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测太多,答案便更不好找,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那两块大钻石的经济价值绝对超过一个亿美金。
那么,钻石是哪里来的呢?难道是杰夫斯基自己从地底扒拉出来的?
如此说来,难道地球轴心里存着大量黑钻石——那就是传说中的绝世宝藏?
“苏联人最聪明,德国人只不过是替他人作嫁衣裳,提前做了很多工作,最后的胜利果实被苏联人攫取。”这就是林轩的结论。
不管那过程有多复杂,最后结局已定,俄罗斯人控制了地球轴心,正盘踞于九地之下。
“我要走了。”杰夫斯基不愿再说下去,环顾众人,目光阴森。
这种情形下,谁想拦他,只怕都得付出代价。
杰夫斯基向前迈步,走向林轩占据的东南方位。
“停下来谈谈好吗?何必急在一时?”林轩不退不避,迎着杰夫斯基的目光。
杰夫斯基举起两块黑钻石,面带微笑,极其友好地递向林轩。
“什么意思?”林轩苦笑。
“我的一点心意。”杰夫斯基回答:“分给大家,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们中国人不是很爱这样说?”
林轩接过黑钻石,还没有做任何回答,杰夫斯基便骤然后退,拳打脚踢,击倒萨曼莎、空沙和骆原。
“这一次,就没有人能拦住我了。”杰夫斯基微笑着说。
林轩弯腰,轻轻地将两块黑钻石放在地上,然后直起腰,全神贯注地盯着杰夫斯基。
他无法阻止对方的行动,实力对比,悬殊不小。
“你是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对吧?”杰夫斯基又说。
林轩叹了口气:“你离开这里又会怎么样?十年光阴过去,你熟悉的地方早就物是人非,家人和朋友以为你已经死了,不再有人盼你回去。你回去,徒增烦恼,对故土的满腔热爱只会演变为憎恶。”
这是实情,人类喜新厌旧的本性从未进化过。过去十年,杰夫斯基等于已经脱离现实世界,隐居幽闭,从个人生活圈子里完全抽离,别人早就忘了他。
“我拥有整个世界,你想,一个处于上帝视角的人活在地球上,会不会很快乐?”杰夫斯基笑起来,指向地面上的黑钻石:“譬如那个东西,珠宝商和收藏家为之疯狂,愿意倾家荡产换取其中之一,而我却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黑钻石。另外,黄钻、蓝钻、白钻、红钻、绿钻甚至是世间近乎绝迹的银钻……我都可以信手拈来,满足世人的一切需求。再譬如说,地球上的一切动力能源——当我动动手指就满足整个俄罗斯人的动能需求时,我对那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不对?现在我回来,是这世界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这世界,就像大神宙斯站在奥林匹斯山上俯瞰凡间,他的威名传达到世间,令亿万凡人顶礼膜拜。我,就是要做那样的君王。”
杰夫斯基脸上带着不可捉摸的诡异光芒,眼神中不止有蛇瞳一样的碧光,更混合着妖冶、狂野、暴虐、焦渴的意味。
林轩意识到,山底十年,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俄罗斯高手的人性,对方空具人形而思想已经变异。
“你想做大神宙斯?我相信,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想的人。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时代企图凌驾于人类智慧之上的狂徒,最终结果都是被人类踩在脚下,遗臭万年。”林轩淡淡地反驳。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第三任奥林匹斯众神之王,神祗标志为公牛和鹰。他作为天空之神,坐镇奥林匹斯山,掌握各种天象,拥有无上的权力和力量。
自古至今,无数野心家妄图像宙斯一样,成为宇宙之王,最终不但未能达成所愿,而且从宝座上跌落,失去手中的一切。法国的拿破仑、中国的武则天皆是这样的例子,百丈大厦,倾于一旦,绝代威名,荡然无存。
“我跟他们不同,因为我拥有地球轴心的力量。”杰夫斯基说:“我保证,如果你追随我,就将获得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的权力。”
林轩摇头,调匀气息,只等最后一战。
天就要亮了,这漫长的一夜令林轩窒息,他万分渴望太阳出现,扫荡珠峰绝顶的阴霾。
人类离不开太阳,明亮温暖的阳光带给人类的是信心和力量。
“你想阻止我——”最后一个字,杰夫斯基故意拖长至三秒钟。三秒钟内,他忽进忽退,从林轩身边掠过,又从容后退,回到原来的地方。
林轩没有出手,就算出手,也无法碰触到对方。
“我刚刚不过是用最慢的速度展示给你一些东西,其实,在人类物理学理论中有这样的共识,既然光速已经被测到,人类必将会到达那一速度甚至远远超越它。换句话说,无论时间和距离有多遥远,人类一定能够做到‘所见即所得’,触摸到眼中看到的东西。人类是高级动物,脑部结构相当复杂,具有强大的自学习能力,所以人类世界才能步步扩大,控制地球表面后,再向天空、海洋、地心发展。”杰夫斯基侃侃而谈。
林轩明白,自己留不住对方,任何人都留不住这鬼魅一样的怪人。
名义上,杰夫斯基还活着,但对方只有外表、体形、声音是那个人,脑部思想早就进化了几千倍,变成了完全不同的生物。
最令他惊讶的,是对方身上不带一点温暖的人气,却充满了爬行类生物与生俱来的寒气。
“他并未死亡,不是死人,而是一种思想的变异,那种突变,比死人复活更可怕。”林轩苦笑,望着倒地的萨曼莎。
这样的敌人,是林轩阅读过的教科书里从未出现过的。
妖孽重生,无可匹敌,所以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艰难地苦撑下去。
第一百五十四章 杰夫斯基是谁?
