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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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阿斗- 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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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祎平时不声不响,但是他在刘厚军中的作用的确是非常大的,很多事情都要靠他来安排,如果没有他,刘厚的大军各项事务绝对不会井井有条,也不能那么高效运转。

    “只能请演长暂时先辛苦一点,帮忙接手这些琐事了。”费祎向郭攸之拱手道。

    “无妨,无妨。”郭攸之道。

    郭攸之平时偏重于军略,内务的东西费祎管得多,但不代表他不会这些,他是个多面手,处理这些事务一样没问题。

    “即使这样,我们也无法短时间消除乌浒族的这种陋习,唉!”刘厚还是对这件事不能释怀。

    费祎和郭攸之面面相觑,也皱起眉头想起对策来。过了一会,郭攸之道:

    “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次太子殿下消灭的这个部落做点文章。”

    “喔,郭先生,你有办法?快快道来。”刘厚急切地追问。

    “嗯,让我想想,我捕捉到一点灵感,但是具体怎么样还没想好,让我先想想。”郭攸之说着就在大帐中踱起步来。

    良久,郭攸之停下了步子,对着刘厚和费祎道:“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找一些当地的蛮人,让他们到处宣扬,说这个部落是因为吃人所以遭到上天的惩罚,天帝降下雷罚,将整个部落的人都消灭了。

    蛮人迷信,必定会因此害怕,说不定短期内就可以让他们改变这种吃人的陋习也不一定。何况,这个方法一举两得。”

    怎么个一举两得法郭攸之没有说,不过刘厚和费祎两人都明白,还有一得就是掩盖太子杀人灭族的事情。这件事虽然不能说是刘厚的错,但传出去肯定会对他的声誉有影响。

    “这个方法好,蛮人都迷信,利用鬼神之说令其畏惧,的确是个好办法。只是我们要将手尾收拾干净,那个部落要烧掉,造成是天雷天火摧毁的样子。另外,幸存的那些老弱妇孺……”

    后面的话费祎没有说出来,显然是毁尸灭迹后还想杀人灭口了,不过这和他读的圣贤书有冲突,他是谦谦君子,说不出这样腹黑的话来。

    “算了,送他们到桃花矿区,让他们在那边好好安度余生吧。”刘厚摆摆手道。杀这些老弱妇孺,他也下不了手。只要将他们送到桃花矿区,和这里相隔数百里,又有山林阻隔,如无意外,相信他们此生是不可能再回到郁林郡来的了。

    刘厚又沉思了一会,他想到了宗教,想到了很多神话传说,他知道,一般的宗教都是一手红萝卜一手大棒的,这样传教的效果比较好。

    红萝卜是天堂,一般宗教都会宣扬,信教或者按教义做事的人可以上天堂,得到永恒的快乐。大棒是地狱,做了恶事要受到惩罚,要下地狱。

    有了这两样利器,宗教理论才算完善,这样传教无往而不利。如果只有其中一样,传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刘厚想的是,现在大棒有了,就是天帝会降下神罚,会灭族。但是红萝卜还没有,要想个奖励措施出来才行。光有威迫,没有利诱是不行的。

    于是,刘厚将这个想法跟费、郭两位先生说了一下,三人聚在一起,开始编起故事来。

    这个故事是刘厚以二十四孝故事中的董永卖身葬父为框架,稍加改变而来:乌浒族有个叫董永的小伙子,他父亲病故了,按族中习俗,肉要分给族人吃掉。

    董永觉得这样做简直连畜牲也不如:“羊儿尚且知天理,吃奶先跪它亲娘,为何世人全不见,反把娘亲肉来赏?”于是,他不愿意让自己的父亲被人分吃,想好好安葬父亲。

    可是他家里无钱无米,想将父亲埋葬又无棺材,一时伤心痛哭,太白金星被他的孝心感动,下凡来对他说:“寨子中的头人要雇长工。你可以去借银子,再到他家做工抵债。”

    于是,他就卖身到头人家,换回七两四钱银子,买米买棺材,买香烛延请道士开了道场,同时杀了一条牛,将牛肉分给族人以顶人肉。

    然后,天上的七仙女也被他的孝心感动,私自下凡嫁给他。从此两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百年后,两人升上天堂,变成两颗星辰永远挂在天空中。

    刘厚将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改成了一个大团圆结局的童话故事,这样的故事虽然很幼稚,不过对古人来说,相信会有很好的教化作用。

    三人你一言,我两语地商量着将故事细化,让整个情节更丰满,同时也将它白话化,使得它通俗易懂,便于传播。

    之后,他们继续将被天罚的部落也编成一个故事,大意就是这个部落吃掉刚生下来的长子,很残忍、野蛮、血腥,天帝知道后大怒,派了雷公电母,降下神雷,将吃过人的族人全部劈死,最后更是降下天火,将整个部落烧毁。

    为了将这两个故事迅速传播出去,刘厚找了一些能说会道的乌浒人,训练他们称为说书人,让他们去各个部落说书。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厚给他们丰厚的报酬,他们都很乐意干这个差事。而这个时代娱乐很少,说书这种艺术形式也必定会受欢迎。

