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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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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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斯盛说:“你帮我打听一下他的联系地址好吗,我拿给我表弟,让他自己去问。”
赵明月满口答应:“好。”
这天赵明月去食堂打饭,发现于有清和一个女生在一起吃饭,她探头看了一下,发现居然是边红玉,两人还有说有笑的。赵明月皱起眉头,有清怎么和边红玉熟了,真是奇怪。她打好饭,端着碗走了过去:“有清。”
于有清回头,看见她,绽开笑脸:“明月,你也来吃饭,一起吃吧。”
边红玉站了起来:“我吃完了,先走了。”
赵明月对边红玉印象不好,她坐了下来:“你怎么跟她一起吃饭?”
于有清说:“怎么了?她也是我们老乡啊,正好碰到了,就一起吃饭。你最近很忙啊,很少看到你来学二吃饭了。”
赵明月说:“最近经常在学一那边,系里宣传部拉我去做宣传干事,有时候要帮着出板报,所以就没来这边吃饭。”
于有清点点头:“哦。”
赵明月想了想,还是说:“有清,你跟边红玉保持一点距离,别和她走近了。我觉得她这人不太单纯,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于有清太单纯,边红玉太世故,别把于有清给带坏了。
于有清点点头:“好,那我少跟她来往。”
赵明月笑着说:“你们班上女生多不多?”
于有清说:“我班上三个女生。”
“那还真够少的。”赵明月呵呵笑了两声,他们历史系一个班也才十多个女生,物理系自然更少,学校里目前的情况是男多女少,不少男同学想谈恋爱都找不到对象。
于有清说:“刚才边红玉说咱们同乡会有活动,这周去北海公园玩,你去不去?”
赵明月抬起头,看着外面依旧萧条的景象,现在还不到四月,春天还没来,天气还冷着呢:“这个时候去北海划船吗?”
于有清说:“不知道,可能吧。”
赵明月想起去年自己和沈旭跃一起救人的事,便说:“去看看吧,划船就别去了,当心翻船。去年我和宿舍的同学就这个时候去划船,碰上一家四口掉水里,还是我去把人救上来的呢,冷死了。”
于有清瞪圆了眼看着她:“这种天下水?”
“没办法,碰上了,救人要紧。”赵明月无奈地耸了下肩。
于有清说:“那你这次不去了?”
赵明月说:“我跟沈旭跃约好了,还有别的事,去不了。你反正没去过,那就去玩玩吧。玩得开心点。”
于有清听说她要和沈旭跃约会,心里略有些失望,点了点头:“好。”
赵明月回到宿舍,发现高东方和毛剑兰凑在一起看什么,赵明月问:“看什么呢?”
毛剑兰脸略有些红,说:“上次我们去野长城,沈大哥拍的照片,现在给我们寄过来了。”
“是吗,给我看看。”赵明月凑过去看照片,原来沈启学真的和毛剑兰在联系啊。那些照片基本上都是大家的合影,都是沈旭跃和沈启学给大家照的,赵明月还觉得奇怪,怎么照片还没洗出来,敢情是沈启学带去了,然后找个机会给毛剑兰寄过来了。
高东方拿着一张照片说:“剑兰这个照得好,谁给你拍的?”
赵明月一看,原来是一张毛剑兰蹲在长城上摘花的照片,她一手拈花,脸朝着镜头,笑得非常灿烂,拍照的人也很有技术:“是呢,真好看。拍照的人水平很高啊。”
毛剑兰红着脸说:“沈大哥拍的。”
钱斯盛回来了,看见大家在看照片,也凑过来一起,听说照片是沈启学寄给毛剑兰的,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原来老五和沈启学在通信呢?”
毛剑兰脸红通通的:“也没有经常,偶尔。”
“哦。”钱斯盛笑了一下,放下照片去看书去了。
赵明月也没注意到钱斯盛的表情,只是微微叹了口气,要是他们真的谈朋友了,希望毛剑兰能够扛得住沈母的狂轰滥炸。
别人的生活赵明月不能左右和参与,只能旁观着,自己的日子还是要过的。天气渐渐暖和起来,又有人开始穿春装了。看着靓丽的春装,赵明月想起去年开店赚钱的事,今年应该继续会有市场,要是能开个服装厂,批量生产,自己就没那么辛苦了,钱也会赚得更多。但是现在一切都只能想想,自己还是个学生,而且没有本钱,得先进行原始资金积累才行。今年夏天,她准备把毛剑兰培养出来,让她也来跟自己一起做衣服,自己负责裁剪,她负责车线,这样效率至少能提高一半。
五一劳动节,宋小蕊结婚。赵明月赶在他们结婚之前,给宋小蕊和魏勤做了两身衣服,魏勤只做了一套中山装,宋小蕊则做了一条旗袍。
他们的婚礼在北京举行,说简单也简单,说隆重也算隆重,没有大摆酒席,但是来的客人却非常多,大多都是魏勤和宋小蕊父母的亲朋好友,魏勤的父母是今年才平反的,正好回来赶上儿子的婚礼。
这是他们WG之后的第一场喜事,大家借着这个机会一起庆祝新生活,所以还算得上非常隆重。魏勤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立领中山装,宋小蕊则穿着一件大红带暗花的半截袖旗袍,幸好五一这几天来了一股寒流,两人穿着这衣服还挺合适的。
新郎和新娘的衣服都裁剪得十分合身,魏勤的个子非常高,穿着这中山装显得十分挺拔潇洒,宋小蕊身材高挑,有胸有屁股,旗袍穿在身上,显得玲珑有致、美丽非凡。这一对新人的衣着跟大家平常看的新人的衣服实在大不相同,几乎吸引了在场所有的目光。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是艳羡和赞赏的,也有一些人,看了一眼宋小蕊,就赶紧撇开了眼睛,认为这未免也太特出了,那胸,那屁股,生怕人不知道似的。没办法,不少人都被那种宽松得将女人曲线遮得一干二净的衣服荼毒深远,连美丑的标准都有些政治化了,看到真正的美的东西,反而以为丑。
不过真正美好的东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不少人在悄悄打听,宋小蕊和魏勤那衣服都在哪儿做的,结婚一生一次,就要穿得与众不同。
赵明月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跟沈旭跃说:“怎么样,小蕊姐衣服好看吧?”
