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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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自找苦吃-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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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行吗?为什么要让那种男人霸住你的心……”他叹气道。
  他轻轻拨开她额际上的发丝,胡乱地臆想着,她究竟在梦里遇见了谁,让她露出这么甜美的笑容?
  他狡猾地俯下身,趁她睡着时,偷偷吻住她柔软干涩的唇办。鼻端盈满她淡淡的馨香,并混杂着刺鼻的药剂味。
  他与她,四片唇办亲密地贴合着,但心与心的距离却遥远得教他难受。
  她嘤咛出声,他连忙移开唇。
  他觑着她宛如婴儿般纯真的睡容,自嘲地想着!欧阳烈,你愈来愈没志气,愈爱愈卑微了,竟连爱一个人都不敢表白!
  莹白的月光透过窗帷,洒了一地光华,宁谧的房间里,所有的声音仿佛都被暗夜吞噬,仅剩两人的鼻息暧昧地交融着……
  自从丁薇光的脚板被玻璃扎伤之后,欧阳烈就一人分饰多角,一会儿化身为全能男佣照顾她的生活起居:一会儿又变身“男丁格尔”替她换药包扎。,一会儿则成了专属司机,接送她上下班。他贴心的举止藏着无限的温柔,虽然口头上没有表示什么,但她却能感受到他的用心。
  每天,不管刮风或下雨、塞车或修路,欧阳烈一定亲自开着吉普车接送她上下班,不论当时他有多忙、距离有多么远、再怎么不顺路。他始终都凛着一张俊酷的脸,霸道地抱着她下车,不顾他人异样的目光,栗悍地走进“玫瑰婚事”的造型室里。
  几次下来,他也渐渐和她的同事熟络,这才让他发现,丁薇光偶尔会少根筋的脱序搞笑,原因都是她的同事太过三八,其中以苏淇娥为最。
  把她放在椅子上,他低声地附在她的耳畔说道:“下班前call我,我再来接你。”
  “阿烈,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我可以自己搭出租车回去。”
  “反正顺路。”他扒着前额的发丝,依然维持着横霸的气势,强悍得不容她拒绝。
  “闪~闪~~”苏淇娥拎着化妆箱,从摄影棚里走进来,故意在脸上戴了一副w的时髦墨镜。
  “你神经啊!干么在室内戴墨镜?”薇光扬眸瞪着苏淇娥夸张的神情,软软地数落道。
  “唉呀!我快要被前方这对情侣发射出的【闪光弹】给闪瞎了!糟糕,墨镜已经抵挡不了攻势,看来我需要一只可鲁来当导盲犬才行了。”苏淇娥戏谴道。
  “无聊!”薇光娇嗔道。
  欧阳烈酷着一张脸,佯装听不懂苏淇娥暧昧的嬉闹,但是胸臆间却翻涌着一股欢愉的悸动,让他深邃黝黑的眼眸染上了一抹笑意。
  “走了,再见。”他扬扬手,英姿飒然地离开造型室。
  “拜拜。”两个女生望着他伟岸的身影,喊道。
  苏淇娥趁着尚在休息的空档,拉了一张椅子,凑近薇光的身边,抓紧时间追问恋爱八卦。
  “老实招来,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苏淇娥摘下墨镜,玻鹁鞯哪抗馍笫铀�
  “你想太多了。”薇光横睨了她一眼,嘴上说没有,但是眉眼却晕染着一抹甜蜜的光采。
  那是一种受到独特宠溺,被人捧在手心上温柔呵护才会滋生的幸福感。
  “明明就一副沉浸在恋爱中的幸福模样,还不承认!”苏淇娥撇撇嘴。
  “真的没有。”她嘴角含着恬淡的笑。
  “拜托!再装就不像了啦!如果不是想追你,干么让你住进他家里呢?”
  “还不是我误交损友,竟然跟见色忘友的人当起了手帕交害的!”她玻鹈理闪怂珍慷鹨谎邸:撸馀烁揪褪潜曜嫉挠幸煨悦蝗诵裕�
  “话不是这么说,如果我收留你,你还能人住欧阳烈的家里吗?”苏淇娥厚着睑皮合理化自己的行为,用手肘顶着她的臂膀。“你们是在交往吧?要不然他怎么会贴心地送你上下班,又抱你来来去去的?”
  “那纯粹是因为我的行动不方便,他才顺路送我。”
  “他把你照顾得无微不至,简直就像在侍奉太后一样,都快把你宠上了天,说没有在喜欢你,骗谁啊!”苏淇娥道。
  “他真的没有说过喜欢我啊!”她一脸认真,猜测道:“或许是因为他跟关行漠是好朋友,所以基于这个原因才对我好吧?也或许是因为看我可怜,所以同情我……”
  她知道阿烈对她很好,但是基于什么原因待她好,她并不清楚。
  也许,他习惯对每个女人都很好,她并不是最特别的一个。
  也许,他由怜生爱,对她有那么一点点的动心……
  她被他温情的举止弄拧了芳心,陷在不明的暧昧里。
  “我也很可怜,既缺银子又欠房子,他怎么不来同情我呢?”苏淇娥凉凉地调侃道:“我看他八成是想追你啦!”
