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与灵魂
我要说的是,我在家的生活中看到我自私的那面,当然我也会看到我对父母爱的那面。按照常规,一个物存在这种的正反面是不可能的,而我们应看到,这物不是别的,而是我们所说的灵魂。在这里我提到灵魂了,假如人确实不同于别的生命,可以说他不但具有肉体,还有他具有自己的灵魂,最主要的是他对自己的灵魂会有所意识活动。
从这两个方面划分人,使我们对人的理解也就更容易了。除了自然生长的变化,人在肉体上是不存在正反方面的。而灵魂对于我们来说,那是无形的,指的是我们感情方面的活动。我在这里说的感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自私也包括在其中。我在前面说了,自私是我们生命的底色,在灵魂这个概念里就更好能理解它了。应该说灵魂本来就是自私的,但因为它是无形的,由自私这个底色产生的爱与善良等也就与它相溶了,虽然在整个灵魂里它们是一个整体。
区别就在这里,我们认识不到这点,就对一个人身上因自私产生的贪婪以及由此产生的恶的行为而又与他身上表现出的善的一面会感到不能理解。凶手李磊杀自己的妹妹与父母,这是很残忍的,是他恶的一面;而他以前与家人的生活中,他一定也有因血缘产生的那种亲情,我对这不能去调查取证,但可以从他杀人后新闻报道上可以看出来。
在李磊自灭家门后,他一个朋友不相信凶手会是李磊,因为在这个朋友的眼里,这个李磊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孝顺的人,一个对父母孝顺的会做出刀刃父母的事情吗?不光是这个朋友,在旁人的眼里,他的家庭也是和睦的,这里的和睦不光指他和妻子俩人的关系,也包括他和父母的关系吧。
而偏偏凶手是李磊。
对这我们也不要感到奇怪。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人是自私的,当一个人从自己的角度考虑,若认为眼前的某些事已和自己的个人利益挂上钩,那么他灵魂里的其他东西全部会给他脑子里的这个念头让路。这就是李磊要杀人的动机,这个动机只有是他家的那笔拆迁款了。在这个社会上,在我们的生活里,再没有比金钱这个东西对我们更有影响力了。不管我们是否认为鬼能通神这句话是否是真理,但无可否认的是我们在一生中受钱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我们的利益完全与金钱挂钩;假如把别的利益与金钱划上符号,那么金钱就完全等同于我们的利益了。特别是面对那数额巨大的金钱,对我们的诱惑是相当大的,在这时世上有几个人面对它而不动心呢?假如人不是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我们更是经不起这种诱惑,因它们的约束而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一种钳制。而对于这种钳制我们大多数人心里都有数,而有的人还要去以身试法,这又是一个问题了,有的人存侥幸心里,以为会躲过为自己所做的事要承担的惩罚,还有些人以身试法的人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虽他有意识但意识是意识,严重的后果没有真正的落在他身上也就使他对这种惩罚不会有身有体会的感觉,经至他冒昧地去做他意识里想做的事了。
肉本与灵魂一
李磊就属于我所说的后一种人。他为什么要杀妻子我要到后面去分析,因为这属于夫妻关系的感情,没有血缘的夫妻感情更易破碎,我在后面不但要分析他杀妻子的动机,我还要从更高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的男女关系,在这里就不用多说了。还是接着来看李磊吧,他在被抓后说了一句话:“我是多么傻啊!”
对于杀人犯的他来说,被抓后等着他的是法律的制裁,李磊的命运在他杀人时就已决定了。
李磊的这个杀人犯不同的是不光他杀的是自己的亲人,还有一点他有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我在前面所说他在巨额的拆迁款面前因他自私而使他的贪婪与杀心占了上风,把他的与家人的亲情挤到一边去了。这个在杀人过程中头脑如此冷静的杀手,有没有考虑自己为了得到钱而最终丧失他本应该得到的他那本份的一笔钱?
