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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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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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再度从大漠走出时,雪突然变小,风突然变大。落在铠甲上的雪花不再融化,而是像胶一样粘在了铠甲和战马的毛皮上。小半个时辰后,所有人身上的黑衣就变成了白甲,胯下坐骑的棕毛也一根根竖了起来,宛若银丝。“如果这小子图谋不轨!”武士彟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直打哆嗦,如果侯君集是仇家派来的人,无需带大伙走入埋伏圈,只要他继续坚持在雪地兜几天,所有人就都活活冻死。

但李世民相信侯君集,就像相信他自己的眼睛一样相信。每当有人对侯君集的建议提出置疑的时候,这位从未受过如此辛苦,已经累得需要人扶着才能在马上坐直身体的李家二公子总是坚定地站在侯君集一边。

“君集带大伙这样走,自然有这样走的道理。弟兄们与胡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只要他们能坚持,咱们这些为将的就不能让他们失望!”对着狐疑的心腹,李世民如是讲。青紫色的嘴唇上下颤抖,却骄傲地扬着整个脖颈。

安抚完了从弘化郡里带来的心腹,他又骑着马,在自家队伍的侧翼一溜小跑,每跑开百余步,便停下来大声喝问一句:“弟兄们,你们怕累么?”

“不怕!”事先只被告知即将被带领前去找牧人部落麻烦,却不知道最终目的地在哪里的士卒们齐声回答。他们接受训练的时间没有当年的护粮军一半长,但此刻表情出来的气势却丝毫不比前辈们差。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气势,护粮军身上带的是一伙年青人的朝气和锐气,飞虎军此刻身上带的是迫人的杀气。

“朝廷不准咱们擅启战端,所以我带着大伙偷偷摸摸去报复!如果此行失败,没有人会承认这次行动,现在,你们后悔么?”李世民缓了口气,继续向大伙追问。

“报仇!”人群中响起稀稀落落的回应。更多的弟兄则从腰间拔出了挂了一层霜的刀,以无声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愿望。

“但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们回来,堂堂正正地夺回大伙失去的一切!”受到弟兄们情绪的感染,李世民突然从腰间拔出刀,直指青黑色的苍穹。

所有人突然闭上的嘴巴,因为他们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承诺。眼前的小李将军嘴唇上刚刚长出胡须,却没有人想置疑他的承诺。忽然间,侯君集高举着佩刀,大声回应了一个杀字。紧接着,天崩地裂的喊杀声响撤旷野。

“杀,杀,杀!”两千多名弟兄们举着横刀,大声疾呼。这一刻,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不再是死气沉沉,而是燃烧着生命的希望。

“杀!堂堂正正地杀回来!”武士彟跟着众人狂呼。刹那间,他决定把自己的未来完全押在李世民身上。对方虽然不是李家的第一继承人,但跟着这样一个主公,这辈子定然会活得极其精彩。

仿佛听到了众人喊声,灰沉沉的天空突然裂开了一道缝。万丈阳光就从云缝中射下来,照亮每个人的眼睛。

阳光使得武士彟多少分辩出一些自己所处的方位,黄河在东南,大漠在西北,不远处有一段残破的长城,这是腾兰瀚海(注2)的边缘!他完全看出来了,此处在地图上位于武威郡境内,沿着不远处的黄河西岸一直走下去,只要半天时间,就可到达乌兰集对面。

黄河还没解冻,从冰面上杀过去,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何方。

欢呼声中,武士彟看到李世民将刀尖指向了远处的冰河。飞腾的苍狼顺着刀尖所指,骄傲地展开了翅膀。

这支队伍叫飞虎军,在隋末那个纷乱的年代,曾经是塞上诸部的恶梦。多年之后,有人根据他们身上的铠甲,给了他们一个更文雅的名字,玄甲精骑。

注1:大清河,黄河上段的称呼。古时黄河水在此段还没有完全变黄,所以当地人称之为大清河。

注2:腾格里沙漠。

第二百七十四章 锦瑟(6)

黎明时分,他们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然后策马从结着冰的河面上冲过去,开始一场毫无预兆的屠杀。

数月前,那些牧人在曷萨那可汗,一个拥有突厥王族血统,但又不肯自称为突厥人的小汗带领下,赶走了原来住在乌兰集内的汉人,杀光了那些不肯搬迁者。据可汗大人说,黄河岸边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曷萨那部落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汉人皇帝将它们从曷萨那部手中夺走。而在曷萨那部游牧到黄河东岸前,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是汉人还是羌人,或者是已经消失了的匈奴人,曷萨那可汗没有说,牧人们也不打算弄得太清楚。他们只要清楚汉人们用黄河水浇灌过的土地都是熟地,种上糜子时远比在他们自己开垦的那些土地长得好,就已经足够。

当中央王朝强大时,部族们便要收敛自己的行为,甚至要失去自己的财产。当中原王朝衰落时,各部族都可以借机强大,甚至有机会把长江以北的土地全部变成自己的牧场。这是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的循环,没人能够破坏。

所以,牧人们抢劫杀人时,不需要事先说明理由。同样,飞虎军跨过河面杀过来,也不需要事先通知。于是,数月前曾经发生过的屠杀开始重演,只是这次杀人者和被杀者刚好对调了个位置。

