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变态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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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变态手册-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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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杨信来说,这次是个立功的好机会,他们故意让媒体报道了那起车祸和负责救治的医院,还特意在新闻上发布认尸通告,就是让那个变态的小偷知道,这具尸体现在就停在这家医院。
    他和几个同事分别埋伏在医院和停尸间附近,守株待兔。
    凌晨,就在大家都昏昏欲睡的时候,杨信突然听到停尸间里隐约传来了细微的动静,他轻轻推了推同事,又看了看队长,等待命令。
    队长一个手势,几个人猛地冲进停尸间,杨信率先打开灯,只见几只老鼠唧唧叫着一哄而散,尸体的胸膛,留下几处细小的咬痕。
    “妈的!”队长懊恼地骂了一声,突然转过头,冲着停尸间门口大叫:“谁?!”
    于是几个警察又猛地冲到门外。
    门外,王晓峰见到几个枪口冷冷地指着自己,忍不住颤抖起来。
    “晓峰?你怎么在这里?”杨信的脸上充满了质疑,难道他就是那个偷尸人?
    “我刚好回医院拿东西,听到这边有动静,以为偷尸人出现了,所以急忙过来看看……”王晓峰镇静地说。
    队长命令大家收了枪,冷冷地说:“没你的事儿了,赶紧离开这里!”
    王晓峰急忙点点头,朗朗跄跄地走出了医院,连头都不敢回。
    队长把枪放好,对杨信说:“你们认识?”
    “老乡。”
    “先不要打草惊蛇,重点监视这个人!今天先收队!妈的!”队长说完,又不放心地看了一眼杨信,说:“你先从这个案子里撤出来吧!”
    8。
    女人一旦恋爱起来,她的世界里就没有别的人、别的事了。
    老邮边埋头发邮件,边叹口气,丁厌这丫头一定又跑到楼下李蒙家里了,最近她连处理自杀咨询都懒得参与了,一直是老邮在撑着,真是累死鬼了。
    丁厌喜欢叫李蒙为“哥”,她说韩剧里都是这么叫的。本来她还想叫他“大叔”的,可是李蒙坚决不同意,她只好退而选其次了。
    “哥——”丁厌撒着娇,“今天还一起看韩剧吧?”
    “好好好!”李蒙刮刮她的鼻子,“真拿你没办法!”他先把贝贝关在阳台上,然后起身放好了光碟,坐在沙发上。丁厌像个小猫似的,拿他的腿当枕头。
    贝贝对丁厌一直有敌意,所以只要丁厌一来,它就得关像甲乙丙丁一样关紧闭,这大概就是狗的宿命吧?
    丁厌的头发很软,很细,也像猫一样,李蒙微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荡满了幸福,他本来以为,自己此生,再也不会幸福了。他一直很害怕女人,怕得要命。可是这个女孩,第一次让她觉得亲切和安全。
    他又看了看丁厌,这丫头每天嚷嚷着看韩剧,可是一看韩剧就睡着。他哪里知道,丁厌就是喜欢睡在他腿上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在山里,躺在爷爷的腿上晒太阳一样,惬意、温暖、安全。
    李蒙小心地把音量调小,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嘴唇颤抖着,他忍住轻轻吻了丁厌一下,然后慢慢扯过靠枕轻轻放在丁厌头下,这才抽出身子,急匆匆地跑进卧室。
    他的卧室里,除了床,就是一个大大的衣柜,只见他猴急猴急地钻进衣柜,然后,整个衣柜就颤抖起来,伴随着刻意压低的呻吟声。
    十几分钟后,当他从衣柜出来时,看到丁厌一脸诧异地站在卧室门口。
    “哥……”丁厌疑惑着:“你在衣柜里做什么?满头大汗的……”
    “没、没、没什么……”李蒙的脸,惨白惨白的,他靠在衣柜的门上:“没什么,我找衣服……”。
    “骗人!”丁厌大声说:“你一定是……”她边说边走到他面前,拉起他湿漉漉的手,“你一定是和我小时候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躲在衣柜里发泄。”
    “是啊是啊!”李蒙急忙点头。
    “可是,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丁厌抬起头。
    “我……我……”李蒙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干脆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
    丁厌的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又带点腥气的味道,很诱人。李蒙禁不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或许,这个女孩能治好他的病?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里,又燃起了希望。
    9。
    整个晚上,丁厌一直盘腿坐在沙发上发呆,还不时抚摸着自己的嘴唇,偶尔又痴痴呆呆地傻笑。
    小甲悄悄说:“丁厌该不会变得和我们一样了吧?”
