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语地看着他,半晌后,埋头不再说话。
小陈似乎也觉得无趣了,悻悻然地回到自己位置。
不过,从那天开始,办公室里的人看到我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翻转。
他们不会像刚开始那会儿总叫我帮他们复印文件,或拿什么东西之类的其他事了。
尤其是办公室里的那几个女人,现在碰面了会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吃饭的时间也会主动地叫上我跟她们一起。
我清楚,她们是冲着单欣的面子才会对我表现出她们的友好,说真的,我心里极不舒服,感觉寒凉寒凉的。
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竟是这般的廉价与可笑。
也许,这就是现实。
只是一直以来我被牧少臻保护得太好,所以没有机会体验到这样的现实。
是现实,我也只有接受,只有融入,只有适应,只有自己也变的现实。
------题外话------
下章节牧少要出场了,以后牧少和菲菲的戏会越来越多滴。
谢谢一路支持文文的亲们,谢谢留言评论的亲们!
73 追不上
生活变的充实起来了,我开始加入了早出晚归的行列。
每天,我和单欣吃完早餐后,我坐她的车一起上班。
如果时间充裕,我会事先做好两份便当带到公司,中午就在单欣的办公室吃完,然后在她的休息室小憩。
因为与单欣下班回家的时间不一,所以下班后,我会选择坐公交车先回家。
像往常一样,走出办公楼,然后走到车站前等着,等待着拥挤的公交车。
我翻遍了整个包只找到了一个硬币,无奈跑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变相了换了几个硬币,继续等着车子。
二十多分钟后,公交车,终于来了。
一堆人蜂拥而上时,我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上来。
有时候等到我要上来时,公交车上已经连个站脚的地都没了,无奈,只得下车等下一辆。
有时候我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这么死命挤着要先上来呢?每次这个时间,这个站,不管迟上来的还是早点挤上来的,都是和一大堆人一样,站在一起,拉着扶手,在这逼仄而狭小的空间,闻着各种不好闻的气味,然后身体随着司机的急刹急转而剧烈摇晃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只有伸长脖子,紧紧地扶着把手,才不至于自己被车子甩到一处去。
我庆幸下班这个时间我的肚子总是空空的了,否则,肠胃里的东西铁定要被挤压出来。
拥挤的公交车里,每天不断地上演着你踩到我,我撞到你而发生争执这样的闹剧。在我的头脑还没有被浑浊的空气完全熏晕之前,我都得静静地看着。
我最怕的是在拥挤的人群中费力地挤出后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那时候我总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挤出那个让人不能呼吸的空间,而且一路诚惶诚恐的,总担心因为我的不小心而踩到别人的鞋子,而跟人发生争执……
细细回想,我到底有多久没有挤公交车了呢?
五年,至少五年了。
从嫁给牧少臻以后,我就再也没坐过公交车了。
那时候,怎么会想到生活里还有柴米油盐、上班、下班、挤公交车呢?
只因牧少臻给我的生活太理想,也太脱离现实了。
而现在,留下我一个人面对这苍白的现实。
也许,我只是回归到了凡人的生活,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凡人。
只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而我,似乎也是验证这个真理的一个凡人罢了。
★★
刚下公交车没走几步,手机响了。单欣说晚饭不回来吃了,叫我做自己一个人的分量就好。
刚放下电话,把手机放到包里,就看到前方一辆熟悉的黑色兰博基尼驶过,上面的车牌号是那么的熟悉。
虽然仅是一瞄,但我却清楚地看到了那张俊逸非凡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一晃而过。
我就这么呆愣愣地站在那,看着那辆车疾驰而去--
我没有挪动脚步,我知道,追也没用。
因为我再怎么样,也追不上。
就像我和他的人生,总是在交会时错过,错过,错过--
在他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他;而在我清楚自己的情感时,他却已经走远。
为什么,我总是后知后觉?
为什么,我总是赶不上他的步伐?
为什么?
……
74 追不上(二)
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
不自觉地又来到那家霓虹灯闪耀下昏暗的酒吧。
这次我看清楚了酒吧的名字--魅。
右脚才刚踏进去,Mark的脸就朝我这边望过来,他用眼神跟我热情地打招呼。
待我走到吧台,“欢迎--”Mark举起手中的玻璃杯。
我讶异在这么久之后Mark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漂亮又悲伤的女人,总叫人过目难忘。”Mark看出我的疑惑,低低地解释了一下,笑道,“今晚想来杯什么?”
