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遗玉五-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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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遗玉五-六卷- 第4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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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把两个儿子接到含凉殿来就近照顾,李泰那里,遗玉没少割地赔款。

  李泰眼睛睁开一条缝,低头看了遗玉一眼,按在她肩膀上的手下滑到被子里,不轻不重地捏着她产后还有些圆润的腰背,慢腾腾道:

  “今日不必早朝。”

  言下之意,是不必早起,但加上被子底下那只轻薄的手掌,分明就是在警告她,要是她不想睡觉,他们还有多的时间做别的事。

  背脊被他抚的一阵发麻,遗玉听出他话里威胁,两腿之间羞人的涩痛,提醒着她昨晚两人在太液池的荒唐,纵是同床共枕这些年,还是不争气地耳朵发热,她没敢再乱动,但还是忍不住小声嘀咕道:

  “小容和小曦昨晚睡的早,这会儿怕是已经醒了正在闹人,我得过去瞧瞧。”

  “让他们闹。”李泰语气淡淡的,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他们哭起来没完,要是没人哄,能嚎一个早上,坏了眼睛怎么办?”她不指望他心疼儿子,她自己心疼还不成吗?

  “你再惯他们,就让他们滚回玄武殿去。”李泰大概是想起来两个小子有多难缠,微微皱眉,口气不善。

  遗玉怏怏地闭了嘴,识相地没有和李泰顶嘴,这人做了皇帝后,许是顶上没了人,太上皇在洛阳宫不问朝政,半年下来,他行事一日比一日强势。

  就拿分宫居住这一件事来说,皇上的寝宫是在紫宸殿,她则是住在含凉殿,出了月子后,她每晚都会被召到紫宸殿就寝,时间一长,难免传出风声,有言官在朝堂上指正,说后妃常在正宫,有干政之嫌。

  李泰就不再招她,干脆每晚到她的含凉殿来休息,再有言官多嘴,便被他当朝冷斥,以文臣干涉后宫为由,借机撤换了一群言官,强势程度,可见一番。

  她倒不是怕了他,只是感受得到他强势之下的体贴,今日举行大典,大热的天,要穿厚重的礼服,朝拜祭天是很累人的事,他不是自己想赖床,而是想让她多休息一会儿。

  更何况,那两个小子,的确是不能太惯,才四个月就成了小混蛋,再长大点可怎么得了。

  袆衣,后妃三翟朝服之首,凤袍也。首饰花十二树,并两博鬓,其衣以深青织成为之,纹为翚翟之形。

  素纱中单,黼领,朱色,青衣,革带,青袜、靴点金。白玉双佩,玄组双大绶。

  受册、助祭、朝会诸大事则服之。

  后宫女子,千娇百媚,争其一生,也不过是为了穿一次袆衣。

  窗外阳光正好,遗玉眯着眼睛打量着铜镜中一袭凤袍,贵气逼人的女子,不禁感慨,她是何其有幸,得了帝王长情,不必同其他女子争斗,便穿上了这身袆衣。

  她时年二十三岁,来到这大唐整整十九年,还在蜀中小村庄时,粗茶淡饭,以为碌碌一生,岂料有朝一日会贵为皇后,做这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只叹命运沉浮,造化弄人。

  “娘娘,吉时快到了,皇上还在紫宸殿等您呢。”

  “走吧。”

  出了含凉殿,已有仪仗等候,宫女二百,俯身跪地,毕恭毕敬,待遗玉拖着长长的裙尾走过,才低头起身,碎步簇拥。

  紫宸殿外,一人立,两人躬身,百人跪地,李泰明冠赭袍,器宇轩昂,翘首廊下,望仪仗来,一眼便见到青袍凤冕,光彩照人的遗玉,目光落定,专注于她一人身上,那深沉目光下隐藏的,是十年如一日的炙热。

  他也曾想象过她穿袆衣的样子,却远没有此刻见到的美丽,全然褪去了青涩,她早已是一颗成熟鲜美的果实,灼灼其华,一如当年他所预期,成为唯一能站在他身边的女人。

  而他会给她这天下最厚的隆宠,让她能够和他站在一样的高度,俯视世人。

  “臣妾拜见吾皇。”

  “皇后免礼。”

  李泰走下台阶,上前伸手携了遗玉,就近盯着她看了几眼,直到把她看的不好意思,撇过头去,才伸手掠了掠她的耳根,低声道:

  “这身衣裳很适合你。”

  “就是太笨重了,走起路来很累。”

  “乘撵舆?”

  “走走吧,今日天真好,太阳不大,还有风。”

  “许下午会落雨。”

  “啊?”

