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81 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回到1981 完结-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能解决的了。
  明远虽然小,但他一向懂事,心里也有分寸,我觉得我还是可以相信他的。更何况眼下我们才刚进城不久,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困难,我要是急急忙忙地就把事儿给揽过来,难免让明远产生依赖的心理,以后遇到事儿就找我解决,岂不是容易养成个娘儿们性格?
  于是,我就放开手让他自己去处理这件事儿,私底下还是拉着古艳红一起悄悄打探过几回消息,未果。
  过了没多久,就再也没听明远说起过这事儿,他每次放学回家身上也都干干净净的。有一回我从外头回来正赶上他放学,亲眼瞧见几个半大不小的娃儿一直把他送到巷子口,还亲亲热热地叫他“远哥”……
  没多久一中期中考试,明远依旧是考了年级第二,比第一名差两分。班主任吴老师一面欣喜一面又遗憾,直说只要多答对了一道题就能拿第一了。我倒是觉得无所谓,反正我从小就没考过第一。再说了,他还这么小,要是现在就用学习成绩压着他,这以后不就跟我们小时候一样了吗,多可怜。
  在城里的日子过得飞快。明远很快就适应了一中的生活,跟学校的孩子们处得火热,我则跟附近的邻居们渐渐熟络起来。
  自从进了省城,我的诊所就没再继续开了,整天窝在小院子里数着日子过。如果有客人来倒还能找些活儿干,要是一个人在家里头,那种滋味还真是难受。后来还是邻居家的老教授夫妇见我实在闲得发慌,就招呼我跟着他们一起去老年大学学画画,我这才找到点儿事情做,算是提前感受了一番退休生活。
  日子很快到了1989年6月,明远第一学年的课程正式完结。他这回依旧是第二名,比第一名少三分。吴老师这回什么话也没说,挥挥手就让我们回去了。
  暑假有足足两个月的时间休息,这会儿可不比现代社会,家长们卯足了劲儿地逼着孩子们学什么钢琴奥数,一群娃儿们跟放了场似的,招猫逗狗,啥事儿都干。我先前也没怎么管明远,直到后来听说附近巷子有个中学生下水游泳溺死了,这才意识到问题大了。
  夏天天气热,我们家孩子也整天在外头闹,热了就下水泡,整个城里哪条河都去过,游泳的技术也比城里那些游泳池里练出来的小子们强多了。可俗话说“善泳者溺”,越是这样的越是爱挑战高难度,一不留神就抽搐了,再一不留神就把小命儿给丢了。
  于是我明言规定不准下水,可孩子大了,不是我们三两句就能糊弄得住的,当面答应得不知道多好,一背过我照游不误。我骂了几回,他也只是笑嘻嘻地承认错误,回过头该干啥继续干啥。
  我觉得这是个大问题!
  想了一整晚上,终于被我想到了解决方法。于是第二天大早,我就把明远给叫了过来,笑眯眯地问:“咱们出去旅游吧,想去哪里姑姑带你去。”
  “真的?”明远又惊又喜一把抱住我,“姑姑,我想去北京。”
  我就知道,这个时代的娃儿们对首都都有种狂热的痴迷,我小时候也整天做梦着想要去北京呢。笑眯眯地刚打算应下,忽然想到现在正是1989年,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到了嘴边的话又立马吞了回去,“那个…北京现在不大方便,以后再去。”
  “哦,”明远皱起眉头仔细地看了我一阵,没问我原因,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嗯,要不,我们去C城?”
  C城!他怎么会忽然提到这里?
  C城是我的家乡,从出生起我就一直生活在那里,期间只去北京念了四年大学。那里的山山水水都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深深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这几年来,常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让我魂牵梦绕。
  我深深地看着明远,想从他眼中看出些什么,但他眼神清澈而干净,目光坦诚,似乎不像有所隐瞒的样子。仔细想想,这几年我似乎常常把C城提在嘴边,说那里可口的小吃,美丽的景色,还有淳朴而热情的民风,难道明远才因此而上了心?
  “哦,你怎么忽然想去C城?”我犹豫了一下,努力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他。
  明远笑笑,低头从果盘里拿了颗葡萄送嘴里,仿佛漫不经心地回道:“前两天看画报,上头说那里好玩儿,所以就想去那里。姑姑要是不喜欢,那我们再换个地方。要不,去杭州或者苏州?”
