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日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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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日春秋- 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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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腰中跨着一把长剑。听过妻子的介绍,他便用犀利的眼神打量飞鸟,只几下,脱口就用不善的语气断言:“你就像一个逃兵!”

飞鸟浑身一震,身上汗孔一热,浑身如同被针扎了一遍。他想也没想就傻了,抬头就掩饰地笑:“阿爷怎么会这么说?”

“靖康王师哪有像你这样邋遢?!即使境况再差,那也不能头发乱糟糟地,只裹了一片胸甲,还紧张不已?!”老人怒道,“你的兵器呢?!不知道兵器不可离身吗?你连做一个武士都不够格。”

“哎!你这老头!”他的妻子大怪,“好好的孩子一进家门,你怎么就——”

“国家危难。我从关东奔赴前线,本来就不是兵!”飞鸟被他训儿子一样的口气震住,只好皱起眼睛骗人,“过来时怕吓到人,就把兵器解了下来!”

老头“恩”了一声,看住几桌旁的椅子,示意了一下,说:“坐吧。愿望是好的,不过帮不上什么忙,就留在这里,等我把你调教成合格的兵士后再让你走!我看到了,你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眼里有一种杀气!”

飞鸟忐忑不安,连忙说:“我们七个人呢,食量很大。”

“不怕。就粮食多!”老头说,“你都可以离乡作战,我就不舍得一点吃的?!不信,给我一起去看看。”说完,他就过来扯住飞鸟的衣服,拉着他出门去后面的粮仓。飞鸟差点晕倒,他算是第一次见识比自己还霸道的人,只好装成有礼貌的意思说:“阿爷。我们不便打扰!”

“已经打扰了。说什么也来不及了!”老头冷哼一声说,“出去问问,我调教的孩子哪一个没有出息?最起码也能当兵尉!”

飞鸟急了,争辩说:“我要做也做将军,被你调教成兵尉还行吗?!不行,我要打仗去,立了功就行了!”正说着,赵过拎着一只狗腿进门。飞鸟连忙给他施眼色,让他退出去,走得远远的。可赵过没有看到,进来就大喊:“狗腿送来了!”刚喊完,那个老头就已经留意到他了,大声地命令:“过来!”

他面带喜色地看住赵过,回头大力拍打飞鸟的腰臀,大声地说:“还去做什么将军?你看看,这才是军人样!身子直挺挺的,步成方圆!看看你,直起身子,挺胸!不要塌鼻子斜眼的。”

飞鸟崩溃,心想:什么人喜欢什么人!赵过若去入伍,晚年也非这般无二。赵过倒不像飞鸟的心底那么损,连忙给他申辩:“他已经是将军了!带我们打过仗的!”

老人严肃了一下,质疑一下外面的境况怎么会这般乱,好久才说:“将军也是一个兵。不合格不行!”他教训完飞鸟,立刻让赵过去喊同伴,而自己则督促飞鸟去指定地方拿酒,并不断豪迈地大笑。

七个人在这里吃了晚饭,局促地接受他的热情,只好暗地里说通他妻子,在次日清晨早早起身溜走。

他们上路走了三十余里迷路,下马休息时,才知道每人地马上都挎了个小包,里面装着吃的,心头都热乎乎地。这时的飞鸟良心很不安,觉得自己欺骗了一双这么善良的夫妻,在别人停下来嚼干粮时,眼睛忽闪忽闪地想着心事。

他们又上路了数里,绕来绕去,等再找回道路时,无意中发现当道上有几起马粪。飞鸟细细观察一番,突然上心,连忙勒住马匹,喊令众人回去。

他们回去已是傍晚,老远就可看到村子上空火光冲天,驰进去一看,一个被拖死的老妇被遗留在村口。几人心中被什么烧着一样,慌忙下马,虽见不是那位婆婆,心还是一分分沉下去。

他们冲到池塘那儿,看到院墙分几段倒塌,再跑进院子,就看到了横死的老夫老妻。

飞鸟注意到,老头的剑上还有鲜血,而那个热心婆婆趴在石磨上,带着戒指的手指头被人砍断,戒指不翼而飞。

他不由自主地跪下,仰天大叫不止,心中默默地大叫:夏侯武律,你真的是我叔叔吗?你到底是为我阿爸报仇,还是寻找借口,趁虚而入!要是你只为了和龙青云舅舅合伙统治这片土地,就应该时刻记住,这片土地上英雄辈出,英雄好汉不比关外少,咱们的祖先就是其一,这样的血腥手段,征服不得。

众人正纷纷为这对不知名的夫妇送泪,回过神的飞鸟奔出门外,翻身上马,大声朝众人高喝:“他们刚走,跟我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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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刀花马浪 第五卷 山高经行云漠漠,冲冠一怒家国仇 第三十三节

夕阳挂在远方的天际和浮云相绞,染发大片的惨红色,像被那双热肠古风的老夫老妻的鲜血浸渍过。惨状催促飞鸟在道路上急驰,但除了他的“笨笨”,缺乏精粮而又劳碌一天的马匹都已气力不继,被远远拉在了后面。他走了一程又一程,最终停在一处黄土坡上。

转过坡下已是遭受伏击的小战之地,上面有了十余具尸体和几匹倒毙的战马,一名快死未死的草原人持着自己的一只断手,躬起流着肠子的身子,在地下翻滚。

尸体罗陈的小战之地,胜负已一目了然:游牧人丢下自己的伤残撤退,靖康人打扫了战场,剥光完发亮的东西。他翻身下马,冲到这片战场里,几脚踏到那个未死透的人面前,稍微一迟疑,问道:“在北面下路的村子杀人的是不是你们?告诉我,我就给你个痛快!”

