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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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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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平台,她不是说自己如狼似虎饿了吗,填一填她的饥荒,毕竟通过婚介所相亲找男人要比夜店酒吧安全的多。

贤芝虽有不够光彩的过去,但她是个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只要她内心沉淀积累下来,她到了一定的年龄,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这时候的她,会像一枚沧海遗珠,哪个男人捡到手就真的是捡到宝了。

毕竟是开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过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发生关系,我相信她还是会找到一个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过一家音像店,里面有很多音乐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写的,上面宣传的是音乐才子杨之放倾力打造单曲,我买了几张,这还是第一次去买他做的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当然要从他心爱的音乐开始了。

记得小时候有人说过,说爱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这句话其实还是挺有道理的,爱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贤芝都挺爱唱歌的,比如温安年这个混玩意就不爱唱歌,反正我认识他那么久,就还真没听过他开口唱歌。

以前还总抱怨呢,抱怨过为什么别人的男朋友丈夫都会深情地和她们对唱情歌,甚至会在校庆的时候或者她们过生日的时候抱着吉他在楼下唱歌,可是温安年就不会这些,他只会一封封肉麻的情书写给你,那些话他说不出来,他就恶心扒拉的全部写在纸上。

现在倒好,老天赐给了我一个会写歌会唱歌的男人,还是个职业的音乐人,他的歌都极畅销,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为她们写一首歌,那种真正可以一炮走红的歌,他写的歌变得很抢手了。

还有一张碟片外包装上宣传说:情歌王子。

可真够打动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这些年一直都是写歌,他唱歌其实真的很好听,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当红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种,但是很奇怪,他从来不愿意去真正做一个歌手。

如果爱音乐,为什么仅仅局限于写歌呢,其实唱歌,发专辑不是更好吗。

可能他不想出风头吧,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向来都是低调的人。

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给那些歌手唱,他写好,谱好曲,然后唱给我听,之后就放在书房里收起来。

他说每年都要专门为我写一首歌,他来唱,唱给我一个人听。

多好,情歌只唱给我一个人听,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会每年写一首歌送给我。

拿着这些音乐碟片,想着他,分开并没有几天,思念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太依赖他了,这样不好,中午还刚和他通了电话,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实我有时候也很讨厌这样的自己,又矫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吗?

没有办法,谁叫他这么宠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后,我才知道男人对女人的宠溺可以到这样的程度,习惯了他在身边的宠溺,甚至和他一起过马路,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牵着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当妈妈的人了,不该这么矫情了对不对。

恋爱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白痴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这么伟大的女作家,八十多岁的时候,居然和二十多岁的帅哥谈恋爱,想必她是极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与年龄无关的,杜拉斯即使八十岁了,和她的年轻男朋友在一起,也许依然有少女的娇羞。

我就见过一幕,是在散步的时候遇见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轮椅上,她穿着大红色的针织毛衣,花白的头发显得特别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红,那是深红颜色的口红,她涂在嘴上,一点也不显得艳丽,反而是很风情的样子。她身后推着轮椅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着她,眼里都是宠溺和爱怜。

真的无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样的年纪,依然可以风情比得过年轻的小姑娘,身边的男人,依然为她着迷给她宠溺。

我回到了家里,将碟片放进了房间,妈妈抱着小放出来,孩子一见到我,就张开了小手,看着他健康的样子我真开心,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出牙齿了,很快他就会喊爸爸妈妈了,时间过得真快,这么小的孩子,真是看着就在长。

PS:三更完毕,后面的就3号出来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蜗婚(254)【12月3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小放是越长越像我呢,幸好没有温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则要是像温安年的话,我可就有点有阴影了,岂不是看着他的脸就要想起温安年来。

我搂着他说:“宝贝,有没有想妈妈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么呀。”

他两只小手里抓着一个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么地方。

“刚喂好了奶,吃饱了就玩起来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时候那样爱睡了,现在是又爱玩又好动,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给他多买点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欢车啊积木什么的。”妈妈看着孩子开心地说。

