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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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罗曼史-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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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陈留国即将遭受灭国之灾时,有一个年轻的男子到丞相帐中,献了一计,密使人贿赂豌豆国国王内侍,使其在豌豆王面前进大将军意图造反的言论,又在豌豆国都城中各处散播流言。
  这计策未见得多么精妙,然而却一招致命。那位大将军即将灭掉陈留国时,收到了召回的密令,只得含恨离去。率领大军回都城时,那个糊涂的豌豆王却又不知听了谁的谗言,误以为大将军要逼宫,立刻将其全家老小及奴仆二百余人押至城门上,从老至幼将其家眷的头颅依次砍下,想以此震慑此人。
  大将军班师回朝之日,见城门紧闭,几百米的城楼上鲜血淋淋,摆放着无数断了头的腔子,地上则纷纷滚落着人头,乃是自己的父母妻儿兄弟。他大叫一声,从马上摔下,双眼落下血泪。从此以后就从军中消失,不知生死。
  这出戏演的精彩纷呈,重点讲述这个年轻男子的才华和翩翩风度,以及敌国士兵的残暴和敌国将军的可笑下场。
  这个年轻的男子就是丞相殷昭家的公子,殷南梧。戏台上饰演此人的是一个年轻的小生,面若施粉,唇若含朱,凤眼微挑,潇洒风流。引得在旁观看的侍婢们春心大动,脸若桃花。我不禁在心中冷笑,此人施此灭门毒计,就不怕遭天谴吗。
  作者有话要说:  


☆、救命之恩

  几天后的凌晨,我早上起来去街角倒煤灰,竟然意外地遇到了胖子。他恢复到之前的乞丐模样,甚至更惨,眼窝深陷,眼角有一道狰狞的血口,皮肤上大量的青紫色冻疮,这人大概是吃了很多苦,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不过看起来依然是很壮实,大概是骨架就比寻常人要高大吧。
  我想,这家伙一定是受不了当奴隶的苦楚,一气之下跑出来了。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我很熟悉的贵族气质,就算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眼神中依然有着一份从容和倨傲。
  我蹲下来看着他,笑嘻嘻地说:“看来你要比我先死了,哈哈,你有什么遗言要交待的?反正我是不会帮你传达给你家人的。”
  胖子斜斜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见天色还早,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花生糖,塞到胖子嘴巴里,打算在他死之前继续聊几句。
  胖子嘴巴动了几下,然后转过头看着我。
  “我能助你夺回王位。”胖子的声音很虚弱。
  我愣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大笑起来:“傻子,我那天是说着玩的,你还当真了?我怎么可能是国王,你见过给人家倒煤灰的国王吗?”
  “陈留国分崩离析,殷昭和司徒逆各自为政,四方州郡各有打算,此时陛下率军杀入京师,一举可定天下。”胖子的声音波澜不惊:“您待在这种地方,难道是等着别人称王之后,将您赶尽杀绝吗?”
  我惊讶地看着他,这才发现胖子虽然冻得浑身是伤,然而头脑十分清醒。
  “但是,我、我没有军队呀。”我底气不足地说。
  “你是先王的嫡子,名正言顺的君王,殷昭和司徒逆不过是乱臣贼子,兵力再强,终是不义之师,若你联络四方州郡,发诏讨逆,天下英雄莫不响应,黎民百姓有不箪食壶浆以迎陛下者?”
  我心里还在犹豫着,街道上传来商铺开门的声音,胖子说完这番话,费了不少力气,哆哆嗦嗦地喘息。我转身将后门打开,然后将胖子扶起来,悄悄走进院子里。
  此时府里的人多半还没有起床,我打开一处废弃的柴房,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稻草,然后扶着胖子坐下。
  “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一定要记得报答我哦!”我有些不放心地叮嘱。
  胖子端坐在地上,柴房紧邻厨房,里面的空气很暖和,他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他双眼微闭,调理气息。
  我扳着他的肩膀,不高兴地说:“你听到了没有呀?”
  “你今年多大了?”他忽然开口问。
  “二十了呀,怎么了?”我有些疑惑,继而警告道:“我是成年人了你可别糊弄我哦!”
  “你父王没有教过你怎么和别人说话吗?”胖子语气里有点无奈,停了一会儿又说:“欠你的人情我一定会还,放心吧。”
  胖子在柴房里住了几天,身体渐渐康复,那些冻疮也渐渐结痂脱落。他说他叫陆敬初,是一名贵族,家族衰落之后一个人流亡至此,其他的就不肯再说了,至于之前他说的要杀的人,更是半点不肯透露。
  因为担心自己藏匿外人的事情被发觉,我每天把自己的饭留下一半,夜晚悄悄给他送过去。他也不嫌多少,每次接过饭道一声谢,并不说其他的话。
  一场雨雪过后,天气骤然变得寒冷,晚饭时几个婆子丫鬟各自回房吃饭。我从柜子里拿出一床棉被,趁着夜色小跑进柴房,掩上房门后,借着月光,我看到陆敬初正坐在柴草上打坐。
  屋子里还不算冷,地上的食盒里已经空荡荡的了,我拿起扫帚,将地上的木屑清扫干净,然后抱了一捆比较干净的柴草,均匀地铺在地上,再将褥子和棉被放在上面。
  陆敬初打坐完毕,站起来活动手脚。然后站在窗边,透过残破的窗纸看着外面的月光和雪、灯笼和彩纸。落满雪花的树枝上挂着彩色的绢花,结着冰的廊下挂着红色的灯笼。几个穿着水绿色夹袄的丫鬟嬉笑着端着果盘和梅花,匆匆而过。
  陆敬初转身坐在床褥上,我打开一盒蛇油膏递给他,他有些笨拙地涂抹自己被冻伤的患处。这个人虽然胖壮,但是行动起来非常灵活迅猛。之所以涂抹得如此笨拙,大概是因为被人伺候惯了吧。
  将食盒和剩下的药膏收起来,我悄悄溜出去。院子里空无一人,推开卧室门,里面也没有人。我心中疑惑,但是并没有在意,自己打水洗洗睡了。过了一会儿,几个小厮低声谈笑着推开卧室门进来,见我躺在床上睡,其中一个高声道:“哎哟,咱们的大少爷原来在这里安睡呀,怪不得四处找不到。”
  我从棉被里探出头,揉着眼睛道:“小哥们去哪里了?我将厨房里的碗筷洗完,见没有其他事情,就回来睡了。”
  几个人彼此看了一眼,冷笑着没有说话,各自忙碌着洗漱。他们是陈家大公子的跟班和书童,虽是贫苦人家出身,但是机灵活泼又模样清俊,在府里也算半个主子了。平时连厨房里的杂役和厨娘都瞧不上,更别提我这种丑八怪了。
  我讪讪地重新躺回床上睡觉,过了一会儿,他们吹灭蜡烛,各自躺到自己床上,其中一个年长的在黑暗中开口道:“哎,那个脸上有疤瘌的……”
  “什么事?”我开口问。
  “刚才总管召集府里的奴才训话,明天丞相家的公子要来府里,大家手脚勤快点,别让人家贵公子笑话咱们粗蠢。”
  “哦,那……我明天还在厨房帮忙吗?”
  房间里响起一阵恶意的笑声,其中一人道:“刚才总管倒是特意提到你了,你明天什么也不用做,就躲到一个大家都瞅不着的地方吧,免得吓着别人。”
  “哎,我说你脸上的疤瘌是天生的吗?”
  “听说厨房大娘给他介绍了几个瘸腿瞎眼的姑娘,那些姑娘一听说对方是他,气得直接把大娘轰出去了。”
  “要不是咱们老爷宅心仁厚,哼!”
  ……
  我在黑暗中将脸埋在棉被里,手上和脸色散发着一点芙蓉膏的香味,这是厨房大娘教给我的药方,说是对人脸上身上的疤瘌很有效果。
  我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自己的脸,凹凸不平的蝎状纹路依然很明显,颜色也一点没有变淡,手指下移,从脖颈到肩膀、小腹、双腿,虽然感觉不到,但是那些地方同样分布着颜色浅淡的蝎纹。
  外面的北风呼啸而过,薄薄的一层棉被根本不能抵御寒冷,我悄悄坐起来,把自己的衣服搭在被子上,然后重新躺回去,缩成一团,用手背擦了一下湿润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我原本打算写一个励志的小甜文呢