回答是肯定的,他没有想到这点。但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而后果只是后果,就与我所说,没有到的后果还处在想象中,一点都不现实。而李磊等自己杀了亲人后,被抓也就是手铐已把他铐住,那冰凉的手铐确实铐在他的手腕子上,这时,后果对他真正意味着什么了。我做这种分析也有其根据的,李磊在杀人后往深圳跑,之后他又往海南去,这个人一路上使用的还是他身份证。他在跑的过程中就说明了他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第一他知道跑,这是每个犯罪分子在犯罪时的意识行为,第二他在跑的过程中还使用自己的证件,这说明什么呢?对于许多人来说,以为他没有反侦查能力,这只是从警方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来分析;而我认为,就与我所说,他有意识后果而那后果还没有来到时他又不知后果是什么。这跟他杀妻子妹妹以及父母时一样,他想得到那笔巨额拆迁款而动了杀机,在动杀机时他想到后果,后果对于他来说还是将来的事情,那就是空白;他逃跑而在逃跑途中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与他刀刃亲人时的心里过程一模一样,没有一点变化。
我对李磊的这点分析相当自信,我认为自己分析得很正确的。从这点来看许多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的人,之后才知道所做事情应有的后果,因为后果已降临在他身上了,已不能推脱。我在这里还要举两个例子,在福建时我是摩的司机,对于下层人来说这个行业收入还可以,有许多打工人干这个。便有一些人专抢摩的司机。犯罪分子是残忍的,有的被抢的摩托司机在被抢时并不反抗,而若遇到反抗的,犯罪分子往往把他杀成重伤,或把他杀死。对于我们载客的司机来说,许多人知道这种情况。我们说起抢摩托事情时,每个人都会说:“哎,他要抢,拿给他。”
这样说,就是碰到抢劫的,我们不会反抗的,举手把摩托拿给抢劫的人。但事情真的到了头上,而有些人在平常说到而在关键时却做不到这点,结果就是送了命。我有两个老乡就是这样送命的,我很想把他们的事情说一下,也可以做李磊心里活动的证据。
肉体与灵魂二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一个老乡摩托被抢而人被杀的事情时,大家都不相信,因为事情明摆的,每个人都知道若遇到这种事情时都不会反抗,他怎么还要反抗呢?许多老乡都说他傻,只有我说:“你又不清楚,人往往是出于自然的去反抗,你知道吗?”我意思是说他处在某种环时会控制不住自己,正如人们所说会感情用事的。我的这个老乡就这样被杀死了。被抢去的摩托属于脏车,即使犯罪分子把抢到手的摩托处理掉,也只几百块不会超一千的。而作案的是三个人,即使把抢来的摩托卖掉一人也只分两三百块,而他们为了这几百块所犯的罪行是很严重的,只几天他们就被抓住了。
我们议论了被杀的老乡后又议论这三个犯罪分子。每个人都想不通,这三个人所犯罪行的严重与他们所作案的价值一点都不相符,对于我们来说,这几个人应该去抢数额巨大的数量的钱财才符合逻辑,而偏偏三个人只去抢几百块钱的东西。这里就不用多分析了,有一点我要说,犯罪分子也分层次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一个现象。我在这里着重说的是,我这个被杀死的老乡在没有遇难时,也对我们说过碰到这种事时,一定会举手把摩托送给犯罪分子,他当时怎么没有这样做?这三个犯罪分子在杀人时,有没有考虑这种后果?
答案是肯定的,他们知道后果,但如我分析李磊一样,没有降临到头上的后果,我老乡以及这三个抢他摩托的人也就不知各自的后果是什么了。我老乡不知后果是送命,等他身上被捅了致命处时后悔也来不及了,真正后果降临到身上时你已来不及了,因为事情已发生了,你所面对的是这件事所带来的后果。
当我这个老乡被杀死后不久,我又有一个老乡被杀死了。按道理有前车之鉴,我们更要小心了,是的,当我第一个老乡被杀死时,我们每个人都说过这句话:“管什么,他们要就拿。”我也和这第二个被杀死的老乡亲*谈过,他说:“不就是一辆摩托吗?几千块钱的事情,我不会反抗的。”而真的出现这事时,他还是反抗了,结果是送了命。
我在上面举的我两个老乡的例子,有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钱难赚,碰到这种事时舍不得把摩托拿他们。而当事情发生后,已做了鬼的老乡知道吗?你们的火葬费就能够买一两部新摩托。对于活在世上的他们当然知道,那么他们怎么还在事到临头时会有那种蠢的举动呢?
唯一解释,就是有意识后果而后果没有降临到身上时不知其严重性。
李磊也是这样子。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他这种心里,在这里不想再重复他这种心里分析了。
纵观李磊的案子,他给世人的谜已解了出来。这个杀了自己全家的人,做为一个儿子,他以前对父母的孝也是真孝,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即使在有血缘的亲情面前,人的自私也没有忘记自己,它会时时刻刻提醒它的主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你做什么,你都是为了自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肉体与灵魂三
当我这样说时,我知道我所说的会严重触犯某些人的痛处。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提倡的是优良传统,对我所触犯痛处的这些人来说,我们的优良传统不但要提倡,最好是要我们继承下来,这样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当我说自私是人类的天性,并是人类孕育其它的情感的土壤,是否我就没有看出也是自私孕育出来的善良呢?没有,我一直记在心上。我在前面说了,善良以及人类值得提倡的其他优良传统,并不与它们的孕育之母即人的天性自私相悖。我说出来容易,要想证明它并说服读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