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魅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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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魅青春-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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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勤于翻报纸,总能找到一两个恋爱对象。此刻,他显然属于前者。他把报纸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发现什么有趣的新闻。

  就在他想要放下报纸,打算和夏岚商讨一下去哪儿旅游的时候,一则有用的消息忽然跳入眼帘。他一边读报,一边觉得现在的报社办事能力在不断下降。这么重要的消息,居然不拿来作为新闻头条。他又拿起报纸,把那条消息重新读了一遍:

  亿万富翁暴病身亡,美丽少女成第一继承人。

  接下来就是几行小字,简单的介绍了死者的生平,比如说,他是海天集团总裁,又是政协委员什么的。这些,沈凡松都从来不关心,他此刻关心的,是美少女成为亿万富翁的事实。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夏岚。夏岚在落日余晖的照耀下,别有风味。但他怎么也没法把夏岚同身后有金山银山的美丽少女方新柔相比。虽然他知道,报纸上说的美丽,并不一定真的好看。因为现在的报纸,吹嘘拍马跟吃饭一样平常,夸大事实,是他们喜欢玩弄的手段。但是,不管方新柔长相如何,她身后的海天集团总是真的。

  一想到这些,他仿佛感觉整个海天集团都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了,他不由得笑出了声。

  “凡松,你笑什么啊?”

  沈凡松听到夏岚叫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把报纸翻过了一页,笑着说:“我一想到可以和你在海滩上牵手悠闲散步,我就忍不住觉得很兴奋。”

  “真的吗?”夏岚说完,脸上升起了两片红云。她舒了口气,不太相信这是真的。像沈凡松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居然脑海中时刻想的是和她散步的事情,她仿佛透过夕阳射来的氤氲之气,看到了海边那座甜蜜温馨而又幸福真实的海市蜃楼。谁说,还是蜃楼就一定是假的呢?

  “你饿了吗?”沈凡松站了起来,“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夏岚应了一句,拉着沈凡松的手臂,站了起来。然后又挽着沈凡松的胳膊,走出了房门。

  街市上,人来人往。沈凡松则在不停的思索,如何才能接近方新柔?她可不同于夏岚,她是不可能出现在一般的酒店的。而且,在他看来,她的身旁,时刻都围着很多人高马大的保镖吧!

  他不由自主的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西服,虽是名牌,但总觉得不是世界上一流的品牌,脚上的皮鞋也不是世界一流的。他决定先去买一套海天市最贵的衣服和鞋,作接近方新柔之用。转念又一想,她从小在金钱堆里长大,什么样的名牌会吸引她呢?答案是:没有什么名牌会吸引她。

  因为自己的无计可施,他叹了口气。

  “凡松,你叹什么气啊!”夏岚握紧了沈凡松的手。

  “没有啊!我在想买件什么礼物送给你。”

  “我们先去吃饭吧!礼物,等以后再说咯!或者,你想好了再说。是什么礼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送给我的。”夏岚说完,把头靠在了他肩上,一脸幸福的样子。

  沈凡松在内心嘀咕:要是方新柔也这样想就好了。

  “看到了吗?那些大学生,他们是多么的幸福啊!真想回到大学时代。”夏岚懒懒地说着,“要是在大学就遇到你,那该多好啊!”

预谋(2)
一提起大学,沈凡松就感到面红耳赤,心里火辣辣的。

  这是他的致命伤,不要说大学,就连高中,他都没念过。要是初中有四年,他也休想毕业,初二的时候,因为打架,他常常被叫进办公室,还领到留校察看处分,但他屡教不改,总是触犯校规。要不是因为他糊里糊涂的念到了初三,他肯定会被学校开除的。在他的学校,初三的学生还没有人被开除过,所以,学校表现出了应有的人道主义,没有让沈凡松成为先例。

  “大学有什么好的,尽学些没用的东西。”

  在夏岚听来,沈凡松说的倒也是实话,她是没学到什么。但是,拿到了学位证,有个不错的工作,这些就是大学间接给予她的。

  “在大学遇到合适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很浪漫么?”

  浪漫又不能当饭吃。沈凡松在心中嘀咕了一句。他没有说出口,而是叹了口气,“什么才叫合适的人呢?”

