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三年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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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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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要睡觉了。”向晴说。
  “晚安。”不是问句,但是他回答了,这是基本礼仪。
  把棉被拉高,把头蒙在棉被下,她习惯把自己缩成虾米、用棉被铺盖出天地,虽然那个天地里有个让人脸红心跳的消息,她背向他,假装没看见他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讯息。
  这个晚上,向晴在这张陌生的床上睡得很好,而蓝天在熟悉的床上睡得很糟糕,因为小虾米习惯偎在大木头上,而大木头的某些部份还不够“木头”。
  蓝天从外面晨跑回来,一进门就闻到浓浓的食物香,这是他屋里从来没出现过的味道。
  他的厨艺差强人意,虽然他可以忍受难以下咽的食物,并不代表他是没有味蕾的男人。
  “要不要先洗澡?早餐马上就好了。”听见前门打开的声音,向晴探头对他说话。
  一时间,暖洋洋的热流窜过,“家”的感觉满屋子铺陈,他喜欢。
  “好。”他回答了向晴的前一句。重复,他是有问必答的男人。
  随著他那声“好”,她的锅铲停了一下,缓缓地,笑容扬上。
  只是一声好,只是一点点的动作,他不是那种懂得要浪漫的男人,可是他的东一点、西一点,点点点点,点上她心间。
  他们认识,正式进入第四十八小时。
  昨天,他们去镇上采买,她要买什么,他都没意见,他只是安静地跟在她身后,用发达的肌肉,扛去本会在她身上造成的负担。
  她说屋子里的阳光太大,会把她的黑斑晒出来,他就带她去买缝纫机和窗帘布。
  她说他的冰箱很空虚,他就把她带进超市,锅子、锅铲、盘子……到各色食物,把厨房塞满满。
  她说屋子里最好和屋外一样,种点小东西,他一路把车子开进花圃,让她挑了十几盆大大小小的植物。
  她买了数不清的东西,她等著他抗议,可他半句话都不提,尽责尽本份,尽力当个一百分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向晴很清楚,自己是他花大钱买来的,她会误以为,他暗恋她,在很久很久以前。
  昨天下午,蓝天在书房弄那些她看不懂的程式时,她把厨房和盆栽整理好了;昨天晚上,她在楼上楼下拖地板时,他丢下工作,把拖把接过手,递给她一杯矿泉水,说:“你今天做得够多了。”
  她知道他很忙、也很专心,可他注意到她做了多少事情。
  然后,他接手把拖地工作完成。
  妈妈常说,会帮女人做家事的男人,都有一颗柔软而体贴的心,所以这个外表刚强的男人,胸膛间也有一方柔嫩。
  他的柔软,把她的心烤得暖烘烘的,让她想起离世的父亲,那时,他总是舍不得她做太多辛苦的事情。
  于是昨天她很早就进入睡熟状态,今天起个大早,才发现自己整个人趴贴在他身上,像过份的福寿螺卵,紧紧巴住稻杆。
  向晴张开眼,发现他早就醒来,刷地红透的脸像滚过水的大螃蟹。她呐呐地从他身上爬开,这个时候,她万分感激,他不是多话的男人。
  蓝天冲好澡、进厨房,打断她乱七八糟的回想,她把浓浓的咖啡和西式早餐端到他面前,坐在对桌,她两手支著下巴,朝著他微笑。
  他低头吃早餐,手里拿著一本原文书,他的英文程度很不错。
  “你喜欢中式早餐还是西式?”她的厨艺很不赖,因为她有个贤妻良母型的母亲。
  身为妻子,除了传宗接代还有别的事要做,既然前者她做不好,后面那些总得多尽点心力。
  “都喜欢。”蓝天从英文书里抬起头。
  “那,我们多吃一点蔬菜水果,你反不反对?”
  “不反对。”
  “偶尔,我懒得下厨,我们可不可以外食?”
  “可以。”
  你看,多么好商量的男人,她这还不算中大乐透?
  “偶尔,我有点烦,你的车子可不可借我开,让我出去兜兜风?”
  他想了半天,才回答,“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
  “怕我驾车逃逸?”她笑眯眼的再说:“不会的啦,我还要赚你二十万块的月薪。”
  他凝视她,须臾,缓缓说道:“我父母亲是出车祸死亡的。”
  她倒抽口气,直觉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
  他在担心她的安全啊,多么有责任感的男人呵,她才嫁给他两天,他已经把她纳入保护范围。
  相当好的感觉,当那么久的女强人,突然有个男人把你当成弱女子照护著,谁都要感动万分。
  “对不起,我不开车了,以后我要去哪里都让你送我去,你不在家,我就乖乖待在家里。”她像在宣誓似的,说得万分认真。
  向晴承认,自己是个很容易被感动的女人。
  于是,在她嫁给他的第五十个小时,她认为自己嫁对人,她相信就算自己到外面绕三百圈,谈两百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不会找到比蓝天更好的男人了。
  武断?是吧,她是武断了,可是,她好喜欢自己的武断。
  蓝天定定看著她精彩的脸庞,他不知道一个女人的五官可以做出这么多丰富表情。
  在征妻子的时候,他想过,万一自己不习惯一个女人在家里走来走去怎么办?他可不可以限定妻子只能在二楼活动?
