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重返大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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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重返大航海-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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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别……这样……”约翰挣脱伯格斯统即将搂上来的拥抱,“你不用为我做这么多,我……我是不会答应和你回瑞典的……”他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几个字微不可闻。
“好吧……”伯格斯统万分失落,像是一块大石压上了他的心,他深吸了一口气,“我尊重你的决定。明天我会带着船队启程,既然你不愿意跟我走,就让这只小狗陪着你留在马赛吧。”
“少爷……谢谢你的理解”,约翰心怀感激道。
“如果你真的生我的气……”他的声音似有哽咽,耷拉着脑袋不敢与对方直视,慌乱中开始手足无措起来,他慢慢脱掉了身上的燕尾服,扭着脸接下脖子上的雪白领结,“我用这个……还你,可以吗?”料峭的春寒让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的身体不自觉的瑟缩,他像是想要极力挽留伯格斯统的温存,生怕一个转身那份爱便消失不见。
伯格斯统自我讽刺的暗自苦笑:约翰的第一次主动投怀送抱,却是为了与自己的示好做出平等对价,在这个笨蛋大叔的眼里,难道爱情是算术题吗?
他主动走上前轻轻在约翰的额头上一啄,柔声哄慰道:“我承认我有些失落,但是,即便你不答应和我走,我也从没后悔过之前为你做的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他捡起仍在一旁的领结,一丝不苟的给他重新系上,谆谆教诲道:“以后这种投怀送抱的事情,只许对我一个人做!”
他又蹲□子抱起在屋子里自顾自撒花卖萌的史宾格犬,将它的小爪子搭载约翰手上,“这狗算作我们的定情信物,让它见证我们的爱情,如何?”
史宾格撅着它的大鼻头在约翰身上嗅来嗅去,湿润微凉的鼻头碰触约翰修长的手指,“扑哧扑哧”吹着气。
约翰不由自主的接过伯格斯统怀里的狗,脸上是久旱逢甘雨般欣慰的微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是一种独属于成熟男人的气质。
“我都答应不生你气了,你是不是该表示一下啊?”伯格斯统又恢复了他惯常的自信慢慢,扬起侧脸对准约翰的双唇。
约翰一脸无奈的摇摇头,又回头看看紧闭的船长室房门,这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在伯格斯统白皙的侧脸上亲了一口。
伯格斯统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满足,他流氓般的快速甩头,嘴将对方薄薄的唇逮了个征兆,如愿翘起了约翰的贝齿,缠住他的老丁香。
约翰怔了怔,眼睛瞬间放大两倍,身体僵硬如瘫痪状,任由伯格斯统的舌头在自己的嘴里放肆,攻城略地的吮吸香津。他害羞的闭上眼睛,任对方呼出的热气喷在脸上。
伯格斯统怀里的史宾格被两个人挤得难受,一顿瞎扑腾,自己跳到地上。
一吻终了,约翰觉得自己都快窒息了,就让他沉溺在着爱情的汪洋肆虐里吧,他听到自己的心在沉沦,直至进入着片深深的海底。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小受比较有主见,所以并不会一味迁就小攻,但这不会改变他忠犬的本质,所有担心伪忠犬和扮猪吃老虎的童鞋请放心。另外,第二对cp只是出来插科打诨一下,并不会抢了男主的风头,以后可能随着故事的长度还会有新cp出现也未可知,但保证都是小配角,卡文的时候让他们出来活动一下下。ps:我还是决定把我家史宾格写到故事里了,纯属个人喜好,大家可无视之。最后,求留言!求收藏!

噩梦

伯格斯统带着船队走了,同他一贯的行事作风一样;只要他认准的事情;那么即使有九头牛也拉不回。
如今;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约翰一个人;空空荡荡;除了沿街传来的马车轰鸣声;屋子里再无人语。
是夜;他做了个梦。
他梦见自己从梦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伯格斯统尚在身旁熟睡。
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渐渐勾勒出男人完美的侧脸,于是,他不由自主的倾□,打算近距离的用目光描绘那双漂亮的眼睛。 伯格斯统却偏偏在此时睁开了双眸,湛蓝的眼瞳中波澜不兴,几乎连看都不看他,直接翻身下床,大步走出了房间。
他独自一人呆坐在床上,有些失神。
仿佛之前的担心应了验,因为拒绝了伯格斯统而换来他这样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
不期而至的,是彻底的冷战。同床异梦,形同陌路。 地中海的初春乍暖还寒,伯格斯统却仍旧只穿着单薄的船长制服来往于船舱甲板,他把约翰为他置办的所有衣物扔在一边,像是一种不言自明的宣告。
宣告他们才刚刚长出新芽的爱情,不过一转眼的功夫,就已经满目疮痍。
约翰想着,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连忙甩了甩头,飞快地穿好衣服,下床。走进餐厅时,只见伯格斯统已经命厨房准备好了早餐,正端坐在桌边,一面吃东西一面看报纸,看都不看他一眼,好像自己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绝对地冷漠无情。
桌上倒是一如既往的摆了两副餐具,然而此刻,约翰哪里还有胃口享用美食?
