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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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宠-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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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笔琴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呢,手上的那张破烂纸片儿已经被金元宝一把抢了过去。高昂的语气激烈的腔调,一连几个“好”字更是把粉笔直接给吓明白了。

    那金元宝乐得脑袋瓜子乱点,看样子比先前更疯了。而他手中的那张破纸片儿和那本残缺的古书更荒唐,原本还是都像刚从烂泥里掏出的模样,才刚一接触,就猛地发出一道强烈的白光,直照得人眼睛都有些刺痛起来。

    靠之,搞什么啊?

    心里嘟囔了一句,粉笔琴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呢,那边光芒褪去,眼前的金元宝已经忽然又变成了他俩第一次见面时的模样。衣冠楚楚,风度翩翩,长身玉立,玉树临风,唯一的不同是手上还拿着那本书——书也变了样,崭新的,整个儿都在发光。

    他当他是美*女战士?还变身……

    “好,很好”根本没理会粉笔琴诧异的眼神,金元宝就已经再次开口,“既然你已经完成了我交给你的任务,而我也已经到了长安城,那便听你的一回。你现在就带我去见我的父亲,看他究竟是有多大的事,居然非让你把我从无涯斋带来不可。不过我还有个问题……”

    他说着停顿了一下,便又接着苦了脸:“我爹他一直不肯承认我的身份,你要是能帮我说服他,不再假装和我只有师徒关系,能承认我是他的儿子,我……我就……”他转着眼珠子犹豫了半天,才仰头英勇就义般道,“我就把这本古书给你看一眼”

    话音刚落,系统提示跟着就响起:“叮恭喜您成功完成任务【补齐失落的古书】,任务奖励经验值500000,您成功获得40级紫色驯兽鞭。”

    “叮,您已经成功升至……叮叮叮叮……”又是连续得十几声响,最后才听清了一句,您已经成功升至41级。”

    哈哈哈好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啊这都几天了,她才又爬到了现在的等级,前段时间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也就没怎么在意,但到了现在,她更要注意保护自己了。要是这个时候再被人家乱砍乱杀,她可真要心疼了。

    系统提示的声音还没结束,粉笔琴正乐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子的时候,那个好听的女声又接着响起:“系统发布任务【成全父子之情】,您是否接受?”

    啊?什么?对了,刚才好像金元宝还在说什么来着,说是他爹不愿意接受他,一直都只肯说他是徒弟而不是儿子,还让她帮忙,如果成功的话他就干什么来着?把那本破烂书给她看一眼?……看一眼?

    慢吞吞地好不容易回想到这里,粉笔琴差点直接笑出声来。这也能叫任务奖励吗?就那本书看一眼?虽然她也知道,系统既然这样设置,肯定是有它的深意,那破书还真说不定有什么名堂,否则也不至于让金元宝痴迷这么久,任务也不至于这么难做。

    但仅仅就只能看一眼,那算什么?

    不划算的买卖,粉笔琴是坚决不会做的,因此她不过沉吟片刻,就来了劲。直接一下就挨到了金元宝脑袋边儿上,心里则忍不住嘀咕起来。游戏毕竟就是游戏,刚刚他浑身脏不拉几,这会儿居然就干净了,刚才还臭气熏天,也没见他洗澡居然就有了几分清香。

    暗自乐了一阵,粉笔琴也没去管人家NPC脸上浮现的可疑红云,嘴巴凑着老近就语气暧昧地问道:“哎,我要真能帮了你,你不会就真的只把书给我看一眼就算吧?你也不想想你爹是什么人,我嘴皮子上的工夫肯定不如他,却还要说服他,这事儿可不简单的。”

    金元宝缩了缩脖子,脸色更红了。粉笔琴也没在意,见他后退,她跟着就又往前:“你看你好歹也是皇上跟前的红人,又是无涯斋的夫子,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对吧?又是多金又是多银的,对吧?还……”

    这边她还忙着想更多的赞美之词呢,那边金元宝越听脸色越不对,最后已经彻底变成了猪肝色,拿着书的手都跟着颤抖起来,胳膊更是忍不住地就要环抱住自己。

    缩,往后缩,再往后缩,继续往后缩,最后后背都直接压在了墙壁上,金元宝看着眼前还在滔滔不绝的粉笔琴,终于忍不住了。颤抖的声音,可怜的表情,柔弱的态度,无奈的反问,他就这么悠悠地说出了一句差点让粉笔吐血而亡的话来。

    “你……你还要什么?难道你是想让我……让我献身给你吗……”

    ……OMGOMGOh;my lady gaga的妈妈粉笔琴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瞬间被雷的外焦里嫩,半天都没能再蹦出一个字来。

    过了好半天,好半天,她才梗着脖子,终于忍不住咬牙切齿猛地低吼起来:“我……我勒个去啊我我是有多饥渴啊我?我至于吗我会看上一个NPC?我是疯了还是傻了,我真是……”

    彻底暴走,粉笔琴直接一下跳开了老远,然后就开始来回踱步,走过来,走过去,要不是因为这里毕竟是皇宫,而这御花园的东西更是碰都不能碰,她真想把眼前看到的这些花花草草全给糟蹋了,谁让他们在这里碍眼的?