  两人携手,向宫门走去,身后跟着长长的仪仗,将帝后渐行渐远的交谈声掩在宫廷中。



  番外一:我是卢智

  我生于大业末年的秋天,动荡的隋末。爹娘皆是士族豪门的子孙,拥护太原李家夺了江山。

  娘曾说过,我满月抓周的时候,满桌的玩物摆设,只挑了一把尺子抓来,除了祖母外,一家人都很乐呵,认为我长大后会刚直不阿,我由此得名“直”。娘则给我起了爱称,唤我“智儿”权作长者的寄望,望我能够聪明地长大。

  我倒也的确聪明地成长着,很小气就会背诗书、会讨巧、会看大人脸色,比起小我一岁的二弟,我完全是大人希望的标范,是父亲和长辈们爱重的子嗣,是最适合继承家业的长子嫡孙。

  每个人,这一生的记忆都是从孩提时开始的,我的记忆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想一想,不是爹宽厚的手掌,也不是娘温暖的怀抱,而是两个女人。

  用下人的话说,她们是我爹的妾,用丫鬟们的碎语来说,她们是狐狸精,小时候常听外公讲山怪的故事,狐狸精都是会害人的妖怪,我记住了丫鬟的话,并且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留意起那两个妖怪的一举一动,倒真叫我发现不少有意思的地方。

  妖怪会对我爹编瞎话,然后我爹就会训斥我娘,妖怪会对我爹哭,然后我爹就会抱着她哄,妖怪会拿点心给我吃,然后哄我喊她姨娘,若是我没有叫,而是把点心丢在她的脸上,爹总会恰巧从旁边经过,然后挨骂的那个总会是我……

  之后的某一天夜晚,当爹用剑指着年幼的我,娘跪在地上求饶,那位尊贵无比的客人笑吟吟地站在一旁,在无数双冷眼中,我才似懂非懂,会害人的不止是妖怪,还有很多。

  后来,娘带着我和二弟逃出了那座大宅子,几经周转,我改了姓,丢了名,拾起了娘给我的爱称,有了新的名字。

  其实比起“直”我更喜欢“智”这个字,我想变得聪明,很聪明,而聪明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刚直。

  落户在小山村,饭很难吃、床板很硬、夜里很冷,没有点心,当然也没有夜壶,然而这些烦恼,都在娘生下小妹妹后,变得微不足道。

  我从小就盼着有个小妹妹,文文静静的,能同我一起看书,同我一起画画,陪着我一个人,而不是像二弟,爬树翻墙像只野猴,我不是讨厌二弟,只是更喜欢小妹妹。

  我很喜欢趴在床上看她睡觉,盼着她有一天睡醒了,突然就会开口讲话,然后我就能教导她识字念书,带她一起去放牛。

  春夏秋冬,这一等就是四年,我个头长的和娘的大扫帚一般高的时候,她还是不会说话,只会咧着一张嘴傻笑,对着喂她饭吃的人流口水。村里人都说,小妹是个傻子,娘会偷偷抱着小妹落泪,二弟常同村里的孩子打架,我知道,他们都信了妹妹是傻子,只有我不信。

  小妹不是傻子,她只是还没长大。

  书上说,心诚则灵,我于是每天睡前都会默默许愿,希望妹妹能尽快长大。

  然后,突然有一天,小妹能开口说话了,我就像从小寄望的那样,教她识字,教她念书,乐此不疲。

  小妹好转,娘和二弟都很开心,但我想,最欢喜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因为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我记得最清楚的,还是小妹喊我的第一声“哥哥”。那应该是我混乱的童年里最快乐的一件事情。

  日子渐渐好起来,我们三兄妹一天一按长大,娘脸上的笑越来越多,我做了一个决定,“娘,我要进京。”

  娘说,她想让我留下来,不要进京赶考,县里考试过了,我凭着乡贡的身份,往后在村镇上办间私塾,日子也能过得安稳。

  我知道她害怕什么,但是我意已决娘劝说不下,就只叮嘱我凡事小心,毕竟我身上还背了一些孽债。

  同娘和小妹道别,我带着二弟,上了京城,这条再无反折的道路。

  在许多年后的一天,我才觉得后悔,假如我留下来,安安本本做一个教书先生,或许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故事发生,而小妹,也不会遇上那个改变她一生的人。

  我是有些机缘的,凭着一些手段,让当朝杜相看中,推举了我到国子监去读书,那是大唐最高等的学府,天下学子人人向往的圣地,我原本不期望能在这里读书,果真甚至其中,却发现不过尔尔。

  在我刚进到国子监不多久,娘和小妹便跟随而来,说来可笑,就在我算计着报仇讨债时,我的母妹,却被一个地方上小小的镇长逼得走投无路,背进离乡。

  一开始,并不是顺风顺水,同那些权贵子弟打交道,比我想象中还要难,无非是因为我贫寒的出身,让我在这繁华的长安城中,举步维艰。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我想是因为那个谜一样的女人。

  我在人生最窘迫的时候被她所救,她收留我,为我疗伤,在我迷茫的时候,教导我人情世故,尽管连她的样貌都没有见过,我还是不可自拔地迷恋上了她,然而我一直很清醒的知道,那不是男女之情,让我着迷的,只是我想象中的一个寄托,在我被权贵的波涛拍打时,牢牢抓住的一块浮木。

  国子监是一个学问至上的地方,有她的教导,再加上心机和手腕,想要出头iu,其实不难。我极善于利用别人对我的好感,朋友结识了许多,不管真心假意,我都不在乎利用起来,不会手软更不会觉得亏欠,毕竟,向上爬的时候,谁会在意脚下的阶梯会不会被踩疼?

  小妹会到国子监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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