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红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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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红魔神-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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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帝大陆,这是一个资源丰富,地理辽阔,人口众多,国家林立,纷争不断到无以复加的大陆。

    天帝大陆东方,淘金国,日血城。

    这是一座拥有千年以上历史的文化古都,位于天帝大陆东方,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武术气氛的城市,街上人来人往,车马川流不息,是大陆上繁荣的城市之一。

    在这一个地方,你可以不知道当今皇帝是谁,也可以不知道城东**窟里最**的美娇娘是谁,但不可以不知道,在城北的杨家。

    提到杨家,没有人不竖起拇指,道一声满门英雄。

    遥记得,五十年前,与赵国之站。

    因己方统帅误信小人谗言,掉入敌国陷阱,被敌国十倍的军力包围的时候,初出茅庐的杨洪炎,司职先锋营小队长。

    一人一枪,深夜杀进敌营,一枪挑了敌军主帅,一柄银色的银龙抢,通体沾血,所过之处,残尸断体,血流成河,无人敢靠近其三丈以内。从容而去,闯下滔天凶名而归。

    那一年,力挽狂澜的杨洪炎,二十岁。自此在帝**方,平步青云,人称“霸枪”。

    三十年前,在对北国的战役中,因长官善妒,屡次进柬无效的杨洪炎违背上级指令,派其子杨荒封,领三百军中顶级好汉,各个身手矫健,以一挡百,骑黑血宝马六百匹为突击敢死队。

    彻夜狂奔三天三夜,绕到北国骑兵后方,一把火烧了北国大军的粮草,而新的粮草运来,最少要七天。接着又很好的结合己方人少轻骑的优点,在茫茫的草原对敌军施展狼群围猎战术,敌进我退,敌疲我扰,敌退我进,最后趁敌军疲惫饥饿慌乱之际,从后方杀进北国十万大军,与杨洪炎大军,里应外合,杀得北国大军,哭爹喊娘,乱不成形。

    三百骑兵更如入无人之境,个个都是可以独挡一面的狠角色,借着跨下的优越的黑血马,其势如风,纵情杀戮,所过之处,哀嚎遍野。

    老子英雄,儿子好汉,年仅二十二的杨荒封,深得其父真传。杀进敌方帅营,视敌方大军为无物,七进七出,更是一刀砍下敌帅人头,凶威盖世,狂不可挡。虽然最后三百好汉全部力竭战死,可杨荒封一人站立尸海中央,凶目怒视,横刀仰天,放声狂笑,数千敌军颤颤而不敢进。

    三百对十万,胜!

    这一战,“霸枪”杨洪炎升陆军总指挥使,杨荒封为帝国最年轻的万夫长,凶名“狂刀”。

    十六年前,宫廷内乱,当今天子骑血大帝的弟弟,德政王起兵造反。

    但不巧的是碰到了前来觐见的杨洪炎父子,杨荒封及长孙杨宇,次孙杨欢。整整五千精锐中的精锐,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高手中的高手。

    却被杨洪炎,杨荒封,杨宇,杨欢四人在一夜的时间里,尽数屠戮,一个不剩,一个不留,血腥气弥漫了整个宫中。

    残屋坏梁,各种珍贵的建筑都变成了一片废墟。后花园里的湖泊宛若血池,布满了反肚的死鱼。宫中圈养的七彩鹦哥一月内,颤抖不鸣,自此不再飞翔。所有奇花异树,都披上了一层血衣。

    外面的人都看见,整个皇宫都是浓浓的血色。

    等御林军前来救驾的时候,只看到杨洪炎,杨荒封,杨宇,杨欢四人如魔神般站立,面目冷俊,杀气滔天,滴滴鲜血在衣角滑落。

    三对五千,胜!

    这一役使得帝国在三大指挥之上又设了一个总指挥长的职位,而理所当然由杨洪炎担任,空下来的陆军军团指挥官则由杨荒封担任。

    而杨荒封的两个儿子杨宇,杨欢则分别担任正副千骑长的职位。

    这一年,杨宇,十八岁。杨欢,十六岁。

    五年前花圈镇,遭到一伙的山贼集团的攻击,当时守军一夜之间被全数消灭,山贼杀进镇后,**妇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但却碰上了前来游玩的杨宇,杨欢,结果两个平均年龄二十几岁的青年以二比五百,再经过一个下午的激战后五百人全数被消灭。

    其后,两人又杀上山贼老巢,留守于山上的一千壮丁,两千妇孺,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接着就是一把火,此火在山顶燃起,七天七夜不息。

    为害这一方祸害,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被斩草除根,只留下一片废墟。

    当然两兄弟立即被推为英雄,享受的镇中少年的崇拜和蜂拥而来的少女鲜花。

    自此,“乾坤剑”杨宇,“飞刀”杨欢的大名,在淘金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数十年来,这一家人为国为民,不知做了多少英雄事迹。茶余饭后,不管男女老少,口口相传,崇敬之情越演越烈,皆以这一家在淘金国为荣。

