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好开口说原因,我也不问了,反正已经发生了。
“请你原谅我。”他拉着我的手,像个犯错又委屈的孩子。
十指相扣的瞬间,有潮湿的光线照进我眼睛里,些许疲惫,那一刻,我感受到他手心的冰凉。他的冰凉对我来说,都如此来之不易。毕加索曾说爱情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爱情的证据。我连证据都找不到。我就知道我很爱他,很爱他。所以我抓紧了他的手,不想放开,即使我的手也同样冰凉。
秦念没有说话,用力地抱住我,“谢谢。”
“没事。伤心这东西,用完了就不好了。秦念,不要浪费,我已经没有太多。”
“我明白,我保证没有下次。”
我抬起眼,他的脸色印在光影中,如同近距离观看一场璀璨的烟火。
放学后,我背着书包匆匆下楼,雨一直在下,教学楼的人都走空了,秦念才打来电话。
“抱歉,事务所那边临时有急事,今天不能来接你了。早点回家,你自己打车回去,别挤公交,在车站等着冷。”
我有些失落,有气无力地哦了一声。
“小蜜——”他声音忽然一沉,低低的,听起来温柔又性感,“我会想着你。”
“我更会想着你。”
瓢泼的大雨浇在地面,就像白花花的海浪,我把书包顶在头上跑到校门口就再也迈不出去,淋感冒不怕,怕的是感冒不能来上课,见不到秦念。
街角的祝福(10)
我只能站在屋檐下等雨势减小再走。浑身都湿透了,又冷又饿,远远看见一部“咸蛋黄”驶来停在路边。
男人一身深色的大衣,缓缓推开驾驶座的黑色车门,深色的格子雨伞遮在头顶,径直朝我走来。
雨密密急急地下,隔着雨帘瞧不真切,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不,确切说是被吸引住。他挺拔的身形像裹着一层朦胧的雨雾,步子不疾不徐,从容优雅,即使黑色的皮鞋踏得雨水飞溅,沾湿了裤腿,也丝毫不会让人感觉不雅,反而有一种别样的风度与贵气。
一个安静优雅的男人,一个能让雨水和天地都成为陪衬的男人——牧神之。
他一点点靠近,我想起苏娜娜的忠告,刚一抬腿,就见他的伞沿抬高了一点,露出狭长的凤眸,急急地说:“你别过来!雨大,我过去。”
我不是想到你那儿去,我想躲你来着。
见他加快了步伐,裤腿湿了一大半,我有点愧疚,“呃……牧先生,好巧啊!”
“恰巧路过,看到一只淋湿的小兔子。”他眉眼一弯,眼角的笑意像要盈盈地流溢出来,一只手把伞撑到我头顶,一只手去解外套的扣子。
我慌忙说:“牧神之,我是要打车的。”
他单手脱着外套,伞面倾斜,雨水很快就把右肩淋湿了,他正了正伞,也没说让我帮忙,倒是将外套裹在我身上,全部动作单手进行,却丝毫不显笨拙。
“我打车。”我又重复了立场。
“唔,打我的车,没有计价器。你喜欢的咸蛋黄!”他语气浅浅淡淡,却不容拒绝,揽着我径直朝车子走去。
车内的暖气很足,我整个人都暖了起来。用他递来的干毛巾擦着头发,斜睨到他含笑的目光,我忽然有些不安,“牧先生这次恰巧路过,去做什么?”
他哧地笑了一声,只是笑,兀自握着方向盘,挽到手肘的袖口上滴着水,胳膊上还挂着水珠。
我才意识到他几乎把伞全给了我,半个身子都淋在雨里,要是感冒了,我又欠一次人情,于是拿着毛巾边替他擦着胳膊,边说:“这个月您又恰巧,十九次了。”
“唔,有那么多么?好吧,我承认,我是想你了,就来看你。”
“想了十九次?”
“若你觉得少了,我可以再加几次。”
“牧先生应该去想您的女朋友。”
“正想着呢!”他缓缓侧过头,目光直直地望着我,灼得我心发慌。
“牧先生,如果以前我有什么话或者言语让你误会了,我十分抱歉,我已经和我男朋友和好了。”
我还没说完他就笑着打断,“我误会什么了,嗯?他说喜欢你让你做女朋友了?”
“……”我像被一吨冰块砸中。
没有,都没有,即使和好,秦念也没承认过我是他女朋友,甚至没说过喜欢我。
他目不斜视地开车,因为离得近,身上的清香一丝丝弥漫过来,很清晰,被暖气一烘,竟是那种草木香气,湿漉漉的,有些甜。
车泊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他说换了衣服,吃完晚饭就送我回家,我也不好拒绝。
我在大厅沙发上等他去订餐,随手取了一本时尚杂志打发时间。一侧眸就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秦念正在不远处的茶座,低头搅着咖啡,对面是个年轻的女人,棕色的波浪卷发,纯白的Dior新款女装穿得玲珑有致。
秦念,你的保证为什么如此廉价?
