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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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军阀-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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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人权益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军令部,由副军长熊克武担任军令部部长。以主管各地对民团管理,退役工作管理。

建立军功制,以此增加全军上下荣誉意识。

根据战士在战斗中杀敌人数、和平建设中贡献,设立相应的荣誉,按照立功大小,分一等攻与三等功,奖励标准为:

一等功:在三年以上军伍生活中,做出有特殊功绩的个人或集体;

二等功: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的个人与集体;

三等功: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的个人与集体。

一等功、二等功需要军以上才有资格颁发,三等功需要旅以上集体才有资格颁发。

申请各级功勋的,需要单位评比,层层审核方可。

旅只能颁发给连级以下集体或个人。

军只能颁发给营、团以下个人或集体。

另对立了二等功以上个人,在战争结束后,可保送到振武堂学习。

另有10个单位获得集体3等功。

在这次护国战争中,有34人荣获个人二等功,281人荣获个人三等功。

对战死者,战争受伤不能继续服役的,除了发放抚恤金,就是为其小孩或者家里部分亲属补助一定教育学费。

通过对英雄、战死者应有的尊重,以鼓舞荣誉制度的建立。

对战死士兵,由当地划分1定区域,修建烈士陵园。

每年由当地县政府拨给一定款项,用以作为烈士陵园的维护费用。

每年清明、过年时节,需组织当地驻军、警察、学生进行参观与扫墓。

每年各地县长、专员至少到烈士陵园扫墓一次。

对破坏、或者玷污烈士陵园的,则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劳教,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在正常国家中,建立这种荣誉与利益,基本上足够了,但是,由于当时经济比较落后,很多当兵的,大多数来源于农村无业、无产游民,让他们直接回到军队。

在建立荣誉制度后,接下来就准备建立退役制度,准备裁军了。

但是这个想法一经提出,正反意见分歧很大,镇抚府那帮文官,一个个认为现在既然袁世凯已经死了,黎元洪已经当上大总统了,保留这么多军队完全没有必要。

要知道,军地就是一桩烧钱的事情,目前在川军中,士兵军饷为:学兵5个大洋、三等兵6个大洋,二等兵6元6角大洋,一等兵7元5角大洋。(这与国外一个作家写的,在辛亥革命的时候,毛润之曾经参加过新军,当时军饷为7。5个大洋基本吻合。其时,重庆、成都工人一般每天工作10个小时,工资为5~20个大洋(如此看来,也不算低了,要知道1个大洋可以买40斤大米,一般工人工资折算成大米,为200斤~800斤,约合成现在的400元到200元左右,东方最先不敢相信,最后看了多篇文章,基本确认。看来后来这个国家,虽然工人政治地位提高了,是领导者地位,经济社会地位还不如以前呢),最低的如纺织业,工人工资一般在5个大洋之间。其他的多在7~12个大洋。最高的如兵工厂20个大洋,机械厂印刷厂约为14个大洋。)

如此一个旅仅仅军饷一年就需要28万大洋。(这与一些资料显示,在护国战争后,川军军饷定为1个师80万大洋,改编为北洋编制的中央军120万大洋也基本吻合,而目前,在重庆镇抚府,则由旅编制)。再加上平日吃饭与其他奖励,即使不打仗,一个旅也需要40万大洋,8个旅军饷也需要350万大洋啊。

这只是正规部队,目前在境内还有陈余、饶国华等政府支持的游击纵队,各县有几十号团练,各县有一定警察,如此下来,一年下来,军饷开支就高达5百万大洋啊。(而我们过去一直认为红军是不发军饷的,但是有的人提出质疑,三大纪律八项要注意,不是有损坏群众东西要照价赔偿,若是没有军饷,怎么赔偿呢?更有一些人提出证据,红军月饷二十元与分配土地给士兵。为什么如此呢?)

第139章 裁军与工程兵

所以,张澜、杨庶堪、张森堪等人,认为现在没有必要保存这么多军队了,虽然所控制的50多个县,每年财政收入近1千万大洋,若是再交给四川省政府,再交到中央财政,如此除了补贴军队外,基本上没有什么盈余了。

熊克武等人建议可以进行一定裁减,如在改编其他各部后,有一些鸦片鬼,要将这些人全部裁减,对俘虏的未编入我军各部士兵直接发放路费裁减,对各部军事训练未达到要求的全部裁减,如此方可减少军费开销。

但是,该想法一提出来,各旅、各团纷纷表示反对。兄弟们在老家都没有田产,出来当兵,混口饭吃,若是现在战争一停止,马上将士兵裁减掉,如此不是断了兄弟们的生路了吗?

