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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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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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鸦厉声尖叫,振翅飞离,停在通往鸦巢的楼梯铁栏上。希琳似乎越发显得瘦小。“他一天到晚唱这个,我叫他别唱了,可他不肯,我好害怕啊。叫他别唱了吧。”
  你要我怎么叫他别唱呢?老人暗忖,曾经,我有机会让他再也唱不了歌,可……
  当年,只因雷加王子无姐妹可娶,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他那时还不像后来那么疯癫——便派史蒂芬公爵渡海物色王子妃人选。至今依然令人怀念的史蒂芬公爵,便是在狭海对岸的瓦兰提斯找到了当时年纪尚幼的补丁脸。“这是我所见过最杰出的弄臣,”就在公爵徒劳无功,准备动身回国的前两周,他写信给克礼森,“他年纪虽小,却手脚灵活,活像只猴子;他的头脑机灵,即使与宫中廷臣相比也毫不逊色;他不仅会变戏法、说谜语、耍魔术,还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我们已经为他赎得自由,打算带他一道回来。劳勃一定会喜欢上他,等日子一久,或许史坦尼斯也能从他那儿学到欢笑。”
  想到那封信,克礼森不禁悲从中来。史坦尼斯终究没有习得笑容,补丁脸这孩子则根本没有教他的机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证明了“破船湾”之称果真名副其实,公爵的双桅帆船“傲风号”驶进城堡视线范围时,他的儿子就站在城墙上,眼睁睁看着父亲的船撞上暗礁,然后被海水吞噬。超过一百名的桨手和船员,就这么和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夫妇一道葬身海底。船难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潮水涌来,都会在风息堡下的海滩留下一具具肿胀的尸体。
  男孩在第三天被冲到岸上。当时,克礼森学士与其他人一同来到岸边,协助辨认死者。他们发现弄臣时,他浑身赤裸,净白的皮肤因泡水起了皱纹,沾满潮湿的沙粒。克礼森原以为又是一具尸首,可当乔米握住他的脚踝,准备把他拖上运尸马车时,男孩却坐起身子,用力咳出海水。乔米直到临终,都还坚持那时补丁脸的皮肤是黏腻而冰冷的。
  弄臣在迷失海中的两天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谁也解释不出。海边的渔民老爱说有美人鱼教他如何在水中呼吸,藉此换取他的精种。补丁脸自己则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风息堡下找到的孩子完全变了个样,身心俱碎,连语言能力都几乎消失,遑论史蒂芬公爵信上所说的聪慧机灵。然而看到那张弄臣脸,男孩的身份却又无庸置疑,因为瓦兰提斯自由贸易城邦习惯在奴隶和仆役脸上刺青,而他从头皮到脖颈均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
  “我看这可怜虫是疯了,这样下去,不仅他自己受苦,对别人也没好处。”当年的风息堡代理城主老哈柏特爵士说,“你所能做的最仁慈的事,就是给他一杯罂粟花奶,让他毫无痛楚地一觉睡去,从此了结。若他还有几分脑筋,一定会感激你的。”然而克礼森坚决反对,最后他的意见终于获胜。至于补丁脸究竟有没有从这个胜利中得到任何欢愉,他不敢说,即便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依旧不知道。
  “影子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弄臣继续唱,一边摇头晃脑,铃声叮当响。碰咚!叮叮当!碰咚!
  “大人!”白鸦厉声叫道,“大人!大人!大人!”
  “随他去唱吧,”学士对惊惶的公主说,“你别放在心上。说不定他明天想起别的歌,你就再也不会听见这首了。”史蒂芬大人信上不是写了吗?他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
  派洛斯走进来,“师傅,请恕我打扰。”
  “你忘了我的燕麦粥啊。”克礼森十分诧异。这不像派洛斯啊。
  “师傅,戴佛斯爵士昨晚回来了。厨房里都在谈论这事,我想立刻让您知道。”
  “戴佛斯……你说昨晚上是吗?现下他人在哪里?”
