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唐琳琳凑到一处仔细浏览了一遍这份资料,得知宋老爷子是川人,后来一大家子是随着孙儿移居深圳的。虽然是孙儿辈,但他孙子也三十多岁了,白手起家,很是不错。
这次对方出的价格是八十万,比起王泽海那一次的劳务费,自然是少了很多,但情况不一样,像王泽海那样的土豪,也不是天天能遇上的,这个价格也算合理了。
由于年代久远,滇缅丛林也大,所以宋老爷子自己的那三具尸体在野人山里,具体哪个位置就不清楚了。再说树洞,野人山带树洞的大树太多了,而且地形复杂,多毒瘴沼泽,稍不注意,就是有去无回。
姓房的说,今天晚上会在人手方面给我们回复,只要敲定了,明天就可以动身。
我们死人看着资料,唐琳琳立刻道:“那咱们四个,谁留下来?”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的目光,齐刷刷留在了唐琳琳身上,她噎了一下,刚想开口,周玄业便笑了笑,道:“你是咱们事务所唯一的姑娘,这种又苦又危险的活儿,怎么能让你去呢?”
唐琳琳可怜巴巴道:“我不怕苦。”这丫头就是活跃过头了,明显是想跟着去凑热闹。
谭刃直接做了决定,让我去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不出意外,这次行动,就由我们三个人去了。说实话,这个任务还真是挺艰难的,所幸现代化的装备较为厉害,否则按照远征军的条件进入滇缅丛林,没准儿我们也会挂在里面。
当天晚上,我们这边边接到了老房的电话,说所有人手都已经安排妥当,由于这次的装备里,有一些违禁品,所以我们不打算坐飞机,宋家准备了几辆车,先自驾到云南。
出发时间定在第二天清晨,我们只收拾了一些衣物,清晨起来就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两人,由谭刃带头,给祖师爷上了柱香,说了些保佑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话,便在唐琳琳怨念的目光中离开了。
出了事务所的大门,车子早已经在外等候,大部分人都站在车身旁边,三三两两的交谈。
我数了数,竟然有十三人之多!这十三人,应谭刃的要求,清一色都是男的,而且各个身材高大挺拔,肌肉分明,显然身体素质都很不错。
姓房的并没有在场,毕竟他只是来帮忙下单的,这十三人的领头人,是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人,面容普通,但整个人的气质非常的随和,因而一眼看去,反而会让人忽略他的外面,感受到那种让人比较舒适的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无形,却实实在在,一个人有没有气质,有怎样的气质,别人都能感受的出来。
这个人虽然我们还不熟,但一见之下,就觉得心生好感。不论如何,我们已经是一个队伍了,心生好感,总比遇到什么看不顺眼的队友强。车子一共三辆,领头的那个人和我们打招呼,伸手道:“三位,幸会,我姓宋,宋侨明。”
姓宋?
我下意识的问道:“你是宋老爷子的……?”
他道:“他是我爷爷。”
这下别说我,连谭刃都面露惊讶之色,便听谭刃道:“你也去?”
宋侨明笑道:“别这么惊讶,我以前是当个兵的。”旋即又指了指后面的十二人,说:“这些都是我退伍的战友,身体素质过硬,放心吧。”
周玄业开口道:“宋老板,我冒昧的说一句,你何必以身犯险。”有这十二人,又能弄到先进的装备,他们自己进入滇缅丛林都没问题了,何必还要找上我们?
那三具死在树洞里的尸体,生辰八字皆不详,又没有什么遗物,再加上宋老先生给出过野人山这个具体目标,所以根本无需动用什么秘术,最好的方法,就是动用人海战术去搜。
宋侨明既然已经找到我们,又何必自己去出这个头儿?
像是看出我的疑惑,宋侨明招呼我们上车,道:“先上车吧,到车上说。”
我们四人上了一辆面包车,坐在后座,由一个队友在开车。
车子开始一路往关外开去,这是长途,从深圳跑云南,索性谭刃带了他的平板电脑,我们便放了个电影,一边看电影一边聊天。宋侨明说,他爷爷对这件事情非常看重,九十多岁的快要入土的人了,可以说这是宋丰唯一的遗愿,无论如何,他也得办好了,不能让宋丰失望,所以就亲自上阵了。
我闻言,说道:“据说很多从滇缅丛林撤退的远征军都落下了一身病根,你不怕啊?你爷爷舍得让你来冒险?”这么有出息的孙子,应该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吧?
