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尸手持招魂铃,拧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喊:湘西赶尸,生人回避。湘西的百姓听到了,就会主动回避,还会将自家的狗拴起来,因为狗见了死尸会咬。
走尸一行,之所以会在湘西发扬光大,大概也和湘西百姓的配合有关,在其余地方,很多人不知道避讳,经常冲撞尸体或者到处放狗,赶尸人很是恼火。所以湘西以外的单,往往费用也很高,一般都是家境稍微阔绰些的,才会让赶尸人去外地把尸体走回来。
由于人们对于走尸这一行很是忌讳,所以以前的毒贩子,还想出了一个损招。就是冒充赶尸的,让活人扮演尸体,一行人在夜间行动,但凡知道湘西赶尸的人,几乎见了都会回避,胆小的得吓的腿软。
不过后来这一招被人戳穿了,就不灵了。
这姓傅的之所以找上周玄业,就是想利用走尸运毒。但这一次,不是走假尸,而是走真尸,让一般的走尸人去走尸,尸体会显得十分僵硬,走的怎么样,得看走尸人的功力。
而周玄业,便是其中功力极佳的人,他走尸,可以把尸体走成活人,也就是说,可以让人看不出那人是个死人。
而现代缉毒,藏毒的手段非常多,人体带毒更是常见,原本是很隐秘的事情,可偏偏有一个很该死的东西。
缉毒犬。
这狗鼻子太灵了,你就是藏在肚子里,它也能闻出来。后来有人研发出一种刺激狗鼻子的特殊喷剂,无色无味,喷在身上,缉毒犬什么味道也闻不出,那段时期,是毒贩子人体带毒的猖狂时期,后来训练的人改变了对缉毒犬的训练策略,一个人如果身上什么味儿都闻不出来,缉毒犬照样会报警,所以那个喷剂也就失效了。
现代查毒,主要是通过仪器、人工还有缉毒犬。仪器由于较大,而且辐射大,对人体也有害,因此并不是到处都有,往往只在海关等重要关口设置;至于人工,这就是个碰运气的,遇见老手很容易被揪出来,遇到些业务不熟的缉毒警察,也很容易蒙混过去。所以,真正难办的是缉毒犬。
那么,让尸体运毒,跟缉毒犬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狗有咬尸的习惯,而活动的尸体,却是狗类所害怕的,缉毒犬见到走尸,闻一下味儿马上就会走,根本不会在尸体身旁久留。
人体带毒,由活人带,要顾虑身体,每次携带的分量很少。但如果由死人带,那就不一样了,开膛破肚,整个胸腔肚腹塞满毒品,将他们伪装成大腹便便的富商老板,走一次下来,那得是多少?
让周玄业运毒,还只是傅楠的其中一个目的,根据周玄业自己的推测,姓傅的八成还想让他炼尸。
我之前说过,炼尸术,最低级的就是走尸,而再进一层,则能将尸体炼出无穷妙用,厉害点儿的飞天遁地都有可能,操控这些厉害的尸体,能干的事儿就太多了。
但炼尸还得选尸,并不是随便拿一具尸体都能炼的,正因为没有合适的尸体,所以周玄业并没有炼尸。
但以傅楠的势力,他想要弄到一些尸体,一些合适的尸体,哪怕看到一个活人,只要觉得适合炼,傅楠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也是很简单的事,到时候再由周玄业一炼,就会成为一个厉害无比的帮手。
第二十七章 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所以,司鬼剑,是一柄气节之剑,相传此剑剑下亡魂无数,其主又是忠节烈士,因此剑带正气,能司剑下群鬼而杀人,因此有‘司鬼’之说。此剑在家能镇宅,出剑能杀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踪。
这看起来本就是一柄平平无奇的古剑,但加上这么一段儿由头,顿时就显得神秘莫测起来。怪不得古玩店那个独眼当时跟我说,要想卖的起价,就一定要有个由头,古玩古玩,古物图的就是个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后的‘由头’。
司仪讲完后开始竞价,第一个喊价的居然是傅楠,我大为意外,难道他竟然是冲着这把剑来的?
在傅楠之后,又有人接着竞价,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卖,叫价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万,显示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很快,周围的人弄清楚他的状况,知道这人是要定了,便也没再继续往上加,最后以底价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后一场拍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刚好到饭点。会所有提供晚饭,但来这里的人都不缺那顿饭吃,拿了东西,就各自回家了。拍卖的钱,会所会自动打给我,因此交了单后,我就打算走人。
临出门时,刚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为他会找我的茬儿,没想到他却是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个阴狠的笑容,便驾着他那辆拉风的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沉,这姓傅的,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找人弄残我,今天我和他这一顿架,梁子结的不小,他家里又是混黑道的,只怕会下杀手。
我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总以为生活就像新闻上一样,被人杀害的人,总会被警察找到。但自从接触了这一行,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失踪的人,最后是连尸体都找不到的。
他们或被仇杀。
或被劫杀。
而行凶者手段高超,将尸体处理的好,让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尸体,就不能判定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挂在失踪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踪者是不是真的失踪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踪者其实早已经被人给害死,只不过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势力,如果他想让我‘失踪’,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此处,我不敢再外面多留,连忙打车回了事务所。
我没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务所了,而且他自己开车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来的那柄剑,正在周玄业手里。姓傅的看见我,诡异的笑了笑,没吭声。
我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果然,这个猜测下一秒就实现了。只见周玄业一边目不转睛的把玩着手里的古剑,一边赞叹出声:“早就听闻司鬼剑的大名,没想到今日能得见。”
傅楠立刻弯身笑道:“周哥,你别把我当外人,这剑你就笑纳了吧。”
我知道周玄业是使剑的,剑就挂在事务所客厅里,如果接长活的时候,就会被他放在包里,当初在那个蛇摩地洞里,他就是凭借着一柄剑将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来,他拍下这柄古剑,竟然是为了讨好周玄业!
该死的。
唐琳琳瞅见我回来,立刻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这玩意儿,周狐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古剑,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样儿。”
周玄业这人平时挺和气的,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很真诚,但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开怀,还是头一次。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妈的,早知道我就将这剑给拍下来了。这剑当时拍了七十万,我平时虽然喜欢和谭刃计较工资,但我现在手里头也不缺钱了,周玄业为了救我一命,犯着禁忌寿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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