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我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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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我为皇-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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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认为诸葛亮比没事就哭个两声的刘皇叔有用多了,但刘备一死,服气诸葛亮安心听命的还真就是不多。

这就是一个命的问题,有些人天生就是老板,有些人天生就是给人打工的,这与才能无关,甚至出色的领袖大多没有过于出众的才华,有的还打字不识几个,学历低的让人恐怖,却就是有那些高材生来卖命。

也许是胆魄。也许是魅力,也许是气质,或者乱七八糟的王八之气,反正归根究底就是那么一回事。

说来容易,做起来能有几个?

扯的有点远了,总而言之,在日常的事务上来说,我完全无关紧要,至少我不用为什么多操心思,自有人处理的妥妥当当。

对所谓的大权独揽,我没有一点的爱好。

综上所述,我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大闲人,而我派遣无聊的方式就是战争。

不管我是不是真正的男人,至少我拥有了男人的身体,那么就会必不可少的受到男性荷尔蒙的影响。

这与愔是不是个战争狂无关。

争霸,不朽功业,永远是男人的生命主题旋律。

告别了天真烂漫的七王子祺,我安静的站在门口,思索着我的未来人生路。

好吧,这个词用的我有点孕吐。

我只是在想一些问题,比如,和硕国在绿依国的西北部,羊城在西南角,也就是说事实上离的不是很近,至少占大半的禁忌森林其实和和硕国没有接壤的。

而戈源国则在西南,与羊城很近,隔了几个绿依的城镇,国内大片沃野丘陵,地势和缓。物产丰盛,但却致命的大半与禁忌森林靠边,时常有魔兽作乱。

所以说,和硕国虽然国内也有魔兽,但比之要少很多,威胁也少,连和硕国都出兵了,为什么临近的戈源国还没有动静呢?

对于他们而言,这是切身利益的关系,不是吗?

是有事耽搁——比如也发生也魔兽作乱问题,还是单纯的有什么顾忌,或考量呢?

我眯了眯眼睛,兮紫,美人兮紫,注定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纠葛了,从他绑架落塔的那一瞬间开始。

有些事情是注定的。

不过,在我决定要侵占两国的计划后,本身就不会有什么友谊可言。

千里之外的洛城城堡,古堡通体白色,古朴而优雅,细节角落都修饰了精美的花纹,端的是华美精致到了极限。

院中本是深秋,却开满了星星点点的花朵。好似春风来袭,鸟儿欢畅,喷泉撒着清彻晶莹的水花,鱼儿嬉戏争食,院中高傲的走着优雅的鸟兽。

好一片舒适的乐土。

此刻的卢修斯正在古堡中的书房内安静的阅读着篇篇用词遣句繁复难懂的古文,小心的用笔在一边注释。

那一头淡金色的华美长发全部梳到身后,柔软光滑,在采光极好的水晶玻璃下,闪耀着迷人的光彩。

那精致棱角的眉眼,那晶莹剔透的肌肤,那优雅高贵的举止。那严谨认真的姿势。除了不管何时何地都显现出来的贵族式的傲慢,就像是一幅完美的油画,还是梦中情人专程回忆的画作。

卢修斯,天生有让人着迷的本事,即便是亘古不变的傲慢,都显得缺一不可,那么的契合和完美。

本以为这一幕景致将一直延续到晚间,这位法圣大人才会放下他手中的书卷,好好的休息,以迎来日复一日的研究中的生活。

但一只凤羽鸟从窗口飞进,打断了这一切。

凤羽鸟是送信鸟中的一种,既不是最识图的鸟,也不是最忠贞的鸟,更不是什么耐力啊体力啊什么最好的一种,可以说在各类别具特色的送信鸟中最中庸的一种了。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优点,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凤羽鸟,有着凤凰般绝美尾羽的鸟类。

虽然它和凤凰没有一点的血亲关系,不过那通体平凡的色泽的羽毛却长了三根如同凤凰的尾羽,顿时生姿不少。

尤其是它在阳光下滑翔一般的滑过,那瞬间的光彩夺目,引得无数人对其的尾羽偏爱异常。

老实说,作为送信鸟,那是越平凡越被忽视的越安全,很多人宁愿将凤羽鸟作为庄园中的一种观赏鸟类,也不会用它送信。

不过,这中间当然不包括思想迥异的洛城卢修斯伯爵,我们伟大的法圣大人。

对于华丽的偏爱已经融入他引以为傲的古老贵族的血统中,他毫不介意的用凤羽鸟作为送信鸟使用,算得上一件平常而又不平常的事情了。

要说不平常,之前已经说过了,用凤羽鸟做送信鸟,还不是好玩乐的孩童和无所事事的贵族小姐夫人们,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法圣,一个家族的当家族长,一个中年的男子。

听起来就是比较诡异的,但也可以算作是普通的。因为我们家的卢修斯大人一向是对华丽的外表无比的推崇。

并且信奉着长相好的人不一定有才能,但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一定没有才能这样信条的卢修斯大人,实在是不值一提。

