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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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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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吗?”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自尊。”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哎,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劲地捶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浑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第十一章一团混乱

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车型只能说明了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不然怎么能开这种牌子的车?”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这儿的套餐不太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高兴过了,所以我一定要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后来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做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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