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的全盛时代 (正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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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的全盛时代 (正文+番外)-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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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小蔓爱上她的初恋男友,便是缘于发胶。只是,当那个男生迷恋于发胶时,路小蔓对他并不感兴趣。后来有一次,随堂测验时,那个男生打小抄被班主任老师发现。老师虽是个年轻人,长得却是极为抱歉,属于那种无论怎么捣腾发型都无法变成帅哥的那一种。或许见这年轻小帅哥样貌强于自己,心下愤怒,或者是出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想要挽救濒于堕落的年轻人,总而言之,他将那男生拉了出来,从考试成绩说到回家作业,从课堂纪律说到考试作弊,最后,话题落在了他的头发上面。
  “你到学校来干什么,一个男孩子,也学人家小女生,抹什么摩丝,整天把个头发弄得不像样。马上去洗掉!”其实那老师的发型也不见得有多好看,只是学校里校风保守,虽未明令禁止,但是被抓到了,也是无话可说的。
  那男生于是便去了厕所里,将头发洗了一下,多少将那些发胶洗掉一些。等到回到教室时,头发已是一团乱,还有几根露在额前,不停地往下滴水。
  路小蔓小姐,便被这男人的落魄形象完全给吸引住了。那个时候的她,还不会用“性感”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可是她的心,却在那个时候,被重重地电了一下。
  于是乎,她的初恋便这么贡献了出去,当然,初吻也连带着送了出去。许多年后,她与卫澜和徐夕夕坐在一起谈论起初吻时,竟想像不起,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卫澜那个时候还没将初吻送出去,自然是一点发言权都没有。而徐夕夕这个情场高手,竟也与路小蔓有着同样的情形,她们都忘了初吻的感觉,甚至,她们连那个夺走她们初吻的男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楚,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样子,却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人都说女人对于初恋,有一种莫名的执着,那段感情,在她们的生命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那个男人,即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走在街上都认不出来,或者说,他们在自己的脑海里,已经浮现不出一张清楚的脸。可是那种初恋的感觉,却像是灌进了血液里一般,无论怎样,都无法将它抹得干干净净。以后再谈恋爱,似乎便会被这种感觉主导着。路小蔓便是如此,从此以后,她便爱上了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人。
  她的身高虽然一直没有超过一米六零,可是她的历任男友,通通都在一米七五以上,上了大学后交的,甚至都超过了一米八零。
  她这个看上去娇小可人,实则独立自主的女人,永远都在人前给人一种错觉,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需要让人保护的小女人。可是实际上,这个小女人的身体里,却暗藏着极大的能量,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彻底地吃死。
  这些男人中,便包括程珺。他花了三年的时间,费尽心思,可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路小蔓的决定。
  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句话说的,便是程珺这个可怜人。
                  番外
  严格地来说,程珺与路小蔓以往交往的男性,有些许的不同。他的个子不算矮,至少在江南地带来说,还算合格。只是,他的皮肤不够黑,甚至可以算是白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路小蔓的择偶品味,似乎也在悄悄地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或许审美正在日新月益地改变,路小蔓也不得不偶尔随一次大流。
  不过,程珺有一点,与路小蔓以往的男朋友极为相似,那便是,他是个穷人。这个“穷人”的意思,并不是说,程珺家境困难,或是极为潦倒。只是这世上,哪怕是个小康家庭出身的男人,在路小蔓面前,也与赤贫没什么两样。充其量就是贫穷的阶层有些差别罢了。
  可是,路小蔓不在乎,她是个从来都不在乎钱的人。应该说,她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反正她已经有个会赚钱的老爸,不介意找个不会赚钱,或者说,赚不到钱的男人做男朋友。到最后,她又不会嫁给他们,会不会赚钱,又不什么关系?
