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龙葵妹遇上花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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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龙葵妹遇上花七哥-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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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这里真像姜国,小葵觉得很亲切,也已经感应到魔剑,就是在那座城中罢。”龙葵抬眼看看花满楼,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一双眼眸温柔,却毫无聚焦,她记起那么多曾经,假如可以,她真想摘下自己的眼睛换给花满楼。
“果然是白云城,它是玉门关外一个古老而富庶的城镇,白云城主叶孤城,可是一个能跟西门吹雪相形不绌的剑手,不过脾气古怪,假如魔剑真的在这里,我们恐怕必须去拜会他。”
花满楼拍拍龙葵的脑袋,其实他从来不喜欢踏入杀气剑气这么重的地方,可为了这个女子,他总是都肯的。
花满楼感觉到龙葵正望着自己眼睛,那种担心牵挂的悲戚,花满楼不用看,也能感觉到。所以,他突然一脸正经道,
“不过小葵,拜会叶城主之前,我们得先做一件事。”
龙葵闻言先是疑惑,后来了然试探道,
“哥哥,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先去买礼物?司空哥说,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在这里要想求人,就得先送礼物,你是要先短了白云城主的手?”
花满楼脸色瞬间黑了黑,心道,以后真是要让小葵同那只猴精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小葵不被带成个小猴精才怪。
“小葵,叶孤城不会收礼物,而且我的意思是,我们得先找块地,把柳先生葬了,否则,难道带着一坛骨灰去拜访叶孤城么?”
好吧,龙葵承认,哥哥说的很是。
却说龙葵跟花满楼这厢所处的环境虽不甚好,大漠风沙,但斗嘴亦是甜蜜,开始着实给柳余恨找一块好风好水的福地。
而一路回京的陆小凤刚好相反,尽管他不受任何人威胁,但天子召见,他不能不给这个面子,毕竟,他宁可不痛快这一时,也不想以后日日生活在逃窜中。
不过,这宫殿很富丽,笙歌丝竹的繁华,倒也让随遇而安的凤凰不那么无聊,当然,只要不是日日将他困在其中,他还是乐于体会其中滋味。
不过,真正见到那个帝王的时候,且两人还对饮了几坛时,陆小凤倒是切身体会到一个道理,他是凤,随心所欲的凤,因为如此,所以永远成不了龙。
而真龙就是龙,无论是心计才智,还是武功谋略,当之无愧就是当之无愧。
那天,他们看似都醉了,说天下,比武功,饮美酒,像最好的朋友,聊到深更换蜡尽兴处,直到总管太监在内寝燃上助眠的香料,那个还着明黄龙袍的男子依旧拉住陆小凤。看似醉的站不起来,眼底却一片清明,口中却含糊糊道,要同陆小凤像密友一般,同塌抵脚而眠。
灵台其实比不喝酒都清明的陆小凤,知道拒绝也无用,索性也不推脱,毕竟不管实际真相如何,表面看来,不过是寂寞的两个醉汉想有个朋友。
踏进内寝乾清殿的陆小凤,上下打量这皇帝,天下第一人的寝殿,却没想到尽是这样简单,壁上不过几副字画山水,桌上贡着几株花房培植的水仙,榻旁边还堆着如塔般的崭新奏折,为了方便批阅还有备好的朱笔,这些奏折因朱棣有令在先不许收拾而略显繁乱,可见平素这个帝王,连休息前都难得安稳。
不过,陆小凤触动倒不大,他只觉得,人各有命,既然选择了帝王路,孤家寡人便是宿命,所以还是花满楼说的好,愿生生世世莫生于帝王家。然而,这寝殿,最终还是令陆小凤心弦一震。
那是一幅画,挂在最靠近窗楹的地方,并不怎么名贵,也不显眼,不过那位置却让人无论那个角度,一抬头都能看到,那是画的一个女子,且是他陆小凤很熟悉的女子,是龙葵。




、风气云来客

“陆小凤;你在看什么?可是在看画中的那个女子?”年轻的帝王吐着酒气,他有一双眼睛让人不敢直视的眼睛,可巧,陆小凤刚好却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画里的女人?我看还是喝坛中的好酒实在,因为我又不是崂山道士;没有那画纸成|人的能耐。”陆小凤实在不确定龙葵的身份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更想不通她的画像又怎么会在这个帝王的寝宫中。
朱棣一笑;
“这幅画是朕画的,只可惜;后来再也没见过她,不过朕相信,始终有一天;这个乾清殿,不会只悬挂这么一幅画,因为天下都是朕的,可况一个女人?”他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曾几何时,他在燕京起义时亦是如此回答他的部下,虽然那个龙椅暂且不是他的,但终有一天,也将会属于他。
陆小凤笑不出来了,他突然在想,若是面前这个帝王知道龙葵已经跟别的男人情深似海,而且,那个男人还是天下首富花家的公子,他会不会更加有理由想杀了花满楼。
