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枪:白山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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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枪:白山猎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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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部下跟随。努尔哈赤把旺吉努视作从龙之士,留在了自己身边。从此开始,富察氏家族便开始了侍卫世家的生涯。由于是给皇帝做近身侍卫,出入宫廷,长枪硬弩不便随身携行,富察氏家族便极重视腰刀。哈什屯近身刀法三十六式是清廷每个御前侍卫都必须熟练的功夫。

哈什屯是旺吉努的长孙,富察氏家族的第三代,在清太宗皇太极身边做御前侍卫。当年皇太极被明军围困于松山城之时,一夜,明军的敢死士突袭皇太极御帐,形势万分危急。哈什屯挥刀独战明军百余敢死士。哈什屯虽然刀法精湛,但时间一长,佩刀卷刃了,无法劈杀。这时,一队明军已经接近了皇太极的御帐。哈什屯护在御帐门口,用力将刀掷出,正戳在一明军前胸。另一明军见哈什屯没了兵器,一枪偷扎过来,哈什屯猝不及防,忙用左臂格挡,被枪锋伤了手腕,鲜血迸溅。哈什屯挥出右臂,一用力将使枪的明军脖颈扭断。趁余众明军大骇之时,哈什屯从地上拎起两具尸体,一手一个,挥舞如飞,直到援军赶来。

从那一战后,哈什屯觉悟,光练刀法还不够,必须要用宝刀。于是立下了一条家规:富察氏人不再使用普通的军用佩刀,而是照着军用刀的形制,聘请最好的师父用精钢打造。渐渐地,富察氏宝刀声名鹊起,但富察氏家族只是自己配用,并不出卖,因此极为珍贵。

马武是哈什屯的孙子,康熙时给皇帝做御前侍卫,康熙六十年时迁授镶白旗蒙古都统。马武平生有两个最爱,一是宝刀,二是快马。康熙六十年夏,马武来南沟军马场挑马,见鲁格尔憨厚勇武,非常喜欢。鲁格尔把一匹自己亲自调教出来的赤碳火龙马献给马武。马武大喜,便把自己随身佩刀——就是这口宝刀赠给了鲁格尔。

今天,鲁格尔知道多小衮要进山杀鬼,便把这口宝刀送给多小衮。

宝刀快马,弯弓利箭,鲁格尔倾囊相送,让多小衮感激涕零。然而,若想翻越兴安岭逃命,多小衮还缺一样最重要的物件。正是少了这个物件,让多小衮在阎王殿前滚了一遭。

注:

①步甲:清代称步兵为步甲。

②马甲:清代称骑兵为马甲,又称骁骑。

③櫜鞬:系古代军人携装弓箭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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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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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索命杀虎獒

这些狗长得十分整齐,除去毛色不同外,体型、样貌都很相像。它们显然不是兴安岭当地农家常养的土狗,个子要大得多,毛短粗而密实,头很大,四肢粗壮有力,看上去很是威猛。

酒足饭饱。鲁格尔起身道:“兄弟,你快回房间,好好睡一下午。晚上哥哥为你壮行。”

整整一下午,多小衮鼾声如雷。晚间,鲁格尔又备了一桌酒席,菜肴与中午相比丝毫不差,只是桌上没了酒。餐毕,鲁格尔一挥手,一名护军走上前,双手捧着一只托盘,上面放着一只小酒壶,两只酒盅。多小衮一看,正是那天带段川和宗起上山的那个老护军。

鲁格尔道:“老洪,给多大人斟满。”老护军随即将两只斟满酒的酒杯递给多小衮。多小衮觉得这老洪很怪异,尤其是那天被鬼上身,样子着实可怕。多小衮便不正眼看老洪,只是伸手去取酒盅。老洪一移步,干瘪的老脸正与多小衮贴了个脸对脸。多小衮被吓了一跳,老洪却笑了。那笑容与被鬼上身时歇斯底里的面容一般无二。多小衮不由倒退了两步。

鲁格尔喝道:“老奴才!斟酒都不会,还要我教你吗?没用的东西!”

老洪含着笑容,低头给多小衮斟满一杯酒,又抬起头,对多小衮道:“大人,天要黑了。”

多小衮心道:“你个老鬼,天要黑了我还不知道吗?”抬眼一看,老洪正笑着看自己。多小衮想:“这老护军好歹是鲁格尔哥哥的亲随,我还得给他些面子。”口中谢道:“有劳了!”老洪却仍盯着多小衮看,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褪去了,干瘪的脸上毫无表情,一双眯缝的小眼睛直视着多小衮的眼睛:“多大人……天,要黑了。”

鲁格尔也盯着多小衮。片刻,他一挥手,让老洪下去,自己也举杯对多小衮道:“小衮,兄弟,你这就要进山杀鬼了,哥哥这杯酒给你壮行!”多小衮什么也不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此时,院中已有护军将马匹武器备齐。多小衮身着绵甲,扳鞍上马,张春将多小衮的长枪递了过来。多小衮坐在马上,冲众人一拱手:“我多小衮此去,凶险异常。如老天能助我斩鬼归来,自然是最好,如果我多小衮此去回不来,众位不必惦念,战死沙场是军人本分。哥哥可遣飞马向将军汇报,再派援军。”

说罢,多小衮扯缰绳带马欲走,鲁格尔一把拉住小白龙的勒口,看着多小衮,道:“小衮,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想去撞鬼,可鬼也许偏偏不想撞你。哥哥原本想在马场闷声升官发财,可鬼却偏偏找上门来。兄弟,你记住哥哥一句话,若是你进山寻鬼不着,却看见群鬼夜袭马场,你千万不要回来。有多远,跑多远。”