  夏岚没有回答,她本来想说:“就像我和你啊!”要是多年前,她肯定会这么说,但现在,她不想这么说。她这么一说的话,沈凡松多半就会以为她还不够成熟。她笑了一下:“你真像个愤世嫉俗的小青年。”

  “没有啊!我觉得我的生活很不错,尤其是有了你。”

  对于沈凡松来说,尽力恭维女性是他的拿手好戏。只要他想说,随口就能说出一长串甜言蜜语。

  “真的吗?”夏岚有些不好意思。她拉着沈凡松走进了一家小餐厅,透过餐厅的玻璃门,恰好可以看见海天大学的校门。

  “夏岚,你应该知道,我没什么高深的文化,我一进大学,就因为不守校规,被开除了。高中的时候,也是糊里糊涂的混日子。所以,并不知道你那些什么执子之手,与子什么的。但请你相信我。”沈凡松握紧了夏岚的手,一往情深的凝视着她:“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爱上你了。”

  感动的泪花迅速涌满了夏岚的眼眶,以前,她也曾谈过两次恋爱,但还从没有一个人在她耳边说过这些话。她真恨不得推开眼前的餐桌,一头拥进沈凡松的怀里,对他说一万次‘我爱你’。她的脸更红了,也更相信,沈凡松是真心爱他的。

  对于沈凡松来说,这个谎话的效果比预料中的效果还要好。

  一来,为自己的粗俗和没文化找到了借口。二来,他就不用再费尽心机去搜索枯肠说自己是哪个学校毕业的高材生了。反正,以后在夏岚面前,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至于未来,那都是虚无缥缈的事情。

  过了好一会儿,夏岚才从刚才的感动中缓过神来,她盯着沈凡松,问道:“你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个经常和人打架的人吗?”

  沈凡松从夏岚手中抽回手,很从容的拿起菜单,点了一些菜。服务员走后,沈凡松才微笑着说道:“我读书的时候是个坏小子,看到有美女路过就吹口哨。”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到夏岚脸上露出了难过的神情,他又加了一句:“要是遇到你的话,我不会打口哨,我一定跟在你身后,要你做我女朋友。要是其他人胆敢对你吹口哨,我就去打爆他们的头。”

  夏岚先是一惊,但看到沈凡松一脸认真的表情,便嘟着嘴说道:“你好霸道的啊!有点像个无赖。”

  “我可没说过我是社会主义四有青年。”

  夏岚呵呵地笑了起来,很快又问道:“你以前常常为了别的女生打架吧!”

  “我不干那种事儿,倒是女生为了我,常常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沈凡松喝了一口茶,“不过,为了你,我正在考虑。”

  他把茶杯放下,恶狠狠地盯了一个戴眼镜的学生一眼。刚才,那个学生一直盯着夏岚看。夏岚也意识到了,只是假装没看见。当她看到沈凡松脸上青筋暴涨的时候,她握了一下他的手,“人家没有恶意的。”

  沈凡松看了夏岚一眼,微笑着说:“我知道啊!所以我一直坐着没动嘛!”他伸手替夏岚把遮住额头的头发朝后捋了一下。“你是不是觉得,我有时候真像个坏小子啊!”

  夏岚摇了摇头,边喝茶边说道:“你本来就是个坏小子嘛!”夏岚格格地笑了起来。

  “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沈凡松瞪了她一眼,笑着说道:“一会儿回去,你就知道坏小子的厉害了。”他刚一说完话,服务员便端着菜朝他们走了过来,他们这才停止了谈话。

预谋(3)
出了餐厅,沈凡松终于知道自己最吸引女性的地方是什么了。那就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男人的粗狂和野性,这是夏岚告诉他的。起初,夏岚觉得他很像个绅士,但只要一和他多说一些话,他就不像,至少不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

  现在,夏岚终于明白,第一次看到沈凡松,她就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那种野性,所以才会那么急切的留下他。对于一般人来说,‘野性’两个字包含了太多的意思,比如青春,比如活力,比如安全感,再比如男人的本我······这些都在这野性里面。

  所以,他决定,要撕破西装革履的伪装,将‘野性’完*露在世人面前,最关键的一点:裸露在方新柔面前。

  夏岚充当了沈凡松的军师,替他参考了哪些衣服可以让沈凡松看上去更有魅力。当然,不会再是西装革履,而是随意的休闲T恤、夹克或休闲牛仔裤之类的年轻人的衣服。他知道自己今年才刚满二十六,但他已经好多年没有穿过牛仔裤了。

  回到龙华园,沈凡松把袋子往沙发上一扔,搂过了夏岚。夏岚面无表情的把头埋在沈凡松胸前,缓缓地说:“我今天看到那人了。”

  “谁?”沈凡松心中猛地一惊,莫非,夏岚发现了自己以前的秘密?他摇了摇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两人一整天都在一起,而且他也没遇到什么以前的相好。

  “那个死人。”夏岚一字一字的说。

  沈凡松双手托住夏岚的肩膀,凝视着眼前这张心事重重的脸。难怪,在回来的路上,夏岚就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在哪儿?”沈凡松咳嗽了一下,忍不住问道。

  “在我们买完衣服后。”夏岚低垂着头,把头靠在了沈凡松的肩上,“商场的电视里说那人死了,而且就是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是在家里忽然暴病死亡的,我却在酒店的浴缸里看到了他。我好害怕。”夏岚说完,情绪变得有些激动。

  “你说的到底是谁啊?”

  “方海。海天集团的总裁。”

  “什么?”沈凡松感觉事情有些不可思议,一个海天市首富,好端端的,去什么99号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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