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爱情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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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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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  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也不是七天、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改变过心意。”
  “你有吗?这七年的旅行当中,你有让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进你的心里?”
  “我──我没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为她的感情够开放够淡薄,在下一站也许会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开启另一段萍水相逢的异国恋曲,然后随着她的离开结束,再在下一个落脚处继续同样的循环。
  但是没有,之后的旅途,她像圣女贞德似的坚守被自己舍弃在纽约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当情人不行──等醒觉的时候,已经空白了七年。
  人说七年之痒啊,为什么七年后她想的、爱的男人还是他?
  “那么你如何要求我花心?当心里被一个女人占满的时候,怎么容得下其他闲杂人等?”
  凌云惊奇地看着他。“不要告诉我你能像我一样断欲七年。”男人耶!
  什么话都敢说的老毛病不见有改进的迹象。
  “你以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个小时的男人还有多少体力考虑情欲的问题?”像她一样?骆仲齐咧嘴微笑。“凌,原来你这么爱我,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了?
  “承认爱我有这么难吗?只是三个字,对你而言真那么难以出口?”
  “你也没──”
  “我爱你。”不让她有话柄可说,骆仲齐抢下说话的权利。“这七年来我一直想,想着有一天再见到你,届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
  “对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没有做到答应你的事,让你不快乐。当年我以为我够成熟、够理智,我以为我懂你,事实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却不懂我自己──原来我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独占欲是这么的强。你会离开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预感,当时却不够成熟足以面对。”
  “我还是老样子。”
  “我知道。于佑的报告说得很清楚,最近这两年你虽然人在台湾,却居无定所四处旅游。”
  “我在尼日的时候遇见在法国认识的朋友。”世界这么大,竟能在不同的国家再见,让她曾一度怀疑世界是不是变小了。“他说我不适合被爱或爱人,习惯飘泊的人没有资格追求稳定不变的感情,也许聚散交递的循环比较适合我。我不想说爱,因为我担心旧事重演,我不想再对你不告而别。”当初她离开,其实一点都不轻松、不潇洒,逞强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无论走得多远,记得回到我身边呢?与我保持联络,让我知道你人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只要求这些呢?”
  多诱人的提议,但真答应了才是伤人。
  没有人有理由或有权利困住另一个人,要对方单方面为自己付出,没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云摇头。“这对你不公平。”几乎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了。“你是个生意人,应该更精明一点,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条件选择更──唔!”惩罚性的吻堵住她的话。
  “只有你吸引得了我。”
  凌云的眉毛打了结。“你老是选择困难的事情做。”
  “人生总要有挑战,从中找到乐趣,这是你教我的。”
  “很难的。委屈一方的爱情会让你辛苦,也会让我心虚──”主动舔吻他的唇,品尝他令人难忘的味道,这是最后一次,她告诉自己。“我明天离开台湾。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视,眸中几乎带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会再等你另一个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绝情,只是想选择对彼此都好的决定。
  骆仲齐狠狠吻上她,难抑悲愤的恼怒。
  才搭上飞机,凌云已经开始想念。
  不应该见到他的,害她走得不干不脆,心像被割下一块肉,好疼。
  但──自由之于她有如呼吸的空气,不能缺乏;即使爱他,也无法舍弃。
  别爱上一个飘泊的游子,游子的感情带有不安定的无情;别爱上那样的人,否则将穷极一生追逐最后仍握不住的灵魂──她忘了这是谁说的,可是很贴切。
  飞机穿过对流层来到云端之上安稳的平流层,她应该像之前的每一回欢欣鼓舞,笑看变化多端的云海,她应该这么做的。
  可是,她却喟然叹息。
  唉,好想他!
  尾声
  美丽的布拉格是旅游的最佳地点,也是人文艺术的殿堂,来到布拉格,不到街上走走逛逛、呼吸历史的气息,不尝尝好喝的啤酒、美味的佳肴就枉你走这一遭。
  布拉格市区热闹,近郊也不例外。
  位于布拉格近郊的斯特摩夫卡公园是当地居民平常休闲游憩的好去处。
  斯特摩夫卡,意指“许多树木之地”。顾名思义,是处宜人的森林公园,一八九一年举办万国博览会的展览大会堂也建于此处,随后成为商展、运动比赛及艺文活动的场地。
  休假的日子,公园总是热闹的,丝毫不因位于郊区而受到冷落。
  孩子们似乎被什么吸引了,极有默契地拉着父母往同一个方向奔去,人潮渐渐凝聚,围起一圈现成的舞台。
  舞台上,童话中惹人怜爱、寄予无限同情的仙度瑞拉正被可怕又丑陋的后母一脚踩在背上上受坏心后母欺凌、咒骂,恶毒的程度让观戏的孩子握拳抱不平。
  生动的表演吸引现场观众的目光,鲜少人分心,直到稳固的人墙有丝松动,轻微推挤过后又恢复之前的平静,观看演员的卖力演出。
  坏心后母的可恶脚丫子持续踩在仙度瑞拉背上,尖声噢呵呵呵地直笑,连大人都受不了地摀住耳朵。
  “噢呵呵──啊!咳、咳咳……”坏心后母放肆的目光扫过观看民众时,突然呛了下,丑陋的老脸狰狞瞪视不可能出现的熟面孔。“你!你你──”
  发生什么事?观众在一阵骚动后终于发现邪恶后母视线焦距之处,是名东方男子。
  “你总是企图颠覆童话故事,到底是跟安徒生还是格林兄弟有仇?”骆仲齐走至人潮中心,好气又好笑地说。
  眼前化着老妆的凌云似乎还接受不了他突然出现的事实,嗫嚅几回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你为什么在这?公司呢?”
  “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公司暂交于佑打理,他认为这是他欠我的;至于第一个问题,你以为我来做什么?观光?”
  “我们已经说好了。”
  “那是你一厢情愿。凌,我不满意你的回应,只好──”
  “你要做──啊!”一个天旋地转,她的身子被扛上他肩。“骆仲齐!”
  “──绑走你。”
  “放我下来!我戏还没演完!骆仲齐!”没有后母,仙度瑞拉的结局怎么下?
  骆仲齐打了肩上酷爱飘荡的顽劣女郎俏臀一记,向一头雾水的观众以英文解释:“王子爱上仙度瑞拉的后母,虽然对仙度瑞拉很抱歉,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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