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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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四年-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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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生后交代有多次在图书馆行窃行为。现根据校规
  第二十一条,给予叶离开除学籍处分
  校长×××
  我的身体开始发抖,为什么,为什么每次这样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冷,那种从脚底升上来的寒冷使我不住地发抖。叶离被开除了。她真的被开除了。被开除的人里有叶离,叶离因为盗窃被学校开除了。她从这个校园里消失了。我的头疼得厉害。混沌。模糊。冷漠。寒冷。丝丝绝望的感受,看得见的伤口。甚至是看得见的尸体。
  叶离原始的动物受惊吓的表情一直在我眼前浮现。血淋淋。她惊恐的眼神,她从我脸上匆匆滑过的眼神。她飞快的跑的脚步,从我心里踏过去的脚步。所有的都混杂在一起,在我面前交替出现。
  那天,那块宣传版上一共贴了16张这样的处分单。每一张纸的开头都耻辱的写着他们的名字和家乡,中间部分都冠冕堂皇的写着盗窃,滋事斗殴,卖淫等字样,末尾部分都痛心疾首地写着给予开除学籍的字样。宣传板上贴着16个同学的名字,宣传板下面有无数学生围拢过来浏览,评论,嘲笑,惋惜,或者面无表情麻木,然后散开,给后来围拢过来看的同学留一点缝隙以继续的观看和评论,到达学校德育教育的教学目标。
  16个同学,在这个有一万多学生的校园里不算什么,不过千分之一的比例。这一张张处分单也不算什么,除了那些我认识的名字,其余的也就看过就忘记了。然而,这16个同学就一生都被钉在这样的耻辱上了。大学生活就永远成了不堪回首的记忆,这张处分单也因改变了他们一生的轨道而永远不能够被忘记。
  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在推推搡搡中被围拢的学生挤了出来。那天的阳光特别明媚。那是放学的时候,校园里学生汇成一股股洪流从教室涌向食堂和宿舍。阳光照在他们的脸上。一张张多么年轻而鲜活的面孔。青春的气息夹杂着阳光如此强烈地扑面而来,我的眼睛刺得发疼。
  我一直担心害怕有这样有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了。叶离真的被开除了。
  事实上,当我们知道这些时,叶离已经离开了校园。她住在旧宿舍那边。班上只有5个女生住那里。那五个住在旧宿舍的女生仿佛被遗忘的人群,被遗忘的角落。更多的美好或者惨烈的争奇斗艳全部集中在新公寓楼里。
  所以,叶离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有没有流泪,走的时候带走那些心爱的物品,走的时候有没有和哪个人告别,比如,大三那年送她99朵玫瑰花的男生……。
  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走得无声无息。像一次秘密的自杀。她把自己杀了,她永远不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了。
  我不知道每年在每个大学里,有多少大学生是这样被毁掉的。在他们以后的人生岁月里,又曾有过怎样的忏悔和痛楚。在今后的人生岁月里,又会因为这一张处分单而怎样走得更崎岖和更艰辛。
  我一直都忘不了她。无法忘记,就像我忘记不了那个从图书馆大门出来,熟悉的校园让我有迷失感的那一天。
  说再多也已经毫无意义。学校里每年都有个举行德育教育月。而德育教育绝对不是每年弄块宣传板出来就可以达到目的了的。我们是成长中的孩子,有谁可以给我们更多的关怀和引导?不要让一个一个学生误入歧途,最后开除了事。开除一个学生对于学校来说不过是一张纸一个签名一个印章,而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意味着彻底的毁灭。谁想这样,谁愿意这样?我们不要悲剧,我们真的想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学习。
  这大学生活,请——且行且珍惜。
  大四
  68。报社实习,遭遇旧时冤家
  当年从学校退出新闻中心,我就明白要成为真正的新闻人在学校里混是不行的。我决定涉足校外新闻媒体。大四时我选择的目标就是武汉某报,这一次凭着发表过的一些拙作,我来到了该家报社,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
  实习是非常苦的。其实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并不适合做新闻,我多想象以前写副刊稿那样坐在寝室编一编就行了。我怕晒太阳,把我晒黑了,晒老了,晒丑了,我怕淋风雨,把我淋病了,(哈哈,写出来后发现这话不能够这样说,呵呵)淋坏了。自从有了男朋友以后我成了一个非常非常娇气的女孩子。以前没人宠,从小知道自生自灭,一切要靠自己,所以曾是个非常坚强坚强到顽强的人。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原来娇生惯养也可以后天造化。
  这样的实习自然是非常苦闷的,老师见我这样也不大想带我了。直到我在报社的办公室里遇到林立纯。
  初相遇的那一刹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又遇到她?!可这分明是她!大学四年了,她一点变化都没有,皮肤依旧白里透红,眼睛依旧像日本动画片里的人物,个子也没怎么长高。穿得依旧是很嚣张。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也怔住了,眼里和我一样是惊讶,注意不是惊喜。祖先们像个神仙,发明了那么多绝妙的词,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们对视了两秒。我鼓起勇气对她怯怯的说了句,是你呀,真巧。她看了我一眼,鼻子里发出一股气流,没有答我的话。我讪讪的离开,妈的,还是那么拽!