  “在陛下那里,他们彻夜共商大计。”
  若是从前,无论何时,只要事情紧急,史坦尼斯公爵一定会叫醒他,要他列席旁听,提供建言。“怎么没通知我?”克礼森抱怨,“应该叫醒我的。”他从希琳掌中抽离手指。“殿下,请您原谅,但我要和您父亲陛下谈谈。派洛斯,麻烦你扶我一把,城堡里的楼梯实在太多了。我总觉得他们每晚还多添个两级,好像专为了找我麻烦。”
  希琳和补丁脸跟着两人出了房门,但女孩很快便对老人的缓步慢行感到不耐,便快步跑到前面,弄臣亦步亦趋跛行在后,头顶牛铃发狂似的响个没完。
  克礼森沿阶登上海龙塔的盘旋楼梯,深觉城堡对身体孱弱的人委实极不友善。史坦尼斯公爵此刻应是在“石鼓楼”上的图桌厅里。石鼓楼是龙石岛的主堡,每逢暴风雨来临,它那古老的墙垣内部便会轰隆回响,因而得名。欲达该处,他们必须经过走廊,通过筑有守护石像鬼的黑铁大门穿越中、内两道城墙,继而登上克礼森不愿细数的层层阶梯。年轻人一次可踏两级,然而对一个臀伤未愈的老人来说,每一步都是酷刑。但史坦尼斯公爵毕竟不会移尊就教,老学士只有忍受这一切磨难,再怎么说,有派洛斯在旁扶持,他已十分感激。
  他们沿着长廊缓缓行去,经过一排高大拱窗,视野可将外院、外城墙及彼方渔村尽收眼底。院子里,弓箭手正随着“搭箭!拉弓!放!”的号令朝箭靶射击,箭声飕飕,彷如群鸟展翅。卫兵在城墙通道上大步巡逻,透过一个个石像鬼间的缝隙,向外窥探驻扎城畔的大军。营火炊烟袅袅,晨空雾气迷蒙,三千战士坐在自家主人的旗帜下吃早餐。越过占地广大的军营,便是船舶拥挤的港口,过去半年来,任何驶进龙石岛视线范围内的船只都被扣留下来。史坦尼斯公爵的旗舰“怒火号”乃是一艘有三百支桨的三层甲板战船,可在周遭许多大腹便便的武装商船和货船的包围下,竟显得渺小了。
  石鼓楼外的守卫一眼便认出两位学士,挥手放他们过去。“你等在这里,”进去之后,克礼森对派洛斯说,“我最好自己去见他。”
  “师傅,接下来还有好长一段路。”
  克礼森微微一笑,“我会不知道吗?这些楼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个个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后悔起自己的决定。他停下脚步,喘口气,也稍稍缓和臀部的痛楚。这时,他听见靴子踩在石头上的声音,迎面下楼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个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显而易见。他的肩头垂着一件饱经海水盐渍侵蚀的绿披风,早因长期日晒而褪了颜色。披风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长裤,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发,颈项间还用皮带挂着一个破旧小皮袋。他的小胡子已经白丝密布,伤残的左手戴了一只皮手套。他一见克礼森便停下脚步。
  “戴佛斯爵士,”学士开口,“您几时回来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欢的时刻。”据说“短指”戴佛斯夜间行船的本领世上无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恶名昭彰,却也最刁钻难测的走私者。
  “情况如何?”
  对方摇摇头,“就和您事前警告过的一样,学士先生,他们不愿为他举兵,因为他们并不爱戴他。”
  当然不愿意,克礼森暗想,他们永远也不会愿意。他坚强、能干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过了头……但这里人手不够,怎么也不够啊。“你和他们全都谈过了吗?”
  “全部?没有,只和那些愿意接见我的人。这些世家贵族同样不喜欢我,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都是‘洋葱骑士’。”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头向内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节,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庞洛斯的桌边吃过饭,塔斯家则同意和我半夜里在树林秘密会面。至于其他人——哎,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已死。卡伦大人投靠蓝礼,这会儿已是彩虹护卫里的橙衣卫了。”
  “彩虹护卫?”
  “蓝礼的御林铁卫,”这位前走私者解释,“但这七个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尔是他们的队长。”
  一个威风八面,衣着耀眼的全新骑士团,正是蓝礼·拜拉席恩会感兴趣的玩意儿。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你看!”他会一边大叫大笑,一边飞奔过风息堡的厅堂。“你看!我是飞龙!”或者“你看!我是个巫师!”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当年那个满头黑发,眼里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二十一岁的他,却依旧游戏人间。你看,我是国王!克礼森哀伤地想,蓝礼啊蓝礼,我亲爱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就算你知道,你会在乎吗?这世上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为他着想?“贵族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嘛,有人口气婉转,有人则出言不逊。有的藉口推托,有的满口承诺,还有的净是撒谎。”他耸耸肩,“到头来,还不都是些空话?”
  “你一点希望也没给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谎,而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戴佛斯道,“对他,我只说实话。”
  克礼森学士犹记得风息堡之围解除后,戴佛斯受封为骑士那天的情景。当年史坦尼斯仅率领少数守备队,在提利尔和雷德温联军的重重包围下,硬是坚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时连海路也被青亭岛的雷德温家封锁,日夜有飘扬着酒红旗帜的战船监控。风息堡内的马匹早被吃光,猫狗也烹食殆尽,守军只剩树根和鼠肉可吃。就在一个乌云密布,月黑风高的晚上,走私者戴佛斯藉着夜色掩护,冒险穿越雷德温舰队和破船湾的险恶暗礁。他的小船有黑帆黑桨以及漆黑船身,船舱里满载洋葱和咸鱼,虽然不多,却已足够守军继续支撑到艾德·史塔克率兵支援,解了风息堡之围。
  史坦尼斯公爵赐给戴佛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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