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知道了,你去干活吧,”夏泽昊拿起抹布往木桌边走去,吃力的擦起来。
擦完桌子后,吃早点的顾客就陆陆续续的来了。
“呦!几位爷,是吃饭呢还是住店呢”夏泽昊赶紧笑眯眯的走到几个看起来满面红光、肠肥脑满的大老爷们面前说道。
“吃早餐呢!”其中一个高大肥胖的中年男子说道,“把你们店里最丰盛的餐点送上来,要快,要四人份的。”
“好嘞,客官,您里边请,”夏泽昊谄媚应和道。
“来份最丰盛的早餐,四人份的!”夏泽昊朝厨房方向喊了声。
夏泽好忙忙碌碌转个不停,喝口水的时间也没有,杀人不偿命啊!
“客官,您里边请”。
“客官,几位?”
“刘铭,把这份早餐送去楼上的天字一号房”。
“唷,这位老爷,您吃好啦,总共是8文钱”。
“客官,您慢走下次再来啊”。
这就是夏泽昊在这里一个月来的生活,除了这个身体不是夏泽昊的外,老板抠门了点,饭菜差了点,没有了现代的高科技发明电脑、空调和马桶外,他生活还挺安好的。
夏泽昊,男,上海XX大学大三学生,是21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为青年,由于地球资源短缺,人口泛滥而导致他穿越到古代重新开始生活。
这是一个他不熟悉的千年时代;
这是一个他不熟悉的历史年代;
这是一个他无法驾驭的时空。
在这里没有金戈铁马,没有剑雨江湖,一统天下的宏伟大志,没有恩怨情仇,万丈豪情。
他只需要细细品味人生百态,享受人生的少有的宁静与平凡的生活。
不用倾城倾国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兰质蕙心的红粉佳人。
不需要精忠报国,他只需要平淡生活。
这里是位处在东暮王朝和南蜀王朝中央边界地带,这里有个小村镇,这个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这里有个十字巷口,有一家叫客栈,客栈上挂着个乌黑的牌匾上面写着——来福客栈。
来福客栈总共有5人,掌柜钱来福、大厨李大义、打杂工刘铭、洗碗工王大婶和跑堂伙计余浩,钱来福是个剥削阶级的小地主,经常想尽办法克扣的员工的劳动工资,弄的在他手下工作的员工们经常苦不堪言。
余浩(夏泽昊改成余浩)这一个月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熟悉了这里的一切的生活,每天干完活,就到床呼呼大睡,不再去想现代那生活。
夜,安静深邃。
百家灯火黯然。
夜黑风高杀人夜,适合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俺老早就想用这句了终于被我等到了,吼吼吼~)
天上飞檐走壁的,
地上攀爬遁地的……
咳~咳~这些都跟主角没关系,镜头切换,来到主角居住的房屋内,现在我们主角正踢着被子呼呼大睡呢,在梦境里正和小泽玛利亚滚床单呢。
话说在东暮王朝皇宫内,一座座气势庞大的宫殿整齐排列着,在一盏盏宫灯照耀下显得朦胧而庄严神秘,一座名为星辰殿直插云霄,气势磅礴,精致的阁楼内,檀木作梁,窗棂镂空花纹复杂多样,纱幔飞舞。
殿堂中央站立着一人。
一拢袍服雪白,长发如墨般被羊脂玉发簪束起,飘逸如谪仙,微风飘拂,暗光隐隐映衬着如同有种萤光流动在他身上,似梦似幻。
殿堂顶端镂空,镶嵌透明琉璃。
抬头仰望苍穹,墨色般星空布满星辰。
修长手指握着画着错重复杂线条的占星罗盘,“是时候该出发了,”嘴角微翘喃喃自语道。
作者有话要说:要评哦~只有给评才有动力。
由于作者第一次写文写的不好,造成大家不便,在这里先说声对不起。
另外感谢传说中的杯具指出我的错误,鞠躬。
4
4、第四章 。。。
清晨,空气中冒着丝丝清凉,清脆的鸟鸣声从远处传来。
街道两端第一层楼房都打开房门,开始招揽生意,奔波一天的生计。
塘下镇,街道巷子处,一家名叫来福客栈里的钱掌柜的在拼命打着珠算盘,颐指气使着个店小二端饭送茶。
日落西山已到傍晚,投宿的旅客居多。
青色石阶的街道巷子边农民们都收拾好自己的地摊的匆忙得回家吃晚饭休息去了。
来福客栈最后一批客人付账走掉了,余浩匆忙得收拾客人吃完饭留下的碗筷。这时,突然传来了一阵清脆缓慢铃铛声‘铃~铃~铃~’由远及进慢慢的传来。
听到铃铛声,余浩回过身,走到客栈门口张望。
再想哪家的姑娘戴个铃铛,快到晚上了还在街上行走,就往铃铛声响处望去。
空荡荡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各色酒帆轻飘飘的随风飘荡,迎面走来的着一头灰黑色毛驴,它优雅的迈着步伐缓慢得走来,它的脖子上挂这个项圈,项圈上挂着个鸡蛋般大小的铃铛在左右摇摇晃晃,还在发出铃~铃的响声呢。
在毛驴身上侧坐着一人,看见余浩从客栈走出,抬头正好与余浩的视线碰撞上。
余浩目光触及那人时,猛然一震,一双狭长的眼睛,瞳孔漆黑如墨,深邃而温润,如一潭湖水般寂静幽深,眉目间透着淡淡的温和,皮肤白皙使得他的唇看起来薄而红艳,一身雪白的白袍披身,黑发及胸不束不扎散落胸前与背后,清风徐徐,吹动发丝衣袍,似嫡似仙,他身上环绕淡淡书卷气息,让人感觉温和淡雅。
余浩感觉心跳有那一瞬间停止,很久以后每当回想起那一幕都无法忘却那初次见面那种让人震撼和身旁之人的每每调侃。
白衣男子见余浩呆愣,睫毛微颤,嘴角微挑,红唇轻启,问道:“这里是塘下镇的来福客栈吗?”温润话语轻轻穿透过余浩耳膜,似有诺无,一语毕随风消散。
余浩稍稍回神道了一声恩之后,睁着明亮的眼睛直盯白衣男子看,心想这个白衣男子怎么会有一种能蛊惑人心之感,使人能沦陷其中不能自拔,再细看却又给人一种虚无缥缈之感,能让人觉得他快融化空气中慢慢消散,使人半醉半迷而不自知。
白颖憋了一眼余浩,就不再说话了,他细长的睫毛遮挡住了深沉如墨的眸,不知在想何事。
余浩掐掐手掌心,稍回神,暗骂自己迷糊看个男人也能看走神,蹙着眉看着白颖,见白颖在思索事情就主动问:“客官您是要住店呢?还是吃饭呢?”
