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天作之合by雎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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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天作之合by雎瓷-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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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逊停顿片刻,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本就是随性自在的人,自然也没什么顾虑。他的笑声清越,引来长街上行人纷纷注目。花绣犹豫片刻,还是回头瞪了谢逊一眼。她这一眼软绵绵的,委实没有什么压迫而言。
谢逊好容易止住笑,只觉得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委实有趣。初初见面只感觉她是养在闺中的娇小姐,哪怕一丝风雨都会将她摧折。可相处下来发现,被礼教束缚之下则是少女的欢快。虽然言谈之间多有天真之处,可这份天真却极为有趣。
谢逊低下头来,也学着花绣的样子,低头在花绣耳边轻声说道:“我也喜欢殷然。”
一句话说完,花绣面颊再次绯红起来。她试探着伸出手去握谢逊的手,谢逊当然不会躲闪。只反手牵着花绣的手慢慢向前行去。花绣羞涩一会,忽然间想起自己之前那个侠女梦来,于是重新兴致勃勃的问谢逊:“夫君夫君,我们等会去买一柄剑吧。”
谢逊知道花绣身无武艺,一路相处,花绣别说内力,连基本防身的粗浅拳脚功夫都没有。如果花绣此时说要买些胭脂罗裙,谢逊倒也能理解。可这个长剑是用来做什么的?
谢逊想到这里,就问出声来:“殷然买剑做什么?”
花绣笑得眼瞳微微弯起,看起来娇俏可爱:“因为我想要仗剑江湖啊。”
花绣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其实花绣表面看起来遵守礼仪,内心却还是未脱稚气。带着点未经世事的天真。谢逊自然不会如同舒云珂一般拘束着她,而花绣也很喜欢这种感觉。
其实花绣言谈之间难免会带着几分刻意的迎奉和讨好,因为她心中有很多的担忧。她深知自己离开了家便少了很多依仗,所能够倚靠的大概只有眼前这个人。这个人是她的夫君,他看起来是个爽朗又随和的人。可这并不能让花绣放心。
因为她不熟悉谢逊,更不知道明教护教法王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昆仑六月飘雪是个什么样子的场景。她不知道的事情越多,需要面对和适应的事情也就越多。花绣其实很害怕,但不得不坚强。因为没有人会替她坚强起来,承担这一切。这是她的人生,此后她的生命会和眼前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都这个时候,花绣肯定不能再让柳淡陪同她在昆仑一辈子。柳淡作为挚友所能做的,都已经为花绣做到了。剩下的只能看花绣自己的。所以她会下意识迎奉和讨好谢逊,带着几分刻意。因为花绣以后由谢逊保护,也只有谢逊保护。
谢逊也察觉到这一点,自己未过门的小妻子看起来活跃,但有很多地方都带着怯意和退缩。这真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两个人慢慢磨合。谢逊对花绣有好感,花绣也一样。谢逊很期待有那么一天自己同花绣可以并肩而立。
本质上谢逊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性格虽然爽朗不拘小节,可其细心包容也极为让人动容。
谢逊怎么也没想到花绣手无缚鸡之力居然有着如此愿望,略略思索:“为什么一定是仗剑江湖?”
花绣很自然的回答:“因为剑乃君子,比较好看啊。我看到话本子上说过,很多人用刀用枪,感觉更像是打猎而不是纵马天涯。据说还有人用狼牙棒,感觉和木棍上挑着两个榴莲一样,很难看。”顿了顿总结陈词:“所以还是剑最好了。夫君,你会用剑吗?”
谢逊听到花绣那句对狼牙棒的评论,顿时觉得嘴角抽搐。可对上花绣清亮的眼瞳,实在说不出我最擅长用的兵器就是一根木棍挑着两个榴莲这句话来。只好点头:“我会用剑。”然后默默决定,以后这个剑法还是要多多练习的。
花绣闻听此话,心中关于英雄的形象谢逊基本都满足了。除却谢逊实在不喜欢穿白衣这一条之外,剩下的会用剑,武功高,长相好。花绣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子,此刻她就扯着谢逊的衣袖摇啊摇,脸上是欣喜的笑容:“夫君最厉害了!”
谢逊闻听此话微微苦笑,原来厉害与否竟然是如此简单吗?
可他对上花绣清亮纯黑的双眸,忽然间觉得,很多事情貌似的确就这么简单。你所在意的那个人夸奖你了,那么你就是她心目中最厉害的那个人。
这种感觉很不错。
谢逊笑起来,他本就生得俊朗,笑起来的时候剑眉微微挑起来,碧色眼瞳映照着细碎日光,平白多出几分春水般的柔和。他拍拍花绣的头,意气风发:“好,那我们就去买一柄剑吧。”
花绣同谢逊两个人的行程并不算十分快,可毕竟是两个人骑马而行,比之逆水行舟又带着大量嫁妆快上不止一倍。花绣唯一惦念的便是柳淡,曾经央求谢逊替她去找柳淡的踪迹。可范遥提前送来消息,只说柳淡同他走另一条路,在昆仑山下小镇相见。
花绣虽然放心不下,但随信附上的的确是柳淡的信笺,上面是端正的簪花小楷,不过寥寥两行字:“一切安好,勿念。”落款是一个冉字,柳淡小字冉儿,只有花绣同亲近的两三个人知晓。
花绣也只好安心,就算如此,她对柳淡的感情目前甚至超过谢逊。毕竟五年情谊远非同谢逊这半个月来相处所能抵得过的,由此越是临近昆仑,越是坐立难安。倒是让谢逊好一阵皱眉,不动声色的问花绣:“殷然所说的柳淡不知是何人?让殷然如此挂念?”