宋桥明耸了耸肩,道:“我瞒着他,说出差,偷偷来的。”说着,他指了指车后面,道:“防毒面具,药品、枪支,都很齐全,时代不同了,滇缅丛林没有那么恐怖了。”
我听他说到枪支时,忍不住瞪大眼,道:“枪?你、你还弄到了枪?”
难道谭刃当时指的特殊装备就是这些?
宋桥明对我惊讶的反应显得很奇怪,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谭刃和周玄业,道:“野人山里危机重重,先不说野人,就是猛兽都有很多,没有枪护身,那不是去找死吗?”
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听到自己的车里放着枪支弹药,自然紧张,问道:“有几支枪?”
宋桥明道:“一人一挺,从手枪到冲锋都有,我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我一面觉得心惊,一面又觉得兴奋,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这些东西,我甚至有种想去翻装备包的冲动。
接下来的行程,众人走走停停,也都混熟了,队伍里的人,都是退伍军人,性格直爽,大部分都很好相处,一路下来,众人很快就混熟了,对我和周玄业都很热情,唯有谭刃,这丫洁癖太严重,又属于比较毒舌和寡言的人,所以队伍里的人不怎么搭理他。
好在谭刃自己也不在意这些,拿着平板,该炒股炒股,该看新闻看新闻,在第二天的晚上,我们才到达云南。但这并不是终点,在昆明休整一晚后,我们继续往西北方向开,沿着国道,驶向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里也是我们进入缅甸丛林‘密支那’的路线。
对于这片丛林,我最初的印象是停留在那个姓房的人的讲解上,然而在车上这两天,通过和众人交谈以及看了一些携带的地图资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第三十一章 活下去
李有德三十来岁,家里人都被日本人杀光了,他为人很仗义,杀起鬼子来那种不要命的劲头,让所有人印象深刻。最重要的是,他的年龄、他的经历,塑造了李有德坚韧的性格和谨慎稳妥的处事风格。
宋丰谎报的年龄并没有瞒过李有德,那年头的人,结婚生子都很早,当时才三十多岁的李有德曾经摸着宋丰的头,说:“我娃儿要是还活着,也该有你这么大了。”一边说,眼里一边湿润了,然后别过脸悄悄擦掉。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李有德挺照顾宋丰的,给他取了个绰号,亲热的叫他‘小疯子’。
野人山很大,地势也很复杂,余下的几十人拼命跑,拼命跑,一直到第二天实在跑不动,所有人都瘫软在地上时,李有德数了数。
九个人。
三十多人的队伍,一夜逃亡,只剩下了九个人。
当时被野人抓走的人数,并没有那么多,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人,应该是中途掉队或者晕倒的。
宋丰年纪还小,看着百人的队伍只剩下自己九人,根本受不了这个刺激,红着眼要回去找人。
李有德喝道:“怎么找!”
莽莽丛林,太容易迷路了,也有太多危险了。前一刻好好的人,或许被某只看似不起眼的蜘蛛咬一口,要不了多久,就会倒地身亡。整个队伍能活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凭借着一股意志在支撑。
很多人一但意志放松,一但倒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宋丰抹着眼泪,呐呐道:“还有多久、还有多久才能回去。”
队伍里唯一的女性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清醒了,双眼迷蒙,道:“睡觉,好想睡觉。”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了,除了水和一些草,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
身体的病痛,精神的疲惫和困顿,让所有人都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但这里是野人山,不能睡。
李有德站了起来,道:“打起精神,一口气翻越野人山,出去了再睡。”最终,那个女同志还是没有坚持在,倒在了地上。
她已经很了不起了,整个队伍十多个女人,只剩下她一个活到了现在。
倒下后,宋丰连忙去摸她的脖颈脉搏,道:“还没有死,她还活着!”
倒下不救。
这早已经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规矩。
不是心狠,是根本没有能力。
可现在,只有九个人的队伍,唯一顽强活下来的女同志,难道也要放任她不管吗?
宋丰猛地将人楼住,道:“我救她!”
李有德道:“你怎么救。”
宋丰道:“我背着她走。”紧接着,他试图将人给背起来,但疲惫的身体,烂掉的脚掌,让他根本办不到这件事,数次跌倒后,宋丰抽噎起来,队伍中的其它人也没一个好受的。
所有人都脏的看不清模样了,只有一双双眼睛。
宋丰九十多岁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了,但那一张张脸,一双双眼睛,却记得清清楚楚。那些肮脏的脸上,那一双双黑白分明,含着眼泪和无助的眼睛,多少年了,一直深深的刻在脑海里。
众人最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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