☆、陈府初见

  冰雪初融,微风和煦,又是一个很好的天气,我骑坐在陈府花园的墙头,手里拿着一包炒栗子,闲散地度过这一天,府里的大小丫鬟小厮都换上了最鲜艳得体的衣服,恭敬地站在各处门廊。而陈念恩则携带女眷儿女、端坐在正厅中,只等门外的小厮回报,就立刻迎出门外。
  街道上依旧像平常一样没有什么人,东街的道路被阳光晒化,有些泥泞不堪,这里的街道毕竟不能像都城的那样,铺上青砖和油漆。早上去给陆敬初送饭,那家伙不知道去哪里了,反正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即使不送饭大概也饿不死。唉,陆敬初就像猫,全无心肝,饿的出来跑回来,肚子饱了就立刻又跑出去野了。还说什么帮我复国,果然只是哄我玩的吧。
  远处走过来一人一马,马是劣马,极其干瘦,身上的毛灰白相杂,像是铺了一层霉斑。而牵着缰绳的人比马好不到哪去。一身灰色的布衣,下摆上沾满了泥巴,脚上的靴子像是从泥塘里捞出来似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不过这人的身材却是万里挑一的好,虽然裹着一身破烂的衣服,然而身材修长,肩膀宽阔,行动从容不迫,倒是一点狼狈相都没有。
  这人走近时,我看清了他的样貌,几乎要从墙上跌下去,竟然就是那天在梧桐山庄外面见到的青衣男子。
  我稳了稳身形,心想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只是他怎么也会来这种边陲小镇。
  我还以为他没有看到我,或者即使看到了也不认识,却没想到他牵着马站在院墙下面,微微点头致意,眉宇间有一丝疲倦:“又见面了。”
  “是、是啊。”我干笑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萍水相逢,谈不上什么交情,何况此时的我已经自顾不暇了。
  男人扬起脸,在阳光里微微眯着眼睛看我,我只好从墙上跳下来,两米高的围墙,跳下来有一点危险,幸好他像上次那样接住我。我又闻到了他身上的药香味,似乎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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