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 第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说,现在不行,我要看你的真心,如果你对我有这份心,就等我几年,打动了我,到时候,我会心甘情愿的和你走,如今我放不下公子,也对你不相信。
  卢明哲说,他不在乎时间长,他来只是告诉我一声,他喜欢我,既然我需要时间验证他的真心,那他一定会让我心甘情愿的爱上他,时间会证明,我选择他是正确的。
  他走的时候,亲吻了我的手心,我的嘴。
  五年,我和他断断续续的见面,公子爷也一直派我到南方做生意,照看他的船运,和他见面,感情就在那时候突飞猛进吧。那次我落水,他奋不顾身的跳下布满水刺的水里,身上受了很多的伤,才让我坚定了他和我的感情。
  他给我的礼物,是李大胡子的人头,那次,他的到我的主动亲吻。
  五年之后,我也知道,轩辕圣会对公子爷一辈子好,我也走得无牵无挂。
  那是一个好天气,他带着我在轩辕府和公子爷告别。
  那一年,我留在了江南,做了十二省总瓢把子的最爱的人。
  第七十二章清笛趣事
  织染和轩辕圣到了草原的时候,正赶上契丹的重大节日,夏萘钵,契丹人一年四季都有狩猎比赛,萘钵节就是打猎比赛。
  所有契丹人都很热衷,不管是百姓还是贵族,为期十天的萘钵节,足以让整个契丹,就像是过年一样。
  织染也跃跃欲试,但是看见了人家纯血统的契丹人的骑马剑术,他也只能看了,不能丢人。
  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身穿一身隆重的契丹服,在他的王府内接见织染。
  织染围着他转了一圈,拉拉他身上这件衣服,上边绣着飞翔的雄鹰,气势逼人。
  “我的清笛的手艺吧,也只有他能有这种好功夫,这么美得缂丝,也只有他能做的这么栩栩如生。”
  蓝眼睛的契丹人笑得很骄傲。
  “我只穿他亲手为我制成的衣服,我的每一件衣服上,都有他留下的缂丝,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爱人手有多巧,他有多爱我,让他们羡慕去吧,全天下也只有我才能穿如此华美的衣服。”
  够嚣张,够大胆,这样张狂的男人,才会抛开世俗礼教,不在乎什么道德,只要他认准的,他就会死心塌地一辈子。
  “我的清笛呢?”
  “他在挑我的战利品,他听说他的公子要来,一定要送你一件大礼。”
  还是清笛贴心啊,这个小东西,从他们回到草原,清笛就留在草原,他到底是怎么和这个蓝眼睛在一起的呢?
  看样子,清笛也不错。
  “公子,公子,我要给你一件大礼。”
  清笛手里提着两只雪白的狐狸,鲜血就这么滴滴答答的,从他进来到沾染上美丽的皮毛地毯,织染看着心疼,多好看的地毯,沾了鲜血,就要不了了。
  清笛小脸通红,开心的大笑着。
  “我要用着两只狐狸给你做一个棉衣,都怪他了,真笨,也不会多打两只,本来我想给你做一件狐狸披风的。现在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公子,我会在上边绣一只红色的梅花,纯白的皮毛,鲜红的花朵,一定特别好看。”
  “小东西,不是我笨,而是草原的规矩,不打母狐狸,因为他们要下崽儿,本来这个季节,狐狸就不好打猎,有两只就很不错了,你还真是贪心,想把草原的狐狸打没了啊。”
  蓝眼睛的契丹人就像是拍小狗一样,拍着清笛的肩膀,眉眼都是笑容。
  清笛笑着。
  “我知道啦,那些大臣和王子都没有你猎到的多。你也是这个萘钵节的英雄。”
  “那就快一点把狐狸交给下人去处理,今天的午饭就吃狐狸肉,让你的公子好好尝尝。”
  夜晚,轩辕圣和蓝眼睛的契丹人去谈什么国家大事,清笛留在他的房间,一针一线得给他置着衣服,上好的驼绒,缝在棉衣里,狐狸毛在外边,整件衣服用兔毛滚边,雪白的长袍,从下摆开始有一只延伸的曲折梅花枝,绽放几多鲜红的梅花,不用穿,就这么看着就很喜欢,清笛的手巧,那梅花栩栩如生,仿佛走进一点就能闻到花香一样。袖子特意做的很长,这样方便织染冬天的时候,不会冻手。
  驼绒续得很厚,就算是在寒冷,穿上这件衣服也不会感到冷了吧。
  织染在灯下看着清笛,他一针一线,秀的仔细,唇边带着淡笑,仿佛给他做衣服,是清笛最开心的事情。也明白了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为何整天穿着清笛给他做的衣服,有人为自己缝制衣服,一针一线都是他的情意,穿在身上,就感觉被他的喜爱包围。穿在身上,很幸福。
  “他对你好吗?”