  他们两个,第一次相识,是在路小蔓爸爸的公司里。程珺在那家公司上班,而路小蔓,则是凭着黄马褂特批进来。谁敢说个“不”字?未来的老板,哪个敢得罪,都巴巴地奉承着,唯恐落在人后,会没有好果子吃。
  程珺自然知道路小蔓的身份,可是他不知道,路小蔓的结婚条件。他费尽心思,或者说,多多少少也有一些爱情的成分在里面,总之,他追求了路小蔓,并且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困难,只用了大约几个月的时间,就成功地抱得了美人归。那个时候的他,简直成了另一个黄马褂,只是他不知道,无论他怎么努力,最后都无法娶得路大小姐,或者说,他也进不了路家的大门。
  路爸爸是何其精明的角色,即便路小蔓不知道程珺的心思,他老人家只消扫一眼,就能将这个黄毛小子的心思读地一清二楚,这样的男人,招了进来,以后翅膀硬了,难保不会将自己的女儿一脚踢开。
  路小蔓也不傻,可是她没有理会程珺的小心思。她只是找他谈恋爱,又没有想过要嫁给他,既然如此,程珺打的那些小算盘,便与自己无关。走不到结婚那一步,谈什么都是白瞎。
  刚开始恋爱的时候,程珺自然不知道路小蔓的打算,满心期盼着能与她走进婚姻的殿堂。那里有满地的钞票,铺成了红地毯,在等着他的到来。
  两个人便一直维持着这种关系,各有各的打算,谁也没告诉谁。终于有一天,或许是在路小蔓决定结婚的前一刻,那个时候,她的父亲已开始帮她物色结婚人选,而她也觉得有必要,将这个决定告诉程珺。
  男人和女人一样,同样都是拖不起的。尤其是像程珺这种软件条件算不得多好的男性,格外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他都与富家千金谈过恋爱了,如果陷得太深,万一难以自拔,以后还怎么再去同平民之女谈恋爱?他怎么能够甘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谈恋爱。
  就好比徐夕夕,谈了那么多场恋爱,要是一个不如一个,让她怎么还有信心再谈及婚嫁。
  路小蔓这个女人,一如之前所说的那样,太过现实。她甚至连程珺的将来都有考虑一二,觉得自己为人高尚,便连他人的心情,都能顾及到,提前半年给程珺一个适应的过程。只是她理解不了,当程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会有多么大的失望与愤怒之情。
  那一日,她将程珺约了出来,两个人去餐厅吃饭,照例来说,这一顿还是路小蔓请。由此看来,程珺虽是热脸贴了冷屁股,白费心机这么些年,却也不能说是毫无收获。很多男人,谈了一场恋爱,花掉一半的积蓄,或许还是没办法将那个女人最终娶回家。
  “亲爱的,你又换香水了?”程珺点了龙虾套餐,路小蔓有的是钱,不花太为可惜。
  路小蔓努力地嗅了嗅,道:“有吗?我随便抓的一瓶,你怎么总是能记得不同香水的味道呢?”
  “因为我始终将你放在心里最重的位置。”程珺当年,便是凭是满腔的肉麻话,将路小蔓骗到手的。或许那个时候,路小蔓正好想找一筐甜言蜜语来听听,所以程珺才光荣中选。
  “那就花半年时间,将那个位置清空吧。”路小蔓说的没有那么直白,她似乎也觉得这样有些微的不妥,所以,尽量婉转一些。
  程珺有些傻眼,直接道:“什么意思?”
  “我准备半年后结婚。”
  “啊,这么快?亲爱的,虽然半年有些短,不过,我还是会为你准备一个完美的婚礼。”程珺说这话时,脸上装着一脸平静,实则心里波涛暗涌,那股子喜悦,简直就要冲破身体,洒的满地都是了。
  “不用了,我爸爸会准备的。”路小蔓没敢看程珺,她一向自认为这个决定没有错,可是面对程珺,好像还是没有办法非常坦然。这么说来,她的人性还是没有被完全磨灭掉。
  “想不到岳父大人如此贴心,真让我感动啊。”程珺竟然自动改口,占起路爸爸便宜来。
  路小蔓终于抬起头来,因为她发现,程珺的误会实在有些深,她有必要纠正一下:“不要乱叫,我又不是同你结婚,被我爸听到,你会被开除的。”
  路小蔓一直到结婚那一天,才将当时的情况对徐夕夕和卫澜讲。狐狸精听到之后,吓得花容失色,大叫道:“程珺竟然没有一刀捅死你?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是我的话,至少会将汤倒在你的头上,然后问候你的十八代祖宗一百遍。”卫澜阴阳怪气地接口道。
  要不怎么说徐夕夕和卫澜都是小女人,成不了大事。人家程珺,在那一刻,可算是表现出了了个大男人真正的“魄力”。他花了近三年的时间才算稳固了“路小蔓男朋友”这个头衔,此刻虽然出了个爆炸□件,也丝毫不能阻挡他前行的计划。更何况,路小蔓可是话里有话,他还在人家爸爸手下干着呢,此时要是稍不冷静,做出些难以挽回的事情出来,非但不能让路小蔓回心转意,还极为有可能第二天就会被敲掉饭碗,卷铺盖滚蛋。
  所以当时的他,将手中的一大杯水一口喝掉之后,内心的那团怒火也被暂时浇灭,他真是非常佩服自己,竟然能在那样的情况下,笑着说出以下的话来:“小蔓,不管你要嫁给谁,只要你一日未婚,我便一日不会离开你。即便最后陪你走进礼堂的不是我,我也要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就是我。”
  这种肉麻话,路小蔓听得多了。她一个现实主义的女人,只有在面对程珺的这些甜言蜜语时,才会变得稍微感性一些。这种在徐夕夕听来会胃酸分泌过多的话,路小蔓听了,就跟吃菜一样稀松平常,她就想要别人对她说这些,既然程珺愿意说,她便会一直听下去。
  两个人的关系,按照路小蔓原先的计划,在那一天便要划上休止符。可是没想到,竟然得到这样的回答,这段恋情,比想像中更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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