  林立纯是我高中同学。在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绝对属于新闻级人物。我们班主任把我们两个当成两个宝。至于我们两人的大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一向喜欢优秀的女孩子。虽然她比我狂傲十倍都不止。于是和她曾经有一段美好的友谊,一起上课,一起吃饭,珠联璧合。
  后来的故事就很俗气了。林立纯喜欢一个男生。而那男生喜欢我。不能够怪我,我是沉默而内敛的女生,绝对不会横刀夺爱。怪只怪她太过狂傲,男人如何受得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她已经傲到不可一世的地步。走路从来只看天不看人,从来不会对人笑,从来在不屑的时候都只用鼻子出气。
  后来在我和那个男生成为好朋友后,我们曾谈到过林立纯。我无比愤恨天地说,我实在不明白一个女生何以狂傲到这样不可一世的地步。是的,她是漂亮,她是聪明,她是有才气,她是有性格!这些我也有啊,我有那样吗?我沉默而内敛,见到人会微笑,见到不喜欢的人也只是不和她说话而已,而不会扬起鼻孔,用鼻子对她出气。
  话说回来,说我和林立纯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当年她见我和那男生关系日渐好起来了,大约已经郁闷了多日。一日晚自习,我和那男生在低头讨论问题(我们都是好学生,我们表达喜欢的方式很简单。)教室人不多,大约林立纯听到我们温言软语,心中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她竟然站起身来,扬起一本书就朝我们俩砸来!我觉得不可一世已经不足以形容她了,简直是疯狂!整个就是一神经病!我们两个望着林立纯,她头也不回的把书包一提冲出了教室门。
  不仅仅如此,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给我写封信!信里全部都是向我挑衅的话,说不会输给我,说她多么瞧不起我。每次给我写了信后,紧接着就会再给那个男生写一封。
  我每次一看到课本里夹着信,头立马就变大了!
  我觉得她真的神经有问题,抑郁症或者是狂躁症妄想症。林立纯是我见过的精神最不正常的女生,我已经无法从正常人地角度解释她的行为了。
  我没有做任何反抗。心里默默的觉得悲哀。班上那么多人看着我和那个男生,可我还是觉得悲哀超过了难堪。两个优秀的女生可能可以做朋友,然而两个个性都很极端的优秀女生做朋友,像是组装成了一个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把两人的情谊炸得烟灭飞灰。
  我不能够原谅她。事实上她也并没有丝毫歉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
  班主任还不知道这事情。之后一次演出,班主任让我们两个人一起表演个节目。当时是在办公室里,我和林立纯站在班主任面前。班主任的话一完,林立纯扬起头,说我绝对不和易粉寒合作任何事情!你爱找谁找谁去!鼻子出了点气,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全然不顾一办公室的老师惊愕的表情。如果她针对的对象不是我,在那一刹那我可能会把她列为自己的偶像。
  我本不是很喜欢和别人竞争的人。因为我知道竞争的最高境界就和自己竞争,不断的超越自己战胜自己,你就赢得了很多。何况,难得棋逢对手。
  但是林立纯一直都把我当作对手。她频繁出招,我躲闪不过,被迫接招。刹那间刀光剑影,落瑛缤纷。高手过招,比的是真正的实力,不必担心对方阴里使坏。金庸爷爷的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这就是和林立纯过招与和周与过招的不同。所以输,也输得心服口服。
  她比我勤奋。被同一个老师带着四处跑,她总是积极踊跃地问,争分夺秒的写,生怕我出稿比她快,立意比她新,收集到的材料比她多。那一阵子,我俩可是卯足了劲跟着老师跑新闻啊,那老师带了三个实习生,这让我想起高中时我们常用的那个学习资料,叫做学王一拖三。
  该老师大约也很少见到这么用功的实习生,连连感叹,后生可畏啊,又两个李响要横空出世了。可怜另一个实习生了,活生生被我和林立纯吓跑的。
  其实比起机动部那些女生为了争稿件使出浑身解数,眉来眼去,争风吃醋,林立纯绝对光明磊落,完全是靠自己的勤奋。
  渐渐我败下阵来。前面说过,我其实是个很娇气的女孩子,并且本质上不喜欢和别人争什么。我喜欢睡觉,我怕晒太阳,我懒得说话,我并不适合做新闻,要不是林立纯逼我,我早就不干了。逼也没有用,我最后还是没干。被逼迫去做的事情总是长久不了的,就算是被逼迫建功立业,若自己主观上没有兴趣,也不会长久地坚持下去。
  我去报社渐渐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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