    当然,还有最碍眼的金元宝看他那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看他那张小受的脸,看看他那一脸遭人欺负的表情,她就想揍他

    倒是金元宝,虽然只是个NPC,但身为一个夫子却还是很智能化的,虽然粉笔琴骂了半天也没有明确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但人家倒是听明白了,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又不傻,见这里还在发飙哪里还敢接着讨论这个话题,赶紧摆了张笑脸就说起别的来。

    “啊……那就好那就好,那,那你想要什么样的东西?说实在的,我这里除了这本书之外,就是金子银子,但那些东西大部分都在无涯斋我根本没带出来,而且那些是先皇赏赐的,也不能随意给别人。”

    他想了想,又开始往身上掏,没等粉笔再开口,他一下又从怀里掏出一条丝带来:“哎,对了,还有个这个东西……是以前有位高人,因我送了他一幅画他以这个交换的。据他说,这根丝带只要配上一种神奇的药水,就能使人在短时间内变出另外的容貌。”

    说到这里,金元宝到有些激动起来:“不过那种药水听说只有那些刺客身边才有,我等身为读书人,又怎会与那些人有交往,因此这东西在我身边这么多年,却一直没能用过。”

    不是吧?易容的?虽然只能在短时间内易容,而且貌似还需要特殊药水,但这功能也绝对算是强大,粉笔琴眼睛瞪大了。

    但,金元宝显然没能真正理解她这表情的意思,眼见得她瞪了眼睛,以为她还生气着呢,顿时又开始拼命往身上掏。掏啊掏,扔掉了一双臭袜子,抛掉了两块破手绢,最后他才犹犹豫豫,又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如果你真的那个……那个这个东西就也给你好了……”。。。 



第六十九章 一颗奇怪的珠子    听到他半天才结结巴巴挤出这话,粉笔琴下意识顺着就往他手中看去。

    不看还好,一看倒是一愣,这又是什么?一颗看上去古古怪怪的珠子,正稳稳当当停在他的掌心,看它周身流光闪动,通体透明极其明艳,却又泛着一股说不出的凶煞之气,虽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但到确实有个不错的卖相。

    这玩意儿,和她之前仓库里那颗奇怪的蛋还真像兄弟俩。用途虽然不明,但游戏里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东西的好坏分辨其实很简单,除去那些特别经过加工的之外,一般来说都是谁的颜色漂亮光芒万丈,谁就珍贵稀有。

    这样的道理,粉笔明白的很,当然就更加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因此她立刻就点头道:“好,这个也给我,那……哎,你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好货色,啊?我看这东西,也不怎么样嘛”

    跟NPC讨价还价,就跟你去菜市场买菜是一个道理,就算你心里头特想买,觉得那东西特好,整个菜场里没一个能比得上,你也得装作可有可无,这样你才有威胁人的本钱,才能以更低的价钱拿下不是?

    所以,粉笔琴也是一向秉持这样的原则,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各种NPC手中捞到各种旁人没能捞到的好处。

    但没想到这一回,金元宝却瞬间变了脸色摇了头,一把将手中的珠子紧紧攥了起来,然后就开始往怀里塞,边塞他还边摇头,那是一脸的受伤一脸的不可思议:“什么?有了这个你还想要别的?那怎么行?我告诉你吧,这东西可是当朝白虎将军亲自赠与我的”

    说着,他已经极为迅速地把东西再次贴身收好,朝着目瞪口呆还没怎么反应过来的粉笔琴道:“整个天朝上下,可只有我一个人有。虽说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但我带它在身边这么多年,确实无病无痛,巡游塞外,毒蛇猛兽都避而远之……”

    什么玩意儿这么灵?都快和西游记里唐僧那件袈裟的功能差不多了。不过粉笔琴有时候总忍不住想,当时西游记的作者也不知怎么想的,既然唐僧的袈裟那么厉害,为什么却还总是被那些妖魔鬼怪折腾地要命,每次都等着孙悟空来救?

    说到孙悟空,她倒又想起一笑话,说四大名著用一句话来形容,《红楼梦》是:妹妹,救我;《水浒传》是:哥哥,救我;《三国演义》是:军师,救我,而《西游记》则是:大师兄,救我怎么就偏偏不是:袈裟,救我呢?

    ——呃,这话扯远了。

    金元宝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侠”此刻的思绪早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更不知道自己手中的这颗珠子居然能让她想到那么远去,只是见她直愣愣地没说话,还以为她听得很认真,顿时又接着唠叨起来。

    “当初我第一次收到这枚珠子的时候,曾听白虎将军说过,听说,这是当年他率兵东征突厥,途径白虎林时,从敌军将领的手中夺过来的。当时天地都为之变色,白虎将军说,这颗珠子煞气太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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