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两人相隔不远的距离,都分别挂在了树上,反正这降落伞不要了,林风用匕首把绳子全部割断,顺着树干爬了下来。
吴迪几乎是同时跟林风一起,从另一棵树上着陆,摘下头套,看着林风,“幸好保护措施做的好,要不然,我这张脸可得毁了,”
林风低下头来看开始被挂在腰间的箱子,心里猛然一惊,不见了?抬起头来,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只见在树的高处,箱子被挂在那里,林风跳下机前,箱子用绳子系在了腰间,可能是刚刚从树上下来,树上的枝枝拌拌太多,被勾住了,林风没有察觉。
吴迪顺着林风的眼光,看到了挂在树上的箱子,他摩拳擦掌地对林风说,“我去拿,”
林风摇了摇头,“不用,”
一个瞬间功夫,箱子到了地面上林风的手中,吴迪目瞪口呆,“疯子,你真的没有白练啊,你的速度越来越恐怖,几乎到了无所不能的地步了,”
林风摇头,“没有到那么夸张的地步,只不过跟以前比起来,要快了一些,”
林风注意到,箱子可能在树上剧烈碰撞,被撞松了,竟然上了开了一条小缝,林风用手拉了拉,很可惜,没有拉开。
吴迪看着林风,“我们现在往哪儿走啊,这里是哪里啊,看起来有些像拍恐怖片的荒山野岭,”
林风看了看周围,果然,这里除了四处寂静无人外,还有一些诡异的迷雾在慢慢的涌出来,林风用手指着南边,“开始我在天上看到那边好像有一些住家,我们往那边走着看看,看一下能不能问到一些有用的讯息。”
吴迪点头,跟上了林风,往前面走去。
在这片荒凉的森林里面,两人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生怕发出一个声响,会惊动到这个森林里面的猛兽,因为他们沿途走来,看到了很多粪便,依照林风丰富的知识,他能够辩认出,这个猛兽的,所以,林风,叫吴迪走路一定小心。
吴迪小声地问林风,“那都说猛兽可以闻得到气味,我们这样子小心,有用吗?”
林风说,“猛兽的听力一般也是很发达的,我们如果发出什么动静的话,也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吴迪点头,在这种野外生存方面,他确实比不过林风,所以,这种时候,还是多加小心的好。
两人一路小心的往前面走着,看到了,快到森林的边缘时候,都没能猛兽出来袭击他们,吴迪把一根已经让磨尖了一头的树干丢在地上,“唉,害得我心惊肉跳提心吊胆了这么久,一路走来,竟然没有发现猛兽,还害我做了一个武器,”
林风也手持磨尖了的长杆,他看了一眼吴迪,“捡起来,没有到出口处,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话音刚落,只见一头豹子一般的猛兽往林风处飞奔过来,林风手持长杆,对准了这头猛兽,在猛兽飞身朝他扑来的那一瞬间,长杆准确无误的插在猛兽的肚子上,猛兽叫了几声后,身体抽搐了几下,就没能反应了。
吴迪惊魂未定,前一秒钟自己还把这种保护自己性命的长杆给扔了,后一秒钟,林风就用手中的长杆杀死了一头猛兽??
为什么说丛林里面的生存是最残酷的呢,自然界,一直都是弱肉强食,猛兽强,你把猛兽更强,你就可以活下来,反之,就被猛兽给吃掉。
看着林风脸上淡若自如的表情,吴迪感慨,林风的心理素质太过于强大,他知道,林风也是在野外生存了许多次,才达到这种境界。
林风指着前面出口处,“我们到了,”
两人穿过了森林,发现他们现在在高处,周围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山岳,他们现在站在一片瀑布上面,而瀑布下面,流水经过的地方,有几户住家,看样子,这几户住家应该是当地居民,要去那几户住家问,要经过这处瀑布。
吴迪看着林风,“疯子,我们现在怎么做?”