而对各部俘虏直接放回去,杨兴又害怕影响社会稳定,要知道,在战争中,由于连败川军、北洋军各部,如此下来,在战后各部兵力远远超过编制,有的旅竟然超编50%,就是最小的旅,也超编10%,如此各部人员严总超编。

按照一些人的说法,如果俘虏直接裁减,那些整编自其他各部的,可能直接当着俘虏被裁减了。

如此,裁军这条路基本上陷入僵局,在总结大会上,文官坚决要求裁减军队,而军方高层则坚决反对,认为如此不是断了兄弟的生路,如此必然让士兵们寒心。

看到大家纷纷扰扰,争论了数天,还没有结果,杨兴感到特别烦心,如此,在军队中建立起荣誉与保障士兵的合法利益,还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

有几次,就差点按照熊克武的方法裁减,但是左思右想,还是放弃了。像过去那种搞法,在战时将军队当一个宝,在和平时期,马上当着抹布一下扔了,明显太伤害军人感情,如此作战时,又有谁愿意卖命呢?

老蒋这辈子,犯了很多错误,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在北伐成功后的编遣会议上,编遣太狠,让很多人感到杂牌军没有活路,如此才有蒋桂战争,蒋冯战争,中原战争。

试想,在北伐战争后,对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等杂牌部队,如果军人我是给你狠狠裁减下来,但是那帮弟兄,我给你合理安置后,那样即使独裁(有历史证明),大家安居乐业,有谁管你是否独裁呢?

要知道,现在是一个军阀混战的时代,要知道,日本马上会侵略中国,要知道,在等十余年,略中国,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

所以嘛,对这个时代,还是需要找一个合理方法,解决战后部队安置问题。

一连想了数天,思考前世中各国成熟做法,兄弟我本来就是一个穿越者,那当然只有山寨,山寨前世成功做法。

CP这种做法比较不错,那就是在战后,建立多个工程兵团,建设兵团,直接补贴军饷,搞建设,直接进行军屯,如此大家有点吃皇粮的味道,过着相对安逸的生活,又有谁造反呢?

还有这种做法,在建立新政权过程中,通过安置一些有功人员,如直接转地方任职,大家一看,老子在战场上跟到走,立功后,在未来能够有一个好去处,如此那个不想在战场上立功,既获得荣誉,又获得实惠。

如此,杨兴心中就有了主意了,那就是对不愿意退役的,或者将来才退役的,建设相应的工程兵团,以此进行安置。就是那些俘虏其他各部的,也可以编为工程兵团里面,参加劳动,谁不愿意。

如此为了郑重其事,通过大家讨论,专门制定了一个《退役军人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以对退役军人进行安置。

在军令部下面设立裁军办公室,由高级参议但懋辛任主任委员,以统筹裁军事宜。

在镇抚府、在各县建立起相应的军政部,由高级参议乔毅夫担任主任委员,以统筹征兵,退役事宜。

如何裁减呢?那就是裁劣保优,通过裁军提高战斗力,就像在护国战争中,各地都建立起大量民团武装,还有当时为了扩充军地,部队扩散得非常大,非常快,导致军队素质下降。

那么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原则,对普通士兵,则通过全军比武,设置比赛项目,对那些不能达到要求的,进行裁减。

比赛项目由军部设置,包括队列训练,5公里越野比赛、翻越军事障碍,打靶,挖战壕等军事科目,对各部素质达不到标的士兵进行裁减。

对裁减下来的士兵,由退役办进行安置。

退役军官士兵按照服务年限不同,每服务一年补助2个月军饷,立三等功的,为正常退役金的0。3倍,二等功的为正常退役金的0。5倍,一等功的为正常退役金的1倍,如此鼓励大家在训练、作战。

对于因公致残,或者战死的,也将在加上一等系数,得出相应抚恤金。

对所有退役军官,由合川农校的老师培训3个月的农业知识,以作为现代农业骨干,逐步回归社会。

一般士兵在入伍后,3个月进行考核,有4次考核机会,若是不过关,则发放路费退役或者进入工程兵。

三等兵服务年限为3年,二等兵服务年限为4年,1等兵班长服务年限为5年,排长服务年限为6年,连长服务在30岁,团长在40岁,旅长在50岁作为退役年限。

对于那些经常违纪,或者犯过错的,则是按照一定系数进行克扣,克扣后最低发放标准不低于两级水平,也就是连长只要不是造反叛变,其退役金不得低于班长水平。

对那些立功人员,或者在战争中受伤人员,由退役办统一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个人能力,或者寻找适当的转业安排。

对断腿断手受伤人员,由各地退役办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如安排到丝绸厂、纺织厂里面。

对能够识文断字的,安排到农村担任什么保长甲长,或者当地警察部队里面。

但是让人感到不解的,就是僧多粥少,50多个县,1千多个立功人员,受伤人员,安置起来竟然非常困难,这让杨兴不由得对当地社会环境进行仔细研究。

研究发现认为,看来还是应该加大对

但是即使如此,很多士兵也不愿意回家,大家认为,当兵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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