    小乙说:“她要是也变成狗狗,我就跟她结婚。”
    小丙说:“要结也要一起结。”
    老邮狠狠地敲敲他们的脑袋,又看了看丁厌,小声对美姨说:“该不会那个了吧?”
    “哪个?”
    “就是那个呀!”老邮握起右手,把食指塞进去。
    “不会吧……”美姨也看了看丁厌,“太快了吧?”
    “现在年轻人都这样……”老邮悄悄在丁厌眼前晃晃手。
    “干嘛?!”丁厌回过神儿。
    “你们是不是……”
    “什么?”
    “是就是,没关系,我们不会阻止的……”
    “到底什么啊?”丁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马上把美姨和老邮甩在身后,甜甜地说:“哥……恩……真的?!……怎么现在才说啊……好……我马上下去……”
    美姨望着丁厌匆匆出门的背影,叹口气:“女大不中留啊……”
    李蒙的客厅里,亮着幽暗暧昧的光,餐桌上摆着蜡烛和几个小菜,以及一瓶红酒。
    “哥!”丁厌一进门就扑到李蒙的怀里:“你今天过生日,也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你能来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李蒙的鼻子泡在丁厌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里,继而轻轻吻了吻她的脖子。
    “痒痒!”丁厌大笑着从他怀里跳出来。
    李蒙温柔地拉过她的手:“有你真好。不要离开我……永远也不要……”他又把她轻轻拉在怀里。
    丁厌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脸蹭在他胸前,说:“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生活的小镇,把我带到他的城堡,过着幸福的生活。”
    “你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李蒙吻吻她的额头,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么?他把丁厌放在沙发上,边深深地吻着她,边偷偷松开腰带。
    “唔……哥……什么东西硬硬的啊,拿走啊……”丁厌支吾着。
    “嘘……别说话……”李蒙继续温柔地吻着她。
    原来,吻是这么奇妙的东西,让人温暖,让人幸福,让人忘记所有的忧伤和烦恼。
    丁厌深深地,沉浸在他的亲吻里,可是,李蒙却突然停住了,他猛地站起来,颤抖着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他全身都被汗湿透了,裤子的前面,更是湿了一大片。他的脸色由绯红转而惨白,喃喃着:“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哥……你怎么了?”丁厌坐起来,疑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有点不舒服,你先回去吧。”李蒙边说边把她推到了门口。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
    “我没事……”
    “还是去看看吧……”
    “都说没事了!我就是不舒服,我没病!”李蒙突然大吼一声,把丁厌推出去,然后狠狠地反锁了门。
    “哥!”丁厌敲着门。
    “滚!”
    10。
    李蒙把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冲到卧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扯出一具女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快过保鲜期了,身上略微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但他顾不得那么多,急促地褪去衣服,猛地扑到尸体上。
    多可悲。
    他一边把那个女人的尸块儿煮进锅里,一边悲哀地想,多可悲……
    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初夜,女友失望的眼神。虽然她一直安慰他别紧张,但是,可是,他就是不行。他更忘不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们嘲讽的冷笑。
    甚至有一次,竟然连一个妓女也嘲笑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她竟敢那么嘲笑他!他冷笑着,扔了一块肉给贝贝,贝贝兴奋地叼着肉去阳台上享受美味了。
    于是他杀了她,边鞭打她,边进入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他获得了快感。
    从那以后,他发现,他没有办法面对活着的女人,他害怕她们,恐惧她们,甚至仇恨她们。他只爱尸体。
    面对尸体,他不必紧张,他可以很放松,很坚硬,很长久,很厉害。因为尸体不会嘲笑他,尸体不会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尸体不会有太多的欲望,当然也不必担心会满足不了她。尸体们很安静,很乖巧,很可爱。
    其实丁厌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尸体的死亡的味道,从他见到她第一眼,就深深被这种味道吸引。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竟然有了和尸体在一起的兴奋感,他以为她就是他生命里的救星,是自己成为真正男人的钥匙。
    可是今晚的事实证明,她不是。
    当她愕然地看着他湿透了的裤子时,他似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失望和嘲弄。他从未像喜欢丁厌一样喜欢过别的女人。她的眼神,令他感到羞耻和愤怒。
    她还建议他去医院,难道,她以为医院能治好自己的病症吗?
    不,她那么说,只是在嘲弄他,侮辱他,认为他不是个男人。
    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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