当然,这样的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很多贵族都或多或少的有这样的看法,不过谁也没有卢修斯这么理所当然光明正大的表现出来罢了。

就是古中国这样注重容貌的都有“相貌秉异,实非常人”这样的说法,可想而知卢修斯的行事风格有多么的引人注目。

不过他显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有让别人迁就他的资格。

有些事,有些人做就是遗臭万年,有些人做则会变成一段佳话流传,卢修斯就属于后一种。

话题又有点扯远了,总而言之,那只华丽的凤羽鸟停在书桌旁的架子上,神态倨傲的等待着卢修斯的注视。

所以说什么人养什么宠物。

卢修斯对他的鸟并不是很关注,直接取下了信件,打开,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上书:亲爱的小修修,人家想你了。

没有署名,当然也不需要什么署名,会这么称呼他的只有一个,那个当面就敢调戏甚至非礼的,他的陛下——愔。

猜到归猜到,并不代表卢修斯就会习以为常,甚至有什么心理的好的方面的活动。

他直接皱了一下眉,很用力的手指几乎将白纸撕得粉碎,最终,仅剩的一点理智终于克制了这个非常诱人的想法。

扯过一旁的一张白纸,颤抖的手显示卢修斯绝对没有他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平静。

“多谢陛下的抬爱。”很简短的回答。

笔笔华丽张扬,却异常细腻美观的字体跃然纸上,卢修斯甚至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给了凤羽鸟。

凤羽鸟明显对主人此刻非常不华丽的动作有些抵触,低吟了几声才抓住纸,姿势无比优雅的滑翔出书房。

屋内的卢修斯皱着的眉头却是渐渐的松缓下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暗流涌动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暗流涌动

(此章第三人称)

就在卢修斯回信的当口。他的儿子正站在施德学院的院校墙边。

精致的脸上满是踌躇和犹豫,外带着隐藏不住的一丝兴奋的光芒:“这样没有问题吧?”斯科特仅剩的一点儿贵族的理智在崩盘。

他的身边是一张同样小巧可爱的脸蛋,看上去要比斯科特小上一些,却是要沉稳上不少,只见他望着高高的院墙:“听说羊城的战火愈演愈烈,已经一发而不可收拾了,现在各方虽然平静着,但其他两国的人马援助都到了,这可是十年前巫妖王之后的第一次,不知是不是会天下大乱。”

斯科特转头看了看他:“那我们这样出现是不是会影响他们的布局?”即便他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但从小就在卢修斯以洛城继承人的严格教导之下长大,热血是有,冲动正常,归根到底还是有些基本的理智和素养。

易达没有回头,眼底却闪过一丝不明的光芒,淡淡的道:“陛下已经近半个多月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了,国事都由仁王殿下代理,还有两三天便是陛下的生辰了,却没有听说什么动静,以我的猜想,应当是去了羊城了。”

闻言斯科特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抿了抿唇:“小叔叔去了羊城?”这叔叔二字是上次在斯科特生日的时候愔要求的,理由是他既然是和卢修斯同辈,还是他的好友,自然就是斯科特的长辈了,叫声叔叔不为过。

不管是笼络人心也好,真心实意也罢,作为洛城未来的家主,斯科特都没有办法拒绝现任国王的亲近之意,更何况他也很喜欢愔。

易达微微笑了一下,整张小脸泛出一些红色,倒是平添了孩子该有的害羞和可爱,让斯科特看的一愣。

“我当然确定啊,陛下看上去远没有传说中的恐怖,虽然很威严,但也很亲切,易达很喜欢他呢。”眼睛亮亮的望着斯科特,带着崇拜的光芒。

斯科特昂起头,骄傲的道:“那是当然的,陛下那么的厉害,他还送我一条魔晶项链,那可是传说中的圣级魔兽璎珞的额石呢,可以提高魔力的数倍呢,连父亲都很喜欢呢。”

璎珞是并列大陆已知的七大圣级魔兽之一,也是以纯魔法而闻名的魔兽,虽然魔兽都是魔武共有的,但终究是偏向其中的一方比较擅长。另一面则不足道哉,不过或多或少都会使用。

璎珞却是其中少有的只能使用其中一种的魔兽,如同人一般,它们擅长的就是魔法,各系魔法融会贯通如臂使指,可以说比一般的圣级魔兽还要厉害一些。

而额石则是它们魔力的汇集地,名字是额石,但并不代表就在额头上,却是在身上任意一个地方,每一只还不一样,你即便费尽了功夫杀了它,说不准那额石早就被打的稀巴烂了。

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了

说到七大圣级魔兽,并不是指最厉害的七只魔兽,指的是七种最厉害的魔兽,所谓的种,就是说的纯血的种族。

魔兽不在乎纯不纯血,纯血也会和其他的种族繁衍后代,这不是问题,纯血就是说有种族,有族群,基本一致的基因。

比如巨龙。比如凤凰,比如麒麟,比如璎珞。

也许数量不多,但好歹不是世上仅存的一只,也为人们熟悉和认识。

所以,那条魔晶项链算是绿依王室的珍藏了,也许还是世上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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