    当然,事情不能做得太明显,这些说书人也不能光说两个故事,可以说一下其他的故事,将这两个故事夹杂在中间,不知不觉地将一些意识形态传播出去。

    另外,刘厚还打算找来各个部落的酋长和巫师,让他们配合做好这个宣传,如果他们不配合,或不认可禁止吃人这件事,刘厚不介意给他们降下“雷罚”。不过这件事他现在没空去做,只能留给将来的太守来做了。

    商量完毕,第二天,刘厚命赵云带了五千藤甲军和两千火枪兵,火速行军,用最短时间占领布山城,争取尽快将郁林郡纳入囊中。

    且先不说刘厚在这边做救世主,此时,在成都天牢,关押着刘封的牢房外,来了一位全身裹在黑袍的不速之客。

    上次在荆州之战时,关公兵败,多次向刘封、孟达求救,两人不肯出兵救援关公。后来刘厚派赵云救了关公,保住荆州不失。孟达知道自己不救关公必定没有好果子吃,于是就投降了曹魏。

    后来孟达、徐晃也劝刘封投降曹魏,不过刘封不肯投降,最后被刘备擒回成都。由于关公没有死,刘备这次没有杀他,只是将他囚禁起来,一直到现在。(历史上由于关公战死,刘备大怒,杀了刘封。)

    “是你?”刘封见到来人掀开头上的黑布兜头,惊讶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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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乌浒陋习
    第二十五章乌浒陋习

    上回说到,刘厚在乌浒族参加一个庆典,却遇到了烹煮婴儿的惨剧。双方互相指责,并且拔刀相向。众人见乌霸和鄂焕已经开打,也都纷纷拔刀战成一团。关索、关兴、张苞还有10名近卫都携有腰刀,这种制式大刀最适合近战,他们都是军中的将领或精英,武艺高强,一把大刀在蛮人群中左劈右砍的纵横来去。

    因为过来参加宴会,他们都没有带笨重而使用繁琐的火枪,但是霹雳雷每人还是带了几颗的,不过未到必要时候,他们是不会轻易动用这些大杀器的。

    要说火枪,只有刘厚有,他那把巨型左轮从不离身,就算睡觉也会放在床头。除了这支左轮外,他还佩戴了一把剑。要说军中杀敌,最好用的当然是刀,但是作为一位贵族,自然是剑才能显示出那种公子哥儿的潇洒意味。名士都喜欢佩剑,这些剑多数起装饰作用,其作为武器的功能早已被淡化。

    但是刘厚这把剑远不止是一把装修品。这是浦元精心打造的宝剑,其使用的材料是代表了这些年冶炼研究院最高成就的上等精钢,再经过反复多次折叠制成真正的百炼钢。剑的中间还夹了一条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芯,使得这把宝剑刚柔并济,既锋利坚韧又有弹性不易折断。

    这把宝剑剑身有云纹流动,看起来很炫目,乃多层折叠后形成的特殊光学现象,刘厚给这把宝剑起名为“风云”,经测试,其各项性能指标已经超越当年赵云在长坂坡抢夺的青釭剑。

    今晚刘厚喝了不少酒,又被这样的惨剧刺激到,他也有点失去了理智。他见大家已经混战在一起,也不顾族长“别打啦,别打啦”的叫唤声,一脚踹开面前装满食物的矮几,拔出“风云”剑,跳到场中加入战团。

    刘厚得名师指点,武功也是二流武将级别的,加上有神兵之利,只见他在人群中,一剑就能断人兵器,两剑就断人肢体。本来剑遇上刀是很吃亏的,特别是势大力沉的厚背刀,很容易就可以将薄薄的剑砍断。

    但是刘厚的“风云”却是削铁如泥、吹毛即断的宝剑,一掌宽,一指厚的厚背刀和他的宝剑互砍,断的竟然是刀,而他的剑刃不卷。

    当时这把“风云”剑铸造好后,蒲元曾经拿来给刘厚试剑,此剑可以不费力地将叠在一起的六个铜板劈成两片,而剑刃不卷。现在砍断蛮人粗制滥造的开山刀自然不在话下。

    这些乌浒蛮人的确很凶悍,一个个悍不畏死地冲上来,他们打法凶悍,往往采取以命搏命的招数,饶是刘厚一方个个武功高强也不断有人伤亡。

    现场人人都已经杀红了眼,场面失控,根本无法停下来,刘厚脑袋也是一片空白,只知道不断都挥舞着宝剑,将面前所有阻拦的人、物全部砍断,消灭。明明用的是剑,但是看他的打法,却多是用刀才会使用的劈砍,也幸好他用的是绝世宝剑才经得起他这样折腾。

    一方人多势众,悍不畏死,一方武功高强,久经战阵,双方酣战不止,一直到了东方露出鱼肚白,战斗终于结束了。这样无理智的大混战,战斗只能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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