“忘情”
我胡诌了一个,却是我此刻内心最真实渴求的。
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七情六欲在作祟,那么忘了情,也就不会伤心了吧。
“好”Mark居然应了一声,随后就转身从酒柜里拿出了好几个酒瓶子,各倒了一些在玻璃杯里,然后装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玻璃杯,在他那双好看的手指下变化着。
“你要的”
我看着杯子里最后透明如清水一般的颜色,不由得一愣。
我以为调出来的颜色会很复杂,没想到竟是最简单的无色。
我轻轻地抿了一口,味道很独特,不像水果鸡尾酒那么酸甜,亦不似“琥珀之泪”那么辣,那么呛。
舌尖上新奇的感觉叫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一杯喝光了。
为什么叫“忘情”呢?
是因为喝了后心魂皆醉了吗?
想起要问Mark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袋开始有点迷糊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小姐,你一个人很闷吧,要不哥来陪陪你啊!”忽的,我的手臂被人拉住,转过脸,只见眼前一个油光满面的肥胖男人,正用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看着我的脸。
我一阵恶心,随即用力甩开他的手,呸了他一口,“滚开!”
谁知那人根本就是个无耻狂妄的色胚,他完全不顾及此刻正在大街上,就明目张胆的地直接举起他的那种脏手就朝伸了过来。
在他的脏手就要触碰到我的胸部之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壮胆了,直接一个巴掌“啪”地挥了过去。
“妈的,敢打老子!你不要命了!老子今天就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说着,这个肥男就一把拽住我的长发,像拎小鸡一样地牵扯着我的发丝,似乎想要把我的头发连根拔出。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剧痛。
我强忍着疼痛,大声呼喊救命。
很快他的另一只臭手覆盖在我的嘴巴上,阻止了我的大声呼救。
他眼露凶光,挥起巴掌,朝我的脸横劈过来。
我认命地闭上眼,后悔今天出来的时候没带把刀在身上。
一秒,两秒,三秒……
奇怪的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我的耳边响起那个嚣张的色男人发出了的杀猪一般的声音,随后那声音渐行消失。
我缓缓睁开眼,看到眼前男人高大的身影。
瞳孔剧烈放大!
是幻觉吧?
亦或是酒精在作祟?
眼前怎么会出现这张脸?
这张如希腊雕像般完美的脸。
这张我思念了无数次的脸。
这张我在心里默默描绘了无数次的脸。
怎么会呢?
我闭上眼,摇晃着脑袋。
我要把脑海里、眼睛里出现的牧少臻的幻影全部摇出来。
片刻,我再次缓缓睁开眼。
风,摇曳着枝桠,
叶,沙沙作响着,
时间,飞速流逝着,
震惊,依然继续着。
牧少臻!
是他!
他就这般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
不是幻觉,不是臆想,是真实的,有生命的地站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惊喜地丢掉了声音,丢掉了思维,丢掉了意识。
唯有,我的心在鲜活地,砰砰地跳动着。
就这样,我们对视着。
只是,
他看我的眼神是这般淡漠。
没有温度。
只有陌生。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
陌生?
是因为不认识了,还是因为不爱了?
“少……”
约莫半分钟后,我终于拾回丢掉的意识,找回自己的声音,我颤抖着声音呼唤出他的名字。
然而,我终究没能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
因为--
一阵铃声响起。
只见牧少臻迅速的从西装里掏出手机,接着看了一眼屏幕后,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什么事?我马上过去……”
接着他的声音随着他转身疾步离去而越来越小。
我看到他打开车门,坐上了那辆我异常熟悉的车。
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很快的,车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
许久……
许久……
------题外话------
为了让亲们能纵观全局,了解各人物的状况,偶尔会穿插第三人称来写,希望亲们能看得习惯。
另外,喜欢看宠文的亲们,再耐心等等,菲菲和牧少会相识的,呵呵!
75画不出你的眼
一张白纸,一只铅笔。
久不曾画画的纤手,在下笔之时并没有一点的生疏。
在一笔一画间,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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