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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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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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杂货铺,是吧?简单的说,一粒小麦与小斯卑达山羊草先拼出一个杂交种。这个杂交种又因为偶然的机会进化成二粒小麦。最后再与方惠山羊草杂交,就成了普通小麦。

现在孙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将洒落在地上的小麦颗粒全捡回来,认图辩认出来它到底是哪一种。

不过最后孙志新仍是失败了,他可并不是什么农学家,只认得地上的麦粒应该是更进化度很高,已经杂交完成的普通小麦,却认不出来它到底是冬小麦还是春小麦。它们一个当年春种秋收,一个当年冬种来年夏收,对温度的要求差别很大。

不过孙志新不是很介意这个,他急于求证的是从乌兰哈特的遗物里得到的小麦到底是死种还是活种,如果是死种,就这点量来看,除了煮点小麦粥喝或是烤几个面包做几个馒头尝尝新鲜就没啥想头。而如果是活种——部族的机遇就来了!它甚至可以借着小麦的推动一飞冲天!

是!在乌兰哈特的遗物里能找到小麦,真是一个意外的天大惊喜!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很想把乌兰哈特的尸体从雪地里刨出来,毫不吝啬的在她脸上亲上两口。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个半死不活也不冤。

见孙志新长久不语,一直在一脸若有所思的捡麦粒,那动作,那神情,竟是比当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纳鲁赠的兽牙还更珍重。

众人互看一眼,全都开始帮孙志新拾麦粒,一粒粒全捡起来,重新寻了一个完好的皮囊装起来。

纳鲁左右瞅瞅大家,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麦粒这种技术活他帮不上忙,干脆运动狼尾,像扫把一样把麦粒扫拢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捡。这家伙,动作习性真的是越来越狼……

当场的气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捡金子一样拾麦粒,直到纳鲁把尾巴当扫把使,布库又捧着自家亲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麦粒后气氛才变得轻松了些。

孙志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发觉自己入了魔障,小麦的重要性和它能带来的改变让自己变成了魔戒里的||穴居人,太过重视,以至于忘我。

世上有时候确实就是有一种古怪的缘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就像眼下重要无比的小麦一样。既然如此,何不抱着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洒脱态度去看待它呢?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于可以轻松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么吧?”

布库拼命点头,他早就想问了,可吉玛的脸色和现场的气氛压得他竟是不敢问。

泰格也看着孙志新,一脸的询问,能让小新露出这种表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孙志新抱着重新装入皮囊的小麦,抓起一把,感觉它们的饱满以及在手指间流泄的美妙质感,叹道:“这个东西叫小麦。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样是活种,整场和乌兰哈特的恶战,我们简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现在想来真像是专门来献宝的……”

“是吗?”泰格斜着眼,所谓的宝贝差一点就被他随手给扔了,幸好看到装着它的皮质不错才拿回来瞧瞧。

布库还是没搞懂小麦是什么,忙不迭问道:“吉玛,什么是小麦?它是拿来干什么的?”

孙志新轻轻一笑,看了看皮囊里的小麦,保守估计它们应该有两斤左右,损失一点点应该不要紧。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里把它们煨到火去加热烘烤。

过得一阵之后,麦粒被烤熟,而且运气很好,好一阵噼啪作响声不断,竟有一大半的炸裂开来成了爆麦花。体积暴涨之下,石碗有些装不下,一满碗褐花褐花的爆麦花装着,真是好看得很。顿时的,便有一股子若有似无的麦香气息散发开来迷漫在空气里,清香诱人,带着爆麦花独有的芳香气味。

“呀!真香!”布库吸了吸鼻,欢喜无限的叫道。

纳鲁和银星的灵敏鼻子第一时间闻到了这种香味,孙小鲁更是蹦哒过来伸嘴想去吃。

孙志新把它拖开,一人分发了一些爆麦花,笑道:“尝尝。”

布库一尝就眉开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麦是用来像这样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尝,像纳鲁和银星这号嘴大的能品出什么味道来不知道,在场的凡是生着人嘴巴的都吃着觉得很香,味道与以前吃过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孙志新没吃,做为一个现代人,奶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么他没吃过?比较而言,其实爆麦花还是味道最差那种,连在商店里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麦花糖出售,单纯的爆麦花一般没有人吃。

摇头笑笑:“小麦不仅仅只是像这样吃,我只是图省事,选了最方便的办法,它的吃法多得连我都数不清。大家觉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应该是用石磨去掉表面的硬壳,把里面的果实磨成细粉,再用这种叫做面粉的细粉来制做成各种食物。像面包、面条、麦粥、馒头、包子、花卷、饺子、油条、春卷……能数出几百几千种来。在我那里,专门用面粉做面食的相关工作还有个专门的名称,白案。”

众人听得一楞一楞的,布库更是听得口水流得三尺长,用这个可以做数不清的食物品种?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玛这般看重它,原来它竟是这么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细,听到孙志新说起在我那里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不过还没来得及多想,又被孙志新嘴里滔滔不绝的新名称拐去了心思。

瞪着孙志新手里的小麦,布库忍不住道:“吉玛,我还想吃点儿——刚才那个叫啥?”

