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
同母亲告别后,回头正对上宋珺的视线,他说:
“南央,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善良。”
其实我不以为自己是个善良的女孩。我很能记仇的,然后就在心里琢磨着各种报复的手段,只是最后都没能付诸行动而已,或者说,总是不能将报复进行到底。可老宋说,这就是善良。
乐扣盒里还有半数的苹果块,我也嘴馋起来,两个人这么一块一块吃着盒子很快就见底。左眼还藏在白纱布里,但他侧着头看着窗外冬日的午后阳光,受伤的左眼和白纱布都被完美地隐藏起来,从额头眉心到鼻骨唇瓣的线条在清淡的光线下分外清晰。听得他淡淡的声音:
“你还记得,去年冬天,我在服务区遇到你的事吗?”
“怎么能忘,那时候,你可不就跟救世主一样。”
他忽然笑笑,微微摇了摇头,受伤的左眼回到我的视线:
“你知道吗,我那时候心里本恨得可以屠掉一座城。理智明明知道不可以,但还是满腔气愤。下高速,只是因为想让自己冷静冷静。一下车,却看见一个姑娘蜷缩在大理石柱旁。我其实看了你很久,看你衣装也不是乞讨之人,若说在这服务站迷了路那也是说不通。可你就那么安静地蹲着,外面的风雪再大,你都不在乎的样子。那时候有人因为雪天地滑还摔了一脚,我还看见,看见你笑了。”
这样丢人的行迹原来都被他给瞧见了,亏我原先一直将他描绘成多文雅绅士的一个人,于是也不甘示弱地取笑他两句:
“你知道吗,当时候我觉得你特装。”
“装?”
“对!你那天,一定没穿秋裤吧?”
“哈?”
“你铁定没穿!那么冷的天,你居然不穿秋裤!居然不穿秋裤!怎么能不穿秋裤呢。你说你装不装,装不装!”
“我那天从会议室直接出来的,穿的是西装,西装都是量身定做的,怎么能穿。。。穿秋裤呢。。。不是,你怎么知道?”
“那天在奶奶家吃粥的时候不是不当心打翻了才出锅地热粥嘛,你当时被烫的哟,你要是穿了秋裤,怎么能被烫成那个样子。”
眼见他叹了口气,一手抚上面颊,一口无奈的语气:
“这都能被你发现啊。”
说完又叹了一声,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怎么能说着说着,说到秋裤了呢?你也真能耐。”
“哦,对了对了,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
他看过来,一脸认真:
“谢谢你,救了我。”
我嘿嘿一笑:
“佛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那我现在一定站在第八级上,这种感觉真好啊。”
说实在的,如果让我站在八楼看风景,我的心情并不一定就很好,但得知自己的灵魂能站在第八级浮屠上,那种感觉就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啊。他说,苏岑的离开也是因为那个人,那个他恨得想去屠城的人。
这个世上,总有无赖,可最伤的,还不是感情。
在同宋珺相恋以前,苏岑以为这辈子最爱的那个人也就出现了。世事无常,最后还是让她发现了,所谓的爱情不过是场欺骗,因为她不只是苏岑,更是苏企董事的独生女,这个无赖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两人的亲密照片向老人家勒索。这位老苏也是位不错的父亲,为了不伤女儿的心,为了让她还能继续相信爱情,愿意填补这个无底洞。别说纸包不住火,什么也包不住火。
宋珺说,在苏岑与宋珺相处的时间里,这个无赖变着法地来伤害这两个年轻人,甚至是他们背后的家族和企业。那段时日,文娱报刊总是有登不完的富家男女荒淫萎靡的报道,而我这棵纯情的白萝卜正安逸地生长着,对这一切浑然不知。
他说那天我在雪地里望着他的眼睛是他很久未曾看到过的静谧纯粹。被他这么一夸,还真不好意思了,便垂着眼说:
“呐,这种无赖确实可恨,可你也不能就这么特特地奔过去干掉他呀,万一你要是被关起来关个十年八年还是终身监禁什么的,那可怎么是好啊!”
“这不是遇到了你,没干成嘛。”
“宋珺?”
“嗯?”
“。。。那现在,苏岑回来了,你们,还会在一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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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爱而不得
他安静了许久,闭上了唯一的右眼,让人看不清神采。我小心翼翼地等着他的答案,我几乎以为,他会一如往常,打着趣说:小孩子家家,少管大人的事。可他说:
“南央,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感受,这个世上有一个人总是能懂你,明白你说的,明白你想的。你说,这是不是爱情?”
我想是吧。我真的这么想的。你看,我就是不明白安歌所说的,所想的,所以我们之间不是爱情。但我不能这么对宋珺说,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在此时此刻膨胀起来,我说:
“那,你觉得什么是爱情?”