    但相较于才华洋溢的父兄。身为么子的杨天,可显得那么渺小。

    他其实并不是那么差劲,他只是像一个平凡的十五岁少年,没有惊人的才能,出色的外表,修炼的天赋,总而言之,他就是一个在大街上随便一抓也有一把的平凡少年。

    在杨天五岁的时候,其父杨荒封就发现,他先天不足,骨骼纤细,**位驳杂,在修炼一途中根本没有多大希望,而且更糟的是他的丹田十分怪异,无法积蓄内力,自然无法修炼。如此丹田根本就是天生的,亿万人中根本无法找到一例,纵然杨家满门英雄,可对此也是无丝毫办法。

    那个时候的杨天,已经整个人都闷了。

    他可不是普通的五岁小儿,说个潮流一点,那就是这个杨天是穿越过来的,他本来是中国的一个很普通的普通工作的工作者,叫沈玉,最大的烦恼是买房,最痛苦的是看到自己的同事买车。

    每天忙忙碌碌,朝九晚五,图个两餐一宿。

    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看小说,打打篮球。做过最**的事,就是在网上看下性感美女的照片,养养眼。

    可没想到,在一次上班的时候,因为快要迟到,一狠心闯了一下红灯,就被飞驰而来汽车热情的“招呼”了一下,刹那间失去了知觉,接着就不醒人事,最后就这样搞笑的一命呜呼了。

    到死,沈玉都没给社会带来什么贡献,很直白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因为联系不到什么亲人,沈玉的尸体就只能在医院里躺着,还要浪费医院的资源去火化,白白的又惹来一阵埋怨。

    在社会上,也是一个反面教材来告戒世人,某某牌的报纸,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中国籍男子,某某因不遵守交通规则,接着…………寻找下家属亲人,最后就是一句,小朋友可不要学哦!徒乎哀灾……

    在一睁开眼的时候,沈玉就看到杨家的各位英雄。

    老怀大乐的杨洪炎,兴奋之情易与言表的杨荒封,以及满是好奇和开心的两位大哥。

    只不过,那个时候,沈玉是一个婴儿,被一个美妇抱着。想说什么,却化为“呀呀”的哭声,徒惹这一家的一阵开怀大笑。

    白驹过隙,时间过的很快。

    慢慢的沈玉搞清了自己的状况,本来已死的自己,却在这个异世界,诡异的重生了。冥冥中的天道轮回难道真的存在?

    可为什么自己还有着来自前一世的记忆?难道这不是轮回,而是幸运的搭上了传说中的穿越列车。

    不明白,想不清楚,也搞不懂。

    既然这样,沈玉选择了随遇而安,来之则安之。本来沈玉就是一个人生活,没有什么亲人。在地球,还是在这里,差别不是大。反正都是为了鼻子下面这一“横”,总不能说地球是饭能吃,这异世的饭就不能吃?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

    所以,在得知自己摊上的这一家是这么英雄豪杰的时候,沈玉在梦里都笑歪了嘴。

    在地球的时候,生活里就是两个字,“压抑”。沈玉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没有技术,更没有资金,想学那些传说中的牛人白手起家,难度好象要比陈冠希以后不在泡妞要难一点。

    混个几十年下来,八成还是个小角色,做的在努力,老板一句话还是得卷铺盖,明显的没车没楼没钱,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更别说看着大街上那些浓装艳抹的时髦性感女郎,沈玉口袋没钱,人又普普通通,又没胆子铤而走险,除了意淫,又有什么法子呢?

    不过,现在好了,咱怎么说,也是将门之后,跟他们混以后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啊。等自己实力高了,也要和他们一起,纵横沙场,霸绝天下。

    到时候号令群雄,莫敢不从。留下千秋的美名,供后人景仰!所以,他决定,沈玉已经“死”了,现在自己叫杨天!

    所以,杨天从小就显得很天才。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就曾经让当时负责照顾的佣人们狠狠的吓了一跳。因为他很少哭也很少喊,甚至从来不需要大人哄他。

    他的生活规律比一个成年人都正常,每天到点醒来,到点张嘴进食,到点睡觉。他甚至连尿床的记录都很少。因为他学会了轻轻的晃动摇篮旁的铃铛,时间长了,每次只要杨天少爷的摇篮里传来了铃声,佣人们就立刻跑去给他端尿盆子了。

    这样的举动,让全家上下一致称赞这位少爷从小就这么聪明,将来一定是杨家的又一天之骄子。

    张着水灵的大眼睛,谁来抱都是笑嘻嘻的,一家人对他的喜爱不可附加,无以言表!

    不过,当被发现他先天不足,骨骼纤细,**位驳杂,这样的体质,比普通人还差了一点,不会有多大成就。

    要是这样也就算了,可偏偏坏在他的丹田十分怪异,无法积蓄内力,自然无法修炼斗气的时候,他整个人都闷了。

    先天体弱,这不要紧,可以后天慢慢练。骨骼纤细,**位驳杂,这更不要紧,家里多的是灵丹妙药,可以渐渐的去调理。

    可丹田是什么,斗气是什么,丹田无法储存斗气意味着什么?

    杨天当然知道。

    妈的,老子废物了一辈子。现在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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