“爆麦花。”

“对,就是它。”

孙志新摇摇头,道:“不能再吃了,我还要用它做其它的用处。”

布库有些失望,但还是懂事的点点头,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玛,你要用它干嘛,我看它们并不多啊,能做出来你说的那些好吃的?”

“现在确实不多。”孙志新又抓起一把麦子,放到眼前细细的看,他还真不肯信这些连外壳都包着的麦粒会全都是死种。

“不过,小麦真正的好处在于它可以不断的种植收获。如果它们跟我想像中的一样是活种,那么我手里的这一包小麦就会变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孙志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试验一下,把这些带壳小麦浸到水里去试试,看它们能不能发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绿豆来发绿豆芽一样,小麦的发芽条件也并不挑剔,合适的温度,有水就行,条件很容易满足。

只要能发芽证明它们不是死种,接下来的种植孙志新虽不敢说是行家,基本的东西却都会!乌兰哈特带来的这个宝贝将会在部族生根,从此成为部族的主食!



186

正文 农夫与种植

第二日孙志新急不可待的就拿手里的辣椒种子和小麦种子做试验。

取了些湿润的土壤围拢到冰墙下,它不大,也就一尺见方左百,厚度约有二、三十公分,仅算作一块超微型的试验田地。冰墙那里虽然光照不好,好歹也算有阳光照射进来。只能选这里,外面肯定不行,外面的温度约有零下三十几度,实在太低,种子不太可能会在这种温度条件发芽。就算是室内靠近冰墙下能照到阳光的位置的温度也在霍零度以下,所以又拿了四个火盆围绕在土边给种子周边的环境保持温度。

整个微略试验田的情况总体归纳起来很像孙志新原来时空的玻璃温室,种子发牙成长的条件算是简陋的准备了出来,接下来的事只能是静待种子发芽。

其实植物的生命力非常的强大,顽强而出众的生长力量会使它们只要有一点合适的条件就会成长起来,所以孙志新原来的那个时空才会有桀骜的生长在半山腰怪石上的黄山松,又有嫩芽破石以柔弱对抗千斤重压的生命奇迹。只是手里的种子是活种,它们也可以造创出这样的生命奇迹。孙志新大是期待着自己手里拿到的种子也会出现奇迹,从此让部族真正能告别缺衣少食的生活。

什么叫种植部族之人全部不懂,只知道孙志新现在正在干着的事情不那简单。便三三两两的总是有好事者跟着来看。像布库这类好奇心思重的,哥本这类十种打闹九处在的蛋疼人士每场必到,孙志新守在那一尺见方的小小试验田那里时,他们就一定在。

“孙志新大叔,你把小麦放到土里,浇上水,就一定能长出小麦来?”

问这话的是鲁高因,布库的好友之一。他带着尊敬意味的称呼听得孙志新满脸的黑线……爷穿过来的时候才二十三,现在到了这里呆了一年多也不满二十五,怎么他奶奶的就成了大叔了?又恍然大悟,是跟着自家两个鲁玛才倒了血霉,那两个已经是半吊子大叔了,所以自己才跟着升级成了小大叔……

“能不能不叫大叔?”孙志新没好气的道。他就是喜欢装嫩,不愿意快速变老,就像他最喜欢唱的那句:向天活借五百年!他一点都不介意变成老妖精。

“哦。”鲁高因应了一声,和布库截然不同的显得有些白晰的小脸上带着仰慕,改口道:“孙志新叔叔,小麦长出来是什么模样?”

从大叔变成叔叔……好吧,孙志新勉强能接受这个。

还不等孙志新回答,鲁高因又问:“也是这样一颗一颗的在土里埋着?”

一颗一颗在土里埋着那是土豆,不是小麦……不过孙志新倒是心中一动,反问道:“你很喜欢看我这样种小麦?”

“嗯!”鲁高因重重点头,小脸上一片好奇与期待。

“那……这样。”孙志新又摸了五粒小麦出来递给鲁高因,笑道:“给你,试着学我那样种种试试。”

“我可以?!”鲁高因大喜,瞧着孙志新掌心的五颗小麦又有些忐忑不安:“很贵重吧?我听泰格族长说它们以后会变成很重要的食物,拿来让我试,好吗?”

“没关系,五颗不算浪费,你喜欢就学着种吧。反正以后也不可能我一个人能种得过来,你学会成将来当个农夫,好不好?”

“什么是农夫啊?”

“就是专门种庄稼的人。”

“什么又是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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