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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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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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称为洪大夫的女人看了一眼赵明朗,又瞪了一眼赵明月,转身走了。赵明月瘪了一下嘴,在赵明朗耳边轻声说:“哥,这个不行,情商太低了。”
赵明朗眨眨眼:“什么叫情商?”
赵明月说:“情商就是接人待物、处理事情和情绪的能力,这个洪大夫不能成为我嫂子的候选人啊。”
赵明朗嘿嘿笑:“你这么快就看出合不合适啦?就因为她撞了你一下。”
“如果我是她,我会当面来跟你打招呼,你肯定就会把我介绍给她了对吧,或者会单独问你跟你在一起的姑娘是谁,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带着明显的敌意去撞对方。这种人心胸狭窄,爱记仇,睚眦必报,而且耐不住性子,你不信多观察一下。”赵明月说。
赵明朗听妹妹这么一说,笑了起来:“那好吧,我再观察一下。”本来这个洪大夫是他们学校的校友,长得也还可以,他还打算发展一下的呢。
赵明月拍拍她哥的胳膊:“好啦,你自己慢慢观察吧,我要走了。”
赵明朗说:“那我不送你了。”
“不用,我自己去就好,多联系,有空多回家去照顾点。”赵明月跟三哥摆摆手,转过身,潇洒离去。

、第七十六章 救美

赵明月回到北京;毛剑兰已经独自开了半个月的店了,见她回来;总算松了口气:“小赵,你可算回来了,这儿都积了好几件衣裳了。”
“什么衣裳;你还做不了?”赵明月问。
“两套男式西装,还有三条旗袍,我哪能做啊,别把人的给做坏了,非得你来做才行。”毛剑兰说。
赵明月将旗袍拿过来,每块布料里都夹着一张纸条;写着量好的尺寸和款式要求:“他们都不着急要吧?”
“我跟他们说了;你要晚点才能回来,他们愿意等就等着,不能等就去别人家做。”
“成,那我现在开始做。”
毛剑兰忙了一会儿,停下来说:“小赵,明年咱们就不能在一起做衣服了。”
赵明月抬头看着她:“你要是还想做,咱们可以等暑假的时候再来开店。”
毛剑兰笑了一下说:“我到时候应该会回老家,不会留在北京了。”
“为什么?北京不好吗?”赵明月问。
毛剑兰摇摇头:“北京当然什么都好,但是我不太想留在这里。”
赵明月不再说什么,北京对毛剑兰来说,应该是个伤心地吧,但是人一定要往前看,不能老沉湎在过去的回忆中。
其实赵明月就是想开店也开不了了,曹大妈已经跟她说了,她这房子要长期出租给人家开铺子了,赵明月就不能再在暑假的时候租短期房了,做完今年,明年想做,那也得换个地方。这是正常现象,经济复苏,市场活跃,自然一切都要跟着变化。
赵明月和沈旭跃带了自己家里产的茶叶去拜访宋司令和方姨,遇上宋小蕊也在娘家,她今年研究生已经毕业了,直接留校工作,现在正是暑假期间。赵明月看着宋小蕊,她有些发福,脸上略有些浮肿,再看小腹,有些微隆,便惊喜地问:“小蕊姐,你有啦?”
宋小蕊抿着嘴幸福地点头:“嗯,四个月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恭喜小蕊姐。”赵明月兴奋得抱住了宋小蕊。
魏勤今年调回了北京,两口子终于不用分居两地。他们早就打算要孩子了,但是因为宋小蕊还在读研,生孩子会耽误学业,所以这事就拖到了毕业后。没想到刚一毕业,这个孩子就来了,真是太及时了,小两口别提多高兴了。
赵明月替她高兴:“我觉得做老师真不错,每年都有几个月的假期,现在怀孕了,正好可以休息。”
“对啊,到时候你不是也要教书吗,也能享受这样的长假了。”宋小蕊满足地摸着自己的小腹,“等孩子出生的时候,我正好在放寒假,这样就可以多休一段时间的产假了。明月,你们明年毕业就结婚吧,然后赶紧也生一个,我们家孩子就有伴儿了。”
沈旭跃望着赵明月笑:“那我们也早点?”
赵明月不好意思地说:“那起码也要等毕了业再说吧。”
“对,等工作定下来吧。”沈旭跃说。
赵明月看着宋小蕊的肚子,心里颇有些羡慕,做母亲的女人,都是她羡慕的对象:“小蕊姐,再过两个月你肚子就大了,我现在给你做两条宽松的裤子吧。”
宋小蕊说:“对呀,我也正想找你说这个事呢。”
赵明月说:“你想要什么样的裤子,松紧带的,还是背带裤?冬天的话,穿得比较多,我给你做两条宽松的牛仔背带裤吧。”
宋小蕊点头:“好啊,那太谢谢你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
回去的路上,赵明月问沈旭跃:“你将来会分配到什么单位去?”