牧人们根本没想到这种天气里还有人会从黄河对岸突然冲出来,因此他们来不及做有效抵抗。留在村口敌楼里的两个哨兵在剧烈的马蹄声中抬起头,连警报都没来得及没发出,就被李世民和刘弘基一人一箭了结了性命。然后侯君集带人用套索拴住了敌楼,如果那种用几根木头搭起来的简陋东西也可以被称为敌楼的话。几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用力一拉,敌楼立刻四分五裂,里边的尸体重重地摔下来,血水随着泥浆溅起老高。

敌楼的倒塌声惊醒了几个睡在村口附近房屋中的部族武士,他们光着身体,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冲出窗子。汉人用泥土和木料搭建起来的房屋远比牧人的帐篷暖和,因此乍一搬入房屋中的部民们总是睡得太死。当他们笨拙地从窗台上跳下来时,一匹战马已经冲到他们面前。马背上的刘弘基将长槊横着扫了一下,如同切瓜一般切开了迎战者的肚皮。睡眼惺忪的牧人猛然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内脏冒着热气向外滚。于是,他痛苦地尖叫起来,喊声凄厉而绝望。

四个月前,他从这间屋子的主人手中夺下对方最后一袋麦子时,那个年过六旬,跑也跑不动的老汉曾经发出同样的尖叫。因为双方语言不通,武士听不懂对方叫什么,只管哈哈大笑。今天,他终于理解了对方当时心情,可惜理解得已经太晚。

刘弘基头也不回,快速从死者身边跑过去。一名身穿黑甲的骑兵跟在他身后,用横刀切下另一个被吓呆了的牧人的脑袋。第一次杀人,骑兵有些捏拿不准。对手的血从腔子里溅出,喷了他满头满脸。“噢!”骑兵觉得自己的五腹六脏一阵抽搐,半夜里吃过的东西直接从嗓子涌进了嘴巴。他死死咬住牙关,将嘴里又酸又苦的东西咽回了肚子。然后用手背抹了一把脸,将血和眼泪一并抹掉。紧接着,他挥刀冲向了另一名冲门后边冲出来的部落武士,毫无畏惧。

“把所有人杀光!”不知道谁在奔跑中喊了一句,用的是汉语。部族中的人听不懂,即便听懂了关系也不大。边塞上部落和部落之间的战争没有留俘虏的习惯,战败的一方通常整体消失,除了女人之外。在牧人眼中,女人属于财产范畴,兄终弟及,父子相承,因此不需要斩草除根。

“杀!”飞虎军的弟兄以呼声相应,不需要动员,他们自己知道该怎样做。四个月前,部族武士们用自己的行为给他们做好了示范,今天这一切不过是回报对方的“善举”而已。他们打马跑过低矮的茅屋,将火把扔上房顶。然后将长槊对准窗子和门,将爬出来的人一一刺翻。

有人挥舞着斧头和圆盾试图抵抗,但斧头太短,圆盾太薄。骑兵们配备的长槊光锋刃就长达四尺,可以轻易地刺穿皮盾,挑飞短斧。除了长槊外,飞虎军的弟兄还配有横刀和弓箭,杀人的效率远比简陋的斧头来得高。在武士彟和刘弘基二人的指挥下,弟兄们长短兵器互相配合,很快就把战火从村口推进到村子中央。

村中央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老宅,围墙有四尺多高,墙头上搭着青瓦。杀死宅子的原主人后,曷萨那麾下的一名小伯克将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官邸,只是他不喜欢院子的大门总是阻碍自己的坐骑快速出入,所以命人拆走了门板和门槛。

听到村口传来的马蹄声和喊杀声之后,小伯克大人开始后悔。他匆匆忙忙地召集部属,将他们全都安排毫无遮挡的大门口,“堵住大门,吹号角求援!”站在人墙之后,小伯克挥舞着弯刀,声嘶力竭地喊。“堵住,堵住,可汗会听见号角,可汗会来救援我们!”

忽然,他觉得心头一寒,仿佛被头孤狼盯住了脊背。自幼在草原上养成的本能让他快速卧倒,在泥浆里打了个滚。价值百贯以上的貂皮袍子立刻被地上的泥水糊成了母猪皮,又脏又臭,但小伯克觉得值。因为在滚开的一瞬间,他看见凌空飞来的一柄长槊狠狠地钉在了自己原来站立的位置。

“保护伯克大人!”武士们吓得发出一声惊呼,快速围成一个圈子,把自己的主人护在了中央。他们顾不上再去堵大门,按照部族的规矩,如果头领战死而其身边的武士逃回的话,非但武士本人要被绑在马尾巴后拖成碎片,他的妻子儿女也都要统统被打成奴隶。

侯君集等得就是这个机会,抛出手中长槊后,他立刻从腰间拔出了横刀。没等距离门口最近的那个武士做出反应,侯聚集胯下战马的前蹄已经踏到了其面门之上。借着马的冲力,侯君集俯身,挥刀如鞭,从另一人的脖子旁抽过去,抽起一团血雾。

飞虎军的弟兄们跟在侯君集身后一拥而上,用横刀和长槊将小伯克身边的护卫一层层剥落。感谢长生天,他让掠夺者们拆掉了大门,让战马优势可以得到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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