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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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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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想飞奔出门,但还是用尽全副心力控制住自己,缓缓走出太后的舞厅。一到楼梯口,她就真的跑起来了,向上跑过重重阶梯,直到最后气喘吁吁,头晕眼花。有个卫兵在楼梯上跟她撞个满怀,包裹东西的红袍里掉出一只镶珠宝的酒杯和一对银烛台,一路“噔噔”滚下楼梯。当他断定珊莎不打算抢他的战利品后,便对她不闻不问,急急忙忙去追东西了。
  卧房黑如沥青,珊莎将门闩好,摸黑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她的呼吸哽住了。
  南方的天空映着下方熊熊大火,不断变换鲜明的颜色。诡异的绿潮在云层中流动,橙色的光亮在天际蔓延。或红或黄的普通火焰与碧绿翡翠的野火竞相攀比,此消彼长,孕育出无数转瞬即逝的影子。翠绿的黎明转眼化为暮色的黄昏。空气本身也有焦灼的味道,好似炖煳了的肉汤。余烬如群群流萤,在夜空中飞舞。
  珊莎从窗边退开,回到安全的床上。睡吧,她告诉自己,醒来后便是新的一天。天空将会变蓝,战争将会结束,自有人来决定我的生死。“淑女,”她轻声呜咽,不知死后是否能与小狼重逢。
  身后有东西在动,一只手从黑暗中猛然伸出,扣住她手腕。
  珊莎张嘴欲喊,却被另一只手捂住,一阵窒息。手指粗糙多茧,黏黏地全是血。“小小鸟,我就知道你会来。”声音刺耳,带着醉意。
  窗外,一束旋转的翡翠长枪射过星空,令房里充满耀眼的绿光。在这一刹那,她看到了他,绿黑身影,脸上的血污暗如沥青,眼睛在强光照射下如狗眼般闪烁。接着光线暗淡,他成了一团巨大的黑影,穿着污渍斑斑的白袍。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明白吗?”他放开她的嘴,这才让她缓过气来。床头柜上猎狗放了一壶酒,他长饮一口。“你不问问谁是赢家吗,小小鸟?”
  “谁?”她吓得不敢不问。
  猎狗哈哈大笑。“我只知道谁是输家。我。”
  她从未见他醉得如此厉害。他刚才居然睡我床上!他想干嘛?“为什么?”
  “我输了全部。”他被烧伤的半边脸上覆了一层干涸的血。“该死的侏儒,多年以前我就该宰了他。”
  “他们说他死了。”
  “死?不,去他妈的,我不要他死。”他丢开空酒壶。“我要他被烧个够。诸神有眼,烧他!但我是看不到了,我要走。”
  “走?”她想挣脱,但他的手像钢铁一般。
  “小小鸟就会照着别人念。不错,我要走。”
  “你去哪里?”
  “离开这里。离开火焰。我会从钢铁门出去,去北方,随便哪儿都好。”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一声比一声急促。珊莎正在纳闷,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接着是第三口……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街道与塔楼,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她撇开袍子,走到窗边。
  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她忆起劳勃国王驾崩时曾经敲过钟,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这不是悲哀的丧钟,而是欢欣的乐章。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欢呼。
  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他跌跌撞撞走进门,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胡乱地跳起舞来,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他的话,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只是情绪充满欢悦。当他终于放下她时,她已头晕眼花,喘不过气。“怎么了?”她紧抓住一根床柱,“发生什么了?快告诉我!”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城市得救了!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他的军队崩溃了,我们的危机解除了。杀的杀,逃的逃,投降的投降,是的!噢,明亮的旗帜啊!旗帜,琼琪,旗帜!您有酒吗?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是的!您知道吗?您安全了!”
  “到底怎么回事!”珊莎用力摇他。
  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一边双脚轮换着跳,差点摔倒。“当河流还在燃烧时,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河流啊,史坦尼斯正在渡河,却被从后袭击。噢,真想再当上骑士,参加这光荣的战役!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有的拔腿就跑,更多的屈膝投降,高呼蓝礼万岁!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我是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说的,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他的人也这么说,金袍子也这么说。我们得救了,亲爱的!他们沿着玫瑰大道,顺着河岸而来,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灰尘靴边飞扬,甲胄染成灰色,只有——噢!旗帜明亮,金色的玫瑰,金色的狮子,所有的一切,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罗宛的金树,塔利的健步猎人,雷德温的葡萄,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所有的西方人,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泰温公爵坐镇北岸,指挥右翼,蓝道·塔利统领中军,梅斯·提利尔负责左路,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
  “罗柏?”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但是……
  “是蓝礼大人!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金鹿角上闪耀火光!他手持长枪,勇不可挡!他一马当先,将古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蓝礼,蓝礼,蓝礼万岁!噢!明亮的旗帜啊,亲爱的珊莎!噢!真想再当上骑士!”


Chapter64 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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