花绣不疑有他,认真的回答:“柳淡是我的挚友啊。”谢逊微微松了口气,知道柳淡是女生到没有那么大的危机感。可哪知道花绣接下来漫不经心的说道:“柳淡和我同住三年,我们经常同榻而眠。”
谢逊听到同住三年的时候脸色黑了黑,等到同榻而眠时脸色又黑了黑。花绣浑然不觉,还慢悠悠补充一句:“除了阿爹阿娘,我最喜欢的就是柳淡了!”
谢逊略微怨念,自己的妻子连拥抱都没有,居然和别人同榻而眠,而且还是三年。听到花绣最后一句,无限庆幸这个花绣口中的柳淡是个少女。朋友嘛,再亲密应该也亲密不过夫君对吧?
谢逊如此自我安慰。自动忽略了那句除了阿爹阿娘,柳淡是花绣最喜欢的人。
不过事实证明,自|慰……哦,自我安慰是不对的。这种怨念在花绣同柳淡重逢的时候,彻底加深。谢逊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两个姑娘的友情其实有时候等同于亲情或者爱情。最起码挚友会敏锐的察觉到你的情绪,而夫君则或许会忽略。
——脑补小剧场——
且说谢逊同张翠山,殷素素三人流落冰火岛。日月蹉跎,十载倏忽而过。张翠山命张无忌拜谢逊为义父,自己与谢逊兄弟相称。此时围拢在篝火旁听谢逊讲述往事,听得那混元霹雳手成昆奸污徒弟妻子而不得,竟然杀了全家一十三口。谢逊侥幸逃得性命,自此为了妻儿血案奔波。
谢逊喟叹一句,遥想当年并辔纵马山河纵情,转眼间自己双目已盲。被困在这荒岛上十年,也亏得他心智坚定,若是旁人早已经癫狂无法自抑。他说起往事语气平和,仿佛说着旁人的事情一般。说道最后,忽然叹道:“内子并非江湖中人,曾经与我笑言这世间兵器她最讨厌便要数长刀和狼牙棒,未免不够文雅。又艳羡侠客白衣翩然,风姿出众。可现在……”
他苦笑起来,手中宝刀屠龙清辉泠泠,锋锐无匹。自己衣衫褴褛,乱发蓬松。
张翠山殷素素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不知如何接话,只好默然。只听谢逊又叹息一声:“好在她已经故去,看不见我这般狼狈模样,否则又要哭哭啼啼的。那可怎生是好?”
他对着月圆海风仰起头来,彼时年少鲜衣怒马,而今两鬓苍苍,江湖落拓。个中滋味,又岂是张殷二人能体会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作者君参加徒步大会去啦~据说今年大连徒步大会报名人数好多。。。。。。7。5万人什么的。。。。。。
脑补小剧场纯粹只用作脑补。。。。。恩,花绣和谢逊结局不一定是这样的。
 
、第42章 第四十一章
昆仑地处西域,高山巍峨耸立,山巅白雪覆盖。此地气候偏寒,往往五六月份便时有飘雪,从天穹上洒落而下。山崖高耸,一眼望去满目洁白。似是天地都无垢纯澈的模样。但山下小镇却是树木葱茏,绿意盎然。这种碧意葱茏直直到山腰处才渐渐消退。小镇镇民大多淳朴,酒香却醇厚弥长。
明教从中原退居光明顶,自然便将这西域作为根基。但凡武林中门派,大多会惠泽一方水土。做一些除恶扬善之事,到不是为了侠义之名。而是一旦出了什么意外,门派附近的村镇百姓便是最好的庇护所。
明教阳顶天实乃少见的人才,有意取得民心。并非只局限于某一处,而是派人建造屋舍,修建栈道。待到雨量稀少的时节,又派人家家户户分发从山巅取得的大块寒冰。融之取水。
本来西域便不似中原对明教一般抗拒,传言毕竟虚无缥缈,哪里有眼前恩惠实在?由此居民对明教极为信任,言谈间多有维护。虽是名为小镇,可其繁荣处委实不下于城郭。
天气寒冷,自然需要喝酒取暖。由此酒乃是烈酒,喝下去只觉的一团火沿着喉咙烧灼到胃中,全身都暖洋洋的如浸入温水之后。这种酒又称为怀中酒,用手掌大小的特制酒坛封存,便于随身携带。酒色清澈如水,可香气凛冽,如果用火折子凑过去点燃,会燃烧出美丽的纱一般的蓝色火焰。久久方灭,而那酒味仿佛便随着那火焰一并消弭了。
柳淡并没有到过西域,昆仑气候寒凉,她本是极为不适应的。好在有范遥跟在身侧。范遥见柳淡对那怀中酒很感兴趣,便买了一小坛递给柳淡。叮嘱一句:“这酒入口极为辛辣,后劲又足。你喝了容易醉,还是点着玩吧。”
柳淡闻听此话,当真问店家要了一个火折子凑到酒坛边上。那酒坛釉色上的极好,隔着坛身只觉得触手冰凉,可酒香醇厚。遇见明火轰然燃烧起来,柳淡不曾料到这般快速。吓的急忙缩手,动作大了点,差点将那坛酒打翻。
柳淡惊呼一声,还想要伸手去扶。范遥见机快速,急忙将柳淡的手拦下。后退一步看着那酒坛跌落在地面,碎成几片。范遥微微蹙眉:“明知道有火还要伸手过去,若是烫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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