窗外的雨声噪杂,尽管我早知道我相信的是相信本身,而非秦念,那些雨点还是密密麻麻如同落在心上,水滴石穿,这么多的雨拍下去就是血肉模糊。每一滴都掀起深深的旋涡,我像陷在泥潭里,怎么挣扎都上不来。
街角的祝福(11)
我想我的样子一定狼狈不堪,不然牧神之过来看到我不会愣得皱起眉,我握着杂志的手都在发抖,起身走过去把横在对面的茶几都碰歪了。动静太大,很多人的眼神都朝我们飘过来,我不知道有没有秦念,我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就揉着膝盖慌慌张张地说:“不是去换衣服吗?走吧,快快!”
他缓缓侧首,看了一眼秦念,再看我时眼睛似乎要望进我心里,“很痛,对不对?”
“不痛,一点都不痛!”
牧神之挑了挑眉,我们刚走出去几步,就见秦念和那个女人走了过来,我一直低着头,就见一双纤细的手挽着秦念的胳膊。
还用看表情吗?人家只一个动作,就足以让我领略到千刀万剐的痛,我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了。
“你们?”
她的声音一出,我整个人就呆了一下,楚梦莹!果然是楚梦莹!秦念的女朋友。
秦念和她青梅竹马,从小学就喜欢她,两个人高中到大学都是同学,还一起出国,喜欢了十几年的人怎么可能分手呢?
苏娜娜全说对了,我真是傻,傻透了。我的脑子好乱,一丝丝,一缕缕,像是破了枕头,棉絮乱飞,无法归类,无法集中,乱到抓也抓不住,又怎么去理清。恍惚觉得这不是原来静雅的大厅,仿佛置身在乱世的旧车站,到处都是人,又吵又乱又危险,我必须赶快离开,却找不到方向。
一双手掌静静地放在我肩头,只是那一点点温暖的体温,我便忽然有了一种心安,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朝那光线靠过去。
牧神之揽着我的肩,另一只手为我裹了裹身上的外套。
“傅小蜜,他是你男朋友?”楚梦莹问。
我木木地点了点头,感觉牧神之按在我肩头的手微不可察地一颤,随后听见他一贯优雅的声音,“傅小蜜是我未婚妻。”
楚梦莹哦的时候音调上挑,笑也十分古怪。
他们认识?
大脑没有思考这事的空间,牧神之拥着我朝电梯走时,我的心都是凉的,因为秦念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解释。
我隐约听到楚梦莹说秦念道:“你真是能耐啊!”
秦念的声音沙哑,“你少说两句行不行?”
恍恍惚惚地换衣服,恍恍惚惚地吃饭,我就像个木偶,除了还能行动,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坐到车里的。
脑袋里全是楚梦莹的样子转啊转,她的高贵优雅,她的一颦一笑,她挽着秦念的胳膊骄傲地说话,五年了,她变了不少,似乎连发丝都渗透着公主的气息。
第一次见她,是在校园的桃花树下。学生们匆匆而过,只有她,安静地站在那里,只是安静地站着,万物都成了背景,她头顶上空的树叶密密叠叠,即使是最普通的绿叶,也因为她而发出那么迷人的光彩。
她在等秦念,目光羞涩,从长长的睫毛下渗出一溪秋水,见到我就跑走了。她跑开的时候,发线因为跑动,上下起伏,她的头发有些黄,阳光一照,是亮晶晶的淡金色,白色裙摆被风吹起来,整个人真像一只蝴蝶。
她是童话里的公主,秦念是殿下,两个人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就算殿下不会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也绝对不会爱上女佣。
我算什么呢?我从小就被人欺负,人人都看不起我。
小时候一群孩子围着我推推搡搡,用石头丢我,我的脑袋经常被人砸破流血,他们笑话我是劳改犯的女儿,班里只要有人丢了东西,第一个怀疑的人就是我。一那样我就和人打架,开始是别人打我,后来是我打别人,反正从来没人和我玩,我跳皮筋都只能绑在大树上,自己唱歌给自己听,一个人傻乐。
我比不起眼的女佣还不起眼,华丽丽地跌倒,爬起来再换个好看的姿势继续跌倒,跌到最后我就只会笑了。我该笑,可我把手机链上的兔毛都攥湿了,也笑不出来,眼睛酸得发痛,只好扭过头,整张脸贴在车窗上,眼泪在玻璃与肌肤的缝隙里流得慢且不规则,凉意渗透了每一寸肌理。
牧神之开车向来稳重,今天速度和飞似的。车子绕过一个个疾驰的车辆,溅起两排水花,像漂在大风大浪里,我整个人被惯性扯得左右摇晃。
“要是你觉得我烦,就把我放这里吧。”他不说话的时候面部线条绷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可怕,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就生气了,手指紧紧地抓着安全带。
他冷哼一声,笑得古怪,“我不是你男朋友吗?”
“我刚才……你别当真。”
他猛地一踩刹车,我差点因为惯性被甩出去,安全带硌在胸口很疼。
雨刮器来来回回,刷掉一层雨,又有新的雨落上来,他的手指攥紧方向盘又松开,再攥紧,冷冷地吼:“下车!滚!”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