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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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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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谦虚。”JOHN在他脑内道:“之所以这么回答,是因为我们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摇滚,其他还什么都不是。”

“那什么时候才能算乐手?”严欢不知不觉把话问了出口。

“当有人愿意听我们的音乐的时候。”JOHN这么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台上,表演给所有人看。”向宽道,“那个时候,大概能算是半个乐手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达给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乐手。”

严欢听着脑内脑外这两个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斗志。“那我就要做一个乐手。”

他道:“要让所有人都听见我的歌。”

向宽一愣,半晌,笑着拍他的肩膀。“年轻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凉凉道:“你还差得远。”

对于这两个泼自己冷水的家伙,严欢只能用鼻子呼气来表示不满。“我只是定下一个目标,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无论它有多么远。”

向宽很喜欢这个志向高远的小屁孩,于是也不打击他了。他开始和严欢聊着一些关于乐队,关于摇滚的其他事。严欢听得津津有味,他从向宽这个稍稍年长的同道中人这里,听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摇滚史上的奇闻异事,还有地下音乐的种种规矩。听向宽说,地下乐队的乐迷对于流行音乐持有的普遍鄙视心理,而当红的流行乐,也不屑这些自娱自乐的小众音乐。地下音乐和流行音乐,两边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拨,也算是件颇有趣味的事。

听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他还意犹未尽。不过时间已经不早,该回家了。于是他便和向宽约好,下次再到这家店来找他。

“随时欢迎。”临走时向宽对他挥手相送。“不过,下回来的时候表演一次给我听吧!”

表演?

走远了,严欢还有些迷糊,于是问JOHN。“他想让我表演什么?吉他?我水平还不够吧,总不会是架子鼓?”向宽是个鼓手,莫不是突发奇想,想和他这个小菜鸟切磋一局?

“傻小子。”JOHN嘲笑,“这可是你的第一位乐迷,还不赶快铭记这历史性的一刻。”

“乐、乐迷?”严欢呆住。“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你没听他一直提上次比赛时你唱的那首歌么?肯定是被你的歌声给迷住了。”JOHN得意洋洋,“所以我说,你有成为主唱的天赋。”

“我的志向是成为主音吉他手!”严欢愤愤不平,“虽然发展发展唱歌这一方面,似乎也是个不错的副业。”

“我劝你还是把主副颠倒一下吧,不然会没有前途。”

对于JOHN的冷嘲热讽,严欢只能默默磨牙。不过意外收获到向宽这样一个朋友兼预备乐迷,也是件令他开心的事情。开心到,严欢把今天是因什么原因才被人追赶到向宽店里的事情,给忘了。

俗话说,乐极生悲。很快,他就会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天,严欢刚到学校就被李波拉到角落。

“你昨天没出事吧?”李波神情紧张地看着严欢。

“没有,我没被他们逮到。”严欢上下打量李波,见他也没有挨打的痕迹,才放下心来。“你也跑掉了?速度够快的啊。”

“可惜,好运的也就我们两个了。”李波道:“于成功他们那一帮人可就惨了。”

严欢皱起眉头。“他们被人打伤了?”

“嘿,要是就这样就好了。”李波啧啧叹着摇头,“你不知道,受伤的可不是于成功他们,反而是他们把那群混混给揍了一顿!还差点出人命!”

严欢太阳||穴抽跳了一下,“谁闹出人命了?!”

“于成功啊!不,也不对。本来是黄毛拿了刀想要捅他的,结果被他小子一把抓住了。两人争执的时候不知怎地就把那黄毛给捅伤了,现在还在医院呢。”

心跳像擂鼓一般,严欢追问:“那于成功他们人呢?”

“出了这种事,谁还敢来学校?”李波摇头,“听说那个黄毛挺有背景的,于成功这次可是惹上了个大麻烦。他爸妈准备给他退学,要送他出国避避风头。我说严欢,你可别再和他们那帮人扯在一起了……哎,人呢?”

严欢书包都没来得及丢下,就直接向校门口出去,奔出去的时候门卫大爷拦都拦不及。

于成功出事了,他捅伤了人,他要被退学了。很可能,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太阳||穴突突地跳着,严欢头疼无比。

怎么会这样,明明一个礼拜前他们还在一起比赛,还笑得那么开心,还心怀期盼地畅想着乐队的未来。怎么就一个晚上的时间,这个世界就变了个模样呢?

怎么能够呢?

他心里诞生的梦想,还没来得及走出一步啊!