  但向晴加入他的生活,他没有半分不习惯,反而觉得,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和他一起住在这个屋里。
  “手术排定了,向宇下个星期一要进开刀房,你可以陪我去吗?”
  “好。”蓝天的回答很简单,但他听她说话时,态度专注。
  “会不会耽误你工作?”她指指书房。
  “不会。”
  “我们一大早出发好吗?下午三点的手术。”
  “好。”
  “也许隔天赶不回来,我们在台北住一晚,好不好?”
  “好。”
  “我帮你订饭店,你觉得呢?”
  “好。”
  又“好”,从头到尾他的回答都是好,他是好好先生吗?或者他根本不懂得拒绝别人?
  “你可以有自己的意见,不必每句话都说好。”她抬眼望他,等著他说出其他答案。
  “那些……只是很小的事。”这么小的事情,干么有意见?
  “就算是很小的事,如果我让你不舒服,你也可以拒绝。”
  对一个陌生人,他的态度太好;对待一个花钱买来的妻子,他又太过纵容;她不晓得他把自己定位在哪里,但和他在一起,她很轻松愉快。
  蓝天奇怪地回望她。“很小的事,为什么会让我不舒服?”
  她展露笑靥,轻轻地在心底亲匿地喊他一声木头。
  对蓝天面言,只是很小的事,但对向晴而言,是大事。
  母亲的个性软弱,父亲去世后,她成了家里的支柱,不管大大小小的事,母亲都不敢作主,她怕东怕西,总要有人在身边才不会六神无主。
  这几年,为了赚钱,向晴不得不离开家里,母亲才渐渐学会独立,再加上搬回老家,外公外婆身体还算硬朗,彼此互相照应,向晴身上的担子才算轻松了些。
  站在手术房外,看著母亲对自己的欲言又止,她明白母亲希望从她嘴里套出一份肯定,可是连她自己都不敢肯定的事情,她怎么伪造得出信心?
  幸好蓝天在,不管手术有几成的成功率,话从他嘴巴里面说出来,就是百分百确定。
  他说:“向宇没问题的。”
  很短的句子,母亲的心安了,连向晴的心也莫名其妙安定下来,她依靠著他,不知道他从容笃定的性子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她对母亲说,蓝天是她的男朋友,母亲热热烈烈地接受了。他陪著她在开刀房外面待八个钟头,手术过后,他又和她轮流在医院里面照顾向宇十天,让她母亲回老家充份休息。
  这种事,没有几个男人做得到,而他做了,为一个花钱买来的新娘做了。
  所以,这不是小事,是很大、很大的事,她怎么能不感恩?
  她在绝路的时候碰上蓝天,他义不容辞把她从绝境里拉出来,他给她很多温暖、很多支持,如果嫁给这种男人是错误选择……那么她又要武断了——假设嫁给蓝天是错的,那婚姻本身一定是种错误的制度。
  出院那一天,蓝天开车送向宇回家,他们待在老家吃过饭后,就一路开车回垦丁。
  进家门时,天已经黑了,她下厨煮了两碗简单的面,他吃得津津有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然后他们轮流洗澡、他们并肩坐在屋前的台阶上,她把头靠到他身上,闻著她的发香,深吸气,他恋上她的洗发精味道。
  她的亲匿并没有让蓝天觉得奇怪。
  在医院,她疲惫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靠到他身上,她说他的身体像大号立床,靠一靠,疲倦就会跑光光。
  他当然没说不好,这只是小事,何况美女在怀,谁会拒绝?
  于是一天天,他习惯她柔软的身体,习惯她身体传来的淡淡香气。
  “我想,篮框的高度应该再低一点,不要让孩子怎么投都投不进去,过度的挫折会让孩子对篮球失去信心,你说好不好?”她轻声对他说。
  好吧,女生打篮球就打篮球,她不跟他唱反调子,如果打篮球的孩子都像他这么温柔,那么肌肉发达一点也无妨。
  蓝天看她一眼,然后转头看看自己架设的篮框,点头。“好。”
  这么好商量?这在他来说,也是小事吗?
  “不过,我倒是觉得,小孩在学会打球之前,应该先让他们玩一些简单的游戏,比如,做两只小木马,你说怎样?”向晴知道他的木工很厉害,连房子都能盖了,做两只小木马算什么。
  蓝天又看她,今天她很不对劲,但他还是说:“好。”
  明天,他就到镇上买材料回来做。
  “如果那里放个弹簧床呢?多数小孩喜欢跳上跳下,把他们的精力都消耗掉,家长才会轻松一点。”
  弹簧床?她连这个都想好了,她不对劲,很严重的不对劲。可是,他还是回答好。
  “既然都讨论好了,那……”她的脸爆红,停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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