  他从南方赶过来,看见吴柳很幸福,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清笛也很好,硕也很好。
  陪在他身边,陪着他度过那段最痛苦的时间,这些人都是他的好友知己,他最放不下的人。
  清笛咬断丝线,翻看着衣服。
  “他早在我们在一起的最初,带着我进到皇宫,去面见他的兄长契丹王,还有他的母后,他拉着我的手,在朝堂上,对所有人说,这个人是我相伴一辈子的人,从今以后,不需再让他和亲,不要在给他介绍什么名人闺秀,要不然他会发飙。他手里掌握着军权,他发飙的话,就不会再去打仗了。他的兄长和母后没有办法,就同意了。
  他也早早遣散王府里的试妾,他和我喝下了同心酒,对着诸神发誓,这辈子不会负我。公子,他对我很重视,我很满足。”
  织染笑出来,清笛的胃口很小,人也很单纯,他只在乎眼前的幸福,这个男人爱的也很粗狂,虽然大咧咧的可对清笛还是不错,在酒席间,他看得出,那个男人对清笛不错,不断的和他说,吃肉,还把清笛不喜欢吃的东西一点一点挑拣出来,皱着眉头看他吃饭,在清笛吃完的时候,他还叫人端汤,盯着清笛喝下,他才自己吃自己的。
  “他给我开了一家绸缎庄,让我卖自己的缂丝,只穿我给他做的衣服,不在乎人前人后,兴致来了就会搂搂抱抱,有人对我不屑一顾,他就会挥着大刀找上门,给我报仇。这就足够了。”
  织染抱住清笛,摸着他的头发。
  “那就把他死死地守住,不让他有一点变心的可能。”
  “毕竟身份悬殊,他还是王爷。”
  算起来他不过是一个只会缂丝手艺的人,能留住他吗?
  织染给他一点药,伏在他的耳边说。
  “给他吃了,他这辈子都会对你死心塌地,如果他招惹别人,一辈子都不会再站起来。这药会让他只对你有感觉。”
  清笛的脸红了,不过他还是捏紧了。
  第二天,织染都起床了,还吃了早饭,坐在前厅里等清笛,他们说好今天要去马市看马,他起来的都够晚的了,清笛还没起来,小东西的胆子大了,敢放他的公子爷的鸽子?
  都过了午饭,清笛才出来。他身边的那个人一脸的春风得意,只是清笛脸色苍白,一手扶着腰,有些站立不稳。
  不用琢磨,就知道是为了什么。
  “公子,你,你给我的是什么药啊,为什么我一给他吃下去,他就像是野兽一样的扑上来,折腾死我了。”
  织染很奇怪,他也给轩辕圣下了相同的药,为什么轩辕圣没这么激烈的反应?
  “织染公子,你昨天给小东西的药,能不能给我一瓶,这么畅快淋漓的夜晚,我还是食髓知味,欲罢不能了。他神采奕奕的看着我,然后很热情的陪着,到最后我们奋战一整晚,真是爽快。”
  在织染琢磨他的药的时候,蓝眼睛的契丹人偷偷和织染说,织染看着他,果然眉眼带着春风,一副吃到饱,还意犹未尽的模样。
  “你和他说我给你药的事情了?”
  织染揪着清笛的耳朵,这个小笨蛋,他怎么可以说出来,这不是出卖他吗?
  “他逼我啊,在,在床上,他逼着我,我,我都没了神志,就,就这么说了。”
  “你个笨蛋,被他吃得死死的。”
  看着清笛通红的脸,就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被逼供了。
  蓝眼睛的契丹人追在织染的后边,就是要那种让他很愉快的药物。织染没有办法,给他吧,他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反应不对。
  打开他随身的包包,查看了一下药瓶。
  “啊,清笛啊,我对不起你,我错把春,药当成定情药交给你了。是我害惨了你啊。”
  织染发出惨叫,都是他的错,他昨晚上没有看清楚,就拿出一瓶药给他了,没有想到,定情药就在那瓶药的旁边,就这么拿错了,就这么害的清笛一晚上伺候那个人的强烈欲望,被吃的干干净净的。
  轩辕圣站在他的背后,拿过他还有剩余的春,药。
  一手搂上织染的腰,亲吻着织染的耳朵。
  “宝贝儿,我们今晚也试试这个药的药效好不好?”
  织染回头,看见轩辕圣服了一些,织染感到脊背发寒,眼前是清笛那个扶着腰,站立不稳,行动怪异的画面。
  他不要啊,不要,他身体才好没几天,这么大的折腾,他受不住啊。
  还不等他尖叫,轩辕圣就扑上来。
  今晚受苦的,不单单只有清笛了。还包括织染啊。
  第七十三章织染天下
  至于硕,他们早就不抱着任何希望他能有喜欢的人,他的生命就是归江湖所有,如果那一天听见他被谁仇杀,也不稀奇,他还是接受很多的订单,只要有人出钱,他就会去杀人。
  排名前十的杀手,他的生命就是在刀剑尖上,随时都会丢失。
  再说,硕也不是那个多情的人,他的人生充满的就是血腥和暴力,没有一点儿女私情。陪在织染身边,做他的左右手,是他沉寂的时候,在织染恢复元气,生活安定之后,他再次踏上他的江湖生涯。
  他偶尔累了,或者被谁追杀,他也会留在轩辕府。
  对这个突然出现或者突然消失的人,轩辕府的所有人都习惯了。
  轩辕圣给他一笔钱,让他在轩辕府停留的时候,指导他两个儿子一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