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小嫣-----我把爱情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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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小嫣-----我把爱情当生命-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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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毕业那会儿
1。

  后来,小嫣结婚了,可是这个房子也没有退,还是一个月120元钱给着房东,是为了几年,还是想给自己的内心留一个空间,小嫣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不想退。

  小嫣打开房门,没有开灯,走到窗前坐了下来,床上还蒙着旧窗帘。月光从窗子透进来,屋子里朦朦胧胧的,小嫣躺在床上,想起了在这间屋子里住的时光,时间像流水一样,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十年前,小嫣刚刚从学校毕业,本来,学校答应推荐就业,可是,推荐的工厂大都是在山沟是军工厂,小嫣没有去,她们宿舍的女孩子只有一个去了,干了半年还就回老家了。

  小嫣跟宿舍的两个老乡姐妹李爱、王春一起签订了老家的县级市的新新服装厂,毕业之后,就去那上班了,本来就是乡镇企业,工资很少,厂里也没有熟人,所以三个女孩就在车间里干了半年活,有时还要加班加点儿。而有个厂领导的侄子高中毕业来厂里,直接就进技术科学画板了,所以三个女孩儿很不服气,下了班在宿舍里发牢骚,觉得自己虽然学历底,可是好歹也是个中专生,而且是高中考上的,怎么厂里拿来当工人了,小嫣就查一些资料,发现中专生就是工人待遇,不过是技术工人。

  三个女孩儿对自己的前途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迷惘,上了半天学,就混成这样,这是什么事儿。

  2。

  冬天到了,小嫣住的宿舍没有暖气也没有炉子,可是仗着年轻身体好,三个女孩儿也没感觉冷,有一天,她们同宿舍的另一个女孩儿来看她们了,这个女孩儿在等老家托人找工作的当,去了阳成打工,阳城虽然在内地,可也是大城市啊,回来之后给她们讲在外面闯荡的历史,小嫣她们三个都听呆了,羡慕的很。那女孩儿走了之后,小嫣她们就决定辞职不干了,也去外面闯一闯,不想再在这个小县城浪费青春了。

  密谋好了之后,大家收拾东西拍屁股走人了,连辞职也没辞职。当然,走的时候也是无限伤感,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半年多,这可是小嫣她们踏入社会后的第一个落脚点啊。

  辞职之后,三个女孩儿回到家经历了不同的家长态度:

  李爱的父亲在镇上上班,脾气很大,找了根棍子就打过来,李爱扔下包就爬到了院子里的梨树上才没有打着,李爱的父亲喊道:“辞了工作就没了饭碗,我看你以后怎么办!”

  王春早就没了娘,父亲跟着哥嫂过,父亲是老实厚道农民的农民,看着女儿回来也不知怎么办,蹲在一旁抽烟,哥哥很替王春发愁,说她们幼稚,没有社会经验,不该辞职,打工很辛苦的。

  小嫣回到家,小嫣的父亲年轻时候走南闯北的也读过很多书,后来年龄大了也拿不了儿女的主意了,只想着女儿从小没妈可怜,溺爱得很,父亲只说:

  “你以后就是个打工的人了,你可想好了。”

  3。

  小嫣就这样开始了打工的生涯。

  春节刚过,李爱和王春早就商量好了,一起去了阳城找工作,而小嫣没有去,她去了坊城,毕业前小嫣去过那儿,因为小姨一家在坊城,所以感觉那儿很亲切,计划毕业以后留在那,工厂也找好了,是一家合资服装厂,可是没有想到户口进不去,坊城规定只有大本以上是外地毕业生可以落户口,所以小嫣就没有去成,才回了家乡的新新服装厂。

  这会儿反正自己也是个打工是人了,就索性还去坊城的服装厂。就这样小嫣提着兜子就去了坊城,至于为什么不跟李爱王春一起去阳城,小嫣自己也说不清。也许是因为在新新服装厂里时是竞争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吧,小嫣是个不喜欢竞争的人,也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

  坊城的合资服装厂很大,厂区里面还分五个分厂,小嫣所在的那一家叫瑰丽服装厂,里面有一位学哥,毕业那会儿来厂里应聘时,就是找的那位学哥,这次去还是找的他,那位学哥的名字很有趣,叫张大千,呵呵,很有名吧。

  厂区里面很干净,车间也很现代化,比新新服装厂可是大多了,也先进多了,小嫣觉得来这儿也好,这下可要好好干吧。

  当然,一来还是分到了车间,还是在流水线上,领导说了,从基层做起。

  4。

  这里的工人大多是女孩儿,而且是从很想、远的地方招工过来的,好多女孩儿才十几岁,并且好多连字都不识一个,小嫣看着这些女孩儿,很是替她们惋惜。义务教育普及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有这么多没能上学的孩子呢,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贫困失学儿童,觉得她们离自己很遥远,可是,现在,这些孩子就在自己身边,而且是女孩儿。

  小嫣每天跟着他们没日没夜的奋斗在流水线上,每月拿着微波的工资,当然,比起在新新服装厂来,要多一些了,可是,工作很是辛苦,基本上没有休息日,每天晚上还要加班到深夜,幸亏那时身体好,要是搁到现在,肯定挺不住了。

  这里还有一个小嫣的同学,叫文静,当时上学时不在一个宿舍,所以就生分一些。但是在这里,可是他乡遇故知了,小嫣跟文静每天在一起吃饭,聊天,忙里偷闲也去市里逛逛街(因为厂区在开发区,所以逛街要坐车到市里)。如果下班早一些,小嫣也会写写日记,给同学写写信。小嫣想起有一个叫王辰的校友,也是坊城的,在学校时他是学生会的干部,小嫣很崇拜他,因为他很有才,会写毛笔字,也会画画刻章什么的,他是艺术类的考生,要知道,艺术类的男生很能迷倒一大群女孩子的,他们留着长发,动作潇洒,说话也幽默,学理工的男生的男生就刻板多了;所以就输给了他们。
  作者题外话:这部小说是咖啡小楼的第一次尝试之作,咖啡女孩一直就爱幻想,她把她也曾经历过的,也有幻想过的,朋友身上发生的故事,累积在了一起,汇成这部小说,这是70年代那一拨儿人曾经的梦想,也有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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