“外婆说要给你买玩具车,开不开心啊——我的小宝贝,妈妈亲一个。”抱在怀里,真是幸福。

季飒下班回家的时候,提了一个大盒子,他嘴里说着真够沉的把盒子放下来,我打开看,盒子里都是幼儿的玩具和积木,还刚想着要给孩子多买些玩具,没想到这个当舅舅的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从盒子里挑出来看,季飒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这个当舅舅的还真是称职,买这么多玩具,我下午还和妈说着明天去给孩子买玩具呢。”我拿着一个玩具小赛车走到趴在沙发上早看着红色小赛车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宝贝,看你舅舅多疼爱你,给你买的小车。”

季飒坐在沙发旁,说:“姐,你可真是过奖了,不过这真不是我买的,是早上公司快递送来的,是程朗寄来的,我当时还想这么沉一盒子能是什么呢,没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几乎是把各个年龄段的都买齐了。”

程朗买的,还真没想到是他买的,真让他费心了,想着就打一个电话给他,不管是作为他的朋友还是员工,我都没有做好,作为朋友没有给程朗足够的关心,一直都是他关心我,作为员工,我好像很久没有过问公司的事了,想想心里真过意不去。

他的手机铃声这么些年都没有换过,那是几年前我们都听着一致认为好听的《风继续吹》,程朗是一个念旧的人,他不会那么容易的变迁,总是大度而潇洒,有这样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荣幸。

他接了电话,声音有些疲惫,却仍然很惊喜,说:“季素,怎么想着打电话给我了,是不是要回来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留着位置呢。我还要筹备婚礼,是不是很快啊,去年离异,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我笑着轻松地说。

“你的位置,一直都给你留着,随时,你都可以回来。”他认真地口吻说。

“当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玩具我收到了,你买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谢谢你,费心了。”我说着,心里很难过,不明白怎么就突然难过了起来。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欢孩子。好久没见了,你结婚的时候,要通知我,我去参加你的婚礼。公司里的同事还有我,都等着你回来。”程朗说。

“好,也许快了。不过,结婚不会办酒席了,难道你想出两份红包吗,哈哈,要是办酒席那你们好多人还真是送了我两份礼,我和之放直接出国旅行,婚礼很简单,属于我和他二人吧。不过,我会给你捎喜糖的。”我想着,觉得就很有趣,我都结了两次婚,他还一次都没有结。

“那也好,要真让我参加你两次婚礼,我还真不是滋味。”他玩笑着说:“看着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临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点也没个正经。之放现在在南京呢,你有见到他吗?”我问程朗。

“没有,倒没有见到之放,不过前几天遇上温安年了,他带着一个年轻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个年轻女孩打了起来,我开车正好经过,下来就劝了几句,那个和温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着有温安年,把另一个女孩打得不轻。”程朗说。

温安年带着一个年轻女孩逛街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个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汤汤,她现在是纠缠着温安年没完没了,这也是温安年自作孽,我对程朗说:“他们打架随他们去呗,你以后看到可不许劝了,你不知道,以前那个女孩是怎么打我的,现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场,真是风水轮着转。”

程朗低低地声音,有些飘渺,他想了想说:“你现在,很幸福,是吗?”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那就一直这样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你别说我呀,你说说你自己,都多大年纪了,你这个钻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记着呢,还不赶紧结婚生子,以后生个女儿吧,我让我儿子娶你女儿,你可别嫌弃他有温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会像温安年那样的。”我催促他赶紧把婚姻大事给完结了。

“我会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会好好的把握。”程朗说。

通话结束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并不是傻子,程朗的话语外,我能听懂,他祝福我也为我寻找到好的归宿感到开心,他也有失落。我和之放认识,也是因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托好朋友之放看着我的。

如果不是遇见了之放,程朗也许是更好的选择,只是他一直都没有主动说过,他是很含蓄内敛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后他的太太,一定会是无比的幸福和受宠溺。

PS:第一更,稍后第二更。

第二百五十五章:蜗婚(255)【12月3号第二更】 文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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