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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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 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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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叫我‘蝶公子’,可不只是因为我的黄金蝴蝶镖。”叶咏乐抬起一只手,让蝴蝶停在他的指甲上,“百花谷中百花盛开,想来蝴蝶也不少。花少侠一定认识这是什么吧?”
  
  那蝴蝶足有半个巴掌大,美丽的翅膀上是由深蓝到黑的渐变色,深色的地方有几点极细小的白点,浅色的地方周围还镶了一圈红纹,像是日出前朝霞似火、启明星未退时的天空,十分美丽。可是花绝情看到如此美丽的蝴蝶,却是发出一声尖叫:“销魂噬骨蝶!这这这……用来做化尸粉的东西,你就这么养着?”
  
  销魂噬骨蝶的磷粉可以腐蚀肉体,尤其可怕的是这种蝴蝶中只要有一只受了伤,其他蝴蝶就会对攻击者群起而攻之,数百只蝴蝶身上的磷粉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让一头牛完全化成黄水,连骨头都剩不下。百花谷中盛产各种可入药入毒的动植物,百花宫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卖包括化尸粉在内的各种药物,花绝情在百花谷自然见过销魂噬骨蝶。但他只会抓了蝴蝶碾碎做化尸粉,抓捕和碾磨的过程中还要万般小心,因为销魂噬骨蝶在百花谷中并不罕见,而有一只“漏网之蝶”去给其他蝴蝶通风报信,就足以给捕蝶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做药的过程中也要防护得极其严密,只要身上溅到一丁点汁液,就是消肉烂骨。因此其他的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销魂噬骨蝶却是数量越多,百花谷的化尸粉反而卖得越贵。花绝情是百花谷中最好的捕蝶人,所以宫主才会破例让他一个男人留在百花宫,但如果没有万全的准备,花绝情见了销魂噬骨蝶,也只有逃之夭夭的份,而叶咏乐居然把销魂噬骨蝶拿在手上玩。
  
  “我差点忘了,百花谷在云南,花少侠和这些蝴蝶可是老乡。”叶咏乐把停着销魂噬骨蝶的手向花绝情伸出,“它们也很喜欢花少侠这样如花似玉的美人。他乡遇故知,实在是人生一大喜事,你们要不要先叙叙乡情?”
  
  紫黑色的蝴蝶像个高贵冷艳的贵妇,离开叶咏乐的手指,慢慢地向花绝情飞来。
  
  花绝情的整张脸都僵住了,看着销魂噬骨蝶向他飞来,却不敢出手,只能一步一步后退,突然一脚踩空,从擂台上摔下去。
  
  叶咏乐往后挥了挥手,蝴蝶便让到一边,让他走到擂台边缘俯视摔得狼狈不堪的花绝情:“花少侠,承让。”
  
  “真讨厌,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花绝情站起身,跺了跺脚,顶着一头摔得乱七八糟的珠钗撅着嘴走了。
  
  叶咏乐扫视了一下台下的人:“还有人要上来吗?没有的话,景逸尘就是红枫山庄的女婿了。”虽然话说得客气,那些销魂噬骨蝶可还在擂台上,众人听了花绝情的解说,谁还敢上台?
  
  白鲤不是原谅他了吗?叶长风不是早就认定他是女婿了吗?他怎么会出局?朱棣刚想抓过叶咏乐问个明白,就中了花绝情的迷|药,觉得迷迷糊糊,头重脚轻,依稀听见花绝情也看上了“叶咏悦”,而“叶咏悦”没有拒绝,硬是咬着自己的舌尖,用痛楚来保持清醒,不让自己倒下。等到“叶咏悦”走近了,朱棣一把将“她”抱进怀里:“你是我的!”然后不由分说地吻上去。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擂台周围数千人目瞪口呆地看朱棣抱着叶咏乐强吻,而叶咏乐彻底傻在当场。
  
  凤栖梧一口气没提住,被他踩在下面的那根可怜的树枝终于断了,他的惊叫声总算唤回众人的魂。
  
  “混账!”叶长风一把捏断了紫檀木太师椅的扶手,便去追杀凤栖梧。
  
  “混蛋,敢轻薄我弟弟!”叶咏悦也跳上擂台,提剑便向朱棣刺去。
  
  朱棣终于支撑不住昏了过去,叶咏悦刺了个空,被叶咏乐两指夹住。景逸尘还来不及庆幸叶咏乐比叶咏悦冷静,知道燕王杀不得,只见叶咏乐接过姐姐递过来的剑,调转剑头,就要杀朱棣。
  
  “咏乐,你冷静啊!”景逸尘连忙架住叶咏乐,“他是王爷,杀了他,你们家就满门抄斩了。你冷静点……”
  
  可惜叶咏乐已经气疯了,见挣不脱景逸尘,便再次发出嗡鸣,成千上万的销魂噬骨蝶如同黑云压境,铺天盖地而来,比武场上的众人避之唯恐不及,霎时间一片混乱……
  
  谁都不知道红枫山庄的比武招亲最后是怎么收场的,只有人听到雪莲教掌门说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蝶公子”叶咏乐如此失态,实在不枉他大老远地从天山跑来,还在红枫山庄被销魂噬骨蝶吓得大病一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蝶

  有权有钱人家的家事总是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洪武八年从年初到年末,整个应天的蜚短流长都围着红枫山庄,只是前半年是关于哪个武林豪杰有幸拔得头筹成为叶家的女婿,后半年是关于“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在大庭广众之下强吻。
  
  午饭时间,一个年轻秀才背着行李进了一家写着“满客来”的小饭馆,要了一份蒸饺,一边吃,一边听周围人聊天,结果听来听去,所有的闲聊都是关于红枫山庄的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占了便宜的事。
  
  “不就是王爷看上了个男宠,至于笑成这样?”秀才终于忍不住CHA嘴。
  
  “男宠?”在隔壁一桌说得眉飞色舞的中年货郎笑得更厉害了,“小伙子,你没来过应天吧?”
  