那人年龄不是很大,脸色惨白如腊,仅有的一只手里拿着的那只断手却少了一根指头,让人产生出和断去指头的婆婆关联到一起的想法。他汗水淋漓地点头,不知道是供认还是要求速死,只是用直勾勾的两眼看住飞鸟,用微弱的猛语吐诉:“我看不到神山,不知道长生天的家住哪!”

飞鸟的目光在那只断手前愣住,不知道这先砍去手后砍去的指头上是那枚耀眼的绿戒,还是他自己的定情之物?!再一转视线,端详对方的面孔,黝黑的肤色,年轻的稚气,觉得似曾见过。

突然之间,他揉起自己的眼睛,再难以吝啬自己的腰。不由自主地弯下身子,擦拭辨认,可越看越是眼熟,心里不由冒出一丝冷汗,心道:“这一定是玩过的伙伴,认得我。”他从记忆中搜寻不到阿谁阿谁,却觉得对方应该认识自己,急忙帮对方往肚子里塞那黏糊糊地肠子,接着才记得让对方的灵魂安息之问,回答说:“何处不是?何处都是!”

一口血沫子顺着嘴角出来。最后呛在飞鸟的手上。飞鸟打了个激灵,又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告诉你?你认得我吗?”

他摇动那人的躯体。渐渐呈咄咄之势,可再一看,人已经死了,连忙停住。四周呜呜草鸣,扬起一阵不知为谁的低愁,像一阵烟。像一团雾,飘荡在人的心落,挥之不去。

“我原本是要来追杀杀人凶手的!”无人无声,只剩下飞鸟娓娓地诉说,“在北面的村子里,住着一位热心的婆婆,她手上有一枚绿色的戒指,那是她丈夫送给她的,在她还是年轻漂亮的时候。绿色原本是爱情永青,美好永存地象征。可有人竟在杀了他们后,把手指砍掉夺取,和断你手掌而后切下手指一样。我不知道是不是你做的,也不想在此时逼问,只是告诉你。我一定要将它拿回去!”

“我想,当我搂着婆婆摇的时候,她要是能睁开眼睛看我,一定会说:戒指要找回去,长生天要透过它来看透人世尘定?我要帮她找回去,你能明白吗?也许。我永远不能给两位老人家报仇。能决心做的也仅此而已。”

他悠悠呓语,不知过了多久。身后才有一串马蹄响。

众人陆续赶到,最终和飞鸟一起站在高坡上冷眼观望,比任何时候都冷肃。而天色也在渐渐黑去。远方,近处星火之炬渐渐燎原,可以确认是两支即将开战的大军无疑。它们搅动,移动,逐步推进。

月儿也轻悠悠地挂出来,一点一点地爬升。飞鸟突然觉得此时此景似曾有过,便自言自语地念叨:“人家常说,胜者为王,败者为贼!赢的人想怎么处置输者都行地。我们该找谁报仇好呢?”

众人不能得知他突生一阵心灰意冷,也没像他那样判断杀人者已死,个个不甘示弱地要追凶手到天涯海角,以表此心。相比他人,张奋青冷静许多,他看着前面翻滚的火龙,提醒说:“阿鸟!我们退吧,不退,怕要搅到撕杀里去!”

露水潮衣。飞鸟静静地伫立高坡,没有回答他,只在上面暗想:“我该怎么做呢?要是阿爸还在,他一定能告诉我!”一想到阿爸,他知道再也没有聆听的机会了,心又一次被刺痛,接着是屈辱,愤怒,躁动于不安。为了平息,他只好抬头视往天际,想在一片璀璨中寻找长生天的家。

张奋青觉得他惦念不忘老夫老妻,连忙说:“真没法再追了。追上又有什么用?只怕会把我们搅进去。人都死了,就是报了仇,他们也不知道!还是要先顾好咱们自己,赶快离开的好。”

赵过最得老爹欢心的,恨意也最深。他猛地一怔,接着不敢相信地瞪起眼睛,怒气腾腾地说:“你忘恩负义?!昨天给你东西吃还真不如喂狗好,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现在吐出来……”

张奋青被他顶得气结,不等他说完就忍不住大骂:“你这一根筋的家伙,到处都是火把,你找谁去。去呀!冲我吼个屁!追还是不追由阿鸟说了算!”

飞鸟极怀疑那戒指是在坡下易主,沉默中也听不得他们吵架,只好无可奈何地赶他们下去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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