沈旭跃满意地说:“等我们结婚,你也做一件这样的旗袍。”
赵明月笑着点头:“好。”
那边有人已经打听到赵明月这里来了:“你好,我是小蕊的表妹,听说我表姐的衣服是你做的?我今年秋天也要结婚,想做一件一样的衣服,你可以帮忙吗?”
赵明月看着对方:“哦,我在上学,平时没有时间,暑假的时候可以,到时候你跟小蕊姐说好吗,她知道哪里能找到我。”
对方点头:“好的,谢谢啊。”
沈旭跃说:“你准备白给他们做?”
“当然不白做,我又不认识他们。”赵明月笑着说。
沈旭跃有些担忧地忘了母亲那边一眼,赵明月发现了:“你妈会不会不高兴?”沈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如果自己做个个体户,按照常规思维来说,确实不大好接受。
沈旭跃无奈地说:“她一向如此,不高兴的时候比高兴的时候多得多。”
赵明月本想问问沈旭跃对自己做生意的看法,但是想了想,还是不说了,这个观念都是慢慢改变的,自己要是现在就说去做生意,估计沈旭跃心里也未必会接受。不过她相信以后他会接受的,毕竟他自己上辈子就弃政从商了。
两人参加完宋小蕊的婚礼,沈旭跃送赵明月回学校,两人坐在公交车比较靠后的一排,赵明月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之间好像看见了熟人,有点不敢确信,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确实是熟人,是李春梅坐在王兴凯的自行车后,两人有说有笑地跟他们往同一个方向走。
沈旭跃看见她一直扭头往窗外看,便问:“怎么啦?”
“我好像看见我同学了。”赵明月还有点不太相信这个事实,李春梅怎么和王兴凯在一起,看起来还挺亲密的样子。
“哪个同学?”
“我们宿舍的老三,李春梅,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好意外的感觉。”
沈旭跃说:“也没什么呀,男女同学有好感,谈个恋爱这很正常。”
赵明月说:“关键是老三跟那个男同学一点都不对付,两人凑一块就互相掐,没想到他们现在会这么好。”
沈旭跃说:“可能就是互相对掐,掐出感情来了。”
“可能是的,还真有意思。”赵明月笑。
赵明月倒是没有觉得,那王兴凯对自己表示过好感,现在转头去追李春梅这点不好,反正李春梅也是知道王兴凯的底细的,他们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欺骗的成分。只是觉得意外,明明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最后还会走到一起,这世界不是很奇怪么。
王兴凯这个人怎么样,具体她不了解,不置可否,李春梅应该比她了解得多,李春梅终于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几个舍友基本上都各得其所了,毛剑兰几乎每隔两周就能收到一封来自湛江的信,虽然她没有说什么,但也足以看得出,她跟沈启学非常聊得来。
只有钱斯盛独自一人还单着,看她的样子,似乎也不热衷这件事,每天只和唐卫华两个泡图书馆,各种大部头的史书一本一本地往宿舍搬。赵明月看的书,基本上都钱斯盛看过之后推荐给她的,就学习上来说,赵明月算不上最优秀的学生,毕竟大家都那么努力,她的底子也有限,况且她自己也并没有打算去深入钻研做学问。
暑假的时候,赵明月先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她要想办法去推动村里茶园的改革,将茶园分包到户。这件事当然也可以留到过年的时候再办,但是这种事,自然是越早越好。
赵明月把沈旭跃也喊回去了,沈旭跃曾经在茶园改造上出过大力,在村里还颇有威信,如果由他出面去提意见,被采纳的几率比她自己去提意见要大得多。
沈旭跃听完赵明月的打算:“你是说,将茶园全都分包到各家各户去?”
“对啊,不是已经有地方将田产分包到户了,我觉得我们村也该试试,这样大家就不用饿肚子了。”赵明月说,“先可以把茶园分包出去,到年底的时候,就可以分包村里的田地了,一步一步来。让大家先尝试一下,自己收成会不会比吃大锅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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