林风指着水流湍急的下面,“直接跳下去啊,”
吴迪说,“你可以吗?”他忘记了,林风现在也是一个游泳高手,自从他戴上了罗伯茨从那个神秘的柬埔寨女人的手中得到了鱼骨手链后,林风对水完全没有恐惧感了,更离奇的是,以前不会的憋气,现在都很厉害了。
林风看着吴迪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了背包里面,林风把箱子用绳子再次扎好,捆绑在腰间,已经失误过一次了,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同样的错误再次上演。
林风和吴迪站在瀑布的上方,看着急流湍急的瀑布,林风的心开始有些莫名的慌了起来,吴迪的声音适时响起,“没事,我会抓着你的手,到了水里,不要紧张,相信自己,你一定行的,”
两人在一二三的口号下,纵身往瀑布下面跳去,林风感觉到这瀑布的水,比上次在死漠的地下世界里面的水急冲得还要急。
但是吴迪从始至终一直紧紧地拉着林风的手,没有放开,到了下面,两人的头浮了上来,相视大笑,然后奋力往前面游去。
第267章 死定了
游了一会儿之后,两人上了岸,看见那几户住家就在几百米远的地方,林风和吴迪对视了一眼,然后往那边走去。
当两人再次出现在大道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经过仔细详细的询问,然后再沿着山丘的边缘走了半天,才到了大道上,两人正站在路边,等着过往的车辆,把他们带到汽车站,然后直接坐车回总部,大约只要几个小时的光景。
林风开口,“不行的话,我们呆会儿拦一辆车,把司机弄下来,”
吴迪看着林风,“你不是吧,这种劫车的事情你现在都做得出,”
林风,“没有办法啊,从我们的身边过了十几辆车了,再不拦下一辆车,我看我们到总部要等到明天了,我总觉得这个箱子在身上,就像一个定时炸弹在身上,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吴迪认真的看着林风,在他的印象中,林风是一个有着侠义心肠的男孩,可是刚刚听到他竟然要劫车,这让吴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吴迪猜,林风肯定觉得这个箱子给他们带来的危险是致命的,再说了,林风肯定还要留命去查自己父亲的真实死因。
想到这,吴迪毫不犹豫的点头,“行啊,一会儿,我去当诱饵,你直接用武器威逼司机把车交出来,”
正在两人说话的光景,一辆颜色夸张外形独特的越野车往这边开来,大红的颜色,在这种越野车里面很少见,足以看出这个车主有着张扬的个性以及独特的眼光。
等车开近来,两人定睛一定,司机是一个年轻的女孩。眼睛很大,很亮,看着拦在她车前的两人。
林风走上前去,讲述了两人的悲惨遭遇。从失事的飞机上掉下来。然后走了几十里地,在这里拦车。一直没能人愿意载他们,然后吴迪还添油加醋的把自己的鞋子脱下来,“小姐,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看一下我的脚丫子,我的脚都磨破了。”
该年轻女孩一看就是豪爽的性格,“行,你们上车吧,坐后排啊,我不喜欢我身边坐人,”
林风和吴迪道完谢之后。跳上了后排的座位,两个对视了一眼,终于苦尽甘来了,刚还在计划着怎样劫车。谁知道就坐上车了。
女孩脚下油门一踩,越野车往前面狂冲而去,女孩的话很少,基本上不说话,车上的音箱一直在放着朋克的音乐,劲爆以及吵杂,一直喜欢安静的林风有些受不了,他找了一些东西,塞住了耳朵,就在他准备动作的时候,女孩关掉了音箱,“怎么,你不喜欢这种音乐?”
林风点了点头,吴迪适时补充,“他喜欢安静,”
女孩显然对两人产生了兴趣,“你们是野外生存者吗?你们在外面住过最长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林风答,“我最长的住了三个月,”
女孩的眼中闪过一丝惊羡,“真的啊?那你算蛮厉害喽,我最长的记录才两个月,”
“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你比我强了好多,”吴迪夸张的叫声传了过来。
年轻人在一起,再陌生的人,总会找到共同的话题,更何况,车子里面还坐了一个本身话就超多的吴迪。
三个人,从野外生存聊到了动物,然后又从动物聊到植物以及大自然,听着林风对这些的夸夸其谈,女孩的眼中闪过光芒,猛然一声刹车的声响,林风和吴迪的身体猛然往前倾去。
女孩转过头,认真的看着林风,“哪一天,我们一起去野外生存吧,我们各带各的帐篷,看谁能撑到最后,”女孩的话里充满着一种豪爽之气,吴迪打量着这个女孩,这个女孩明显是一个探险狂,一套耐磨的牛仔装,一双马丁靴,着装打扮明显和长相不匹配。
该女孩长相温柔,一双大大的眼睛透露着灵气,长得很乖,但是性格却很狂,豪爽,跟她说话就能够听出来。
该女孩自我介绍叫艾玛,是英国人,但是一直在美国生活,家里有兄弟姐妹五人,她是最小的一个,她自幼喜欢探险,喜欢野外生存以及极限运动,最近,她刚刚用打工赚来的钱,买了一辆越野车,到野外试驾,就碰上了林风和吴迪两人。
林风和吴迪听到艾玛热情的自我介绍,也把自己给介绍了一把,但对于真实身份以及职业他们隐瞒了,他们对艾玛说他们是麻省理工的学生,坐飞机出来,谁知道飞机失事,两人就落在了野外。
艾玛两眼放光以一种极为崇拜的眼神看着两个,“哇塞,你们两个,真是太牛了,真的,我以前的梦想就是上麻省,可是无奈小时候,这方面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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