JOHN悄悄叹息。严欢还是太年轻,年轻到不明白,有时候世界就是那么残酷。

它只是轻轻一挥手,就能将你所有的梦捏碎。

作者有话要说:很多地下乐手没有正职,平时他们就在乐器行打打工,在各个酒吧流窜,仅仅抱着一个梦想。

在北京,这样的北漂人士就有很多,北京郊外还有一个村子,里面住的都是各地来的摇滚乐手,他们时不时自娱自乐在村里空地办个小型秀,真是即快乐又辛酸。

其实玩摇滚的乐队,大多避免不了四处流传表演,常常是一辆小货车,就上路各地行走去了。

《上车走人》是曾经著名乐队黑旗的乐手亨利·罗林斯,所著的一本书,记载了他们在各地的演出,热心的粉丝,被追赶的落魄以及穷困潦倒的路程,可以说很生动地揭示了一个乐队想要存活下来的艰辛。

真是够朋克式的生活啊,严欢想走这条路,我当然不会让他顺风顺水,总要经历磨难是吧。

、第一首歌

该死的!

按门铃许久,没有人回应。

严欢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墙上。不是说要一起发展乐队吗?昨天逃跑的时候,这小子不还是扯皮说要胜利会师么?

怎么现在,就这样不见人影了!

严欢无力地靠在墙上,翻着手机上刚刚收到的一条短信。

【严欢,这次的事我揽下来了,黄毛的事情你不用再担心。

好好练吉他,等着你超过我!

我走了,别惦记。】

赶来的时候,于成功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不知道是什么逼得他们这么急,一个晚上的时间全家都搬走了。这么快的速度,这样的不留痕迹,仿佛追逐在他们身后的是什么洪水野兽。

那个黄毛背后的势力真的有那么恐怖吗?而于成功又是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将这些恶果一个人全都扛下来,他扛得住吗?

严欢不敢再想象,慢慢地从墙上划下,抱着头,蹲在墙边。

不知过了多久,日头正高,他的肚子也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回去吃饭?”

一直默不作声的JOHN出声问。

“不想吃。”严欢声音闷闷的,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就在昨天,他还和于成功在一个学校,还开心地结识了向宽,并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乐手。而今天,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击。

于成功就这么走了,不回来了。那夜影乐队,也会就这么散了吧。

比起这些烦心事,吃饭算什么,吃饭有什么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着把人喂肥一刀宰了么!

严欢烦躁地一拳又一拳击在墙上,感受着那顿顿的痛感,似乎这些疼痛可以缓解他心里的烦闷。

“你不想再练吉他,就继续打。”JOHN冷冷的声音响起,“打到你的手皮开肉绽,打断你自己的骨头。那样你就永远不会有烦恼,也没有机会再去烦恼。你会变成一个毫无本事,还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话冷酷无情,却一下子惊醒了严欢。

他收回自己的手,这是弹吉他的手,这是他梦想的承载——不能因一时的出气而毁坏它。

“JOHN……”严欢呢喃,“我只是不服气。我们明明只是想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阻碍?”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时都会有很多阻碍。你才遇到一个而已。”JOHN道:“而且摇滚,没有磕磕盼盼,没有挫折,算什么摇滚乐?”

JOHN的声音最后带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碍眼的,踢翻那些拦路石,才算是摇滚。”

你屈服吗?你气馁吗?你害怕了

那么,便不要来玩摇滚。

这是勇敢者才敢挑战的游戏,这是永不妥协者发出的呐喊,这是对不公世界的抗议与嘶吼。没有这份勇气,就不要踏进这世界。

严欢从墙角站了起来,最后看了眼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饿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说,于成功不在了,夜影乐队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后不就要独自一个人混了?”

“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还能再和他见面。”

只要他们俩都还走在这条路上,都还醉心于摇滚这魔鬼般的音乐,那么,终有重逢日。

对着思绪飞远的严欢,JOHN提醒道:“我认为,你应该先想想回去怎么解释今天旷课的事。”

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课,严欢回家一定难逃一顿暴揍。

“……JOHN,我还是离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严欢,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训了一顿,他老爸的铁拳可是越来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挨揍后的严欢会默默躲到房间里,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现在,满脸青肿的他却坐在房间的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琴弦。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弹吉他,和于成功他们第一次组乐队,第一次比赛,第一次登台。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献给了摇滚。这音乐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它以这样深的力度在严欢心里留下烙痕。

被黄毛追堵时的狂奔,在乐器行里偶遇向宽,以及之后突如其来的一切。像一道浓墨,在心底画了深深的一笔。

严欢闭上眼,似乎还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时的气喘,与向宽交谈时的快乐,还有得知于成功离开后的震惊与失落。这就是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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