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浪人记事 (强暴女学员)(公职补习班认识的人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桃花浪人记事 (强暴女学员)(公职补习班认识的人妻)-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发泄过后,看到她额头撞上了墙壁,不禁大惊失色,要是闹出人命,那可更是糟糕了;刚刚在强暴时遗忘掉的刑法法条又再次浮现在脑海中。依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妨害性自主致加重结果。致死是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反正不管怎样说,要是让她出问题,十年有期徒刑是跑不掉的,那可是更可怕的重罪哩!我连忙穿上裤子后,先以手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和心跳,确定还有气息和心跳后,才放下一颗心来。     趁她昏迷时,我连忙撕下她眼上和嘴上的交代,毕竟那胶带到时候可以超级重要的证物,因为胶带上一定会有我的指纹。虽然託那不知所谓、乡愿的人权组织的福,目前台湾并没有建立起全民指纹资料库,可是要是被採集到了还是相当麻烦的事情。所以胶带是一定得带走的,我在想想可能会留下我指纹的,就是她的衣物了,於是我连她的衣物都一并带走了。并拿起她的衣服当手套,以免留下指纹。     小心翼翼地出了厕所,将门带上,并没有锁,因为到时候有人发现后可以立刻送医或怎样的。再打开阳台的门,将门反扣住,再顺着安全梯离开了现场。     在防火巷内,将衣服折叠好放进袋子里面。回到街上后,到了便利超商,买了一份报纸,将广告栏的那几张报纸拿起来包好她的衣服后,直接丢到便利超商门口的垃圾桶内,胶带也一并丢入。到时候垃圾一倒掉,进入焚化炉后,所有的证据也都会消失无踪的。     完成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强暴后,若无其事地买了饮料后回到补习班要自修(我上午看带子补课,下午有课上课,没课自修),果然看到一辆警车和救护车在补习班门口结果补习班柜台小姐以自修教室冷气坏了为由,要我先去图书馆自修。冷气坏了?骗鬼去吧!当我眼睛瞎了,没看见警车和救护车?     翌日,像是一切正常似的,与往常没啥不同,继续到补习班看带子和自修,唯一不同的,就是阳台往自修教室的门被锁起来了。钥匙由柜台保管,不过这种锁实在是不怎样牢靠。而且各楼阳台也加装了监视器。看来是要亡羊补牢吧!可是……羊都跑了,补牢又有何实益呢?对吧!     (2)     手机的价值     by:DeadChild     手机,现在台湾社会上相当普遍可见的东西,由於搭配门号常可以以低於市价很多的价格购得,因此几乎可说人手一支。     手机的功用也纯粹由通讯器材开始多样化发展,内建各种通讯之外的功能,甚至PDA、MP3、数位相机也都并入手机功能内了,当然了,一支手机功能越多,价格自然也就是越高了。     在补习班自修时,有看到一对男女,应该算是男女朋友吧!虽然他们来的时间并不相同,但往往可以看到两人之间有亲密举止,有时甚至一起出去了两三个小时才会回来。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还是注意到了,因为两人的外表。说一句不客气的,两人真的很不相配,以外表来说的话,真的不相配。男的身高约一百七十八公分,身高挺高的,不过飞机头,满脸麻子,加上有些疤痕,虽然不能说丑,可是倒是有点可怕就是了。但女的则是身高约一百六十五上下,长发,绑马尾,瓜子脸,五官端正,虽然不是美若天仙型的,却也是清丽脱俗,且相当地爱笑,看来更是可爱。而身材相当好,也不吝於秀出身材,常是穿着T恤加牛仔短裙,然后外面再加一件小外套。T恤虽然不能突显身材,却也是遮不住身材,而牛仔短裙则是将下半身身材明显地表现出来,尤其她虽然不高,但是却有双漂亮修长的双腿,那双均匀洁白的双腿在牛仔短裙下完全展露出来,真的相当地迷人。而更要命的是,若是穿深色T恤就罢了,可是有时候穿着白色T恤,里面的胸罩却还是深色系的,有深红色、深紫色,也有黑色的。     很难让目光不被吸引,不过也仅止於看看而已,并没有下手。毕竟上次那件事情后,补习班在一些安全上死角都装设了监视器,那些死角正是Zuo爱的好地点,要下手根本不太可能,加上她有男友(应该算吧!)。所以也只是偷偷看着她的背部,肩带的颜色可以透过白色T恤看到,再由她俯身睡觉时看到由稍上扬的T恤和稍下滑的短裙间所露出的一小截内裤,看看是否为同一套。    
   
          
