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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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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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的评语。这种想像让他非常生气。史塔克死了烂掉了,他什么也不是,席恩反复提醒自己。
  老波特里,人称“鱼胡子”,阴沉地坐在他那堆小山般的战利品上,三个儿子将搜刮的东西不断拿过来。其中一个和肥胖的托德利克推搡起来。托德利克一手握角杯一手执斧头,在死人堆上晃荡,穿戴的白色狐皮披风迎风招展,纯白的皮料上只沾染了几滴故主的血液。他醉了,席恩明白,看他吼叫的模样。传说古代铁民上战场前要豪饮鲜血,由此带来的狂暴将让他们不觉痛苦、无所畏惧,但眼前这人只是麦酒喝过了头。
  “威克斯,弓箭给我。”男孩跑过来递上弓。席恩弯弓搭箭,静静地看着托德利克击倒波特里的孩子,并把酒泼进他的眼睛。鱼胡子咒骂着扑上去,但席恩更快。他的目标是握角杯的手,好让他们坐下来谈判,可他出手时,托德利克摇晃着滑了一跤。不偏不倚,利箭穿膛而过。
  所有人都停下来瞪着他。席恩放低弓箭,“我说过,我不要酒鬼,不许为战利品争执。”托德利克跪倒在地,发出垂死的惨嚎。“波特里,干掉他。”鱼胡子和他的儿子们即刻上前,压制住托德利克无力的踢打,割开他的喉咙,在人断气之前便活活剥下了斗篷、戒指和武器。
  现在他们知道我言出必践。虽然巴隆大王给了他指挥权,可席恩明白在他的部下们眼里他不过是来自青绿之地的柔弱小子。“还有谁想试试?”无人应答。“很好。”他一脚踢开本福德倾倒的旌旗,掌旗官仍用冰冷的手掌紧紧抓着旗杆。旗下绑有一片兔皮。干嘛绑兔皮?他原本想问,不过被吐唾沫让他忘记了这回事。他把弓箭丢回给威克斯,大步走开,回想着呓语森林之役后自己得意的模样,不禁奇怪为何这次高兴不起来。陶哈,你这愚蠢而自傲的白痴,居然一个斥候都不派。
  他们来时欢声笑语,甚至放声歌唱,陶哈家的三树旗帜高高飘扬,长矛上绑着可笑的兔皮。然而,金雀花丛后一阵箭雨,弓箭手们打断了欢歌,接着席恩亲率步兵冲上去用匕首、斧头和战锤完成了屠杀。他下令只留敌人头目,以审问情报。
  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惟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蠢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士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别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
  “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恩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知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干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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