鲁格尔这番话说得唐突,让多小衮摸不着头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鲁格尔一笑,拍拍马头,道:“放心吧,小衮,有小白龙在,鬼都追你不上。”说罢不待多小衮答话,拉转马头,抬手向马屁股上击了一掌。小白龙驮着多小衮,向西营门奔去。院中,众人望着多小衮的背影,良久无言。

多小衮终于如愿,安全逃离了军马场,还意外获赠了宝刀快马,心中有说不出的舒爽,仰天大叫:“天佑小衮!天佑小衮!”这匹小白龙不愧是鲁格尔选出的好马,脚力极佳。多小衮觉着耳边风声呼啸,道边的树木景物像射箭一般向后飞去。

天已微黑,植被繁密的兴安岭看上去有几分诡异。随着马往山林深处走,多小衮心头的恐惧渐渐替代了兴奋。继续向前,草木越来越密,已经根本看不出路了。多小衮猛然想起,自己忘了管鲁格尔要一张南沟地图。没有地图,这茫茫兴安岭绵延几百里,如何走得出去?多小衮只是依稀知道,西北六百里外有一条额尔古纳河。过了河,就不是大清的国土了。河那边就是罗刹国。虽然罗刹人野蛮食人,但据说罗刹姑娘个个风骚标致,加之一想到被清军捉到多半要被砍脑袋,多小衮也只能到罗刹国暂避一时了。

向西北行进,多小衮算是运气好蒙对了方向。大兴安岭在这里呈东北—西南走向,向西北走是横越大兴安岭的最短路程,不过百十里,过了大兴安岭便是草原和戈壁了。到了那里,小白龙便能施展功夫了。六百里距离,小白龙一日夜便能跑完。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要先安全翻越大兴安岭。

在这没路的山间,多小衮也只能选好了大方向,信马由缰,希望小白龙能识路。正走着,前方密密麻麻出现一片绿色光点。那些光点时隐时现,分明是什么东西的眼睛。多小衮大惊,哆嗦着把枪挂到马鞍上,从腰间抽出了富察氏宝刀。多小衮心道:“杀鬼和杀人不一样。鬼就是一口气,虚无缥缈,铁枪刺不到,只有宝刀管用。”

起初,绿色光点都凝固不动,间或有些闪烁,随着多小衮人马前进,一些绿色光点开始移动起来。多小衮恍然大悟:哪里是鬼,肯定是狼!奇怪的是,小白龙却没有反应。多小衮熟悉马性,骑兵遇到野兽,马通常会比人更早觉察,但小白龙对那一片绿光点并不害怕,只顾向前跑去。

知道不是鬼,多小衮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心道:“小白龙真是马中豪杰。寻常马遇到狼群非惊了不可,它却如此镇定,那我也不能丢人!”

狼虽然凶猛,但毕竟比鬼好对付些。多小衮摘下弓箭,冲着绿光点最密集的地方就是一箭。周边的绿色光点一哄而散。“噗”的一声,随即传来“呦呦”的叫声。不是狼嚎,是鹿鸣。

多小衮催马至近前,只见一头梅花鹿倒地哀号。那一箭正射在鹿的肚子上。“罪过罪过!”多小衮滚鞍下马,刚举手要抽自己嘴巴,脑子里突然掠过一个奇怪的想法:“鹿这东西胆小,平日里都是远离人烟,怎么这些傻鹿靠着马场如此近?不怕被人射杀吗?”

想到这儿,多小衮不由惊出一身冷汗,顿时警觉起来:“暗夜里,鹿比人看得清楚,它们应该早就看到一个骑马持枪的人奔过来。若是平常,鹿群应该早就一哄而散,但这群鹿直到被我射杀一只才跑开,这是为什么?它们肯定恐惧着一个比猎人恐怖的多的东西,所以宁可被人射杀也不跑。那么它们恐惧的东西,又会是什么?”

鹿又“呦呦”地惨叫起来。多小衮为鹿拔下箭,肚肠也裹着箭镞流了出来。多小衮心中不忍,对鹿道:“鹿啊鹿,我多小衮并不是想射你,真是罪过。看你如此痛苦,我帮你解脱了吧。”说罢,一手轻抚鹿的眼睛,一手抽出腰刀,一刀抹断了伤鹿的脖子。黑紫色的鹿血顺着刀锋淌了下来。多小衮把刀在鹿身上蹭了几下,揩干血迹,又斩了些带叶的树枝,盖在鹿身上:“鹿啊,我多小衮闯山紧迫,来不及埋你,你就将就些吧。”说罢,翻上小白龙,继续向山上跑去。

南沟一带的山势是东南坡陡。进山六七里,马就走不了了。多小衮在前面拉着马步行,但那山坡,人手脚并用攀上去都困难,马四个蹄子空刨得土石纷飞,却寸步也上不去。小白龙急得“咴咴”嘶鸣。这马也很有性格,平日在马群里竞速驰骋,其他马都远远被它甩在身后,争抢母马时,其他公马也斗不过它,小白龙何时受过这等窝囊气,心中也自窝火。多小衮看马是无论如何过不了这山,心想:“我若是就此弃马徒步翻山,倒是有可能翻过去,但问题是翻过去之后呢?几百里草原,我两条腿还没走到,人早干渴饿死了。不能弃马。”于是,多小衮拉着马顺着山势折向东南方向行进。顺山势走省力得多,多小衮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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