但见他不满地睁开漂亮的右眼。其实他这副样子看着还是有点可笑的,只是他认真的表情让人不敢发笑。听他蹙着眉目埋怨道:
“不带你这样的,绕了半天总是把问题绕回给我。”
其实我也不想的,可我就只剩这么点小聪明了,再不发挥发挥我都快找不到我的人生价值了。可我也不想为难一个受了伤的人,便耸着肩装无赖:
“您老都不懂,我能懂吗?”
照顾宋珺其实是个特别简单的任务,他不怎么挑食也没什么怪习惯,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人。说是照顾,其实也只是午后踏着小碎步,慢悠悠从家里晃到这边带点吃的玩儿的,看的用的,三四点的时候就离开了。
第三天的傍晚,院外的风刮得很厉害,他说让我等等,等风变小了再回去,因他知我不怎么喜欢打车,可这样的天站在公交台上恐怕挺让人为难。
其实他也把我想得太抠了点。
告诉老宋,会打车回家,不劳他担心。却从没有想过,会在病房外遇见苏岑,或者说,从未准备过遇到这个女子,可我遇上了。如果非要拿花比喻的话,那么茉莉是再适合不过的。淡淡花香,却浓郁悠长,闻过一遍就不会忘记,带着与生俱来的典雅,让人过目不忘。
我不知道自己凭什么一眼就认定眼前的女子是苏岑,或许是她投射在虚空的眼神。很多人喜欢离开一个地方去别的地方生活或旅行,我不以为那是逃避,更多时候只是放过自己,也放过想去原谅的人。苏岑的眼睛就有着这种从风尘中悄悄经过写满智慧的神韵。
下午四点的天空已渐次发灰。风很大,可天际的云朵和太阳却一动不动。那时擦肩而过的苏岑给过一个浅浅的微笑,在我的脑海瞬间定格。这样一个知性优雅的苏岑,这样一个被宋珺理解成既能明白他所说,明白他所想的人,回来了。
安歌,你看,连苏岑都回来了。
于是那天傍晚,出奇地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许久未曾拜访的jasmine酒吧。
酒吧真是个神奇的地方。这一格一格的空间里装载了多少人的孤独与悲哀。他们舞动身躯或借酒消愁,只因这座城市只容纳了他们的形体却无法收藏他们破碎的情感。我呢,我坐在这里又算什么?
是多久以前,这里曾经泼洒过一杯深蓝色,滴滴幽蓝,如人鱼的眼泪。可我从未尝过那杯深蓝,从未将人鱼的眼泪吞入喉骨。而此时我的咽喉忽生出一种渴望,想将那杯带着魔力的眼泪灌入身体,沉于心里,只因再也没有能比爱而不得更悲伤的了。
可是没想到,小杰走了。
当时一进门就瑟缩着冲到吧台,刚想开口叫温开水,一抬头却见眼前摆着的不再是那个眼带桃花的男子,而是个画着烟熏妆留着短发显得酷劲十足的女子。他们说他不干了,以后都不会来了。
我就不明白了,又不明白了,不明白的事太多了。为什么苏岑回来,小杰反而选择离开?其实我猜错了。在上帝面前,我的智慧还是很不够用的。而关于小杰,这些是苏岑告诉我的。
在jasmine坐了不多久,便想回去了。这里没有人会听我唠叨了,或许从此以后他都不会再回来了。
一只脚才从高脚椅离开还未踏到地上,苏岑推门而入,同我一样带着惊异的眼神看着彼此。我呆呆地停留在高脚椅上,而后有服务生轻拍我的背,说他们的老板请我到办公室去,用了好几秒的时间才明白,这是苏岑的意思。
是一年前安歌被辞退的那间办公室,门口站着的不是当时那位满脸褶子欲舍欲留的矮墩先生吗?很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服务生周到地推开了门便转身离开,只留下我同苏岑在这空间里。
她背对着门扉,望着窗外。桌上的热咖啡冒着热气,听到声响的苏岑轻盈转身,招呼我坐下。办公室的布置清爽简单,门外的嘈杂与纷扰也轻微的不可分辨。她啜饮了一口黑咖啡,轻轻地开口:
“你好,我是苏岑。”
我笑起来:
“你好,我是郁南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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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同父异母的弟弟
今日从宋珺病房出来,便看到苏岑已经在外候着了。她只是等着我离开,表现得礼貌而优雅。
我始终相信,对于女子而言,对一个人付出的情是不容易割舍也无法轻易忘记的。若非时间真的足够久,或者遇到一个足够耐心的人,否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