“天下当然是皇上的天下,不过,我的眼睛已经开始花了,根本看不清画中人的模样,无缘啊,无缘。”陆小凤只醉醺醺的叹两句无缘,便倒头就睡,他不能说认得龙葵,更不能假装不认的龙葵,只能说看不清,毕竟是在帝王面前,即便陆小凤不为自己着想,亦不能不顾龙葵和花满楼。
而朱棣摇摇头,再看一眼那画中女子,难道此生当真无缘再见吗?说到底,他们仅仅一面之缘。
谈不上倾慕,
更谈不上什么情根深种,
可他就是想要得到那画中的女子,说到底,无非是一个王者,对求不得这三字的深恶痛绝。
再说龙葵和花满楼,两人终于踏入白云城,龙葵满心都是将要找回魔剑修炼的欢喜,而花满楼看龙葵开心,亦是很满足,他还丝毫不知道,那个一心想踏平花家的帝王,除了敲竹杠,又多了个是自己情敌的身份。
可见冥冥中,上天自有定数,龙葵也一直觉的,自从遇上哥哥,一切幸福来的那样快,那样简单,总有一种似幻亦真,仿佛稍不留神就会溜走的感觉。
然而此番横在前方的,就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考验。
白云城虽是大漠孤城,然而,当你真的踏入其中,便会发现,这里的生活其实并不像它城池表面那般硬朗荒凉,反而处处鲜花繁盛,比之关内亦不多让。
牵着马走在巷口,空气中散发的淡淡的凤仙花的闻到,花满楼微笑,
“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白云城主的时候,他总是要鲜花铺地,看来不管是怎样的人,只是是跟这些花儿在一起,总是能感到身心愉悦的。”
的确,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处处冷香,而叶孤城的白云城姹紫嫣红,连他们这样的人都不抗拒漂亮而柔嫩的花,可况是热爱生命生活的普通人。
龙葵撑着碧色的绸伞,轻盈如蝶,四处张望这陌生却处处充满熟悉的古城,她挽着花满楼的胳膊,一步步踩上地面古旧的青砖,或许是年代久了缝隙松动的缘故,发出类似古琴叮咚的空壳声音。
“哥哥,想不到在这玉门关外,却有这样望天白云悠远,人间雾水缭绕的古城,难怪这里被称为白云城。而有鲜花的地方,让人的希望总也格外多,这也是小葵名字的由来,因为葵花,就是象征着希望的花。”
龙葵笑的明静,再加上一身冰蚕丝蓝的广袖留仙裙相衬,更显得飘逸如仙,她亲昵的偎在花满楼身边,丝毫不在乎男女大妨之嫌,惹得路上行人纷纷侧目,却无一不是赞叹这好一对璧人。
只因面前,是这样一位温玉般和气的公子,和那样一位如出岫彤云般美好的女子。
“那好,等我们拿回魔剑就回江南,我们可以在园中种很多葵花,我们会在一起,更会一起收获希望。”花满楼声音很轻,却可算是一辈子的承诺。我们会在一起,天下间最容易开口却是最难做到的约定。
他是白云城主,叶孤城。一个同西门吹雪一样,孤傲,绝世的剑客。
不过,也许这样的形容对他并不公平,因为也可以说,西门吹雪是一个同叶孤城一样绝世的剑客。
他是不可一世的白云城主,拥有一个,甚至在某些意义上,连大明都无力插足的白云城。
金钱,名利,地位,武功,声望,美女,这世上令人心动的一切欲望,他似乎都拥有而得到满足,可他却似乎,并不开心。他亦很少笑,而不笑,亦不是因为难过。
只可惜,这个道理很少有人懂,所以他在玉门关外,登上那座冰冷孤绝的山顶,最接近神的地方,天外飞仙只能与白云为伴。
不过最近,他的手下发现,自家城主貌似心情不错,虽然依旧冰着脸,但周身散发的气场,却不像从前那么渗人了。于是,群众的想象力是无穷尽的,大家纷纷猜测,也许城主是要娶媳妇了。
然而事情的真相总是同那些捕风捉影的流言差距十万八千里的,原来,一向喜欢收集兵器的叶孤城,得到一把旁人进献的古剑,样式奇特,一到深夜便隐隐在匣中鸣,人不持而自生剑气,颇有名剑求主的态势,因此,深的叶孤城欣赏。
不过其实,因为龙葵在其中修炼千年,这魔剑早已认龙葵为主。所以,那魔剑隐鸣才不是什么名剑认主,八成是因为找不见龙葵,伤心的哭呢。
却说这日太阳已经到了地平线,只露出小半个火红的脸,花满楼决定先带龙葵先找个客栈休息,待第二日再做拜访白云城主的准备。
渐染暮色,龙葵也就收起绸伞,两人顺着青石板小街,来到一家称之为“云客”的客栈,小店虽不甚宏大,却干净而别致,略略靠近,就闻到那浓浓的酒香和饭菜香味。
小店生意很好,又是这个时辰,客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楼下已然坐满,花满楼便牵着龙葵上了二楼,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临风暖意煦煦,窗框上雕着精致的蔓藤夕颜的花朵,阳光一消失,天黑的便格外快,绯色的窗纱已经隐隐透出窗外街市渐上的灯火,又兼民居炊烟袅袅,越发显得温馨。
龙葵知道,其实若是哥哥自己,他坐在那里都无所谓,因为他的眼睛看不见任何光明,只是为了龙葵,才事事肯费心思。
那小二已经殷勤上前,因见是生客,便热络的推销起店中的招牌菜,什么烧酒驼峰,香撕牛肉,反正看这两位,绝不会是买不起的主。
但,那小二眼神略过花满楼和龙葵坐的位置时,总有些欲语还休的感觉。
“小兄弟,你不用为难,这张桌子若是有人订了,我们换一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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