“光速。”杰夫斯基笑起来,“光速算什么呢?我可以比光速更快。”
其实无论杰夫斯基说出什么样的惊人理论,林轩都不会感到惊讶,因为他很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什么人。
“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我真希望你刚刚说的这些理论能在正确的公开场合传达给更多科学家,让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上一层楼。”林轩重心地说。
“夏虫不可以语冰,这岂不是中国古代智者的名言吗?当我比肩宙斯时,还需要面对凡人絮絮叨叨地赘语吗?哈哈哈哈……”杰夫斯基狂笑起来。
林轩向侧面让开,苦笑着低头:“算了,我知道自己挡不住你,请吧。”
他有热血,但不会盲目死磕,必须留一条命传递消息出去,让外面的人获知这里发生的事。
“随我一起走。”杰夫斯基说,“你是我唯一看上的人。”
林轩摇头,但他还没开口说什么,杰夫斯基已经倏地前进,扼住了他的咽喉。
“你没机会反抗,我说的是真理,只要是聪明人,都应该遵从真理的引导,就像门徒们追随着上帝的脚步。”杰夫斯基身上的寒气迅速笼罩了林轩,使他全身的骨节都像浸泡在零度冰水里。
“怎样才能超越……光速?逆向和顺向超越光速将会发生……什么……是不是真的如科学家的理论研究所说,对冲时间或是跑赢时间,成为独立于时间之外的个体?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竟然可以做到这一点?我知道……我知道昔日中国有位伟大的武学家发明了……一种刀术,命名为‘逾距之刀’,借用刀锋散发出来的杀机突破空间阻障……”林轩呼吸困难,后仰三次,却都没有避开杰夫斯基那只手。
杰夫斯基的手就像林轩的影子一样,无论闪避到那里,那只手都会迅速跟上。
“逾距之刀”是传说中的刀术,现代也已经失传,就像九十年代中期的截拳道大师李小龙发明的“闪电连环三脚”那样,只闻其名,不见其形。
“这是意念的力量。”杰夫斯基回答。
忽然间,林轩捕捉到了一些灵感。昔日在组织接受培训时,他曾有幸见过号称“伊拉克战场狙击之王”的海豹突击队超级枪手切奥迪加。巧的是,切奥迪加对东方武学很感兴趣,两人一见如故,进行了长时间的单独交流。
切奥迪加曾说,真正的狙击高手不是用眼睛、手指的配合射杀敌人,而是依靠精神的力量左右并完成每一次狙杀。狙杀,也是需要相当微妙的灵感,当接到狙杀任务时,切奥迪加会花一些时间来了解将要被杀的目标以及狙杀地点附近的详细情况,然后他将自己融入那个环境,与大地与风云融为一体,充分酝酿情感,直至水到渠成时,扣动扳机,取人性命。
那种灵感,与歌手录歌、作家写作、舞者演出、书法家泼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天下大道,殊途同归,都需要“用心、走心、潜心”,才能达到人人景仰的巅峰。
那么,林轩似乎已经隐约意识到,要想做到超越光速,仅仅依靠器材、机械、肢体是无能为力的,而是要依靠一个智者的心灵。
心向何处,身就抵达何处。
“你终于懂了。”杰夫斯基放手,不再控制林轩。
“我懂了。”林轩疲惫地长叹,不再关心自身安危,也不看营地里七零八落的惨状,而是面向东南,放眼天下。
雾气即将散去,红日就要东升,新的一天转眼间就要拉开帷幕。
“与心灵意念相比,地球人的城市不过是树立着水泥盒子的废墟,地球人每天的营造忙碌不过是蚂蚁搬家,国家与国家的战争不过是树林中昆虫们的角逐……想一想,我们只要抬抬脚就能碾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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