他敛了敛双目,低低叹了一口气,终于还是在桌旁坐了下来,两手垂在身侧,静静的盯着伯格斯统看。
伯格斯统依然没有理会他,只放下手中的餐刀,稍稍调整了一下胸前那枚代表着无限荣耀与身份地位的瑞典海军元帅勋章。
那一刻,金灿灿的光闪了闪,几乎刺伤了约翰琥珀色的眼睛。
约翰呼吸一窒,慌忙低了头,垂了眼,死死握紧拳头。隔了许久,方才艰难万分的张开嘴,低低喃一句:“我们……真的再无转圜的余地了吗?”
伯格斯统用沉默代替回答,冷冷的目光让他觉得异常陌生。
约翰的手抖了抖,自我嘲讽般无声的笑了笑,起身一头冲回了房里。
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早就没有了伯格斯统身上的气息,然而约翰还是重新躺了回去,闭上眼睛,不断不断的……思念那个给他以爱的希冀,又将他打入万丈深渊的男人。
接下来,依旧是漫长的折磨。
一日又一日,伯格斯统都假装看不见他,神情淡漠的从他身边擦肩而过,甚至,连一个笑容都吝啬给予。
而约翰,花上许许多多的时间,只能怔怔的立在甲板上,任海风呼啸,眼睁睁看着爱人越行越远。
海上的阳光太灿烂了,照得人头晕目眩。
约翰只好找个阴暗的角落坐下来,将头埋在膝盖间,双臂紧紧的环住自己。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被留在一片荒芜之中,瑟瑟发抖。
对于即将到来的关于美好爱情的憧憬,却只见白光倏忽一闪,甚至连许个愿都没有时间……
一种窒息的感觉深深萦绕于心头,像一块从天而降压下来的巨大石块,直至惊醒睡梦中的人儿,他从床上猛然坐起。
床头柜上的煤油灯洒下昏黄的灯光,照亮了约翰眼前的黑暗。
好险,原来只是一场梦境。
然而,当他伸手触摸脸颊,为何竟是一片冰凉湿润?
约翰以前几乎从不掉泪,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自从他被伯格斯统拉上了爱情这艘贼船,他早已变得软弱万分,哪怕只是对方的一个冷淡的眼神,也会让他担心好久。
睡在床脚下的史宾格犬听到响动爬起来挠挠爪子,打了个滚开始厚脸皮的买起萌来,跳上床撅着粉红色的大鼻头在约翰身上拱来拱去。
约翰将狗搂在怀里,沉沉睡去。
然而,噩梦却刚刚只是个开始,第二天早上约翰便收到了来自普鲁士陆军元帅,也就是他生父发来的信鸽,上面说,因为上次约翰借兵的缘故,普鲁士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也就是腓特烈大帝的侄子威廉二世,已经察觉了伯格斯统的存在,并已经派出暗杀团埋伏在船队的必经之路——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意欲除之而后快。
得到这个消息后,约翰便再也坐不住了,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大马士革长刀,又从抽屉里翻出两把火枪别再腰间,带上大笔现金,胡乱抓起一件衣服就往外冲。下楼梯时,因为慌不择路,还险些摔了一跤。
他跳上一辆马车便日夜兼程奔赴里斯本,途中为了方便赶路,不眠不休的跟马车夫轮班驾驶,一路旅途颠簸,风餐露宿。
初春的严寒将他死死抓着缰绳的手冻得龟裂,久未入眠的眼睛布满红血丝,脸色灰青,他使劲裹了裹身上的毛呢外套,寒风吹乱额前的碎发。
他顾不得疲惫,一想到训练有素的杀手团也会马不停蹄的往那里赶,他就觉得后背发冷。他很惧怕,怕自己哪怕晚上一步,也有可能和伯格斯统天人永隔。他甚至开始咒骂自己的固执,如果当初不那么坚持,是不是现在至少可以陪在他身边与他共同经历风雨,至少现在良心上会好过得多。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是来迟了一步。
当他赶到出事地点的时候,那座最适合伏击使用的小巷已经悄无声息,只有巷道内堆积如山的尸体,似乎在诉说着这里曾经经历过怎样一种惨烈。
血水汇聚成一条条小溪沿着泥泞的青石板的缝隙在约翰脚前缓缓流过,数以百计的水手曝尸在道路两旁,他们大多是被极专业的工夫一刀摸了脖子的,脸上带着生命被终结时的恐惧。还有几个是约翰亲自挑选的、贴身保护伯格斯统的保镖,杀手的死亡人数倒是不多,横七竖八的和水手的尸体罗列在一起。
刹那间,约翰被眼前的惨烈惊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这个世界瞬间变成了一片灰暗,他只感觉胸口处阵阵抽搐,疼痛刺骨。
“大副……”一个上有一丝残喘的水手,从死人堆里挣扎着伸出一只手抓住了约翰的裤脚,他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朝约翰说着,“快跑!”
“船长呢?”约翰像是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死死地抓着那水手的身体,他的眼睛像是一匹杀红了眼的孤狼,声嘶力竭的讯问,“船长呢?船长在哪里?”
谁知那水手奄奄一息的在他怀里翘了辫子,身体僵在一边再没了反应。
“少爷!少爷!”撕心裂肺的叫喊着的约翰丢掉水手,疯了一般冲进死尸堆里,他翻动着一具具形如枯槁的尸首,眼前已是一片猩红。
他多么惧怕下一只翻出来的尸体,便是属于伯格斯统的,“不会的,少爷,你不会死的!”他像魔杖了似的呓语着,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希望也慢慢演变成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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