塘下镇地方不大,来回就这么一圈,居民也不多,眼熟的都是长期居住在这里的居民,陌生人也就是在东暮王朝和南蜀王朝之间来回走动商户,村镇不大,依山傍水,也算风景秀丽的小镇,邻里之间大多都相识的,有外地人来村镇一眼就能认出来。
余浩心想这个人一看就知道不简单,眉目之间透着淡淡的温和,身上书卷气息相溶,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塘下镇读过书的人不多,大多都是目不识丁。
只见他单身一人还只骑一毛驴,一身雪白的衣袍也无半点沾染灰尘迹象,似不像走过远路的人,难道大白天的遇鬼了,呸呸,乌鸦嘴。余浩气恼的拍拍自己的嘴巴,懊恼自己的胡说八道,胡思乱想,好的不灵,坏的灵。
白颖见余浩突然傻呆呆的拍了拍自己的嘴巴子,脸上傻愣愣的表情尤其恩……可爱,“呵呵~”一串淡淡的轻笑声从白颖嗓子眼中逸出,漆黑的瞳耀眼流盼,嘴唇朱红牵动成一弧度,撩人心怀,似七魂被吸了六魄,迷醉其中。
余浩看见白颖的笑容又失神了,他的小心肝在直怦怦跳。
余浩傻愣几秒,马上眨巴眼睛回过神,心想,这个男的不笑还好一笑还了得,又急急得重复一遍刚才的问话:“客官您是要住店呢?还是吃饭呢”?
白颖嘴角勾勒出似有似无的微笑对余浩说:“住店,”就下了驴背,将驴脖子上的缰绳递给余浩,指着毛驴说:“它叫小花,喜欢吃胡萝卜等会你多喂它几根萝卜”。
余浩一听这名字,就被雷到了,嘴角很不给面子的抽搐起来,非常不自然的读出小毛驴的闺名:“小……小花”, “欧—哼—欧哼!~”特响的哼叫声从毛驴小花嘴里发出,像似回应着余浩叫它的花名似的。
余浩现在虚脱得想着,为什么这个僻穷的小镇会突然出现个长相非凡的白袍男子,而且会有点脑抽的大老远的骑着个破毛驴来到这穷乡僻壤地方来,离谱的是还给一个毛驴取了个这么洋气的名字,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这个男的一直盯着自己笑还笑得一脸祸害样,害的余浩菊花一紧,差点憋气,最近没看黄历宜嫁娶吉日,不会把不该招东西给招进来了吧?!不要啊~南无阿弥陀佛,妖魔鬼怪快快退散啊……
余浩不安的带着白颖进了客栈,钱掌柜在柜台打着算盘见来了一白衣男子,眯着眼打量着白衣男子。
白衣男子来到柜台朝钱掌柜微微一笑,然后在客房登记上签了名字。
余浩招手让刘铭送这位大神去客房后,余浩虚了口气,心里委屈的咆叫道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跑龙套的!~
钱掌柜目送着白衣男子跟着刘铭上了楼梯拐弯进了客房,招手把余浩叫来柜台前来眯着泛光的眼睛说道:“这个白衣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家的大少爷,你等会过去问问他看,要不要将床铺上的被褥换新的,哎,记住多要几两银子。”
“掌柜的,不是有刘铭吗?为什么还让我去啊?”余浩嘟嘟嘴角不甘的说道。
“叫你去就你去,哪来的这么多废话啊!刘铭那耸样能行嘛!你给我快去!”钱掌柜瞪目恶狠狠指着余浩说道。
“行了——行了——行了,我去就是了,晚上要给我加鸡腿!”来到这里连个肉沫子都没尝到,天天馒头青菜,都快忘记肉的滋味了,再不吃点肉沫子非成仙不可。
“行,你只要从他身上多挖几两银,我就给你加两个鸡腿”。
余浩马上应和道:“好”就跑了。
钱掌柜晃悠着脑袋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低头看着客房登记上那飘逸的字体——白颖。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没人看啊!!?我写的头都痛了!!!大家要给评,收藏啊!!!!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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