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逼人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浪子逼人嫁-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品:浪子逼人嫁
  作者:孟轩
  男主角:方云朗
  女主角:凌初月
  内容简介:
  不是他爱现,他他他……真的是太太幸运了啦!
  每当他因公事,而被烦人的女性给缠上;
  或是他不小心施展了一点男性魅力,而被有心的女人对他瞧上眼;
  只要那些女性同胞让他“伤感情”时,他连一点点都不必担心,
  因为他可是有著无敌免死金牌,只要大声呼唤他的正牌“未婚妻”出场,
  一切的烦恼就会立刻烟消云散,让他再也不必瞎操心。
  而提到他那完美的挡箭牌,他可是有明确的告知过她有关他的交友原则──
  如果只想跟他在一起打发时间、消遣娱乐,那无所谓,就当作是玩伴;
  但要说交往结婚,还问什么爱不爱,那长痛不如短痛,让对方早点死心比较好,
  可是她这身肩他这个负心汉的最佳小帮手,明明从未失职过,
  这回她是怎么了?为何突然想罢工,还说要“卸任”?
  这怎么可以?!她难道不知道她在他的心中可是与众不同的吗……
  正文
  那一天,是芥末日——孟轩
  再次见面,大家好……
  大家可能还记得今年的511发生了什么事,没错,就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身边的人应该都没有相信那个预言,只戏称当天为“是芥末日”,照样过着平常的日子,顶多就应景的吃了点生鱼片。
  至于我,基本上是抱着“如果那天真的会发生这么大的灾难,那跑到哪里都没用,照吃照睡吧”的乐观心情,持续着睡觉、修稿、吃饭、修稿、修稿、修稿……的勤奋生活,跟平常没什么两样。
  因为以前有个民间故事,传说年兽会在岁末时出来吃人,于是全家人就在除夕这天团聚起来,杀猪宰鸡、大吃大喝,先快活一番来迎接死期;结果最后年兽被赶跑了,大家也就平安的活到了新的一年,可喜可贺。
  但是我总忍不住想,除夕时抱着活不到明天的心情,把家里的粮食都吃光了,那隔天要怎么办……所以不管明天有什么灾难,今天还是照常过就好了。
  照理说这么重大的事应该要放一下假才对(为什么?),但是世界末日没有来,交稿日就来了……加上我这只黑羊再度迷路,然后还掉下了悬崖,又劳累了牧羊人编辑(蹲回墙角)(看来我有专属的墙角了)
  这一次的故事要跟歌曲一起介绍。
  大概在半年多前,好像是在写《猛男吃到饱》的时候吧!一开始是看到朋友说她听到一首误以为是孙燕姿唱的新歌,查了之后才知道是香港女歌手谢安琪;我一时好奇就去找了她的几首歌来听,其中一首就是由林夕作词的粤语歌“钟无艳”。
  当时听了之后很喜欢,有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但后面还有别的要写,就一直搁着,直到这个故事才用上。
  不过这首歌倒是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听到现在,听了几百遍下来,终于成为少数我会唱的广东歌之一。
  说回设定……所谓以友情来掩饰爱情的“好朋友”,一直以来都让我有种很痛苦的感觉,虽然在身边却不能亲近、亲近了也不能露馅,最惨的是还有可能要看着对方跟另一个人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却搞得像黄金传说的艰苦挑战一样,人生已经够苦了,这么无奈是为哪桩呢?
  不过就像大家所说的,爱到卡惨死,感情没有道理,喜欢上了有什么办法?而且世界上不会全是坏事,如果有读者正在这么苦的爱着一个人,那么想必老天爷会在其他地方给你补偿的,例如强壮的心志之类的……(这段话毫无根据,只是我自己这么认为,希望老天爷给我点面子。)
  最后,还是要谢谢帮助我完成这本书的所有人,祝大家都心想事成,身心健康快乐,我也会继续加油。
  楔子
  你听过恶魔的召唤吗?
  凌初月听过,而且常常听,甚至听得有点腻。
  “喂,宝贝,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饭。”温醇而略含磁性的嗓音,慵懒中带着诱惑的邀请,彷佛这句“一起吃饭”指的并不单纯只有吃饭,而是一个神秘的暗号,代表着更多后续行程等着她去探索……
  气氛优雅的法国餐厅里——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长发气质美女自我介绍。
  “未、未婚妻?”对方显然没有心理准备,有些手足无措,“我以为云朗是单身……”而自己是他的新任女友。
  凌初月一脸体谅,“我们之间比较低调,不爱对外张扬这种事。”
  没多久,望着长发美女借口有事离开的凄凉背影,她叹了一口气,连看都没看身旁的男人一眼,“方云朗,你别再欺骗良家妇女了好吗?”
  “我真的不知道她想跟我交往,如果知道的话,我是不会给她电话的。”装无辜。“没想到我怎么劝她都不放弃,你说个三两句就让对方死心了,这种事果然还是要让专业的来!”