  秀才是来赶考的,确实是第一次来应天。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也坦然承认。
  
  “难怪你不知道,这叶公子可是我们应天的一大名人哪。”另一边的一个二流子也CHA进来。
  
  “哦?”秀才听不明白了,“这人很厉害?”
  
  “何止是厉害。”二流子说得唾沫横飞,“红枫山庄的叶庄主是武林盟主,一大把年纪了都没孩子,后来有一天,叶夫人做了个梦,梦见个神仙抱着个小孩来他们家投胎,过了一个月,就发现自己怀上了,而且一下子就是一子一女两个。你说这不是神仙下凡吗?”
  
  “子不语怪力乱神。”秀才根本不信。
  
  “什么子不子的?我说了你可别不信。叶夫人怀胎十月,临盆在即,可她一大把年纪了,才第一次生孩子,还一下子就是两个,你猜怎么着?”二流子一拍大腿,“难产!”
  
  女人生孩子难产有什么奇怪的?秀才对这些谣言更加不屑。
  
  二流子却不管,依然自顾自地说下去:“当时叶夫人生了一天一夜,都快没力气了,才有一个小孩的头皮露了出来。稳婆正要去接,结果那孩子又缩了回去。稳婆一看,坏了。叶夫人已经没力气了,要是再生不出来,只怕弄得一尸三命,结果一个小孩就从叶夫人肚子里面被推了出来,另一个就拽着前边那个的脚脖子一起出来,三个人的命全都保住了。后出来的那个就是叶公子。你说这是不是神了?孩子还在娘肚子里,就会想出这法子来保娘亲的命。”
  
  “说得好像是你亲眼看到的一样。”秀才嗤之以鼻,只当他是吹牛。
  
  “你还别不信。”二流子卷起袖子,秀才以为他是要打人,不料二流子只是蹲到凳子上继续说,“这事儿确实不是我亲眼所见,可是给叶夫人接生的稳婆就是我娘亲,这可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还能有假?还有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二流子压低声音,“我娘做了三十多年稳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孩,也觉得奇怪,偷偷地拿叶公子的生辰八字去找文庙前的周半仙算过命。结果你猜怎么着?周半仙一瞧那生辰八字,就吓得跪下直磕头,说是不知大仙下凡,在石板地上都磕出血来,磕完就死了。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泄露天机遭的报应?”
  
  “就你那点破事,整个应天谁不知道?”货郎嘲笑道。二流子的娘亲谭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老公,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长大,已经到了该享清福的年纪了,还得靠做稳婆养活儿子。就算不找什么周半仙,货郎也算得出来二流子一定是来找谭寡妇算账的讨债鬼。
  
  “那好,我不说,你说。”二流子总算坐回去,“不就是叶公子吃过你老婆几天奶嘛,有什么了不起?”
  
  货郎只是傻笑。叶长风老来得子,自然对一双儿女宠得予取予求。货郎整天走街窜巷,消息最是灵通,一听说叶长风喜得贵子,七拐八弯地攀上点交情,给叶家的大管家送了份礼,让老婆成了叶家的奶娘。他的老婆进了红枫山庄,老老实实地伺候两个婴儿的吃喝拉撒,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就三天两头地把丈夫做的玩具送给叶咏悦和叶咏乐,吃准了只要他们说要,叶长风就舍不得不买。可没想到叶咏悦会对泥娃娃、拨浪鼓抓着不放,叶咏乐对这些东西却是兴趣了了,偶尔拿一两样,也仅仅是因为姐姐喜欢。在红枫山庄的婴儿房里经常能看到两个粉粉嫩嫩的小孩在床上,叶咏悦手脚并用跌跌撞撞地爬到叶咏乐身边,咿咿呀呀地要和弟弟玩,小小的叶咏乐却是盘着腿一边煞有介事地研究爹爹珍藏的武功秘籍,一边拿着拨浪鼓敷衍地逗姐姐。货郎原本把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结果连送礼的钱都没赚回来。
  
  “你们说的那都是什么破事。”原本坐在一边的少年侠士也听不下去了,“我可是听说蝶公子是武术奇才,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就知道运行真气练功,自己练完了不算,还帮咏悦小姐打通奇经八脉,所以他们姐弟两个才会那么强。叶盟主五十五岁寿辰的时候,他们姐弟两个就把华东的八大邪教全都一锅端了,送给叶盟主做寿礼——当时他们才刚十多岁啊!最神的还是听我师父说的,说当年的林老盟主、叶夫人的爹六十大寿的时候,少林寺的秃驴不服武林盟主是武当派出身,可是又假正经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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