“我也不大清楚,可能是研究所,也可能是某个环保部门。”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沈旭跃当初在农村就是做支书的,现在加上他家里的背景,到时候多半都会分配在政府部门,那就是说,沈旭跃到时候会做公务员吧。到时候他们两个一个做公务员,一个做老师,要是没有太大的野心,日子倒也过得去。以沈旭跃的家世,他以后多半要往上游走,如果他从政,自己肯定就不能去做生意了。但是赵明月对高居庙堂兴趣不大,那里面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常常是翻云覆雨,不如远居江湖,做一对闲云野鹤,以自己重生所占的优势,那是得尽先机。但是,这都得看沈旭跃自己的选择。
暑假结束之前,赵明月接到了堂妹赵明秀的来信,是来报喜的,她已经被县里的师范学校录取了,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她妈还破天荒地摆了四桌,这是她头一回被家人重视,虽然她觉得这其实是母亲在跟亲朋好友炫耀,但她也觉得高兴,自己也终于可以为父母争光了。
赵明月由衷为堂妹感到高兴,为她做了两身新衣裳,给她寄过去,让她上学时能穿得体面一些。堂妹的事终于尘埃落定,这让赵明月放下心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大四开学之后,大家都开始为各自的前途忙碌奔波了,当然不是找工作的问题,而是去哪里工作的问题。由于这一批大学生里多半都是超龄的,还有不少拖家带口的,大部分人都打算毕业后就参加工作,只有极少数年纪小一点,家里条件相对不错的打算继续深造,考研或者留学。
赵明月也犹豫过要不要考研究生,后来想一想还是算了,她也不是个安心做学问的性子,她们宿舍里倒是有一个打算出国留学的,就是钱斯盛。钱斯盛年纪不算顶大,家里父母都是公务员,不差钱,她爱读书,喜欢做学问,准备申请英国牛津大学的欧洲中世纪史的硕士研究生。
高东方倒是很想继续深造,不过以她目前的年龄来说,最好还是赶紧结婚生子,再拖下去,以后就要变成高龄产妇了,所以就放弃了深造的打算。
象牙塔的恋情,最经不起现实的冲击,不知道等毕业的时候,会有多少人迫于各种现实压力分手。
大四上学期实习,他们学校的学生都被分配到了全市的各个中学。实习期为三个月,时间不算短,除了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余下的都是学校安排,因为这一届大学生少,学校尽可能地为大家提供了比较宽松的实习环境,一个专业的学生,每个学校只安排四到五个人,这样学生就能够充分得到锻炼。
赵明月宿舍的几个人,只有唐卫华要求自主实习,回到早就联系好的西安某中学去实习,她毕业后就在那所学校教书了,这样可以提前熟悉工作环境。赵明月则服从学校安排,被分配到了北京四中,这所学校是北京鼎鼎有名的中学。跟她一起分到四中实习的还有高东方,宿舍其余几个人都被分到了各大学的附属中学。
北京四中的升学率历来为人们津津乐道,这也就意味着学生生源好,学生聪明,聪明的学生心高气傲,调皮捣蛋,不服管教。赵明月倒是不怵这些学生,再调皮也不过是一群小孩子,以她活了两辈子的眼光来看,八十年代的中学生简直淳朴得可爱。
学生聪明,就意味着思路活泼,对老师的要求也高,所以真正让学生心服口服的,还是老师的本领。实习老师最大的问题就是脸嫩,面皮薄,胆子小,缺乏威信,对于十几岁的青春期少年来说,最爱干的事就是挑衅权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赵明月的优势是,面对一个班几十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她能镇定自若地上课,而且谈吐优雅,条理清晰,这一点,就足以使学生不敢轻视她。
她这几年不算是浪费时间,扎扎实实地学了不少知识,足够应付学生的各种课堂提问。对于那些思想天马行空的学生,以她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应付几个题外话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所以赵明月只上了几节课,就征服了一众荷尔蒙分泌正旺盛的青春期高一学生,赵老师年轻漂亮,而且风趣幽默,课讲得好,她能从历史书中的知识旁征博引映射到现实生活的种种,课堂非常活泼,让学生感觉到课本的知识跟自己贴得很近。她很快就成了这一拨实习老师中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高东方那边的情况比较苦逼一点,她班上有个很调皮的男生,总是在课堂上与他辩论,能从历史说到政治,从古代说到当下,话题生冷不忌,而且相当激进。按照高东方的说法,这样的学生是个相当激进的分子,要是他早生几年,估计要被□□死。现在WG已经结束了,那个学生才能安然活到现在。
赵明月却有些担心,这样的激进分子,估计再过几年,在另一场运动中肯定会成为中坚分子。
高东方说:“这个臭小子,搞得我备好的课都没讲完。”
赵明月说:“你应该掌控全场,别让他牵着你的鼻子走。你可以让他在课堂上安静,下课时间再跟他辩论。”
高东方很无奈地说:“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总能轻易被这个学生挑起怒气。真是气死我了。”
赵明月同情地摇头笑笑。
北京市四中离他们学校倒是不远,每天早上,他们从师大出发,到学校去上班,下午学校放学的时候再赶回学校,每天如此,风雨无阻。
沈旭跃是理工科,他的实习期一向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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