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为何要卖它。在我的观念中卖东西是家道衰弱的表现,尽管我对那台机器深恶痛绝,但想到它已摆在别人家中,心里仍有些落泊。
然而父亲没答话,有点幸灾乐祸地咳嗽一声。他对母亲埋头此道的怨恨我在这时察觉到了。但他从来不说,从来不表示;怨恨跟喜欢他都包涵于内心。
母亲曾多次提及与父亲的恋爱,说那时他们一同转业到地方,住同一家饭店。父亲那时清秀、潇洒,一表人才。他们是最炎热的夏季结的婚,没举行仪式。母亲说她当时住的是朝北间,父亲那间朝南,所以她就迁徙到那里去了。不知怎的,父亲当初的按兵不动,总让我觉得预示着什么。后来我问过父亲关于他与母亲的婚姻。他只笼统地说,当时就觉得母亲的字好——一手好字促成了一桩婚姻?母亲对此的滔滔不绝,让我觉得她是爱情上的幸运儿;父亲则不同,他甚至忘掉了那些细节和主干,于是他的爱情是零零星星的。我觉得,也许他这一辈子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
关于我父亲,我还想提及一点:
在我探亲期间,父亲患了一次病,我记不起息的什么病,仿佛当初就未过问。父亲在家虚弱地躺了几天,时有人来探病,但我对他们过目就忘。
有一天中午,来了一位父亲的女同事,她远比母亲漂亮。我想我该试着去喜欢她的;然而,她用轻柔密切的口吻与父亲讲话,并且,从她谈话中透露出对我们家以及父亲的了解,这使我愤怒得决计与她为敌。
父亲以少有的热情接待她,他婉言留她与我们共进午餐,并吩咐我再添些菜。我冷眼瞧着他,头一回让他在外人面前威信扫地。
我骄横地搅乱了父亲难得的愿望。事后,父亲却没大发雷霆,只是轻轻地用干燥的手掌拍了拍我后脑,那种随意又和善的责怪我已多年未享用了,重温它,禁不住热泪盈眶。
我不知父亲是否爱那美妇人,那是存在他内心永久的谜。我却可以断定,即便他爱得她发疯,那种爱也深不过他的爱女之心;这是我的优越之处:我是父亲独一无二的女儿。
父亲很聪明,很有远见,他不动声色地耐心地让我明白了他的爱。
回沪第二日,我便去老城区探望外婆,因为像她,心里总是怀有对祖先一般的虔诚,不及早赶去,于心不安。
外婆一下老去无数,坚强的女人有朝一日也会消蚀,精力体力弃她而去。她半截入土,靠那绵长的生命线维持那微光般虚弱的生命。
她垂着眼皮,仿佛把自己罩在阴影里,她用嘴吸气,齐崭崭的假牙以及凸出的牙床骨变得显眼。她端坐着,双踝上盖一块厚棉巾。
我俯下身去,挨近她,就有一种进入她境界的神秘感。我怵怵地叫道:“外婆!”
她缓缓睁开双目,眼上有一层裔。薄如蝉翼,她用手背擦着眼角,动作宛如一个稚嫩的幼童。我感觉,她在梦中刚刚回过那儿。
“你舅公殁了。”她说。
我点点头,舅公是外婆的亲弟弟,他死在她之前,她的心便死了一半。我想到舅公的牛皮箱已烧成灰烬,然而那个铜制的鬼符般的硬锁却仍在,也许它已被人捡去收藏起来;也许冷清地埋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总之它还存在着。比它老主人瘦削的脸颊和相对饱满突出的头盖骨活得更久长。
外婆一阵急喘,喘过后,她亲切地微笑了,这是她对我的最高待遇。我按她的示意把椅子移近,我的膝盖磕碰着她的膝盖,很辛酸地想到那松弛的皮肤下酥疏的骨质。
她问了我在那里的饮食起居,目光安详,像跟一个同辈人在聊天。我…一作答,尽可能详细周到。我忽然很留恋这种不慌不忙的交谈,让多余的时光像酒精那样一点点挥发掉,我体会出老的那种滋味。
“你有出息了。”她说,“我看得出。过去你可不是这样的,你那时没头没脑,疯疯癫癫,跟别的外孙女没一点区别。”
“可我还是我。”
她感慨又固执地重复一遍:“是不一样。你有心事了,而她们没有。”
一缕冬日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外婆的肩上,她的脸也因此变得光亮。我发现她高高的颧骨之上也爬满碎密的细纹,像一种图案,勾划出她所有的阅历。我喜欢她,崇敬她,觉得她与我心心相印。
“外婆,我是有心事。”我小声说。
然而外婆没听见,她只顾絮絮地说:“从前你老是连说带笑,拖泥带水;现在,说是说,笑是笑,心中有数,见多识广……我看见你出息了,出息了……”
外婆没提她众多的外孙。她一向器重他们,把他们当成她的荣耀,无时无刻不会放弃谈他们。她说到他们时,口气总像在贬低其他任何人。然而,她后来沉默了,闭口不提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或许她老人家对一手栽培的他们灰心丧气了;或许对他们的那份热情已燃烧贻尽,无力维持。抑或,在她内心深处潜藏着对女孩们深不可测的爱与怜悯,只是在她暮年时才意识到,她幡然领悟,返朴归真。