            而有一次,接连三天都只看到她一人,没看到她男友,而那也不关我的事,我也没有想到要去搭讪或怎样的,一直到了那一天,命运之神藉由一支手机将我和她相连结而有了接触,极为亲密的接触……     这一天,我去上厕所,结果发现了一支手机,一支NOKIA的金色手机,虽然我对手机市场并不了解,也没兴趣了解,不过大概也知道这一支手机价值不菲,我好奇地把玩着,虽然没有兴趣,但说不心动是骗人的,我没兴趣用那种那么多用不着的功能的手机,不过如果拿去卖,起码也有七八千。     一瞬间有了想佔有的念头,当然首先是要把SIM卡拔出来,不过相当可耻也相当遗憾地,我居然不会拔那一台的SIM卡,弄了半天还是拔不起来,只好放弃,回复原先刚捡到时的设定,拿去楼下柜台办失物招领。结果看到她也在楼下跟柜台小姐聊天,我才拿出手机,还没开口,她就尖叫:     啊!我的手机!谢谢!     说完就自我手中拿去,向我道谢,我也笑笑就回去自修了,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那天刚好也有课,因为习惯问题,所以我坐在相当后面的位置。而她进来后,看我旁边位置没有人,便坐到我旁边来。实际上,教室上还有许多空位子,我也比较习惯自己一个人坐,所以显得相当不自在,却也不好意思要她离开,一节课下来,整个人烦躁不安,尤其她今天的穿着,一样是白色T恤加牛仔短裙,而且是那种迷你裙,加上她今天穿的胸罩是深紫色的。T恤虽然不透光,但是要看到里面胸罩的颜色也已经绰绰有余了。而短裙下露出的一双腿更是让人心跳加速。     这教我不知道该将目光摆在哪儿,虽然很想专心听课,可是还是会忍不住偷缥瞟她几眼,又转回头看讲台老师在讲课,她则似是全然不觉似的,只是专心听讲,并不理会我有意无意的目光,但桌子底下的双腿则不断地荡来荡去,真像小孩子一样。     中堂休息时间,我本来打算起身上厕所,她却趴在桌上休息,也不好意思叫她起来,尤其是她的睡姿和和表情,更是诱人,教人看呆了眼。     她突然张开了眼睛,叫我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时,她却只是对我笑笑,又继续闭上眼睛睡觉,我则被她的举止弄得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翌日,上午看完录影带,在自修时,她主动坐到我旁边来找我讲话。          誉洋啊!你是准备考司法特考的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啊!你怎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猛然想起这问题,反问她。          嘻嘻!问柜台不就知道了吗?我和柜台的昌苓很熟呢!     她还是一副迷人的笑容。          嗯嗯!你呢?你要考什么?     我反问她。既然打开了话匣子,就多说一些吧!反正我也嫌无聊,而且跟美女聊天是一件相当愉快的事情。          我叫做黄馨仪。我要考财税人员。     她大方地笑笑。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你怎会突然想到问我是不是考司法的啊?     我问出了我的疑问。          想问你一个问题啊~~你记得民法第八百零五条吗?     她似笑非笑问我这问题。          民法第八百零五条啊……嗯……记得呀!遗失物拾得后六个月内,所有人认领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机关,於揭示及保管费用受偿后,应将其物返还之。          我想了一下,就背出法条来。          这是第一项而已吧?第二项呢?     她的笑意更深了。          嗯!前项情形,拾得人对於所有人,得请求其物价值十分之三之报酬。          她问,我也就念出来了。可是我还是不懂她为何要问这问题。          那你知道你捡到的我那台手机价值多少吗?     她笑容显得更神秘了。          不知道耶!我对手机没有多大兴趣,也不会注意价格。     我摇了摇头。          嗯嗯……那一台啊……是NOKIA8850;单机价14500。     她说出了那台手机价格。     这价格令我倒抽了一口气。我知道那手机很贵,没想到贵那种程度。有14500的话,我会宁可去把电脑升级或换一台等级高一点的数位相机。不禁有些后悔没有佔为己有了。          那十分之三是多少啊?     她又继续开口。          4350     我虽然数学不好,但这种简单问题还不成问题。我半开玩笑地问着:     那你要给我4350吗?          我是很想给你作为酬谢,可惜我没那么多现金,不过我可以给你等价的物品喔!     馨仪笑得更媚了。    
   
          
                 嗯?是什么啊?     我好奇极了。虽然刚刚那媚笑我大概可以猜测得到,不过我还是不认为我有这种桃花运。          等会到我家一趟吧!我拿给你。     馨仪笑容还是一样荡人。          哦!先谢了!          那就走吧!     馨仪手一招,便先下楼去了。我也就穿上外套,拿起钱包跟手机放进口袋后,随馨仪下楼。     到了停车场,她打开了一辆红色BMW的车门,到驾驶座后招我进车内,我虽是讶异馨仪的出身似乎不平凡,但还是上车了,反正也没有啥损失可言。     她载我到了附近一栋大厦,这种大厦都是将一楼分割成若干套房出租给人居住的,馨仪将车开进地下停车场后,领我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