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鹰闻言,气得一拍桌案,手劲之重,差点没将那桌给拍成了两半,脸色无比铁青。
“你明明知道,是她在搞鬼,却还帮着她逼我,到底是何居心?”
公孙明德神色不变,眉头皱也没皱,更是半点都不恼,说得是面不改色,推得是一乾二净。
“那火药的确跟无忧王所用的同样材料,尸骨也是你跟她一起认的。你这么熟悉罗姑娘跟罗爷,都没想到她能玩这一手,我又如何能猜得到?”
这些话都是事实,让沈飞鹰噤了声,脸色却还是难看到极点。
他是栽了。
栽在她手上。
可是,这事只让他更火大。
公孙明德看着好友,不禁再劝道:“飞鹰,罗姑娘的芳心早属意于你,她貌美如花,又如此聪慧,总在人前在给你做足面子,她既然都将身段放得如此低了,你又何必拒她于干里之外?”
“你有你的布局、我有我的打算!”他火冒三丈的说。
“她也说了,从不当你是仆,不是吗?”公孙明德看着那多年挚友,再度又说。“罗姑娘心思聪慧,一定会是你的贤内助……”
此话一出,沈飞鹰瞬间醒觉过来,知道这男人在打什么主意。
他脸色一沈,瞪着那狼心狗肺、为国为民,虽是挚友,却也是个不能轻忽的官!
“不行!公孙明德,你想都别想。就算你去要皇上下旨也一样,我不会娶她的!你给我打消那个主意,你敢这么做,就休怪我无情!”
“可是,罗姑娘……”
“我就是不要她!”他双目一瞪,暴出一声大喝。
窗门之外,藏在墙角的身影听闻这句话,浑身又是一颤。
过去两个时辰,罗梦哭过、恨过、骂过,可是也反省过了,她知道自己有错,原以为过来求他原谅,事情或许还会有转圜的余地——说到底,她是爱他的。
所以,她拉下脸,压下自尊,逼着自己来找沈飞鹰。
谁知道,公孙明德迟迟没走,让她在外头苦等,却等到了这段话,听到他的真心话。
我就是不要她!
她心头一寒。
原来,他是真的不要她。
沈飞鹰是宁愿抗旨,被当众砍头,也不愿意娶她,对她的呵护、昨夜的缠绵,都是为了恩情,不是为了爱情。
泪水,潸然而下。
她心极冷,好寒。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想得太多,是她自作多情。
心,如死灰一般。
是她用错了情,爱错了人。
罗梦在月下,茫茫然掉转过身去,终于死了心,一步步远离那狠心绝情的男人,再也不曾回首看上一眼。
第11章(1)
罗梦失踪。
被拒婚之后,她就羞愤离家、下落不明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大风堂的人们虽绝口不提,可是,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就见急得快哭的罗岳,派出人马上山下海,到处找心肝宝贝,却依然不见芳踪。
沈飞鹰成了众矢之的,被千夫所骂、万夫所指。
所有人都是骂他狠心,绝情气走罗梦。
即使,罗梦早被淫贼杜峰所污,可是她如果要嫁,仅仅是京城里头,就有成千上百个男人,抢破头要娶娇柔可人、楚楚可怜的她。可是,沈飞鹰竟还嫌弃她,在喜堂上拒婚!
唉啊,简直不识抬举!
不过,骂归骂,却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脸骂。
除了龙无双。
那日,龙无双的车驾,在玄武大街遇上领着镖车的沈飞鹰。玄武大街明明就那么宽敞,沈飞鹰是让了车,她却不曾就此罢手,就是故意要车夫驾车去挡,直到他上前,请公主高抬贵手。
没错,她是高抬贵手了!那一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旁观的人们,立刻拍手叫好。
这一巴掌,大快人心呐!
沈飞鹰不怒不气,只是冷冷站着。但是,当他抬起视线时,拍手叫好的人,马上缩的缩、躲的躲,比唱戏的还厉害,全都假装没看见。
虽然如此,罗梦还是下落不明。
人人都在想,人人都在找,人人都想见上她一眼,人人都想一亲芳泽,可是人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罗岳因为宝贝女儿失踪,终于忍耐不住,带着大队人马去找人,留下沈飞鹰在大风堂里压阵。
镖局里的人走掉大半,大风堂里冷清不少,可是生意仍旧不受影响。
没办法,心疼罗梦是一回事,可是,大风堂是罗家的,大风堂保镖的声誉又极好,就算想为罗梦抱不平,心里气恨沈飞鹰,也用不着拿自个儿的生意赌气。
所以,沈飞鹰还是忙碌不已。
事实上,因为从相爷所指派来的官方请托日益增加,他比之前更忙了。
这一天,他还在汇整清单时,公孙明德就亲自找上门来。
沈飞鹰看见好友,只是伸出了手,果然又收了一迭厚厚的货单。他快速的检视,货单上的东西,跟上回差不多。
“这些货,多久要到?”
“下月初一,能成吗?”
“当然。”
“能请沈总管,赏杯热茶吗?”
“当然。”
这些对话,跟三天前一样,了无新意。
沈飞鹰将货单搁到桌案上,替公孙明德倒了杯热茶,才刚将热茶递上,就听公孙明德又开口。
“前两天,无双多有得罪,劳烦你忍让了。”
“相爷的贤妻,与大小姐情同姐妹,想为她出气,也是可以理解的。”沈飞鹰眉目不挑,搁下杯子后,替自己也倒了杯茶。
贤妻?
是“咸”妻还差不多吧?
倘若她是贤妻,天都要塌下来了!
这话说得讽刺至极,公孙明德倒是没追究,只是问道:“这两日,你可曾有罗姑娘的消息?”
沈飞鹰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
“没。”
“罗堂主那儿也没吗?”公孙明德再问。
“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