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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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皇后- 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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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唱戏啊。”轩辕敛喜滋滋的回头,“唱完戏好……好谈心啊。”

殿里咳嗽声响成一片,轩辕晟微笑道:“陛下,好歹这是皇后,就这样牵进宝泉宫不觉得太委屈她了么?”

轩辕旻幽幽一叹,放开孟扶摇的手,蹙眉道:“什么时候举办封后大典,今天么?”

“民间娶新妇,都没有当日娶的,纳采问名,诸般礼节多呢,何况皇家?按说新皇后应由宫中派正副使节前赴其母家迎娶,不过宇文皇后家族远在长宁府,京中无亲人,陛下又这般心急,看来是等不得这一来一回的辰光了,”轩辕晟含笑看着孟扶摇,“好在宇文皇后算起来是我远房族妹,摄政王府当可算是她娘家,我会将她当亲妹妹一般,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他吩咐礼部:“准备发文天下,我主即将大婚,邀请各国皇室王公观礼。”随即含笑站起身,对孟扶摇躬身:“摄政王府能嫁出一位皇后,真是与有荣焉。”

孟扶摇也斯文敛衽,莺声沥沥:“妹妹之幸,有劳哥哥。”

她悄悄拂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貌似轩辕家有“兄终弟及”的皇位承嗣传统,所以轩辕晟轩辕旻都和文懿太子同辈,现在自己“嫁”给轩辕旻,那不就成了宗越他婶?哦哈哈哈哈哈……

孟婶婶意淫着白衣飘飘气质清淡的毒舌男唤她“婶婶”,露出了猥琐的微笑。

轩辕旻奇怪的偷偷瞟她一眼——这女人真是不在状态,都什么时候了,眼瞅着轩辕晟对她不放心把她弄进府,保不准便是新考验,她还记挂着露出那么淫荡的笑容……

…………………………

轩辕昭宁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轩辕皇朝的皇后终于钦定宇文家,新一代国母出身轩辕北境长宁望族,是摄政王的族亲,目前凤驾暂住摄政王府,三日后王府将以亲妹出嫁为后的丰厚妆奁礼节,将新后礼送入宫大婚。

将和新后一起入宫的是贵妃唐怡光,德妃花芷容,以及四妃之外,封号为玉妃的简雪。

诸般封后礼仪都已装备得差不多,昆京大街小巷都张灯结彩,披绸挂红,尤其在摄政王府外门至皇宫那短短一截路上,更是日夜赶工搭建彩幄十里,花景处处,粉艳争春皆是皇家风流。

因为花景太多,宫中急着赶在大婚日子之前搭建完毕,负责此次搭建的司礼监便在外面的人市上招收工奴,人市上汉子们排成一排,被那些散发着尿骚气味的太监们掰牙齿敲背脊,看动物似的一番盘弄,饶是如此小工们仍旧趋之若鹜——皇家招工,吃穿工钱都很不错,说起来也荣耀。

这天清晨蒙蒙亮,司礼监赵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见摄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结伴去选工人,选了一会选好了十个人,正要带走,赵公公忽然瞅见角落里一个少年。

黑黑壮壮,眉目精悍,脸上还有道疤,一脸的风尘污脏,衣服穿得已经看不清颜色,也就是个人市上常见的落魄潦倒汉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负着的一根鞭子——黑色,缠着铁丝,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只是鞭子不都该缠在腰间,他怎么却背在背上?

赵公公起了好奇心,过去问:“你这鞭子怎么背着?”

那少年抬起头来,脏得看不清颜色的脸上眸子出奇的亮,邢目光野兽似的,看得赵公公不自觉的后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间就敛了目光,哑声问:“要小工么?”

赵公公摇摇头,他要的十个人已经满了,那少年见他摇头,立即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赵公公倒起了兴趣,觉得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转头,手指一动!

好在他身边一个人,眼疾手快的赶紧将赵公公一拉,赔笑道:“公公你别摸这小子的鞭子,我认识他,前几天他在护国寺卖艺,给一群流氓戴住了揍个半死,都以为是个软蛋,谁知道给人碰了一下鞭子,翻过身来便揍断了那几个人的腿,所以他人你尽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赵公公听得有趣,笑道:“什么宝贝,这么稀罕的。”说归说,倒也没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缓后放开,赵公公瞅着他,觉得这孩子筋骨看起来很不错,一定是个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么?”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里?”

“皇宫!”赵公公满以为这孩子要喜笑颜开,谁知道那少年立即摇头,“不去!”

赵公公呛了一下,回头对身侧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这犟驴子,有意思呢,你摄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吗?问他去不去?”

一句“摄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疾声道:“去!”

两人都怔了怔,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个外地流浪汉子,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我时常来人市,我姓赵。”

那少年抬起头,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一个多月流浪生涯,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微微柔软了一丝。

这少年,自然是小七。

负鞭而去,流浪天涯,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站在谕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国内找,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

找人,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负气而走时,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进入轩辕后,很快身无分文,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他觉得,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昆京一定要去。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

那都不是最难熬的。

难熬的是寂寞,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岭夜宿,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也想那么奔出去,对着月,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吼人世苍凉,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双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一只母狼领养了他,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猎,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透彻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被一个猎人发现,老猎人捡回了他,教他吃饭教他说话——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

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老猎人去世了,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这个狼小子桀鹜不逊,看人的眼晴狼似的,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不过漠然的转身再回到大山,找他那群狼亲戚,老母狼已经死于猎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滚的狼兄弟已经长成壮狼,爪子刨着地,敌意的看着他,狺狺低咆。

于是他明白,他回不去了。

无论人或狼,哪里都不是他的家。

他终究是一个流浪儿,被人类捡回后,山野里最后驱驰的自由都被剥夺。

后来他遇上战北野。

遇上狼一般昼伏夜出疾掠如风凶悍而又不失诡诈的黑风骑。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将来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头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鹜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志都给了战北野,全部的热血勇猛都给了黑风骑,他目光是直的,像野兽一样眼睛只生在前方,不侧头看不见身周的景色,他也从来不屑于侧头。

于是他犯了这么样一个惨痛的错误,错到他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些日子睡下醒来走路洗脸,哪里都晃着战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会形容,只是想起却会撕心裂肺的后悔,他害怕面对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从此后他不洗脸。

那些夜晚,最难熬的寂寞,风嘶嘶的吼,从火堆的这端掠到那端,带着锋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红尘里虚幻的温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烬旁冻醒,往往要爬起来,爬上最高的山顶,对着大瀚的方向久久张望。

他想,陛下在做着什么呢?纪羽他们一定占据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这般的想,想念黑风骑,他从没离开过黑风骑这么久,那日子漫长得像一生,这一生里他终于清晰的看见自己——一头因为狼孩身世而敌视世人,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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