  “他明明知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怎么可能还会喜欢我呢?”她试着从暧昧的思潮中理出头绪来。
  “吶,如果说欧阳烈真的向你告白,你会怎么样?”苏淇娥大胆地假设。
  不可否认,和阿烈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
  她可以自然地流露出顽皮的本性,在他面前尽情搞怪、耍宝、装白痴,不用像面对钟尚诺那样,一颗心悬得高高的,要努力维持淑女本性,故作高雅,就怕他嫌弃自己没气质。
  她知道和阿烈交往一定会很快乐,但是她已经把心留给了钟尚诺,他成了她一辈子最深的执念,让她不甘心就这么放手……
  “阿烈是个好人……”她偏着头,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正妹,不接受对方就发给人家一张【好人卡】,需要人家时就搞一下暧昧,难怪很多台湾男人都抱怨现在的女人太难讨好了!”苏淇娥数落道。
  “我……”她为难地咬住下唇。
  她爱了钟尚诺七年,从来都没有萌生过放弃爱他的念头,就算是四年前他决定远行,提出分手,她还是默默地守候在他的身后,希望他一转身就能看见自己。
  可是,欧阳烈的出现却冲击着她的心墙,逐渐动摇她的信念,软化她的意识,让她不由自主地偎向他的身边,寻求快乐与踏实感。
  “算了!你的感情世界从认识钟尚诺的那一刻起,就是一笔烂帐了。”苏淇娥无奈地摆摆手,想了想,修正道:“不对,你上辈子一定是放高利贷的,因为逼死了他,所以这辈子才得做牛做马地偿还!”
  薇光俯下脸,苦笑,沉默地附议苏淇娥的论点。她的爱情确实足一笔烂帐,而她的心就像木栅那栋老公寓一样,残破、败坏、伤痕累累,这些伤全都是钟尚诺留给她的。
  难道,爱情一定都得是苦痛伴着忧伤吗?
  月色融融,台北市的夜空亮得看下见一颗星星,倒是整个盆地都浸在繁华璀璨的灯海中。
  从欧阳烈的寓所打开落地窗,恰好可以看见台北市的新地标l0l大楼像座巨大的灯柱,矗立在水泥丛林里。
  为了庆祝欧阳烈所设计的作品,入选为“雅巢居”杂志评选的年度美学设计大赏,丁薇光特地斥资买了一套西装送他,希望他能又帅又有型地出席颁奖典礼。
  “阿烈,快点来试穿看看!”薇光打开精致的手提袋,拿出一套白色的西装。
  “我才不想参加什么鸟宴会!那种既要卖脸、又要卖笑的场合,我没兴趣。”欧阳烈不愧是学设计的,言谈之间流露出艺术家的孤傲气息。
  “那是免费宣传知名度的最好时机,放弃多可惜啊!”薇光说服道。
  “我对虚名没兴趣。”他径自将脸埋入财经杂志里,隔绝她的聒噪。
  “阿烈,我帮你想好了造型,连衣服都准备好了耶……”她软软地哀求道:“而且我答应过小伍,绝对会让你出席宴会的,你不去,岂不是让我很没面子吗?”
  他不悦地抿紧唇。
  薇光祭出缠功,踮起受伤的脚丫子,一拐一拐地走到他的身边,挽住他结实的手臂,撒娇着。
  “拜托啦!欧大设计师,带我这个乡下土包子去开开眼界嘛!人家好想看看上流社会所举办的宴会……”她像个小孩般,摇晃着他的手臂,漾出一抹无邪的笑容。
  “欧阳。”他冷冷地纠正。
  他姓欧阳,单名烈。
  是复姓!
  “宇宙无敌超级有才华、帅到令人头皮发麻、酷到掉渣的【欧阳】设计师,小的衷心地恳求你出席【雅巢居】所举办的宴会,领那座你看不入眼、但别人都羡慕到死的奖座好不好?”她软声软调地央求着。
  撒娇,果然是软化男人最好的武器。
  连欧阳烈都抵挡不了这既温柔,又狡猾的攻势,为了讨好她而弃守了自我的原则。
  “嗯。”他酷酷地允诺。
  “那来试穿一下这套西装!”她将西装递给他。
  “不要!”他别过脸,拒绝再妥协。“我才不要让那鬼东西勒住脖子!”
  “你不想要打领带喔?可是我认为你穿上整套白色西装,一定会像极了白马王子,酷毙了耶!”薇光为了达到目的,继续灌着迷汤。总不能让欧阳烈穿着一身破牛仔衣去赴宴吧?
  “我是室内设计师,不是白马王子!而且我穿全身白色的衣服,看起来会太壮。”他很坚持自己的穿衣风格。
  她抚着下颚,美眸直勾勾地打量着他魁伟的身材。他长得挺有型的,虽然不适合走俊美路线,但是只要稍微改变一下发型和穿着,就颇有当白马王子的本钱。
  “那就走随兴酷帅路线怎么样呢?就维持你现在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再加上这件白色西装外套好了。”
  在她的哄劝之下,欧阳烈百股不情愿地站起身,套上了白色的西装外套。
  他一身轻便随兴的牛仔裤,搭配上白色的手工西装,合宜的剪裁衬托出他顽长英挺的身材,帅气中带着几分犷悍,彰显出强烈的个人特色。
  “又酷又有型,挺适合你的!”她眼底流露出激赏的光芒。
  “这样可以了吧?”试穿完毕,他脱下西装,放在沙发上。
  薇光弯下腰,打开化妆箱,取出剪刀和梳子,还有一条干净的布巾,指挥他坐在椅子上。
  “又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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