  “不,不,C城很好!”我赶紧道,“那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去C城。”
  听说我要带明远出去旅游,可把古恒羡慕坏了,整天在我跟前磨,想让我把他也一道儿带去。不过被古艳红给拦了,揪着他耳朵给拽回家里去——古恒期末考试考了班上第二十一名,把一向争强好胜的古艳红气得够呛。
  出门旅游我是经验十足,远的不说,咱就说这次来81年,准备的东西那个叫齐全。所以这一通收拾,只差没把家都给搬过去了。我们收拾不动了,还发动刘家兄弟来帮忙,上火车的时候,那满满几箱子行李把人列车员都给惊动了。
  这时候火车还没提速,我们俩足足颠簸了两天才到了地儿。我累得都快趴下了,就剩明远这一半大孩子忙上忙下,精神抖擞。
  C城的火车站自五十年代修成起到2010年六十年不变,出得门来,第一眼瞧见的依旧是不知朝哪个方向吹的熟悉的火炬,所不同的只是人少了许多,穿得也朴素,女人大多穿着宽大的的确良褂子,男人们一色儿的白汗衫,大声地说着话,熟悉的乡音入耳,让我温暖得想哭。
  我们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个招待所住下,吃了饭,美美地躺下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大早,我就领着明远去河西爬山,顺便也去看一看我曾经学习过六年的地方——河西附中。
  这是明远头一回出这么远的门儿,情绪有些激动,一路上不停地问这问那,表现出与往常不同的孩子气来。其实他也才十二岁而已,可我的心里头总觉得他好像是个小大人了,也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问题。
  河西的这座山我最熟悉不过,打小就在山边长大的。这会儿还没建成公园,不过正赶上周末,游客还挺多的。
  我们从北边的小路上山,一口气就爬上了山腰。
  这路上的景色如何且不说,单是脚下这一步一步的青石板台阶就足以让我心醉了。那时候我太爷爷还在世,听我爸说,他老人家在世的时候没少抱着我们这些重孙们来山上玩儿,热热闹闹的,尽享天伦之乐。只可惜他老人家在**年底就过世了,在我的记忆里,也只剩下模模糊糊的一片影子,连他的样子都记不大清了。
  后世所见的山上很多景点都还没有出现,但山泉和枫林却是美的,只是太阳太毒,天气太热,走不多远俩人就已经满身大汗。好在山上有卖茶水的,还有附近的居民贩了冰棍在路边卖。明远让我在山腰上一处阴凉的地方坐下,然后去给我买冰棍。
  等了好几分钟,也不见明远回来,我有些担心,遂起身准备去找他。才走了几步路,就瞧见他举着两只冰棍一步三跳地从上头台阶蹦下来,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
  我顺着他的目光朝他身后看去,不由得一愣,赫然是个胖嘟嘟圆滚滚的小姑娘跟在他身后,手里也举着跟冰棍,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紧紧地跟在明远屁股后头。
  小姑娘也就三四岁的样子,脸蛋和胳膊都圆乎乎的,模样称不上多漂亮,但看着就讨喜。
  “这是咋回事儿?怎么买个冰棍还领了个小媳妇儿回来?”我忍不住打趣他。
  明远一张脸涨得通红,都快成猪肝色了,一边把左手上的冰棍塞给我,一边瞪我,无奈地道:“买冰棍的时候就见她眼巴巴地在一旁瞧,我一心软,就给她买了一根,结果她就跟上了,甩也甩不掉……”其实还是不放心吧,要不,凭他的两条腿,还能甩不开这三四岁的小娃娃。
  我朝小姑娘招招手,亲切地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家里人呢?”
  “问了没用,”明远在一旁插嘴,“她就听不懂我说话。”
  这不奇怪,小姑娘从小说方言,听不懂普通话挺正常的。我妈说我小时候就听不懂普通话。于是赶紧又换了方言再问了一遍,小姑娘眨眨眼,终于说话了,奶声奶气地回道:“我叫囡囡,妈妈不见了。”
  我顿时有些头大,这小姑娘居然只记得自己的小名儿,这可如何是好。这整个C城,叫囡囡的女娃儿成百上千,我小时候也叫囡囡呢。这可要去哪里找人啊。
  “咋办啊?”明远问,鼻子上渗出了汗。
  小姑娘睁着圆眼睛盯着明远看,笑眯眯的,一点也不认生。这娃儿,倒是挺可爱的。
  “没办法,只得先领着走,下山再说。”我想了想,回道。这父母要是丢了孩子,肯定满山地寻着呢,我们就在山脚下的南门口候着,总能等到人。于是招呼明远把小姑娘牵上,我们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继续往山上走。
  三十一
  我把这小胖妞带上路以后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果然,不一会儿就头疼了。
  小胖妞才三岁多,看她那圆滚滚的身材就晓得这小家伙不大爱运动,这不,才走了几十米,小胖妞开始闹情绪了。手里头冰棍还没吃完呢,就开始抱明远的腿,一边扭着小腰一边小声地哼哼,撒娇撒得浑然天成。
  明远啥时候见过这么娇憨的女娃儿,顿时就缴械投降,不等小胖妞开口,主动就把她给抱上了。小胖妞顿时眉开眼笑,一手抱着明远的脖子,一手持着冰棍,拱着身体使劲道:“驾…驾…”。
  明远“哎——”地应了一声,学着小马儿呼噜一下滑出老远,直把这小胖妞逗得哈哈大笑。
  “哎,慢点慢点——”我大声地跟在后头招呼,生怕他们俩闹得太厉害,不小心跌倒。明远到底才十二岁,现在又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前几天腿儿还老抽筋呢。这小胖妞虽然个子不大,可一瞧那样子就老沉老沉的,明远抱着她,只怕走不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