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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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晴天-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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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学表演的吗?”沈君则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道,“考验你的时刻到了。”

  纠结的闷骚男(三)

  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沈君则脸色一僵,“也不用太败坏我的名声。”
  沈君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一脸悲痛地道:“哥,实话说,你本来就没多少好名声。更何况,在萧晴的心里,你简直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了。”
  说罢,在哥哥发火之前,迅速逃离现场。
  两天后,沈君杰带着找好的临时演员来“面试”。
  面前的男人长得挺帅,不愧是表演系的,挺有明星架势,只是那万年不变的肉麻笑容,看着有点欠揍。街头混混不可怕,这种有文化的流氓才更可怕吧。
  沈君杰搭着他的肩膀,热情地介绍:“这位叫谢意,是我最好的哥们,表演系的大才子,最喜欢玩行为艺术,脑袋上套个丝袜就能演劫匪。”接着,又看向自己的哥哥,冲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我……”
  “我是阿杰的朋友。”沈君则打断了弟弟的介绍,礼貌地伸出手来,跟谢意握了握,“我想请你帮个忙,假扮阿杰的哥哥沈君则,瞒过一个女生。”
  谢意摸了摸鼻子,低声冲旁边的沈君杰道:“你不是说,你哥个性冷漠,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是个万年不化的冰山,这么多年身边都没一个女人吗?”
  沈君杰看着脸色蓦然冷下来的哥哥,在谢意好奇的目光下,艰难地点了点头。
  谢意继续好奇地问:“沈君则那个冰山男,什么时候欠下一屁股情债,还要人假扮他来对付女人?这真是奇闻。”顿了顿,忍不住笑道,“阿杰,你哥哥,真是个神奇的人呐。”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旁边的弟弟,“阿杰,你哥在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吗?”
  沈君杰赶忙笑道:“啊哈,你们聊,你们聊,我内急,我去趟洗手间。”
  ——居然很没出息的尿遁了。
  等君杰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沈君则才回过头,面无表情地道:“我们走吧。”
  沈君则开车带着谢意到了唐人街,熟门熟路找到萧晴住的酒店。一边走,一边给谢意交代着注意事项:“待会儿看见她,她如果骂你,你就态度嚣张一点,别给她道歉。她要是揍人……”
  谢意点头:“放心,我不会还手的。”
  “我的意思是,你最好还手。”
  “啊?”谢意震惊地看向他,“你让我打女人?”
  沈君则轻咳一声,“也不用真打,就是做出要还手的动作,只要让她深刻地讨厌你就行了。”
  “让她深刻讨厌?”谢意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演的是哪一出?”
  沈君则淡定道:“我也不清楚,这是君则的要求,我们照办就是了。”
  “……好吧。”谢意耸耸肩,“反正阿杰说好请我半个月吃喝玩乐,今天怎么演随便你。只要那女人不发疯把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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