  方云朗常常觉得凌初月是上天派给他的小精灵——他烦恼时给他意见,他沮丧时替他打气,连这种他不擅长处理的分手问题,她也总是能替他找到最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省得他自己搞得更加纠缠不清。
  更难得的是,他们之间虽然名为未婚夫妻,但是相处起来反而没什么火花,而是充满了多年好友的默契。
  大家都说知己比情人难寻,更何况是能为自己这么劳心劳力的知己,他一定要好好抓住才行。
  环境清幽的日式包厢内——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短发利落美女自我介绍。
  “啊?未婚妻?!”两道含着杀气的目光射到方云朗脸上,“我们认识一个多月了,你怎么没说你有未婚妻?”
  凌初月一脸遗憾,“我跟他认识二十年了,他也没跟我说过有你这个人啊!”
  没多久,看着短发美女气冲冲离开,彷佛还冒着怒火的背影,她又叹了一口气,“方云朗,你是帮我买了很多保险,然后受益人都写你的名字吗?为何要这么努力的让我送死?”
  她差点以为对方在盛怒之下会拿刀砍过来,脑中都开始播放人生的跑马灯了。
  被对方泼了一盘凉拌小菜泄恨的方云朗,一边从脸上拿下醋腌海带,一边送进笑出声的嘴里,“你真的好聪明,不愧是和我心灵相通的挚友!顺便跟你说,毕竟我们是未婚夫妻,所以我的保险受益人也都是写你的名字。怎样?很公平吧!”
  但她才舍不得他死呢!凌初月对他的好,方云朗最清楚。
  装潢别致的中式餐馆中——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云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脸温柔笑意的方云朗身边,凌初月朝着对面的鬈发年轻美女自我介绍。
  只见对方傻傻的愣着,转头求助似的看向方云朗;而见他没有开口否认的打算之后,一双大眼中渐渐泛起水光,然后就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
  “未……未婚妻?我、我以为你今天约我……是要向我求、求婚的说!呜……”
  凌初月听得头都痛了,原本早已为方云朗收拾残局到麻木的心情,终于忍不住稍微失控,“小姐,你年纪轻轻,别这么想不开,我是上辈子可能杀了他家上下三十几口人,这辈子才会这么倒霉跟他在一起!听姐姐的话,不要将宝贵的青春浪费在禽兽身上。”
  好不容易劝得小美人依依不舍的离开,累得只剩半口气的凌初月瞥向身旁的男人,心里又气又苦,终于忍不住往他的肩上拍下重重一掌,“方云朗,你这畜生!当我死的吗你!三天两头就要跑来帮你赶桃花,花开也还有个季节,你一年四季都在发春是怎么回事?中邪吗?!”
  “好朋友有难,要两肋插刀嘛!更何况我们关系匪浅,这种事不找你要找谁?难道你忍心见我被这些爱慕者追得团团转,反而没空跟你在一起吗?”慵懒的单手支颊,方云朗夹起桌上的菜肴递到她的嘴边,“来,你爱吃的龙井虾仁。”
  见凌初月气呼呼的模样,他只觉得有趣,同时也明白她对自己其实很没辙,让他偶尔就想逗着她玩,见她又恼又羞的可爱模样,心中有种莫名的愉快。
  凌初月瞪着他不说话,一会儿之后才张嘴咬下筷上的那尾虾,清香鲜甜的滋味在她口中散开,心里却是化不开的酸涩。
  她对他岂只两肋插刀,根本都成|人体剑山了!连她的心上都插了好几把啊……
  第1章(1)
  在女人的生活里,购物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举凡美丽的衣饰、璀璨的珠宝、神奇的彩妆品,或者新鲜的食材、别致的小物、实用的家用品……不管是好看的或是好用的,对女性而言,“购物”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虽然伤害钱包,但是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再加上现代女性的经济自主,比起男人更舍得掏钱为自己满足这种购物本能,因此为了抢食这块大饼,百货业之间的竞争总是十分激烈。
  在众多老牌百货公司的围攻之下,“云霓百货”依然能在几近饱和的市场占得一席之地,靠的就是这一点——女人。
  “我的百货公司,就是为了女人而开的。”云霓百货的负责人方云朗在接受访问时,就这么大方的直接承认,“不过呢!我要让男人比女人更想来。”
  车位众多的停车场、随处可见的休憩椅,甚至还有免费提供饮料的男性专用休息室——女人爱逛就去逛,买得开心了再回来找人,免得为了“逛够了没”、“什么时候要回家”这种问题搞得不开心,逛街也逛得不尽兴。
  “毕竟我也是男人,总是要为男人多设想一点。”方云朗微笑着这么说。
  他不只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事业有成的单身男子,更过分的是,他还长得很好看。
  时常在商场里巡视走动的方云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