一次──这样在乎一个人。
 
 也是第一次──
 ……
 
“煌儿──”

 第一次这麽肯定,一个人会因为他而出现。

 秦煌转过头,看到一个人影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头发凌乱,全身湿透。云天看到他,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嘴巴一咧,露出雪白的牙齿。

“煌儿──我们回去吧!”

 云天看著他,没有问他去了哪里,甚至没有露出一丝的愤怒。
 
 秦煌却只是低头看著他的脚,蹲下身子,眉头一挑,却是怒了,“你的脚怎麽了?”

 鞋底裂了好大的口子,脚露在外面,磨得鲜血淋淋,布满了伤口。

 难道是为了找他──

 秦煌的心狠狠抽痛,“你这个笨蛋,你不是有轻功吗,怎麽会变成这样?”

 他该是跑了多久──才会──

 云天搔搔後脑勺,“我忘记了。”

 好简单的原因──

 秦煌恍恍惚惚,却似乎有些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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