外婆不久就去世了,她的死安详透彻,飘飘欲仙。她没留下一句临终遗言,我知道那是她无意再环视八十年来的人生。弥留之际,她迫不及待地挣脱人生的羁绊,去追随她亲爱的父母和兄弟……
回沪才一周,亲友们就探访完毕。同学中留工矿的遍布整个区,只是他们都活得辛辛苦苦,被拴在单位。绰绰有余的时光逼迫我过慵懒的生活:每天睡到人酥软了才起床,家里照例人去楼空,空碗筷们一片狼藉。从独自生活又回归家庭生活仿佛也有新意,然而我很快就厌烦它的繁琐,家务活我算是干不好了,无缘无故会掉破碗,摔得支离破碎。几次下来,每早起来都会在桌上发觉母亲的仓促留言:多休息,勿干事。
除我之外,人人都在忙,我的感觉像是被人剥夺了什么,周围没有我的生活。我提笔给钱小曼写信,她陪恋人留守连队,准备下一批杀回上海探亲。在信封上填写那个地址,这令我怀念那积雪的地方。我知道我从此要受苦了,因为眷恋被分割两处,怀乡病无法根治:在那里怀念此地,在此地又忆起哪里,分不清哪头是根哪头是枝叶。
我得两头飘泊,心在此而身在彼,无法合为一体。
我相信女伴美妹永远比我棋高一筹。她没从泰兴回沪,而是把卷毛接到她那儿去。她常给我寄简短的、口语化的信。告诉我她很快乐;在信的末尾。她会开一溜清单,让我代购了物品打邮包寄去。
她要的都是与甜蜜小日子有关的东西,什么固体酱油啦,腊肠啦,虾皮什么的,微小而又切切实实。我庆幸她没回来陷入失落,在那里她将栩栩如生,完全占有自己的生活。
然而,我仍有大量的时间需要耗费,逛街的习惯就在这时应运而生。走在路上,看各种各样的人,不知怎么,他们的脸色和神态都有几分相似。我想那一定是吃同样的细粮,喝水厂难喝的水造成的。我感到与他们的格格不入,因为我对这里自来水的漂白粉味排斥起来,几乎不能呷一口白开水;我改喝茶,留着厚厚的茶根。不适应本地的水,就缺少了根本的爱,那种裂痕时时作祟,我想改变也不成,它由不得我说话,直接指使生理来反抗,反抗我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我逛商店,一家不漏,看橱窗,也看货架,价目表在心里背得滚瓜烂熟,像圆周率。一年半前,我只进书店和吃食店,进布店是一种忌讳,总觉得钻在布店的全是注定要庸碌一辈子的市民,路过它,清高的女中学生就加快脚步,脸上含而不露地带着轻蔑。但是如今我给自己破了戒,一个风尘仆仆的人她已无所谓任何戒律,她亲自打破它,像在搞一个恶作剧。
“有那种紫红底小白点的花布吗?”我问道,一开口,那种生疏和拘谨就消退了。我的经历比脖子上挂皮尺的店员要丰富无数,我懂的,他们将来也未必能懂。于是我敢于主动打扰她。
“没有。”她说:“那种花布前年时兴过,现在只有郊县人才穿。你是外地回来的?”
我一阵躁热。对这个敏感起来,我排斥本地,却不愿本地人来排斥我。不喜欢店员口中带着体恤意味的问话,那构成了一种缺憾。离沪时,那种花布方兴未艾。穿上它就是本地时髦人的标记;然而,在遥远闭塞的小土沟里,我想往它时,其实它已过时,时过境迁。
出了布店往前走不几步,有个迎面而来的人挡住我的去路。那人高大,必须仰视,他睁大眼睛,打了个手势,等着我辨认他。
“老枪!”我激动得大叫,升起种他乡遇知己的亲切感。
老枪精神焕发,头发吹了风,规则地带着波折,裤线笔挺,皮鞋头亮亮的,若不是那黑红的脸色以及让野风吹粗粝的毛孔。完完全全像个本地工作的人。
他摊开两手:“这套行头穿着有点怪吧?”
“不,很好。”
他快乐地大笑,肩都抖着。我注意到他体魄魁梧,身体匀称,很有男性风度。我想自己是复杂多了,以前注重男生的五官,如今却整体化了,一眼就包罗万象,样样不漏。
老枪说这套行头昨天才置起,穿着旧棉衣逛街,人家像对小偷亡命徒一样防你,叫你“插兄”,他气极,想好今天来风光风光。
他站在路边,嗓门大得招摇,东谈西谈,谈到小多,说他疯病好转,可能已在浙江上班了。临近中午了,老枪的话突然刹车了,屡屡抬起手腕看表。
“你有事?”我说,“那就再见了。”
他用脚尖轻轻地碰碰我,肩膀一下子靠拢来:“难得见面,肯陪我上饭店吗?”
我慌乱地摇了头,出自一种本能。这个人并不让我讨厌,甚至值得我信赖。但我怕,怕被碰疼,我已对自己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碰那感情深处。
老枪没再勉强,像了却一桩心事似的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